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中孔子那段“三十而立”的名言是大家很熟悉的,但要给出确定的解释并不容易。古往今来,注释《论语》的著作可谓汗牛充栋,对于这段话的释义不尽相同,除了您在信中所举出的《〈论语〉批注》和当下流行的《于丹〈论语〉心得》之外,很多著名学者也是各有己见。这里列出几位当代名家的注解以见一斑: 杨伯峻“对《论语》的每一字、每一词做过研究”,“尽可能地弄清《论语》本文每字每词的涵义”,在此基础上著有《〈论语〉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第2版)。其译文是:孔子说:“我十五岁,有志于学问;三十岁,懂礼仪,说话做事都有把握;四十岁,掌握了各种知识,不致迷惑;五十岁,得知天命;六十岁,一听别人言语,便可以分别真假,判明是非;到了七十岁,便随心所欲,任何念头不越出规矩”。对此译文他有些说明:关于“而立”,《泰伯篇》说:“立于礼。”《季氏篇》又说:“不学礼,无以立。”因之译文添了“懂得礼仪”几个字。“立”是站立的意思,这里是“站得住”的意思,为求上下文的流畅,意译为“遇事有把握”。 冯友兰著有三部中国哲学史,最后一部《中国哲学史新编》(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是其晚年呕心沥血11年之作。该书认为这段话是孔子对自己一生精神生活的几个主要阶段的概括,“但是文字很简略,意思也很隐蔽,需要先加注释”。其注释的大意是:15岁志于学就是“‘志于道’以求得到他所理想的道德品质,‘仁’”;“而立”的“所谓立就是学礼已经达到一定的程度”,即“视、听、言、动,都可以循规蹈矩,不至于违反周礼,可以站得住,这就是‘立’”;40岁之所以不迷惑,在于“知人”即“对于人之所以为人有所理解,有所体会。这就是人对于自己的自觉。有了这种自觉,就可以‘不惑’”;50岁知道“天命”,而“‘天命’是上帝的命令”,所谓“知天命”,就是懂得一方面天命决定自然界的变化,也决定人的生死、贫富、成败;但天本身则无言,所以必人力尽后,方知命为如何,另一方面,人的道德品质“是人的自己努力所决定的,与天命完全无关”;关于“耳顺”,据近人研究,“耳”字就是“而已”,所以“六十而耳顺”就是六十而已顺,“联系上文,就是顺天命”;70岁的时候,“能随心所欲而自然不超过规矩”,这个规矩“就是礼的矩,就是‘天命’的矩”;这似乎还是30岁时的样子,其实不然,“因为经过了不惑、知天命、顺天命三个阶段,他的循规蹈矩完全是出于自然,没有一点勉强造作”,“这就是他的精神完全达到自觉的程度”。 劳思光的《新编中国哲学史》(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是20多年来港台地区中国哲学通史的经典著作。该书对这段话的释义以“知天命”为分界,以为“‘知天命’者,即知客观限制之领域是也。‘不惑’以前之工夫,皆用在自觉意志之培养上,‘知天命’则转往客体性一面。‘不惑’时已‘知义’,再能‘知命’,于是人所能主宰之领域与不能主宰之领域,同时朗现。由是主客之分际皆定,故由耳顺而进入从心所欲之境界”。 正因为这样,所以很难确证哪一种解释最为确切。以上述三位名家的解释为例,如果对话者是孔子的学生,并像孔子那样“好礼”和主张“复礼”,讨论的问题是礼与人生的关系,那么杨伯峻的释义就更为贴切,因为它把“懂礼仪”与其此前的阶段与此后的几个阶段贯穿起来,说明这是走向理想人生的关键;如果对话者是有类似老子绝弃仁义思想的人,对话的主题是争辩仁义与人生的关系,那么冯友兰的释义也许更为吻合,因为它突出了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对仁义的自觉,因而人生最高的境界就是这样的自觉达到了完全的程度;如果说对话者是和墨子的赞同者,既讲“非命”又讲“天志”,而对话的主题是天命与人生的关系,那么劳思光的释义可能更有针对性,因为它强调知天命就是在明白了人能主宰的领域之后,还需明白人不能主宰的领域,由此方能进入人生自由之境。 不过,确证《论语》语录之本义的困难,并不意味着对其可以作任意的解释。因为每字、每词是有确切涵义的,每段语录的基本精神根据孔子的总体思想也是可以有一定共识的。如果释义明显曲解了字、词的涵义或背离了孔子的总体思想,那么我们还是可以断定其错误的。还是以“三十而立”为例,唐代高择的《群居解颐》和五代孙光宪的《北蒙琐言》都记载了唐代节度使韩简读《论语》的故事:“节度使韩简,性粗质。每对文士,不晓其说,心常耻之。乃召一孝廉。令讲《论语》。及讲至为政篇,明日谓诸从事曰:仆近知古人淳朴,年至三十方能行立。外有闻者,无不绝倒”。把“三十而立”理解为“年至三十方能行立”无疑是很荒唐的,因而成为流传千古的笑话。 然而,从这笑话中我们可以领悟到阅读古人典籍的正确方法,这就是不能滞泥于文义,而要把握其大略。掌握这样的读书方法,大概也应该是“三十而立”所要“立”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