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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不可言《道德经》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8-0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道德经》即《老子》五千言。五千言是约数,汉代帛书本有5467字,后人不断校勘加工,于是有了数百种不同的校刻本,总趋势是删虚词,减字数,甚至有人把它删减为恰好五千字,这当然是不必要的。

     

    《道德经》是一部奇书,不仅是流传、抄刻、翻译最多的一部古代经典,而且可能是用于陪葬最多的古书,不仅有古代发现的项羽小妾墓中之本,而且有1973年发现的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两种,以及1993年发现的郭店战国墓中摘抄的竹简本三种。一部《道德经》,是何神奇鬼魅,让贵族男女死而不弃?

     

    奇妙之处似乎在于文字简约而深奥,思想丰富而难测,似乎能满足不同人的不同需要和期望,能引出各种不同的理解,解释,理论,猜想,以及发挥。或视之为君人南面之术,或目之为气功长生之作,或以之为兵战之书,或崇之为仙道祖籍,或推之为哲学宝典。在最近刚刚闭幕的国际《道德经》论坛上,这些古已有之的说法差不多都有所反映。的确,五千言中,神秘主义,理性主义,理想主义,现实主义,乐观主义,悲观主义,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宗教倾向,科学精神等等不同的、甚至对立的思想因素似乎都可以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西方学者则从中看到东方物理学之道,道家式科学,和最好的建筑学理论,还有的看到了两性之道。难道《道德经》真是一个万花筒,可以随时变幻出不同的光彩图案?

     

    显然,《道德经》的玄妙是无法尽述的。能够尽述的也就谈不上玄妙。这里只能就其比较清楚的主要思想概念做一些梳理。玄妙的东西容易引起误解,要求其真意也就很难。不过,如果我们同意以原文和历史时代为基准,那么,我们还是应该尽可能忠实地梳理一下《道德经》中一些基本的思想内容。

     

    对《道德经》最常见的误解是认为其作者主张无所事事,不负责任,逃避现实,只求个人自在。这是将后来的一些关于道家的通俗印象当作了《道德经》的本意。《道德经》中充满对人类社会之秩序、状态的忧虑,体现着对人类命运的关切。如“天下多忌讳,而民弥叛。”“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五色令人目盲…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这些都是对社会现实的观察和忧虑。针对现实问题,《道德经》提出“我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圣人处无为之事…,功成而弗居。”说明老子不是一个不负责任或逃避现实的思想家,而且是一个对人类社会及其治理方式有更高期待的哲人,这是一种非同寻常的责任感。

     

    老子的责任感表现于圣人对万物之生存状态的关心与呵护之中。竹简本说道“圣人能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能”与“弗能”适成对照,“辅万物之自然”和“为” 构成对比。“辅万物之自然”是圣人能够做、应该做的,而其它的行为则是圣人“不能”做的。“不能”显然不是体力、智力上的不足,而是职责上、良心上的。这里之所以特别以“能”与“弗能”相对照,显然是要突出老子所主张的“辅”的行为原则,同时警惕一般常见的“为”。“辅”就是从旁辅助、扶助、帮助;“为”即通常的行为方式,直接设计、命令、控制、操纵或庇护、宠溺等行为。圣人的行为准则在于“万物”自身的状态和利益,而不是圣人本身的高明与否。

     

    这种责任感更多地、直接地表现于对百姓生存状态的关切。四十九章帛书本说“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即完全以百姓之情感、目的为依归,以百姓利益为治理天下的依据。这是忘我和无我的境界,没有自己特定的政治或道德标准,所以“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信者信之,不信者亦信之。”完全以治理对象的存在和利益为依归,而不以圣人自身的名誉地位为担忧。

     

    这种思想似乎太高超,太玄妙,难以实现。哪一个社会的治理者能够不考虑个人得失呢?然而,我们也可以说这种思想恰恰是最适用于现实的。政治家在拉选票,打天下时都表示要以人民的利益为本,一旦他们得到天下,人民或选民是否有理由要求他们履行承诺,真正“以百姓之心为心”呢?这样,玄妙的理想不正是现实的需要吗?

     

    “以百姓之心为心”似乎就是以民为本,与孔子火灾后问人而不问马、孟子主张民为贵相一致,然同中有异。儒家靠道德标准,礼仪尊卑构建社会秩序,故不断在百姓中掀起义利之辨、人禽之辨、天人之辨,以此来压制不道德的行为,巩固社会秩序,但是,这种“辨”或排队、划线的做法很容易在百姓中造成分裂和动荡,造成对个性的压抑,从而破坏社会和谐。《道德经》则重在万物、百姓之“自化”、“自均”、“自富”、“自正”的效果和状态,而不计较他们是否遵守了圣人的道德原则。所以说“爱民治国,能毋以知乎”。这是一种普遍的爱,不是只爱“善民”、“信民”,不爱“不善”、“不信”之徒。“能毋以知乎”就意味着淳朴的、不施谋略的管理之道,意味着对百姓不做明察是非的判断,不是只爱拥护自己的人民,不爱另一部分人民。所以说“人之不善,何弃之有?”“圣人恒善救人,而无弃人,物无弃财。”这是儒、道之治理原则的重要不同。

     

    不将玄妙之书讲得清楚明白就无法理解与运用,但是讲得太清楚明白似乎又不符合其玄妙的特点,况且,有谁真能将《道德经》全都讲明白呢?两难之境,何以摆脱?这也正是《道德经》的玄妙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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