陆游是怎么不拘礼法的呢?这得从陆游的号说起。《宋史·陆游传》有这样一段记述:“(陆游)不拘礼法,人讥其颓放,因自号放翁。”本来,古时候的人尤其是古时候的文人墨客乃至于肚子里稍微装点儿墨水儿的人,给自己起个号,是很正常的事儿,但陆游这个号起的,显然意味深长,叫人犯琢磨。 怎么叫人犯琢磨呢?无论是作为一个诗人,还是作为一个拿着俸禄的“国家干部”,陆游怎么说都称得上是一个有素质的文化人,按理说他应该知书达礼,怎么会被人说成“不拘礼法”,被人看作是一个“颓放”的人呢?取号“放翁”,是他的品行真的有问题,还是得罪了人被人诬蔑不好辩驳呢? 联系陆游的所为,表面看,似乎他的品行真的有问题,突出的一点可能是因为他的恃酒如“狂”,给人留下了话柄。在陆游所作的九千多首诗里,大约有一百三四十首写的都是关于他恃酒如“狂”的话题,尽管是诗的语言,但,这是出自他自己的手笔,应当可信。你看: “少狂欺酒气吐虹,一笑未了千觞空”。①真是豪气干云,好酒量。“甘寝每憎茶作祟,清狂直以酒为仙”。②醉并快乐着。“谁知得酒尚能狂,脱帽向人时大叫”。③看似轻浮,却是纯真心态的写照。“我虽流落夜郎大,遇酒能狂似少年”。④可以理解,一醉解千愁。“平生得酒狂无敌,百幅淋漓风雨疾”。⑤酒量好,才情似乎更高。“放翁纵老狂犹在,倒尽金壶烛未残”。⑥愁绪幽长,并非酒意阑珊。 从这些诗的描述里不难看出,陆游爱喝酒,好像酒量也很大。高兴了喝上一通,郁闷了也喝上一通。似乎一辈子酒杯都不曾离手。可以说,酒伴了他一生,“狂”也伴了他一生。很难想象,如果没有了酒,陆游会是什么样子的陆游。但醉酒后的放翁,要么放歌长吟,要么狂舞于庭,要么挥毫泼墨,要么吟诗作赋,怎么就“颓放”了呢?看来,以恃酒如“狂”来判定他“不拘礼法”,不成立。 恃酒如“狂”这一条抛除了,那么,在品行方面,陆游会不会还有其他什么的“特别嗜好”,比如赌、嫖、养二奶等等,给自己的名声造成了不良影响呢?这就不得不提一提他“细雨骑驴入剑门”以后——在成都五年多的生活。 当时的南宋,除了京城临安(杭州),成都就是最繁华的都市了。陆游到成都以后,在安抚使衙门当的是一个参议官。这个职位,说是官其实只是个名义,说白了就是个空衔,干拿工资没什么公事。在这期间,他的私生活引人注目的,除了上述的恃酒如“狂”以外,就是逛歌院。这一点在他的诗里同样有所描述。如“宝钗艳舞光照席”、“琵琶弦急冰雹乱”,⑦等等。 特别要说的是,一提到歌院,现在的人往往联想到乌七八糟的东西。其实,在南宋的时候,开歌院就像现在开歌厅、舞厅一样,很正常。据史料,宋代衙门中有官伎,军营中有官伎,商业都市中也有伎女。她们的主要工作就是给文武官吏和客人们,弹弹曲、唱唱歌,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卖艺不卖身,仅此而已。陆游去逛的就是这样的歌院,以求得精神上的慰籍,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因此,以这样的理由来批评他“不拘礼法”,同样也难以成立。 既然在品行上没问题,那么,是陆游得罪了人,有人故意给他扣个“不拘礼法”的大帽子吗?这似乎更不可能。陆游的一生没做过什么大官,更没掌过什么实权。按理说,他不应该得罪什么人,至少在他的主观愿望上不会得罪什么人。非但如此,离开成都后,在江西等地做地方官的时候,他还为当地的老百姓办了很多有益的好事、实事。这样的人怎么会得罪人,或者说他要得罪人的话又会得罪什么样的人呢? 孝宗皇帝的一句话,或许有助于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理解,甚至可以说一语道破玄机。淳熙13年(公元1186年)春,陆游到严州上任。临行前,孝宗皇帝找他谈了一次话。陆游很珍惜这次机会,精心准备了一份材料,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主张。真可谓捧着一颗火热的心接受了觐见。⑧哪想到呢,孝宗皇帝竟然扔给了他这样一句话:“严州是个山水名胜的好地方,工作之余,你可以吟诗作赋好好消遣消遣。” 显然,孝宗皇帝的话话里有话,从他“王顾左右而言他”的语气里,流露出的明显是不满。这不难理解。因为在孝宗皇帝看来,陆游说了不该说的话,管了不该管的事儿,而这些话、这些事儿又恰恰触动了孝宗皇帝最敏感的神经,他能满意吗?说了皇帝不满意的话,办了皇帝不满意的事儿,如此的“不拘礼法”,想不得罪人都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