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于是,后来研究者也就以此为基础,不断发出唐始试诗赋的议论。如:清人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八“进士”条云:“唐初制,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永隆二年,以刘思立言进士唯诵旧策,皆无实材,乃诏进士试杂文二篇,通文律者然后试策,此进士试诗赋之始。”清人徐松《登科记考》卷二则曰:“按杂文两首,谓箴铭论表之类。开元间,始以赋居其一,或以诗居其一,亦有全用诗赋者,非定制也。杂文之专用诗赋,当在天宝之季。”又傅璇琮先生申论:“说永隆二年起试杂文,即是试诗赋之始,实际上最初所谓杂文者只是箴表论赞等,后渐为赋或诗,杂文专试诗赋已是开元、天宝之际”[1];“应当说,进士科在8世纪初开始采用考试诗赋的方式,到天宝时以诗赋取士成为固定的格局”[2],与徐松论同。而李调元《赋话》云:“不试诗赋之时,专攻诗赋者尚少。大历、贞元之际,风气渐开;至太和八年,杂文专用诗赋,而专门名家之学,樊然竞出矣。”但又有学者说:“以诗赋取士不始于初唐而始于初、盛之际的神龙至开元年间。”[3]还有学者称:“武则天同太宗一样,十分重视科举考试。她在这方面的一个大手笔就是改革进士科内容,以诗赋取士”,甚而认为以诗赋取士为李唐王朝之创制,说“自武则天开启以诗赋取士制度之先河”[4]。 不过,就以上言论来看,其共同点皆为:唐始以诗赋举士;另外,许多学者都认同“‘试杂文’主要是试诗赋,以甲赋、律诗为考试内容”[5],只不过对唐试杂文中“专试诗赋”的具体时间认识不一。然而,笔者认为,诗赋取士的时间至少不始于永隆二年。许结先生指出:“唐代考赋兼含‘特科’与‘常科’,又涉及礼部取士与吏部铨选。据史料记载,特科试赋在常科前,如唐高宗麟德二年王勃试《寒梧栖凤赋》即是。”[6]“初唐四杰”之一的王勃《上吏部裴侍郎启》说:“伏见铨耀之次,每以诗赋为先”[7]。可见至少在王勃卒年(676)前唐就以诗赋取士了。 《汉书》卷三十《艺文志》说:“‘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言感物造耑,材知深美,可与图事,故可以为列大夫也。古者诸侯卿大夫交接邻国,以微言相感,当揖让之时,必称诗以论其志,盖以别贤、不肖而观盛衰焉。”“古诗之流”的赋,自流变而自立为文体,自然也秉承了“为大夫”的政治功利传统。最早即为“献赋”“纳赋”之制。许结先生说:“试赋制度虽始定李唐,然以赋取士则渊源久远:自战国屈、宋以‘文人’名世,辞赋亦最先步入宫廷;汉赋崛兴,要在‘献赋’之制”[8]。不过,尽管献赋开启了隋唐的试赋制度,但献赋毕竟不同于真正的试赋。对于绝大多数献赋的题材内容,赋家具有自由的创作主动权,而试赋则多是限时限题材的命题之作。 当然,这些说法都是有史可稽的。《旧唐书》卷一百六十六《元稹、白居易列传》载:“举才选士之法尚矣。自汉策贤良,隋加诗赋,罢中正之法,委铨举之司,由是争务雕虫……国初开文馆,高宗礼茂才,虞、许擅价于前,苏、李驰声于后。”又,《隋书》卷六十六《李谔列传》李谔上书说:“其有上书献赋,制诔镌铭……魏之三祖,更尚文词,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虫之小艺。……世俗以此相高,朝廷据兹擢士。禄利之路既开,爱尚之情愈笃。……用词赋为君子。……开皇四年,普诏天下……外州远县,仍踵敝风,选吏举人,未遵典则。……其学不稽古,逐俗随时,作轻薄之篇章……”《全唐文》卷二百八十一载薛登《论选举疏》亦记此事云:“……有梁荐士,雅好属词;陈氏简贤,特珍赋咏……逮至隋室,余风尚存,开皇中,李谔论之于文帝曰:‘魏之三祖,更好文词,忽君人之大道,好雕虫之小艺。