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全国人口尚不及1亿,到乾隆晚年已近3亿。而乾嘉以后,人口增长更是进入高峰期。道光十四年(1834年)一举突破4亿大关,咸丰元年(1851年)达到4.3亿。康乾盛世时,统治者就已感到人口的压力,多次提到生齿日繁的忧虑;乾嘉以后,庞大的人口越来越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社会问题,统治者亦不得不采取措施加以调控。 乾嘉以后,随着人口的大量增长,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人口急剧增多最直接的后果是生存的日趋困顿。由于人口众多,“虽幽岩邃谷亦筑室其下,峻岭高原亦耕种其上,可谓地无遗利,人无遗力矣。”(同治《利川县志》卷3《风俗》)即便如此,晚清人均田地也只在两亩左右徘徊。而据洪亮吉、陈重民、罗尔纲等诸多学者统计,当时人均四亩土地才可维持生计,不至挨饿。人口日增,土地日匮,终致百姓生计日蹙,饥荒不断。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水灾后,饿死者就达几十万人。更不用说著名的“丁戊奇荒”,好几百万人因此丧命。人如果连吃饭这一最基本的要求都无法保障,自然会出现不少严重的社会问题,最突出的便是流民问题。同治年间,汤成烈言:“士工商之外,无末业可治,散而游幕,去而僧道,隶为胥役,投为奴仆,流为地棍盐徒,每省不下二十余万人,此皆游民耗蠹于农者也。”(汤成烈《治赋篇三》,《皇朝经世文续编》卷3)光绪三十三年十月十三日《时报》言:“昔之农、商堪自给者,而今则每岁所获不给衣食,流离转徙尝千万人焉。”农民自古以来安土重迁,但当无地可种,生计无着之时,便只能背井离乡,寻求其他出路。这必然会导致社会严重失序,动荡不安。道光帝就曾慨叹:“近年以来,命盗大案,层见叠出。”最严重的当是频繁的农民起义。据费正清先生统计,仅1856年至1865年,民变就高达2332次(《剑桥中国晚清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汪士铎曾言“四民之中最易作乱者农”,而据蔡少卿先生统计,乾嘉道三朝天地会的骨干成员,大多数来自农村的破产劳动者(《中国近代会党史研究》,中华书局1987年)。晚清人口高峰之时,白莲教起义、太平天国运动、天理教起义、会党武装起义等连绵不断,根本原因就在于农民难以承受日渐艰难的生存压力。社会极度动荡的结果便是国势的衰败。人口素质也成为一大问题。在温饱难以解决的情况下,想要提高国民的健康素质与文化素质只能是梦想。 “为政之要,首在足食。”面对人口带来的巨大压力及社会问题,晚清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 一是鼓励垦荒。规定水田耕种六年、旱田耕种十年之后才收税。同时继续沿袭乾隆时期政策,边省和内地可垦的零星土地,“悉听本地民夷垦种,免其升科”。放垦区域也随之逐渐扩大。清前期禁垦的东北地区、内蒙古、东南沿海地区等,咸丰年间部分弛禁。光绪新政时期更是废除禁垦令,实行全面放垦。 二是移民。将地狭人稠之区的百姓迁移到地广人稀处。陕西、新疆、广西、云南、贵州等边远地区成为百姓迁移的重点。光绪三年(1877年)就谕令:“乌垣附近沃攘居多,着英翰即行广为招徕,设法开垦,俾失业穷民各安生计,不致流而为匪。”(《清德宗实录》卷316)连以往被统治者视为“龙兴之地”的东北一带,到咸丰年间也不得已开始弛禁,引纳汉人入住。不仅百姓如此,皇室自身也不得不实行部分迁移。早在嘉庆十八年(1813年),嘉庆帝即下旨宗人府将过剩宗室人口移居盛京,道光年间照例行之,以此缓解京城人口养赡压力。 三是建立救助、捐助体系。遇有灾年、荒年,政府一般都采取措施对老百姓实行救助或蠲免赋税。同时也辅之以民间救助体系,鼓励官员及地方绅商积极参与捐助。