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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与“中和”的美学观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8-13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中和”是我国古代最重要的美学概念之一。它的形成,与作为“群经之首”的《周易》有着密切联系。“中和”的思想,最早是由于音乐要求音声和谐而提出的,到《礼记·中庸》,则将其提升到了哲学的高度:“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一般认为,所谓“中和”,它所强调的是位置的守中、行为的适中与恰到好处,以及不同事物之间的和谐关系。我们知道,《周易》先有八卦、六十四卦卦画,次有卦爻辞,最后才有《易传》,从而构成《周易》的完整体系。如果将这几个部分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那么其中有关“中和”的哲学—美学思想,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是“天人合一”。《周易》的所有思想,都是从“天道”中来:卦画的基本要素“—”与“—”,是对日月运行的某种形式的记录;三画的八个经卦,象征八种基本的自然物。然而这个“天道”不是孤立、异己的“天”,由八卦推衍到六十四卦,即已构成象征人和自然的有机整体。例如《乾》卦由“潜龙勿用”到“亢龙有悔”的发展过程,象征的便是“君子”或“大人”由隐到显、由穷到达的生命历程。再发展到《易传》,则进一步将“天人合一”的思想理论化和体系化了。《乾卦·文言》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有人认为,《周易·上经》三十卦明天道,《下经》三十四卦明人道,实际上就《易传》的阐述而言,上、下经都是由天及人、天人不分的。其原则是要求人的行为符合天道,做到与天无违、以德立世。《象辞》中“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之类的表述,便都是遵循这一原则。

     

    显然,在《易传》看来,人对天地自然的效法,是至善至美的“大德”,并由此进而提出了“三才”理论。《系辞下》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人处于天地之“中”,使整个卦符构成天人合一的中和之象。因此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天时”、“地利”、“人和”异乎寻常地强调,不过是追求天与人的统一与和谐这一根本目标而已。同时,《易传》根据“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原理,认为人道与天道、地道之间是一种同构关系。“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说卦传》)。所谓“阴阳”、“柔刚”、“仁义”,就是天、地、人的类比属性。

     

    《周易》注重天人类比、和合的“中和”思想,不仅渗透在主流意识形态的各个方面,而且对后世的文艺美学产生了巨大影响。中国传统的绘画艺术和诗歌创作,无不追求意与象的沟通、情与景的融汇、人与天的冥合,乃至成为两千余年来艺术领域带有普遍性的审美趣味。

     

    其二是“阴阳相济”。《说卦传》曰:“易以道阴阳。”阴阳之道是《周易》的核心,也是其“中和”思想的立足点和载体。《易传》把天、地、人统一于“阴阳”、“刚柔”的交感作用,构成天地、父母、男女等阴阳互求、天人合一的美好图景。阴阳作为事物的两种属性,既是对立的,也是和谐的。清代思想家连斗山在《周易辨画》中指出:“两美相合为嘉”,就是说,阳与阴乃世之两美,有相感相合之德,阳遇阴则通,阴遇阳则明,这才能达到生命世界的亨通与繁茂。这是《周易》的精髓,也是“中和”美学观在《周易》中最完美的体现。在《周易》中频繁出现的“雨”意象,便是阴阳相济之果的象征。“密云不雨”(《小畜》卦辞),乃是阴盛阳衰失去均衡的缘故;“零雨其濛”,则是阴阳交合的美善之象。《鼎》卦九三爻辞“方雨亏悔,终吉”,《睽》卦上六爻辞“往遇雨则吉”,意谓只要出现阴阳和合的美好甘雨,就能获得吉祥。

     

    随着后世《易》学的兴盛,阴阳相济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强化,体现得最典型的,便是阐述爻位关系的“乘、承、比、应”之说。每卦六爻,初与四、二与五、三与上互相感应,感应的二爻中,如一阴一阳则表示阴阳和合,称为“有应”,否则为“无应”;“乘、承、比”三者,则分别解释相邻两爻之间的关系。而各爻关系的相合与否、预期的吉凶祸福,都取决于阴阳是否和谐。由于在《周易》学说中,万事万物及其相互关系,均存在阴、阳二元,所以阴阳相济的观念具有普遍意义。它实质上表达的是一种事物和谐共存,以求状态均衡的哲学诉求。

     

    《周易》的和谐均衡理论,既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伦理的总纲,也是古代艺术理论和创作所遵循的总则。八音克谐之于音乐、温柔敦厚之于诗歌、结构匀称之于建筑、布局均衡之于绘画和书法,无不体现出和谐均衡的美学追求,而崇高、狞厉、怪奇等风格,总是受到主流艺术的排斥。

     

    其三是“执两用中”,也就是在事物的两端之间,不偏不倚,惟取中正。《易传》阐释“古经”义理,多以“中正”为说,而“中道”、“中行”、“得中”等术语,亦屡屡出现。按照爻位说,每卦六爻分内卦、外卦,故二、五爻为“得中”;阳爻居奇位、阴爻居偶位“得正”,反之不得正。凡得中得正者,无不吉祥多福。

     

    中正原则不仅贯穿于《易传》释义的始终,也体现在对颜色的取舍上。在所有色彩中,《周易》最推崇黄色。《坤》卦六五爻辞曰:“黄裳,元吉”。《鼎》卦六五爻辞曰:“鼎黄耳金铉,利贞。”此二爻均居外卦中位,故得“吉”“利”。黄色在“五色”里介于黑与白的中间,在东、南、西、北、中之位置上,则与“中央”相配,所以《汉书·律历志》说:“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黄色之所以在《周易》中得到推崇,就在于它涵有中和、中央、中正的意蕴,并由此而使黄色在后世成为正色和帝王之色。

     

    执两用中,以中正为贵,既是认识论,也是方法论。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中正与两端保持等距离,是最完美的均衡状态,无论偏向任何一端,都将破坏均衡,导致偏斜而使原有结构崩塌;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中正意味着处事不偏不邪,追求适中与合度,任何的“过度”或“不及”,都无法保持事物的善美状态。《周易》强调“中正”的思想,与儒家的中庸之道,在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

     

    “执两用中”同时也是后世艺术遵循的美学原则。例如两两对称的美学理念,就贯彻在我国古代建筑设计、舞蹈编排、绘画构图、文章修辞、诗歌用韵等几乎所有的艺术形式之中;而“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更成为儒家诗论的核心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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