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是说的一种情感。恻隐之“隐”是一个假借字,本字是“慇”,其本义是伤痛的情感。孟子揭示了恻隐并非一种单纯的情感,而是复合的情感,即是这样一种情感转换过程:恐惧→伤痛→不忍。这种情感乃是儒学的整个理论建构的本源。 [关键词] 儒学;情感;恻隐;不忍;假借 众所周知,“仁义礼智”是儒家的核心观念。孟子认为,“仁义礼智”是先天的人性:“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孟子·告子上》[①]);“仁义礼智根于心”(《尽心上》)。但事实上,孟子认为“仁义礼智”是发端于“恻隐之心”的。他说: 所以谓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见孺子将入于井,皆有怵惕恻隐之心;非所以内交于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誉于乡党朋友也,非恶其声而然也。由是观之,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公孙丑上》) 孟子在这里所说的“仁义礼智”,是儒学的基本的理论建构,它们所指的不是“情”,而是“性”;而作为其发端的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恭敬)之心、是非之心,则是“情”、而不是“性”。这就正如朱熹所说:“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情也;仁、义、礼、智,性也。”(《孟子集注》[②]) 作为情感的“恻隐”,孟子也简称“隐”。例如以下对话: (孟子)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釁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釁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不识有诸?”曰:“有之。”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王曰:“然。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曰:“王无异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梁惠王上》) 这里,孟子直截了当地将“不忍”说成“隐”:王说“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孟子则说“隐其无罪而就死地”,显然,这里的“隐”即“不忍”。那么,“隐”何以有“不忍”的意思呢? 汉字“隐”的本义,其实是隐蔽、隐藏、隐匿,而无“恻隐”、“不忍”之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隐,蔽也。”[③] 例如《荀子·致士》:“隐忌壅蔽之人,君子不近”;杨倞注:“隐亦蔽也”。[④]《周易·系辞上》:“探赜索隐,钩深致远”;孔颖达疏:“隐谓隐藏”。[⑤]《国语·齐语》:“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韦昭注:“隐,匿也”。[⑥] 孟子在其它地方所讲的“进不隐贤,必以其道”(《公孙丑上》《万章下》),就是用的“隐”字的本义。这个“隐”又引伸出“伏”的意思,例如:“孟子去齐,宿于昼。有欲为王留行者,坐而言。不应,隐几而卧。”(《公孙丑下》)朱熹注为:“隐,凭也。”(《孟子集注》)其实应该是“伏几”(犹如“伏案”),而不是“凭几”。但是显而易见,这些含义都与“恻隐”无关,也就是说,“恻隐”并非“隐”字的本义。 然而在上古文献中,人们常常直接用“隐”来指恻隐的情感。这种用法是指的痛心、伤痛、乃至病痛的意思。例如:《诗经·邶风·柏舟》:“耿耿不寐,如有隐忧”;《毛传》:“隐,痛也”。[⑦]《榖梁传·隐公十一年》:“隐之,不忍地也”;范宁注:“隐,犹痛也”。[⑧]《庄子·外物》:“相引以名,相结以隐”;陆德明《释文》引李云:“隐,病患也”。[⑨] 同样,《孟子》的传统注疏就是这样解释恻隐之“隐”的:孙奭疏:“恻隐痛忍之心”(《孟子正义》);朱熹《集注》为:“恻,伤之切也;隐,痛之深也”(《孟子集注》)。其实,“隐”字的这种用法,早在《尚书·夏书》中已经出现,例如《盘庚下》:“呜呼!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尚皆隐哉。”蔡沈《集传》:“隐,痛也。盘庚复叹息,言尔诸侯公卿、百执事之人,庶几皆有所隐痛于心哉。”[⑩] 问题在于:“隐”字究竟怎么会由本义“隐蔽”而发展出“伤痛”之义呢?显而易见,这是上古文献的一种极为常见的情况:“隐”指“伤痛”“恻隐”,不是词义的引伸,而是字义的假借。 根据前人的文字校勘资料,假借字“隐”的本字,存在着这样几种可能: ① ■[ 懚字去忄]: 此字或作“懚”;或作“●[左忄右隠]”。例如《周礼·考工记·弓人》,郑玄注“测读为恻隐之恻”(《周礼注疏》[11]),陆德明《释文》:“隐,本或作●。”(《经典释文》)但是,《说文解字》根本没有“懚”、“●”这两个字,可见它们都是后起字,而它们的古字应该是“■[ 懚字去忄]”。例如《广雅·释诂一》:“隐,哀也”;王念孙《疏证》:“隐与■通”。[12] 然而根据《说文解字》的解释:“■,谨也。”