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周南·麟之趾 现代解《诗》者,历来不在意这首诗,不愿意在这首诗上多落笔墨,一些现代名家的《诗经》选本甚至连选都不选。 其实,《诗经》是一个整体,是三千年前古圣先贤的心志与怀抱的整体展现。以《国风》之首《周南》为例,《毛诗序》说得好,《麟之趾》,《关雎》之应也。这是说,《麟之趾》与《关雎》构成一个互相呼应的关系。“关雎”以正夫妇,夫妇正,则人伦备。夫妇是人伦之本。这就是古人所讲的,“一国之事,系于一人之本”。“麟之趾”则应教化行,人伦美厚如麟趾。关雎是因,麟之趾是果;关雎是始,麟之趾是末。 现代人仅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去理解和感受《诗经》之意,根本不在意《诗经》的历史现场。不但不在乎,还轻视古代那些经学家的努力,认为他们牵强附会。在政治第一的历史时代,《诗经》的解释完全政治化;在经济中心的历史时代,《诗经》的解释则趋向媚俗化。 如果说,不读《关雎》,不知自己是在向壁而立;那么,不读《麟之趾》一诗,则不知自己的脚如何踏上平地。 这首《麟之趾》再简单不过了,即通过以麟之趾、定、角为喻,来反复赞美公子。然而,这只是以字论字的理解,其中的深意值得深究。 麟的出现,在三千年前的先民看来是件大事。《史记·孔子世家》记载: 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叔孙氏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祥。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曰:“河不出图,雒不出书,吾已矣夫!”颜渊死,孔子曰:“天丧予!”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 巧的是,历史上第一部史书《春秋》也终结于“西狩获麟”这一年。相传正是孔子见麟后一声叹息终止了《春秋》的写作。 孔子为什么对麟这种动物格外敏感,并把它视为“吾道穷矣”的标志呢? 在先民的原始崇拜中,麟是一种灵物。《礼记·礼运》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麟是四灵之首。陆机《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说:“麟,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圆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钟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 严粲《诗辑》中也说:“有足者宜踶,唯麟之足,可以踶而不踶;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 就是说,麟是一种由鹿、牛、马、鱼四种动物组合而成的神物,这种动物事实上并不存在,而是先民想像和创造出来的。它的声音合乎钟吕;走路中规中矩,出行必先选择地点;它有趾,但不踩生灵,不踏草地;它有额角,但从不用来作攻击武器;它清高,总是独处,而且从不会落入陷阱或罗网。通俗地说,麟这一动物是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集中于一身了,它是仁厚的化身,因而又是王者之瑞。《诗经》“麟之趾”以麟为喻,称得上是至高至美的赞颂了。 《麟之趾》由于既不关女儿风情,也不关男女恋爱,再加上麟这一物象完全是古人虚构出来的,在现代人对科学的狂热意识里,自然是封建迷信的典范了。于是干脆不提它。 然而,我们今天读《诗经》既是要为我所用,却又不能功利到唯我所用。回到《诗经》现场,《麟之趾》反映的正是先民对吉祥平安的追求,它深深化入了我们的民俗生活,成为人们希望、安慰和力量的寄托。唐代诗人杜甫在《徐卿二子歌》中说:“君不见徐卿二子生奇绝,感应吉梦相追随。孔子释氏亲抱送,并是天上麒麟儿。”这里,诗人同样是以麟来称赞他人。后世,就以“麟子凤雏”比喻贵族子孙;以“麟趾”祝颂子孙贤惠;以“麟趾呈祥”作为结婚喜联的横批,祝颂生育仁厚的后代;以“麟肝凤髓”比喻极为稀有的食品;以“凤毛麟角”称赞和说明物品珍贵。 《麟之趾》以麟喻贵族公子,本身也寓示着人们对贵族公子品德的向往,同时寄希望于他们,希望他们能够引领人们走进一种幸福的生活境界。故古人认为《麟之趾》是行王化的结果是不虚妄的。 正因为麟代表着吉祥与平安,孔老先生才对它格外敏感。孔子成为后世尊崇的圣人之后,一种与麟有关的王者之瑞的传说也应运而生。据说孔子降生的当天晚上,有麒麟降临孔府阙里人家,并吐玉书,上有“水精之子孙,衰周而素五,徵在贤明”字样。然后,孔子生当乱世,礼崩乐坏,这个时候出现麟,便是一种反常的现象,这才促使老先生搁笔长叹,“吾道不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