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地点:中国人民大学2101多媒体室
讲义提要:宝玉因无意间看到一位画“蔷”字的奇女子,便将怡红院的姑娘全盘否定,由爱转恨,尤其认为袭人欺骗了他的感情,于是向她踢出了报复性的一脚。但为了掩饰行为动机,宝玉假借了双重连环失误。本文在揭开这一悬案的同时还论证:宝玉是情种,更是一位勇攀极顶的爱情探险家,他不仅沿着金陵裙钗8—4—2—1的路径找到了自己唯一不可替代的心上人,还引导周围的女子突破家族空间,找到了各自专属的爱情,多角恋矛盾亦随之化解。曹雪芹强人强国的爱情观是人类永恒的理想。 一、宝玉想踢人是出于神圣的愤怒
《红楼梦》第三十回宝玉在外面突遇阵雨,进屋扣门时“叫了半日,拍的门山响,里面方听见了,估谅着宝玉这会子再不会回来的。”“麝月道:‘是宝姑娘的声音。’晴雯道:‘胡说!宝姑娘这会子做什么来。’”之后,袭人试探着去开门,但宝玉却不由分说将她踢倒在地。这一脚还踢得不轻,袭人随即“嗳哟”了一声,当夜还吐了一口血,“肋上青了碗大一块”。 这件事发生得似乎很偶然:第一,源于盛夏季节的一场突如其来的“阵雨”。第二,袭人等人习惯认为宝玉不会在下雨的时候回来,如:“这么大雨地里跑什么?那里知道爷回来了。”第三,宝玉事后解释说:“还只当是那些小丫头子们”,“我长了这么大,今日是头一遭生气打人,不想就偏偏遇见了你!”“我才也不是安心。”第四,经大夫王济仁看视,“不过是伤损”,问题没有袭人想象的那么严重,几天之后也就痊愈了。 由于它的偶然性,所以很容易被人们忽略,只当是宝玉情绪失控时的一次非理性行为,确属失误。或者有人认为是宝玉变了,人大脾气大,富贵公子的霸气、狼心终于暴露了出来,仅仅淋了一点雨,就“一肚子没好气,满心里要把开门的踢几脚”,这不明显是恃强凌弱耍大牌吗?而且即使要打人也应该打那些不开门的人,而不是打开门人呀! 可惜这些说法都落入了“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迷雾,《红楼梦》中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至少宝玉就不曾失去过理智,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在日臻成熟。这一回就是因为无法忍受丫头们的骄纵、欺骗才大为光火的,称得上是神圣的愤怒。更让人刮目相看的是他还学会了找连环借口。 我们知道宝玉“天性所禀来的一片愚拙偏僻,视姊妹兄弟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第五回)”这实际上就是曹雪芹发现的“天赋人权”意识,它就存在于宝玉这类无拘无束、自由成长的孩子的天性中。在曹雪芹看来,自由、民主、博爱不仅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还具有自发和自觉两个不同的境界。自发阶段的民主是没大没小的一团和气;博爱是“天下第一淫人”的意淫或曰泛爱(包括同性)。我们的“闺阁隐士”贾宝玉的成长过程非常独特,许多看似莽撞的行为往往都成了他走向自觉的转折。他踢袭人就是将错就错的神来之“脚”,为自己的生活踢出了一片新天地。曹雪芹相信,只有在行为上大胆尝试,甚至实施“休克疗法”,才能在思想上有新的突破。我们应该看到,前八十回宝玉同时完成了一分与一合两个变化:一分是将混沌一统的大爱逐步区分成亲情、友情和爱情等不同的情感;一合是将分散在许多女孩身上的爱情逐步收缩聚集,直到专注于一人。 在“大旨谈情”的《红楼梦》中,爱情是亲情、友情之外的第三种高级情感,就像人是天、地之外的第三种高级存在一样(笔者在以前的文章中已作论证)。其中很多所谓的爱情不过是由亲情、友情产生的错觉,如宝玉对黛玉,宝玉对宝钗。只有当人达到高度自觉之后才能获得完整的爱情,宝玉就经历了从自发到自觉的逐层蜕变。曹雪芹不仅比弗洛伊德更早提出问题,而且更好地解决了问题。 二、黛玉早就希望宝玉教训趾高气扬的“姑娘们”
激怒宝玉“一肚子没好气”的烦心事总共有三件。第一件出现在第二十六回,这天黛玉夜访宝玉,以手扣门,屋里的晴雯正在抱怨宝钗不该来,如:“有事没事跑了来坐着,叫我们三更半夜的不得睡觉。”忽听又有人叫门,晴雯就越发动了气,说道:“都睡下了,明儿再来罢!”后面黛玉再高声喊,晴雯偏生还没听出来,便使性子说道:“凭你是谁,二爷吩咐的,一概不许放人进来呢!”