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惟是风云之状。代俗以此相高,朝廷以兹择士,故文笔日繁,其政日乱。’帝纳李谔之策,……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于是后生之徒,复相仿效,因陋就寡,赴速邀时,缉缀小文,名之策学”。尽管李谔所论亦包括当时骈文,但当时所谓“文词”、“词赋”、“雕虫”者,显然指诗赋无疑。朝廷“以兹择士”正是以诗赋取士。特别是炀帝继位,又变李谔所倡的改革,“置进士等科”,后生“复相仿效”。所谓“复”者,大概是又置进士科,重新以诗赋取士,所以“后生之徒,复相仿效”,“缉缀小文”。 另外,《隋书》卷七十六《文学·杜正玄列传》记杜正玄一云:“自曼至正玄,世以文学相授。……开皇末,举秀才,……会林邑献白鹦鹉,素促召正玄,使者相望。及至,即令作赋。正玄仓卒之际,援笔立成。素见文不加点,始异之。因令更拟诸杂文笔十余条,又皆立成,而辞理华赡。素乃叹曰:‘此真秀才,吾不及也!’授晋王行参军,转豫章王记室。”可见,隋世确有试赋的先例。而且,《隋书》卷三《炀帝纪士》记大业三年(607)夏四月甲午诏曰:“爰及一艺可取,亦宜采录,众善毕举,与时无弃。以此求治,庶几非远。文武有职事者,五品已上,宜依令十科举人。有一于此,不必求备。朕当待以不次,随才升擢。其见任九品已上官者,不在举送之限。”魏晋以后人所谓“笔”就是散文,“文”则专指韵文,包括词赋诗歌。“善文”是绝对具才学的表现,可见“诗赋之优”亦应属“毕举”或“随才升擢”之列。隋大业取士并非仅着眼于“学识”,而是兼包甚至侧重于“才艺”。“才艺”即是“文章”、“文艺”或“文学”。它在儒者的眼中是“学者立身之本,文者经国之资”。由此可见,在唐宋及以前的一些文学家眼中,典丽的“雕虫”与经世的“章学”并不矛盾。在隋唐选举的实例中,多既重经国“学识”,又重文章“典丽”。其“文章”正是“雕虫”之艺,是典丽文才的见证。雕虫之文与经国之学的结合,使试诗赋逐渐走向律赋经学化。 三 《唐会要》卷七十六《贡举》载:“贞观二十二年九月,考功员外郎王师旦知举,……而师旦考其文、策全下,举朝不知所以。及奏等第,太宗怪无昌龄等名,因召师旦问之。对曰:‘此辈诚有文章,然其体性轻薄,文章浮艳,必不成令器。’”《新唐书》卷二百一《文艺上·张昌龄列传》及卷四十四《选举志上》亦载此事。于是陈飞说:“早在调露二年刘思立奏请之前,进士科就已经有了试杂文的先例。”[13]有学者也说:“永隆二年诏,只是将由来已久的考杂文定为常规。”[14] 按唐玄宗《条制考试明经进士诏》(新制)[15]和《条流诏》(旧制)[16]的考试内容来看,“杂文”项分别为“诗赋箴铭论表”和“箴铭论表诗赋”,标准分别要求为“华实兼举,义理惬当”和“洞识文律,义理惬当”[17]。从文体概念而论,诗赋相对于箴、铭、论、表,其对句式和音韵协谐的要求才是始终一贯的。 “文学”一词最初统包文学与学术,时至两汉二者始分。博学谓“学”或“文学”,美辞谓“文”或“文章”。而“自南朝刘宋一代开始,‘文’、‘笔’之说兴起,有韵的诗、赋谓之文,音韵的要求,成了对文学体裁的一种衡量标准。”[18]而在隋代,所谓“文”则更偏重于诗赋。刘勰《文心雕龙》亦以有韵为文,无韵为笔。 从《隋书》列传记载薛道衡、杜正玄、李德林等入仕经历来看,在隋代诗赋之优已是入仕的条件之一;而如何检验这种诗赋之优,恐怕试诗试赋的过程是免不了的。尽管这种择士的方式可能多数情况不属于进士科常科制目取士,或者为常制前的特科或“加试”,或者为自荐、代荐、诏荐等方式。诚如《隋书》卷四十一《李德林列传》记李德林说:“今岁所贡秀才李德林者,文章学识,固不待言,观其风神器宇,终为栋梁之用。至如经国大体,是贾生、晁错之俦;雕虫小技,殆相如、子云之辈。” 【原载】 《文史杂志》 2007年第4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