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且柔之矣 僖公二十八年:“晋侯梦与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脑,是以惧。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 杜预曰:“脑所以柔物。”(《十三经注疏》第1825页。)焦循曰:“《素问·五藏别论》:‘脑、髓、骨、脉、胆、女子胞,此六者,地气之所生也,皆藏于阴而象于地。’《解精微论》:‘脑者,阴也。’阴柔,故子犯言吾且柔之。彼来盬我用齿,齿,刚也。我以脑承之,是有以柔其刚,故云柔之。”(《春秋左传补疏》二,《清经解》柒,第8805页。)《会笺》申杜《注》,杨《注》则用焦说。 按:“柔”可训“扰”,为“驯服”之义。楚子俯伏,类屈服之状,故云。 昭公二十九年《传》:“乃扰畜龙。”惠栋曰:“应劭曰:‘扰音柔,扰驯也。’”(《春秋左传补注》六,《清经解》叁,第2793页。) 《韩非子·说难》:“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而骑也。”王先慎《集解》引卢文弨曰:“《文选》袁彦伯《三国名臣序赞》注引‘柔’上有‘扰’字,《史》无‘柔’字,有‘扰’字。”又引顾广圻曰:“柔、扰同字。”(《韩非子集解》卷四,第66页。)张衡《东京赋》:“圉林氏之驺虞,扰泽马与腾黄。”薛综《注》:“扰音柔。扰驯也。” 《列子·黄帝》:“周宣王之牧正有役人梁鸯者,能养野禽兽,委食于园庭之内,虽虎狼雕鹗之类,无不柔驯者。”杨伯峻曰:“‘柔’下原无‘驯’字。《藏》本、世德堂本有,今据补。《御览》九百二十六引无‘驯’字。”(《列子集释》卷二,第58页。) “柔驯”与“扰驯”、“驯扰”皆同义连文。 哀公十一年《传》:“夫其柔服,求济其欲也。”“柔服”谓驯服、顺从。 诘朝将见 僖公二十八年:“戒尔车乘,敬尔君事,诘朝将见!” 左松超曰:“(将)请也。”(台湾商务印书馆1969年版《左传虚字集释》第101页。) 按:左说是也。将读作《诗》“将仲子”之“将”。 成公二年《传》:“齐侯使请战,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诘朝将见。’”文公十二年《传》:“两君之士皆未慭也,明日请相见也。”“将见”与“请相见”同义。 大辂之服 戎辂之服 僖公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策命晋侯为侯伯,赐之大辂之服、戎辂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贲三百人。” 杜预曰:“二辂各有服。”(《十三经注疏》第1825页。)孔颖达曰:“大辂之服当谓鷩冕之服,戎辂之服当谓韦弁服也。”(《十三经注疏》第1825页。) 竹添光鸿曰:“盖车马之诸饰,钩、樊缨、大旆之类,及乘者衣服,悉具以赐,故曰大辂之服。”(《左传会笺》第七,第511页。) 按:服者,器也。此“服”乃器物仪仗之通称,并非专指冕服。“大辂之服”、“戎辂之服”,谓与大辂、戎辂相应之仪仗。《国语·齐语》:“赏服大辂,龙旗九旒,渠门赤旗。”韦昭《注》:“贾侍中曰:‘大辂,诸侯朝服之车,钩樊缨九就,龙旗九旒也。渠门,亦旗名。赤旗,大旗也。’” 昭公元年《传》:“三月甲辰,盟。楚公子围设服离卫。”“设服离卫”,谓设国君之仪仗,用卫士二人也。 队其师 僖公二十八年:“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祚国。” 杜预曰:“队,陨也。”(《十三经注疏》第1826页。)杨伯峻曰:“队同坠,陨也。金泽文库本、敦煌初唐写本残卷皆作‘坠’。”(《春秋左传注》第466页。) 按:“队”训“失”,非“陨落”、“坠落”之义。 成公十二年《传》:“俾队其师,无克胙国。”杜预《注》:“队,失也。”杜预释“队”,或曰“陨”,或曰“失”其义一也。 成公十六年《传》:“初陨师徒者,而亦闻之矣。”言“队其师”,言“陨师徒”,含义相近。“陨”亦失也。 《广雅·释诂二》:“抎、坠、逸,失也。”《尚书·酒诰》:“今惟殷坠厥命。”孔《传》:“今惟殷纣无道,坠失天命。”又,《金縢》:“无坠天之降宝命。”《召诰》:“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君奭》:“乃其坠命。”其例皆同。 “队”为“坠”之本字。