黛玉以为真是“二爷吩咐”,后来就质问宝玉为什么不叫丫头开门?宝玉诧异道:“这话从哪里说起?我要是这么样,立即就死了!”黛玉这才明白,说:“想必是你的丫头们懒待动,丧生歪气的也是有的。”宝玉道:“想必是这个原故。等我回去问了是谁,教训教训他们就好了。”黛玉道:“你的那些姑娘们也该教训教训,只是我论理不该说。”然而,宝玉回去之后再没问起过此事,更没有教训过任何人。难道是他忘了吗?不是。他要寻找新的机会和方式,不想连累黛玉。
真是无巧不成书,没过多久,他自己也陷入了敲门不开的境地,并且情节更为严重:天在下大雨,哪怕是园中其他人敲门也应该放进来躲雨呀,何况还有可能是主子爷呢?百闻不如一见,宝玉意识到丫头们确实都被宠坏,需要及时整风了,所以他骂道:“下流东西们!我素日担待你们得了意,一点儿也不怕,越发拿我取笑儿了。”这里可以看出,丫头们趾高气扬在先,宝玉变“坏”打人在后。 需要解释的是,晴雯两次不想开门倒不是她目中无人,是因为她不喜欢心里藏奸的宝钗,火气太大而迁怒了黛玉。人以群分,她与黛玉的交情向来“甚厚”,堪称同盟(与袭人、宝钗的同盟相对)。另外黛玉想教训的“姑娘”也不是晴雯,她指的是袭人。她非常鄙视袭人以色相为筹码笼络宝玉并规劝他“归正”。如第二十一回“袭人见他无晓夜和姊妹们厮闹,若直劝他,料不能改,故用柔情以警之。”接下来袭人一边拒绝宝玉解衣,一边提醒宝玉要注意与黛玉等人保持距离。黛玉对此是看在眼里,恨在心里,当即就借题发挥骂袭人:“不悔自己无见识,却将丑语怪他人”。但此时的宝玉鬼迷心窍,不太明白黛玉的用意。 但宝玉不傻,他在黛玉指出姑娘们该当教训之后就开始重新审视袭人了。他发现袭人之所以在丫头中身先士卒、大包大揽是另有企图。她一方面暗中挤兑丫头,不让他们接近宝玉;另一方面又指责他们懒惰,唆使宝玉恨她们。她自己也间接承认了这一点,如她说:“素日开门关门,都是那起小丫头们的事。他们是憨皮惯了的,早已恨的人牙痒痒,他们也没个怕惧儿。你当是他们,踢一下子,唬唬他们也好些。才刚是我淘气,不叫开门的。”按照袭人的说法,宝玉是该踢人(法家意识),只是踢错了而已。那么宝玉是怎么想的呢?恰恰相反,他认为丫头群中最该踢的是你欺上瞒下的头目袭人,只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所以才来了一个以虚代实。这是宝玉采用的第一重误会。 然而,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宝玉从不偏信儒家或法家,仅为加强怡红院内部管理他是不会“大开杀戒”的,包括小丫头他也不会打。就像晴雯所说,不喜欢谁“打发”她不就得了吗,“好离好散”也不失主仆情谊一场呀。事实上,宝玉的教训行动早在与黛玉商量之后的第二十八回就开始悄然实施了,他的做法是以汗巾子为媒介将袭人介绍给蒋玉菡,缓步疏离。显然,这种手段不仅比动武儒雅,比直接“打发出去”也更富人情味。 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宝玉突然不近人情,采取了武力行动呢?还有更大的隐情! 三、宝玉最不能容忍的是感情被欺骗
真正引发宝玉踢出人生第一脚的导火索是下雨之前的奇遇。我们知道,宝玉之所以没有及时躲雨,是因为一直在关注蔷薇花架下的女孩。这个一边划字,一边流泪的“学戏的女孩子”让他完全痴迷了,认为:“这女孩子一定有什么话说不出来的大心事,才这样个形景。”好奇的宝玉多么想知道她的心事,甚至成为她的心事啊!此前,宝玉以为世上所有的女子,至少大观园的女子都应该是首选钟爱他的,其中大部分人只是没有资格或机会罢了。所以他曾经说,如果他死了,女孩们伤心的眼泪定会汇流成河。然而这一次他惊讶地发现眼前的女孩不是“东施效颦”学黛玉,她划的“蔷”字也与自己没有关系,她是另有所爱,而且还爱得那么深,那么痴,达到了能将对方的名字忘情地写上“几千”遍的地步(他这里只是猜测,第三十六回证实这个人是贾蔷)。相比之下,自己得到的那许多词藻华丽的情诗和情话是多么苍白无力呀!可为什么这个最可爱的女孩却偏偏不属于自己呢?如:“外面既是这个形景,心里不知怎么熬煎。看她的模样儿这般单薄,心里那里还搁的住熬煎,可恨我不能替你分些过来。”
