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看不清?点击更换 忘记密码 注册   加入收藏  
 
 
材与不材的吊诡:《庄子》中鸣雁的似非而是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9-1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山中无所可用而得享天年的巨木,和故人家中不鸣而被宰杀的雁,使庄子的弟子感到迷惑。《庄子》外篇《山木》的第一则寓言似乎为把庄子当作相对主义者的学说提供了极好的例证:看似在此之前的关于材与不材对于保全自身而言的孰优孰劣的确定性被打破了,失衡了,《庄子》提出了一个反题来说明其主要学说的局限性。

        尽管出自《庄子》后学的外篇,《山木》被划分入嫡派的述庄派中,也就是说,它是与内篇思想最为接近的篇目。然而《山木》一开始,就反驳了内篇中谆谆言教反复譬喻的不材之用的主题,这一回,是鸣雁保住了性命。关于材与不材,《庄子》内篇的观点是统一的。《人间世》篇中,匠石所见的栎社树,南伯子綦所见的巨木,与形体残陋的支离疏等等,一步步强调不材可以避免“不终其天年而中道夭”的厄运。有用之材即使不说是炫才扬己,也是“自掊击于世俗”,因为对他人有用徒取祸患。材对自己无用,而不材对自己有用。《山木》先把一个内篇反复论证确凿无疑的例证举出来(山中不材的巨木),然后突然抛出反题,看起来好象要让庄子对他的学说进行修正或补充,严密其论证的逻辑。尽管历代注家并没有凸显出这个反题,国外研究学者感到了论题相反对立的一面。在传统西方哲学理论烛照下,鸣雁的反题使庄子是相对论者的观点看似更加明朗。

        关于庄子相对主义的论证集中在对《齐物论》的解读上。“物无非彼,物无非是。自彼则不见,自是则知之……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①每种观点在自己看来是正确的,在他者看来又是错误的,各种立场平等存在。在“彼”“此”观点的相互依存上,庄子与哲学的逻辑十分相近。是非淆乱,仅以一种立场为标准难以区别。从相对主义者的立场出发,鸣雁和巨木,材和不材,没有确定性的高下优劣,不材在《人间世》里表现出的优越性,到了《山木》中被鸣雁修正了。看起来庄子着重渲染的不材之用又被他或他的后学所补正了,似乎是与非就是在不偏不倚的一视同仁中得到平衡。

        爱莲心在其著作《向往心灵转化的庄子》一书之最后一章中特别提到了鸣雁的问题。继续他认为庄子是“不对称相对主义者”的观点,爱莲心解释说鸣雁是对材与不材之对立的一个延伸,并同时深化了自然之道的主题。不鸣之雁因为僵化地理解运用了庄子之前提出的关于不材得以终其天年的学说,违背天性刻意地不鸣,所以被杀。而傻的鸣雁顺应自然本性,反而躲过了祸患。庄子也不甘于不鸣,他要像鸣雁一样说出自己的学术主张。这一论点十分新颖,虽然从《庄子》传统注疏学乃至中国思想内部看来近乎于无稽之谈,仍然不失为一种有活力的新想法。不过昭示的相对主义的鸣雁的吊诡真的成立吗?

        爱莲心关于鸣雁的说法可以作为标本供剖析庄子相对论观点。从鸣叫来判断,不鸣之雁是不材的,并且无从判断它是否意识到这一点甚或是刻意为之(童仆说两只雁一“能鸣”,一“不能鸣”,所谓不鸣之雁的僵化思想更多是臆解)。但它被宰杀了,不材对于自身的优越性这回没能显示出来。尽管如此,材与不材对于保命全身的优劣并没有像持相对论的人期待的那样被打破。从《山木》的内部来说,尽管鸣雁这一次保住了性命,也并不意味着它能得享天年,“以其能苦其生”还是没有被驳倒,对比还是集中在山木与不鸣之雁命运的差异上。真正吊诡的依然是不鸣之雁。庄子要突出的,不是鸣雁的保全,而是不鸣之雁的罹患。返回到《人间世》,匠石在回答弟子栎社树为什么要做社树的问题时,已经回答了不鸣之雁中道而夭的原因:“密!若无言!彼亦直寄焉,以为不知己者诟厉也。不为社者,且几有翥乎!且也彼其所保与众异,而以义喻之,不亦远乎!”②因不材而长至百围之巨的栎树,也不得不选择做社树以保证自己不被砍伐,而这个秘密是不足为世人道的。不鸣之雁被烹杀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不鸣(因为如果它能鸣,这只鸣雁也同样有被宰杀的一半可能),而在于它没有找到保全自己的合适处所,错误地在故人家中当一只早晚会被烹食的家禽。走的再近一些就可以看出,不鸣之雁和反复出现的不材巨木悬殊命运之对比,正是对老聃“远祸全身”主张的一个两面的回应,并不是庄子或其后学对庄子学说逻辑性的严密,也不是可兹证明庄子是相对论者的论据。鸣雁或不鸣之雁的吊诡,似非而是。或许因为这种似非而是太过明显,反而成为一种“隐”,使我在阅读过程中视而不见,并一度因爱莲心的鸣雁而对中国传统解释的生命力有所怀疑。然而爱莲心的著作提供了从内部理解庄子的相当有解释力的参照。解释的张力可以把人进一步推向意义。

