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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德明恤——周初对中国古代人文精神的贡献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8-24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周人在殷商文明的强大压力下,从一个落后的部族,经过数代人的奋斗,终于克殷建周。长期艰难困苦、危机重重的历程使他们日益体认到人的行为的重要性,领悟到事情的吉凶成败是人自身的努力和奋斗所能决定的,因而萌发了强烈的“忧患意识”。周人

    将上帝转化为道德神,视为公平正义的化身,在保持对其敬畏的同时,强调天命的依据是人的行为的合理与不合理,人的德行决定自身的吉凶成败和上天的授与否。因此,人生的价值和人民的地位在周初得到空前重视,这些大大加快了宗教人文化的进程和传统人文思想的发展,从而奠定了天人相与的中国精神文化的特质,对传统文化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商周之际,中国的原始宗教有了新的转向,在浓厚的宗教氛围中,理性的人文思想逐渐加强,人的自主意识逐渐觉醒。促成这种思想转向的因素,一是客观上周人建国历史处境的影响,一是主观上宗教思想转变的结果。

     

    周从落后的部族发展到统一的国家,其间备尝艰辛。在商王武丁(第二十三世王)时代,商周之间便开始了敌对的情势,武丁数次讨伐周人。此时殷商文明早已灿烂完备,而周人的文化水准则要落后得多。但是周人毫不气馁,积极壮大自己的力量。太王古公亶父率领族人和百姓,跨越岐山,定居于渭水流域,开始有了城邑。势力渐盛后,太王“实始剪商”,展开了对商朝的军事攻击。季历继位,国势日强,不断开拓疆域,征伐诸戎,把势力伸展到汾水流域。此举引起了商朝的不安,季历最后也为商王文丁(第二十九世王)所杀,开国任务传给文王。文王一方面逐步消灭外围方国,扩大版图,一方面联合诸多方国、部落结成反殷同盟,以孤立商,继而达到了孔子所说的“三分天下有其二”的局面。为此,文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周公称文王亲自从事荒野田亩的工作;他为人和蔼、善良,待人恭敬,对民众尤其孤苦无靠的人予以保护;他从不敢耽于游乐打猎,而是恭谨地处理政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以求“咸和万民”。

     

    周人在殷商先进文明的强大压力下,从一个落后的部族,经过长期奋斗,“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终于在文王之世,达至足可克商的局面。这一漫长的历程,使周人在艰苦的处境下日益体认到人的行为的重要性,因为新的局面是他们的历代祖先“经之营之”,逐步奋斗而来的,事情的吉凶成败是他们自身的努力所能决定的。就是在困境之中,觉悟到突破困境只有凭借人自身的努力,此即“忧患意识”。由此忧患意识而产生人的自觉,这是一种新精神的跃动。正因为有了这种新精神的跃动,才使传统宗教产生了新的转向,古代文化有了新的发展。

     

    对周人来说,克商的行动除了武力的准备之外,还需要上帝的福祐,因为在当时这牵涉到政权合法化的根本问题。为此,周人在殷商化的过程中,把商人的祖宗神认同为自己的祖宗神,或者说周人将自己的祖宗神与商人的祖宗神合而为一。通过这种方式,上帝便由祖宗神一变而带有道德神的性质,代表着正义和公道。这样的上帝对于政权的兴替,不再无条件地带着宗族的私情,而是经过公平的选择,其标准则在于政治的好坏和行为的合理与否。周人自信他们之所以能有天下,是因为历代先王的努力,以及“文王之德之纯”,致使上帝降下天命。他们认为,是“皇天改大邦殷之命”,而“兴我小邦周”。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自觉意识与上帝观念的转化合而为一,成为人文思想发展的原动力。这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一件划时代的大事,天命渐渐从其幽暗神秘的气氛中摆脱出来,成为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加以了解、把握的力量,并成为人类合理行为的保障。

     

    文王死后,武王继位。公元前1027年,武王率众誓师于商郊牧野,一举打败商王大军,纣王自焚,商亡周兴。周虽克殷,但商朝毕竟是传袭数百年的大国,残余势力仍很强大,因此危机并未解除,周人丝毫不敢有所懈怠,仍然小心谨慎,时时警惕。武王因过度焦虑操劳,在克殷后不久便去世了。继位的成王年纪尚轻,由周公摄政。是年秋天,五谷成熟未收之时,天降雷雨,狂风大作,谷物倒仆,大树被连根拔起,国人惊慌不已。随后,监视殷地的管叔、蔡叔联合纣子武庚发动叛乱,形势很是严峻。尽管周公协助成王经过努力平定叛乱,稳定了大局,但这段充满危机和挑战的历程,促使周公、召公等号召国人,把建国之初的忧患意识和精神自觉加以继承和发扬。平殷之乱前夕,周公作“大诰”,以成王的名义说:我这年轻人,“永思艰”。我受到老天的指使,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和艰巨的事情,这使我这年轻人,“不卬自恤”。同一时期,周公、召公等人也多次表露出强烈的忧患意识。

     

    这种忧患意识和谨慎的心态虽为时势逼迫而生,但其发扬仍与上帝是公平正义的观念有关。周人认为天命的依据是人的行为的合理与不合理,因此不能不时时深思熟虑,谨慎行事。正是基于这种认识周人发展出了“天命非常”的观念——一有失德,天命即转向他人。从天威不可信,民情则大可见、“惟命不于常”等众多表述可以看出,“天命非常”的观念显然已深嵌在周人心中。由“我生不有命在天”一变而为“天命非常”,可以说是古代宗教思想的又一个大突破。