即是说,“■”字的本义乃是谨慎,而非伤痛。由此可见,“■”并不是恻隐之“隐”这个借字的本字。 ② 殷: 例如《诗经·邶风·柏舟》:“耿耿不寐,如有隐忧”;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鲁隐亦作殷,齐韩作殷”。[13] 王念孙《广雅疏证·释诂一》:“隐与殷,声近而义同。”而“殷”字也确有恻隐伤痛的用法。例如《广雅·释诂二》:“殷,痛也。”然而根据《说文解字》,“殷”的本义为:“殷,作乐之盛称殷”;并引证《周易·豫象传》:“殷荐之上帝”。可见“隐忧”亦即“殷忧”之“殷”仍然是一个假借字,并非恻隐之“隐”的本字。 ③ 慇: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阜部》:“隐,叚借为慇。”[14]《诗经·邶风·柏舟》:“如有隐忧”;马瑞辰《传笺通释》:“隐者,慇之叚借”。[15]《诗经·邶风·北门》:“出自北门,忧心殷殷”;陆德明《释文》:“殷,本又作慇,同”。《尔雅·释训》:“殷殷,忧也”;郝懿行《义疏》:“《诗·北门》云:‘忧心殷殷。’《正义》作‘忧心慇慇’,是‘慇’为正体,‘殷’乃叚借”。[16] 郝氏《尔雅义疏·释训》又说:“古读‘殷’声如‘衣’。《说文》:‘▲[上依下心],痛声也。’依、慇,声转义同矣。”确实,根据《说文解字》的解释:“慇,痛也。”如此看来,“慇”字应该就是恻隐之“隐”的本字,字或作“▲”。例如《诗经·小雅·正月》“念我独兮,忧心殷殷”或作“忧心慇慇”,《毛传》:“慇慇然,痛也”;朱熹《集传》:“慇慇,疾痛也”。 从音韵上考察,“隐”借为“慇”也是可以成立的。“隐”字有两读:隐蔽、恻隐之“隐”,中古读上声、於谨切、影母隐部,上古谆部;依凭之“隐”,中古读去声、於靳切、影母焮部,上古谆部。而“慇”字只有一读:中古读平声,於斤切,影母欣部;上古谆部。这就是说,“慇”与“隐”的声母和韵部都相同,唯有声调不同。那么,这是可以通假、假借的吗?其实,这是上古文字假借现象当中的常见情况。究其原因在于上古汉语的声调问题:或者是根本没有所谓声调之分,这是许多音韵学家的看法;或者是虽有声调之分,但人们却并不明白,这是部分音韵学家的看法。直到南朝梁朝的沈约作《四声谱》(《梁书·沈约传》[17]),人们才对汉字的四声有所认识。所以,上古时代,《诗经》的用韵都是所谓“四声通押”;在假借上,也是“四声通借”。 现在我们可以确定:恻隐之“隐”的本字应该是“慇”,意谓感到伤痛;但这不是肉体的伤痛,而是心灵的伤痛。 这个恻隐之“隐”亦即“慇”,与恻隐之“恻”是同义词,都是感到伤痛的意思。《说文解字》:“慇,痛也”;“恻,痛也”。朱熹解释:“恻,伤之切也。”(《孟子集注·公孙丑上》)这样的恻隐情感又叫“恻怛”,这个“怛”也是指的伤痛情感。例如《诗经·桧风·匪风》:“顾瞻周道,中心怛兮”;《毛传》:“怛,伤也。”《史记·屈原贾生列传》:“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张守节《正义》:“怛,痛也”。[18] 那么,作为伤痛之义的恻隐之“隐”或“慇”,何以又是“不忍”的意思?这是词义的一种引伸;这种引伸来自心理感受的连续,正如朱熹《孟子集注》所说:“恻,伤之切也;隐,痛之深也。”这是一种很好理解的体验:无论是肉体的伤痛,抑或是心灵的伤痛,假如伤痛得很深切,成为巨大的伤痛,那就难以忍受了。孟子所说的“恻隐之心”,就是一种深切巨大的伤痛之感,而不只是一种轻微的怜悯之情。 恻隐的情感,孟子不仅称之为“不忍”,而且还加上“怵惕”二字。所谓“怵惕”乃是惊骇恐惧的意思,赵岐注为“惊骇之情”,孙奭疏为“怵惕恐惧、恻隐痛忍之心”(《孟子正义》)。所以,孟子实际上是揭示了:恻隐不是一种单纯的情感,而是一种复合的情感,即是这样一个情感转换的过程:惊惧→伤痛→不忍。 在儒家思想中,“慇”或“隐”、即心中伤痛,这是仁、亦即爱的显现(《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19]);或者按孟子的看法,那是仁、即爱的发端。后世所谓“殷勤”,古作“慇懃”,其本义也是说的爱怜(“怜”原来也是“爱”的意思),例如《玉篇·心部》:“慇懃,怜皃。”[20] 今天所谓“殷勤”的意思,正是从“爱”的意思更进一步引伸出来的。例如李商隐的爱情诗:“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锦瑟》)爱情也是仁爱情感的一种显现,在儒学中进而形成夫妇之伦。 不仅如此,孟子甚至认为,“隐”或者“慇”亦即恻隐的情感乃是整个儒学理论建构的大本大源。根据本文开头所引的那段论述,孟子实际上是给出了这样一种双重的渊源关系: 仁爱精神 → 正义原则 → 礼制规范 → 良知智慧 ↑ ↑ ↑ ↑ 恻隐情感 → 羞恶情感 → 恭敬情感 → 是非情感 这里,上层乃是哲学层级的这样一种理论架构:仁爱精神→正义原则→礼制规范→良知智慧。这里首先就是仁爱精神的确立,也就是心性本体的确立,即孟子所说的“先立乎其大者”(《告子上》)。那么,这个“大体”究竟是怎样“立”起来的呢?事实上,孟子在这里揭示了这种“先验的”德性的生活情感来源,亦即“四端”:恻隐感→羞恶感→恭敬感→是非感。而其中,“恻隐”又是其最本源的情感显现。这就是“隐”或“慇”、亦即“恻隐”情感的极其重大的思想理论意义。 