金泽文库本、敦煌初唐写本残卷作“坠”,盖后人所改。 谁扞牧圉 僖公二十八年:“不有居者,谁守社稷?不有行者,谁扞牧圉?” 杜预曰:“牛曰牧,马曰圉。”(《十三经注疏》第1826页。)孔颖达曰:“养牛曰牧,养马曰圉。”(《十三经注疏》第1826页。)杨伯峻曰:“扞者,保护捍卫之也。牧圉可为牧牛马之奴隶,亦可引申指外出诸侯所带之财产。”(《春秋左传注》第469页。) 按:杨说未允。“扞”、“牧圉”皆不难解,而“扞牧圉”连文,易致误解。“扞牧圉”乃并列结构而非动宾结构。“扞牧圉”,意谓随行护卫执役。 襄公二十六年《传》曰:“臣不佞,不能负羁绁以从扞牧圉。” 昭公二十年《传》:“宾曰:‘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也。若不获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臣惧不免于戾,请以除死。’亲执铎,终夕与于燎。”观此二例,文义自明。 枕之股 僖公二十八年:“叔武将沐,闻君至,喜,捉发走出,前驱射而杀之。公知其无罪也,枕之股而哭之。” 杜预曰:“公以武叔尸枕其股。”(《十三经注疏》第1826页。)杨伯峻曰:“‘之’字作‘其’用,以武叔尸之股为枕也。”(《春秋左传注》第470页。)王叔岷曰:“之字犹其也,《注》释为‘枕其股’,是。”(《左传考校》第69页。) 按:“枕之股”,谓以己之股为武叔之枕,杜《注》大意是也。襄公二十五年《传》:“枕尸股而哭。兴,三踊而出。”襄公二十七年《传》:“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襄公三十年《传》:“伯有死于羊肆,子产襚之,枕之股而哭之。”皆谓枕尸于股也。 《国语·吴语》:“畴趋而进,王枕其股以寝于地。王寐,畴枕王以墣而去之。”《国语》之文,可与《左传》合观。 以绥四方 僖公二十八年:“君子谓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诗》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不失赏刑之谓也。” 杜预曰:“言刑赏不失,则中国受惠,四方安靖。”【《十三经注疏》第1827页。】 按:方,邦也,国也。四方,谓诸侯各国。《诗·大雅·韩奕》:“干不庭方。”朱熹《集传》:“不庭方,不来庭之国也。”《大雅·常武》:“如雷如霆,徐方震惊。”徐方谓徐国。 本年《传》曰:“王谓叔父,敬服王命,以绥四国。”“四国”与“四方”同义。《诗·大雅·抑》:“无竞维人,四方其训之。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四方其训之”与“四国顺之”同义。 《尚书·汤诰》:“凡我造邦,无从匪彝,……其尔万方有罪,在予一人;予一人有罪,无以尔万方。”“万方”即指上文之“造邦”,谓周所建之诸侯。《太甲上》:“抚绥万方。”谓安定万邦。《泰誓下》:“惟我有周诞受多方。”“多方”谓众多诸侯。 《诗·大雅·常武》:“徐方绎骚。”高亨《注》:“徐方,徐邦。” 《易·既济》:“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诗·大雅·荡》:“内奰于中国,覃及鬼方。”朱熹《集传》:“鬼方,远夷之国也。” 《山海经·海内北经》:“林氏国有珍兽,大若虎,五采毕具,尾长于身,名曰驺吾,乘之日行千里。”刘桓曰:“第五期卜辞有林方,其伯长称为白(伯),……林方与林氏国是一非二。”(刘桓:《说林方》,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殷契存稿》第103页。) 夜缒而出 僖公三十年:“夜缒而出,见秦伯。” 杜预曰:“缒,县城而下。”(《十三经注疏》第1831页。)《说文》:“缒,以绳有所县也。《春秋传》曰:‘夜缒纳师。’”段玉裁《注》:“县者,系也。以绳系物垂之是为垂。缒之言垂也。”(《说文解字注》第657页。)杨伯峻曰:“以绳系之垂而出城。”(《春秋左传注》第480页。) 按:《传》文之“缒”当是“悬索”之意。《广韵·寘韵》:“缒,绳悬也。”《玉篇·纟部》:“缒,悬索也。”襄公十九年《传》:“殖绰、工偻会夜缒纳师,醢卫于军。”昭公十九年《传》:“子占使师夜缒而登。登者六十人,缒绝。”此二例曰“夜缒纳师”、“夜缒而登”,皆谓缘绳而登城,“缒”为“悬索”之义甚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