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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迈在《容斋续笔》卷十二中提到唐张鷟的《龙筋凤髓判》一书,而且没说一句好话:“纯是当时文格,全类俳体,但知堆垛故事,而于蔽罪议法处不能深切,殆是无一篇可读,一联可味。” 当时不仅没有见过,也没听说过《龙筋凤髓判》一书。不过,书架上放着张鷟的《朝野佥载》。书上有张鷟的简介,这张鷟字文成,号浮休子,深州陆泽(今河北深县)人。出生于唐贞观时(660年),唐高宗调露初年进士,先后任峻王府参军、襄阳尉、长安尉、鸿胪丞,后被贬岭南,再内迁任龚州长史,卒于司门员外郎任上(740年)。书中引《旧唐书•张荐传》中关于张鷟的文字(张荐仍张鷟之孙),说张鷟“下笔敏速”,“是时天下知名,无贤不肖皆记诵其文”,誉其文“如青钱”,“时流重之,目为青钱学士”,“新罗、日本东夷诸蕃尤重其文,每遣使入朝,必重出金贝以购其文”。 《旧唐书》虽未提及《龙筋凤髓判》,但对张鷟的文章评价如此之高,《容斋随笔》却与之大相牴牾,实在令人生疑。 《朝野佥载》不过是一部很平常的笔记小说。内容正如书名,记载着朝野之中各种严肃的、荒诞的、怪异的事情。书中文字均十分平实,甚至今人以为的生僻字都较少。兹录一短章为证:“岭南风俗,家有人病,先杀鸡鹅等以祀之,将为修福。若不差,即次杀猪狗以祈之。不差,即次杀太牢以祷之。更不差,即是命,不复更祈。死则打鼓鸣钟于堂,比至葬讫。初死,且走,大叫而哭。” 那《龙筋凤髓判》到底是本什么书?难道它会与《朝野佥载》完全不同,真像《容斋随笔》所说的那样“无一篇可读,无一联可味”吗?
一家不起眼的小书店卖打折旧书时,偶然见到一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田涛、郭成伟校注的《龙筋凤髓判》,想也没想便买了下来。回到家还没翻几页,心里立即就同意了洪迈的评价,书中文章是唐朝流行的骈体,正文中的一个个字,明明认得,可它们凑在一起后,却“不知所云”,因为所有文章几乎是各种典故像砌墙一样密密实实堆起来的。且看其第一篇文章议论部分的头十六个字:“凤池清切,鸡树深严,敷奏帝俞,对扬休命。”所谓“凤池”,源自杜佑《通典》所载:“中书省谓之凤皇池。”,所谓鸡树,源自《魏晋世语》所载:“殿中有鸡栖树。”以及《初学记》所载:“韦承庆中书省诗曰:‘清切凤皇池,扶疏鸡树枝。”所谓“敷奏帝俞”,源自《尚书•舜典》所载:“敷奏以言。”孔注:“言于帝曰俞。”所谓“对扬休命”,源自《诗经》,《左传》解为:“奉扬天子之丕显休命。”读这种文章,不将唐以前的经典背得滚瓜烂熟,别想读懂。像笔者这种三脚猫古文功夫,自然像看天书一般。 所幸校注者在正文之后标为注释(上文十六字典故解释便均抄自文后注释),书又不厚,所以连猜带蒙地明白了书中各文的大致意思。这是一部解释判例的著作,书中各文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简要介绍案情和实际判决结果,第二部分作为主体进行议论分析,第三部分是结论,对实际判决结果进行评判。 校注者对《龙筋凤髓判》的评价也极高。书前的《简略说明》,说它“是一部珍稀的法律史和文学史的重要资料”,“以其文情并茂,妙笔生花,而引人入胜,从中使人体验到唐朝成文法与判例并行的特色,以及唐代判例所包含的深刻法理精神”。书后附校注者之一郭成伟先生《〈龙筋凤髓判〉初步研究一文》,从法律史学的角度,论述了该书“是我国迄今为止完整传世的最早的一部官定判例,宋元明清各代“无不奉为圭臬”,所纂修本朝判例“没有不步其后尘的”,属“中华法系的代表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龙筋凤髓判》的校注者,特别是郭成伟先生,想来是法学方面的专家,其对《龙筋凤髓判》在法律史学上的地位的评价,想来是不会错的。但是,各文第二部分的分析评论文字,并无一句引用律法条文,多少显得有些虚头八脑。至于说《龙筋凤髓判》“文情并茂,妙笔生花”、“引人入胜”,实不敢苟同,原因还是堆砌典故太过分了。当然,阅读时多少也能感受到作者写作时的飞扬激情。 原以为《龙筋凤髓判》是作者年轻得意时所写,《朝野佥载》是作者晚年历经流放生活后所写(书中有作者对流放地岭南风俗的描写),因心境不同,所以很自然地选用了不同的文体。校注者却含糊地指出,《龙筋凤髓判》成书可能在中唐开元年间,也就是713年至742年间,如果按713年写的算,张鷟也五十多岁,是个经历不少挫折的小老头了,哪还有那么多的激情?真不是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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