于是,宝玉的心田里下起了瓢泼似的大雨,失落、委屈、羞辱、惭愧、愤懑一齐向他袭来,将他浇成了一只“雨打鸡”。他没有看到女孩子们泪水成河,相反先淹没在了自己的泪河中,原以为自己是情感的富翁,没想到真爱从来就不曾属于过自己。宝玉突然间就从自恋的云端跌落下来,转而怀疑一切,仇恨一切。
这时宝玉感到受欺骗最多的就是袭人,是她拿走了自己的童真,是她让自己成为了性爱的奴隶。而自己竟然还幼稚地将袭人的“娇嗔”、“箴言”,甚至不许“毁僧谤道”的劝告也当成了爱情。如今看来那都只能算是高贵精神向庸俗感官作出的无耻妥协。宝玉可以暂时容忍袭人独断专行,但无论如何不能容忍她以大欺小,以肉欲骗取一个刚步入青春期的少年的真情,甚或操纵其意志。所以宝玉在无法索回赃物的情况下就向“窃贼”踢出了平生惟一的一脚。这一方面是以一报还一报,以身痛抵心痛;另一方面是警告袭人:我不喜欢你,你不要再粘着我了。(这里顺便解释一下,第六回先写到袭人“伸手与他系裤带时,不觉手伸至大腿处,只觉冰凉一片沾湿”,紧接着又说袭人“本是个聪明女子,年纪本又比宝玉大两岁,近来也渐通人事”。很显然,前面“伸至大腿处”是有意为之,仅仅帮助穿裤子是无须伸至大腿处的,更不必追问“梦见了什么事”。然而袭人虽素知贾母是“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但她也很明白“与”宝玉和最终成为宝玉的妾是两回事。做妾是一场竞争激烈的淘汰赛。贾母最初甚至更看好晴雯,所谓“贤妻美妾”。所以袭人有心要在性爱上抢占先机,提前将“初夜权”送给宝玉。从此宝玉的牛鼻子也就牵在手里了。) 然而,情感受到再大的伤害也属于个人秘密,不能公诸于众,更不能作为打人的理由,所以宝玉就委婉地假借了整治小丫头“越发得意”的名义。其实他很清楚在大门久扣不开之时,最有可能出来献殷勤的就是袭人,于是就趁机表演了一幕意味深长的误会剧——第二重误会。至此,我们就明白了,所谓的双重误会实则是矛头直指袭人的二罪并罚。 令人惊叹的是宝玉彼时虽然火气正盛、视线模糊,但不仅没踢错人,而且踢的部位都非常精准,既让她挂了彩,感到了剧痛,又不至于危及生命。更妙的是还能假以失误的幌子给袭人留一些面子,毕竟袭人的妩媚和贤惠对宝玉来说暂时还不可缺少。只是事隔多年之后(第七十七回),袭人还是旧伤复发了,“吐血旧症虽愈,然每因劳碌风寒所感,即嗽中带血,故迩来夜间总不与宝玉同房。”这时她即便不想嫁给蒋玉菡也由不得自己了。原来宝玉早已料到警告无效,因而在她身上留了一点轻微痨伤,真神腿也!值得注意的是,晴雯的死对黛玉和袭人的压力是相等的,林妹妹的“眉眼”像晴雯(王夫人语),袭人的旧伤后遗症也像晴雯的“痨病”,也必然不让久留。另外,宝钗后来为避嫌主动退出大观园,也给黛玉、袭人施加了压力。在宝玉的情感漩涡中,晴、钗处于正邪极端的外环;黛、袭处于正邪内环,自觉程度稍高,所以宝玉后来想办法让她俩避免了晴雯悲剧的重演。对于外环的晴、钗,宝玉就无能为力了。 四、宝玉以不同方式报复不同类型的人
实际上,宝玉并不是一位害怕淋雨的娇弱公子,比如他在看龄官划“蔷”字的时候就只关心对方是否淋湿了,自己却全然不顾。而既然在一个陌生的戏子面前都可以忘却自己,那么他就更不会对朝夕相处的丫头大打出手了。正由于不是淋雨的原因,所以在接下来的好一段时间里他的心情都是“郁闷不乐”,踢完袭人根本还没解恨。 只有悟性极高的晴雯觉察到宝玉踢袭人是缘于某种心病,并非误伤。所以她说:“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们的不是。”