参考文献: [1]《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2]《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3]《论语注疏》:《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4]《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5]《春秋榖梁传注疏》:《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6]《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7]《国语》:韦昭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8] 司马迁:《史记》,张守节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9] 许慎:《说文解字》,大徐本,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 [10] 顾野王:《玉篇》,见《小学名著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版。 [11] 陆德明:《经典释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12] 姚思廉:《梁书》,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标点本。 [13]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14] 蔡沈:《书经集传》,见《四书五经》,北京:中国书店1985年据世界书局影印本。 [15] 王念孙:《广雅疏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16] 郝懿行:《尔雅义疏》,北京:中国书店,1982年版。 [17]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 [18] 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 [19]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 [20] 马瑞辰:《传笺通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 -------------------------------------------------------------------------------- [①]《孟子注疏》:《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②] 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版。 [③] 许慎:《说文解字》,大徐本,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 [④] 王先谦:《荀子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 [⑤]《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⑥]《国语》:韦昭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⑦]《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⑧]《春秋榖梁传注疏》:《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⑨] 陆德明:《经典释文·庄子音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 [⑩] 蔡沈:《书经集传》,见《四书五经》,北京:中国书店1985年据世界书局影印本。 [11]《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12] 王念孙:《广雅疏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 [13] 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 [14]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影印本。 [15] 马瑞辰:《传笺通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版。 [16] 郝懿行:《尔雅义疏》,北京:中国书店,1982年版。 [17] 姚思廉:《梁书》,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标点本。 [18] 司马迁:《史记》,张守节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 [19]《论语注疏》:《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版。 [20] 顾野王:《玉篇》,见《小学名著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