        回到《齐物论》和相对主义上来。虽然庄子拒绝是非判断,但他不因为这种拒绝更加走进是非。他不是以非此即彼的态度拒绝是非,而是从是非中经过,却又不因任何是非的分别而止步受阻。虽然庄子在《齐物论》开头的论证有着与哲学相近的逻辑性,但他在下面的评述中不是加强这种逻辑性,而是消灭它。庄子一再阐明万物的分歧,不论是论辩各方的观点(主要是儒家与墨家),还是人与动物的天性(泥鳅,麋鹿,猿猴等与人的对比)。但他并不因此给万物分类,而是努力回溯到万物分歧的“始”之前,“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始也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始也者。”③天地一指,万物一马,他不是要否认差别,而是要超越差别,自己并不因此陷入到相对论中去。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善于让对方说出相对论的观点然后驳斥他。庄子则是一面使用相对论的某些论据,一面拒绝绝对的相对论可能导致的结果——一切为一。可以说庄子在某些方面采用了相对主义,也并不排斥相对主义的反面。因为无论是执着于相对主义还是相对主义的反面,都是局部的正确或错误,都将使人的思想背离“未始有封”的道。这种“执一”的局限,在道家和儒家都是尽力避免的。《人间世》证之再三的“嗟乎神人,以此不材”并没有被鸣雁消解,而是走向了这个问题原已有之的一种可能。尽管《齐物论》的只言片语也许是典型的相对论,鸣雁的吊诡依然不是相对主义的融合“彼此”。鸣雁和不鸣之雁的区别不是材与不材,因为它们的价值本来就在于食用而不是司晨,鸣与不鸣的区别仅仅在于主人的选择(如此看来材与不材也是相对的)。这种区别正像是既差异又趋一的万物之间的关系,区别存在,但不因此具有决定意义,区别或许只是在于我们可以称之为区别(物谓之而然)。庄子不忽视差异,也不否定事物的一切实在性。事物之间相对性的绝对化区分只能使意识和语言僵化停滞,成为“成形”,“成心”。对于是非以及相对的是非的认识判断都不是接近于“道”的直接经验。庄子超越了差别,超越了相对主义及其反面。世界变幻无穷,视角无限多样,要总体把握存在与世界的相对关系,理性与知识是不足够的,还需要世界的直接知识,在存在之外与不可言说的终极本源相关。《庄子》与其说是相对主义,不如说是神秘主义。

        “哲学是在‘设想’,而智慧是在‘贯穿’。哲学的统一旨在吸收不同(统一成共同的范畴,寻求本质的一致),而智慧的统一则是将不同联系在一起,让论述的所有个案之间从内部沟通,不管它们之间的差别是多么大。”④海外学者的重要性,正在于他们身后迥异于传统中国思想的哲学背景。他们的研究与文本之间与文化之间的张力,有助于中国传统文化对自身停滞与变化的反思。“文本与解释者之间永恒辨证的互动关系”⑤呼唤解释的他者对文本的创造性真诚努力。关于鸣雁的见解无论是不是臆解,是不是文本之外的创造,都是一种思想的可能。

    注释

    ①陈鼓应 注释,《〈庄子〉今注今释》,中华书局1983年4月,P54

    ②陈鼓应 注释,《〈庄子〉今注今释》,中华书局1983年4月,P132

    ③陈鼓应 注释,《〈庄子〉今注今释》,中华书局1983年4月,P71

    ④[法]弗朗索瓦"于连著,《圣人无意》,商务印书馆,2004年9月,P46

    ⑤[美]本杰明"史华兹著,《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P2

    哲学网编辑部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上海市虹梅南路5800号2座416室 邮编:200241
    ICP证号:晋ICP备 05006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