原来宝玉在受龄官刺激之后就将当初对丫头们爱的顺序变成了恨的顺序,晴雯就是他第二个要报复的人。不过出乎宝玉意外的是,打骂的教训方式对袭人能起到抑制作用,能让她暂时将“争荣夸耀之心尽皆灰了”,但对晴雯却构不成任何威慑。晴雯在不小心跌折了一把扇子之后,宝玉也是狠狠地骂:“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晴雯毫不示弱,马上予以还击:“先时连那么样的玻璃缸、玛瑙碗都不知弄坏了多少,也没见个大气儿,这会子一把扇子就这么着了。何苦来!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听完这些话,宝玉是“气得浑身乱战,因说道:‘你不用忙,将来有散的日子’。”后面即使宝玉要去回太太,晴雯也始终没有害怕,没有退让。若不是袭人死死劝阻,宝玉就真有可能一气之下将晴雯打发出去了。这就是袭人的贤惠,她在自保的同时也救了晴雯,救了宝玉。 两次教训行动让宝玉有了新的感悟,他发现对付袭人这种曲意逢迎的人就应当以恶制恶,让她的贪欲有所收敛而保留她的温顺;对付晴雯这种心直口快的人,则应当以善诱善,给予足够的夸赞和尊重,让她少一些哀怨,多一份娴雅。很快宝玉便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纵容晴雯撕扇子以搏千金一笑,说“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 这里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宝玉是在讨好晴雯,须知他并不在乎别人揭露他与袭人“鬼鬼祟祟”干的那些事儿。比如,他与晴雯争吵时就不怕闹大,执意要去回太太,还说:“你们气不岔,我明儿偏抬举他(袭人)。”毕竟宝玉是处在男权的社会和家族。只有袭人是真害怕,所以她要阻止宝玉。另外,纵容撕扇子也不是意味着宝玉弃袭人宠晴雯了,他只是想出了一个教训晴雯这种人的新办法。实际上晴雯疯疯癫癫的干笑听起来与袭人被打时的“哎哟”之声并无二致。此后,虚荣心得到满足的晴雯果然变得可爱了许多。 然而,袭人和晴雯的转变都是表面的、暂时的,袭人紧接着就利用宝玉心中有愧而进一步拉拢他,试图将“挨踢”当成了继“献身”之后的再次受宠,所以第三十一回她在晴雯面前说出了“我们”两个字,将自己公开当成了宝玉的人。随后在王夫人面前也开始了谄媚攻势。 与袭人相对,晴雯则以为从此拿住了宝玉和袭人的把柄,可以无所顾忌了,所以不但衣着装扮处处参照小姐做法(包括长长的指甲),甚至连王夫人也不放在眼里了。如第七十四回当王夫人叫她过去时,她想:“今因连日不自在,并没十分装饰,自为无碍。”王夫人见她“钗軃鬓松,衫垂带褪,有春睡捧心之遗风”,因此“勾起方才的火来。”所以我们要看到晴雯之死有她自身的原因。在《红楼梦》中任何人的结局都是由主、客观两方面促成的。 对比可见,前者是典型的奴性思维,见杆就爬;后者是典型的自命清高(判词:“心比天高”),确实只适合在天上做花神。要改变一个人固有的秉性谈何容易,这里我们就不能责怪宝玉教育无方了,他是既尽了心又尽了力,能维持暂时的平静已属不易。 五、宝玉在找到唯一真爱的同时也化解了多角恋
宝玉深知“师傅请进门,修行靠个人”的道理,别人的说教说不定还会适得其反。当他发觉袭、晴无法改变时,也就不想在她们身上多花心思,多做盘旋了,决计“另求新欢”。心想即使找不到一个划“蔷”字的女子,也应该去找一个比袭、晴、钗、黛更全面的人。很快,他就将目标瞄准了正邪双重的史湘云,所以在“撕扇子作千金一笑”之后,马上就“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第三十一回回目),与湘云搞起“阴阳麒麟恋”。丫头则更偏爱麝月了(她后来做了宝玉短暂的妾,对应第六十三回的“韶华胜极”,“开到荼蘼花事了。”