     

    所谓人的行为包括统治者与人民两个层面。如前所言,周人深信他们之所以能取得天下,完全是因为其统治者尤其是文王的德行,于是统治者便成为天命的具体化,人民可以通过统治者的德行感知天命的变化。在实践中,统治者的德行又是从人民身上彰显出来的,如文王的德行就体现在其“怀保小民”、“咸和万民”等方面。因此,对于统治者而言,天命往往显现于民情之中。有关这样的认识多次见诸史籍。如“康诰”说“天威不可信,民情则大可见”,“召诰”说“王不可迟缓,要顾忌畏惧百姓的言论”。民心向背可以决定天命的去向,这种人民所具有的决定性地位,使得统治者必须将人民与上天同等看待。因此武王克殷后,一再告诫贵族要保护百姓,使他们安居乐业,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避免沉溺于安逸享乐,要竭尽心思治国理政;对待百姓,要像对待患有疾病的人和保护婴孩一般。只有这样,百姓才能康乐平安,国运才能永远保持。周公也告诉召公说,他所忧者,惟天与民而已。这些殷殷垂诫充分肯定了人民存在的价值,确认了人民在政治中的地位。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人文思想中以民为本的观念在殷周之际就已经形成。

     

    虽然在周人看来,人的行为决定天命的去向,但并不因此而蔑视上帝,他们所做的是把上帝从幽暗神秘的气氛中解脱出来,赋予其更明确、更可把握的形象。在周人的观念中,上帝以其正义的化身仍具有无限的权威,既是宗教性的神,也是道德性的神。所以,周人的天命观仍旧承认朝代的更迭都是秉承上帝的意旨。同时,在明确上帝权威的前提下,给予人们的行为以合理的活动范围和决定性的地位。此即“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及“惟克天德,自依元命,配享在下”之义。

     

    周人畏天威的观念在文献资料上随处可见,“大诰”言:“天降威”,“予不敢闭(拒绝)于天降威”;“君奭”言:“弗永远念天威”;《诗经》“周颂·我将”言:“我其夙夜,畏天之威,于时保之”。至于德的观念,在商代就已经出现,卜辞中就有德字,《尚书·盘庚》更是屡次提及。周代殷后,德的观念大为盛行,周朝统治者每以修德、立德为立国训典。《尚书》诸篇亦言之再三。在这一时期,有关“敬”的观念大大加强,周初文诰几乎每篇都有敬字,可为明证。敬与德相结合,从而使“敬德”观念得以确立。敬意指谨慎、恭谨、警惕,是一种自觉的、内省的心理状态,所谓“敬德”即是时刻以德为念,不可须臾离德。敬德联成一词,屡见于周代史籍,与畏天同为周初文献的重要精神。我们甚至可以说,周人的哲学就是敬的哲学。“召诰”对“敬德”的意义,发挥得最为详尽。召公告诫年轻的成王要以夏和商的历史作为教训: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其不能延续,是因为他们不敬德;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其不能延续,也是因为他们不敬德。现在我们初服天命,政权初兴,统治者必须处处敬德,凡事都能依美德而行,不断思考夏商失败的原因,引以为鉴,才能向老天祈求悠久的国运,把功业延续下去。在《君奭》篇里,周公把德的意义衍伸得十分深刻,它包括“秉德明恤”(保持美德,了解忧患),是德行与忧患意识的结合;也包括“纯佑秉德,廸知天威”,是德行与天威的结合。“康诰”说:“惟命不于常,有德之谓”。如此,天命、天威、忧患、德行四者合而为一,一同构成中国人文思想的重要基础。若再加上前述对人民存在价值的肯定,则命、天、民、德四者一以贯之,成为一个相对完整的思想体系。

     

    中国传统人文思想在它的起源阶段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有力地促进了宗教的人文化。这一时期,在宗教领域中,上帝、天帝有了明确、可知的形象,人对神的依赖性逐渐减少,人的主体意识逐渐加强。与周代的文化发展相适应,其宗教人文化的趋势还体现在祭祀方面。商代祭法,自帝喾以下,至于先公、先王、先妣,皆有专祭,无亲疏远近之分,这纯为宗教性的祭祀。周人则除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外,有毁庙之制,庙毁则不常祭,这就是亲亲之义,带有浓厚的道德性。所以王国维一针见血地指出:“周之制度典礼,实皆为道德而设。”《礼记·表记》在评价殷周宗教精神的差别时也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可谓确论。正因为如此,作为祭祀仪节的“礼”在周代便带有了人文性质,作为宗庙常器的“彝”也具有了道德涵义。如《尚书》中的彝字,都从具体的祭祀用器衍伸为抽象的道德意义,意指常规、法则、规范,如“彝训”、“彝教”、“民彝”、“非彝”等均指此而言。德、彝结合,下开以德、礼为国家社会的重心之端,亦为后来儒家思想中赋予祭祀绝对道德意义的张本。

     

    总之,将上帝转化为道德神,视为公平正义的化身,保持对其敬畏;将宗教人文化,重视人生的价值,虽“事事托命于天,而无一事舍人事而言天”;人的德行决定自身的吉凶成败和上天的授祐与否以及肯定人民的重要地位等等,这些中国传统人文思想的基本要素,都已在周初成型,从而奠定了天人相与的中国精神文化的特质。尽管西周末期,封建体制逐渐解体,社会长期动荡不安,但自周初以来一脉相传之畏天、敬德观念等人文精神仍然流传下来,并对后世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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