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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沪上演 豫让经历隐喻《读书》之变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8-29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何冰饰演䂊让

        林兆华的《刺客》八月下旬在上海演出。《刺客》故事很简单,讲公元前四百多年时刺客豫让经历种种挫折,但他还是一意要刺杀灭了他旧主子的赵襄子。最后他为行刺不惜毁容、吞炭,直至自取灭亡的故事。戏中的豫让,一直都耍弄一把比水果刀大不了多少的短剑。戏演到豫让垂死才给了他一把长剑。但那时他已无力去戳那件———他恳求赵襄子让他刺三下以满足死前复仇心理的大袍。

      作为失败了的君王的臣子,被灭了国的国士,豫让经历一而再,再而三,简单低级、以卵击石的挫败。

      换句话说,编导并不赋予他任何成功的希望与可能,却要他仍旧义无反顾。他们这么做,要豫让成全的是一个道德概念。他越是刺杀无能,越显高贵。豫让在戏中的一切行为只为了自善其德。但是,那几个被反复谈论的道德概念,义呀忠呀的,似乎一开始就是现成确立的。所以我们看一晚上豫让们的种种行为,幷没有改变任何既有概念或促成任何新思路。他们只是几个旧有概念的充填物———为立贞节牌坊半夜寡妇在数的黄豆。
      
      如果剧场里的大戏,与外面的社会总有种潜在的关系,做出这样的戏,或是以信念应对了这个被资本大力推动的功利社会。然而,那些看似自明的道德标准,豫让的行为,以及与他另奉新主,说起来贪生但并不怕死的瑕疵行为,在戏中却处处表现得不合现实逻辑,或根本自相矛盾。这里透出的讯号,是潜意识里我们一些人正怀疑着道德标准的现实可能性?
      
      把别人性命玩弄于掌股之间的赵襄子,看起来十分潇洒自如,杀与不杀豫让,演得都不过像是这位王者饭后的一碟水果。在这样一出本是悲剧的戏里,演赵襄子的濮存昕因为找不到角色悲剧感的由来,而轻薄得很。
      
      拿身体只当一具发声器的大陆专业“话剧”演员,对于豫让自毁容颜和声音,实在没有什么良计。大导林兆华也没有。于是毁容毁声后的表演变得十分难堪。本该是以肉身仅有的能力作最后一搏,却变得以滑稽的声音继续大声喊“话”,不时引来观众笑声。演豫让的何冰,已被人讲演得有些重了,但他一场场的行刺还是没法将戏的分量推上去。我想,是因为在那样的话剧舞台上,分量都在话里。那些角色不断以话套话,知识分子似的雄辩一套套道德逻辑,然而他们却没有身体感。没有身体感就无从获得行动的能量。在缺乏行动的剧场里,思辨过后没有什么是可以改变的。缺乏行动能量,不能改变什么的刺客哪里还算个像样的刺客。所以,大导只给那位古代知识分子一柄短得像刺的剑。刺客不过像颗刺。或许,《刺客》在发生了2007年《读书》之变的现场里,不经意间也完成了它的社会隐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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