湘云做正妻的时间也很短,“转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 至此,宝玉的爱情悟道就完成了从4到2的代谢和收缩。这之后宝玉对黛、晴的情感便逐步向亲情转换,对袭、钗逐步向友情转换。直到第三十六回“识分定情悟梨香院”,宝玉才最后领悟到爱情的分定性和专一性,通俗地说就是:“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过这时候他还只是解决了理论认识问题,具体的“那一个”仍旧没有找到。宝玉的情感之路还有很长。 可以看出,宝玉每一次移情转恋都是因为在爱情自觉上有了新的提升。在旧情人不能同步更新之时,就只好通过“换人”来摆脱灵魂和肉体的分裂,摆脱亲情与友情的缠绕。所以宝玉不同于一般喜新厌旧的纨绔子弟,他是一位不甘于平庸的,敢于打破世俗礼法的爱情探险家,他一步一个脚印攀爬上了爱情的最顶峰。或者还可以说宝玉是一位锲而不舍的化学家,他在一次又一次的试验之后终于剔除近亲、门第等各种杂质而提炼出了亲情、友情之上的纯粹的爱情。这难道不比发现某种化学元素的意义更大吗? 在曹雪芹看来,爱情对于人与社会的进化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它虽然也有自私、专属的要求,但却不会伤害他人利益,甚至还是利他的。宝玉就是在找到了完全匹配的另一半的同时,还帮助周围的女子突破家族空间,找到了更如意的郎君。最初以他为中心的不可调和的多角恋矛盾也随之化解。比如将袭人介绍给蒋玉菡就比留在自己身边具有更多爱情的成分。不但蒋玉菡对袭人心有灵犀,蓦地念出“花气袭人知昼暖”,而且袭人也能得到她很看重的正夫人地位。黛玉、宝钗后来也都找到了各自更理想的夫君(黛嫁水,钗嫁环)。明显可以看出,作者的用意在于倡导男女平等,因为只有女性也享有超越家族范围之外自由恋爱的权力,才能让更多的男女找到真正的爱情。可见,自由、民主是爱情的摇篮,而爱情又是促进人类走向更广泛自由、民主的牵引力。假如每一个人都相信爱情并自由地追求它,世界将是多么美好。 爱情的第二个价值在于它能无限挖掘人的潜能。宝玉虽然不想进学堂,只愿在脂粉队里混,但他洞明的学问,练达的人情不比任何读书人少。从第七十八回他写的《林四娘词》和《芙蓉女儿诔》可以看出他的才能非常全面,此前在诗社里的表现完全是为了让位于裙钗而有所保留。当然,这种低姿态也是他学习效率比别人高的原因。宝玉在经历短暂的困顿之后就找到了比龄官还更优秀的女子。对待这份珍贵稀缺的情感,宝玉不只是像龄官一样在泥土上铭刻,还要赋予它以生命并精心种植,如“将方才的夫妻蕙与并蒂菱用树枝儿抠了一个坑,先抓些落花来铺垫了,将这菱蕙安放好,又将些落花来掩了,方撮土掩埋平服。”至此,宝玉为爱而生的心终于获得安顿,九九归一。苍天不负有心人,在二人的共同栽培下,菱蕙终于破土而出,并且“连理枝头花正开”。 宝玉和香菱的甄贾(真假)结合诠释了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爱情来自于非亲非故的陌路相逢,来自于世俗成见中不可能的可能。毫无疑问,宝玉后来之所以能让读者跌破眼镜,成为一个大作家就是因为婚姻美满、稳固,一个没有爱情强力、持续驱动的人是绝对不可能写出天才之作《石头记》的。《石头记》本身也是要证明爱情不但是人固有的情感,还是人产生超自然力的神秘引擎。 曹雪芹的爱情观是多么先进、完美啊!可以预见,他的思想不但在现阶段不会过时,还将成为人类永恒追求的理想。可惜雪芹在书中掩饰得太深了,或者说他太高估后人的理解能力了。谁知他们大都只知妄自尊大或者求诸于西方之次。假如宝玉能活在今天,他一定会找个借口向着那些曲解爱情、欺世盗名的学术大丫头们一脚踹过去!对付邪恶亦唯此“下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