一般是以给予捐赈者名誉或官爵、功名进行劝捐。比如乾嘉年间,安徽寿州绅士孙蟠、孙克任先后捐银九千两。嘉庆六年(1801年),仁宗下令孙蟠由原捐知县衔赏道员衔,孙克任则由原捐布政司理问衔加给同知衔。嘉庆七年(1802),孙蟠、孙克任再捐一万六千余两赈济,仁宗命地方官“就近颁给匾额,并加赏大锻二匹,以示鼓励”(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403)。 四是提倡节俭。晚清皇帝多次颁布上谕,强调以节俭为先。最为闻名的当是道光帝。他一生主张崇俭去奢,不仅身体力行,还写过《崇俭去奢论》、《节用而爱人论》等文章倡导此风,后人称之为有恭俭之德。 鼓励垦荒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利用资源,扩大生产。然而无限制的垦荒也带来一些弊端,突出表现为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移垦山林造成许多地方“老林无多,山渐为童”,围湖造田使得昔者名湖大半成桑田。汪元方《请禁棚民开山阻水以杜后患疏》(《道咸同光奏议》卷29)载“每遇大雨,泥河直下,近于山之良田尽成沙地,远于山之巨浸俱积淤泥,以致雨泽稍多,溪湖漫漫,田禾淹没,岁屡不登。至于水遇晴而易涸,旱年之灌溉无由,山有石而无泥。”道光后长江中下游洪灾频发,旱灾和虫灾也时常有之。据统计仅湖南地区蝗灾就高达25次。晚清几乎无年不灾,成为自然灾害的高发期,不能不说与之有密切的关系。滥开荒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生态环境的破坏又导致生产的凋敝,如此恶性循环使得整个社会处于困顿局面,难以走上正常发展的轨道。 移民在一定程度能够改变人口分布失衡状况,促进边远地区的经济发展,暂时能缓解生存压力。但当空旷之地人口充斥之后,又会激化各种阶级矛盾,动乱亦随之而起。比如湘黔地区在客民侵占日见其多,而苗疆田地日见其少的情况下,苗汉积忿相伤,争斗纷起。而在陕西山阳也是“乡里械斗之习,视为故常,固于僻处山陬,亦土客之势积不相能有以酿之也”(《陕西宪政调查局法制科第一股第一次报告书·民情类》)。 政府救助也由于财力有限,只能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根本问题。《清史稿·食货志二》载道光十五年(1835年)各省的常平仓谷仅有2400余万石。到了光绪初年,则是“仓储多虚,并仓座亦多无存”(《皇朝政典类纂》卷156)。政府以适当的奖励建立起来的民间捐助体系,在一定程度上能激发人们的爱心与赈济热情,有助于消解贫富矛盾,但过于依赖则会产生不良后果,比如赈灾中的捐纳即政府向自愿报捐助人出卖官爵封典即是此例。仅同治、光绪年间就曾组织过好几次大的捐纳活动,使得官场呈现出“为官为市”的局面。捐纳虽可暂缓一时之急,带来的却是严重的吏治腐败。古人云:“国家之败,由官邪也!”此举无疑是饮鸩止渴。冯桂芬在《变捐例议》中就曾指出:“近数十年来,捐途多而吏治益坏;吏治坏而世变益亟;世变益亟而度支益蹙;度支益蹙而捐途益多,是以乱召乱之道也。” 晚清政府面对人口压力所采取的举措,始终没有越过洪亮吉所提出的“君相调剂之法”和“天地调剂之法”。这一指导思想根本目的不在于人为地抑制人口的增长,而在于最大限度地缓解人口增长所带来的生存压力。然而在资源有限、科技不发达、生产力没有显著提高的情况下,不采取有效的控制人口增长的策略,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晚清在战乱频繁、灾荒不断的情况之下,人口仍然居高不下,始终在四亿左右徘徊,而这四亿人口又始终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国家难以提供给他们一个安定、富足的生活环境,这只能说明政府策略的失败。 晚清诸多有识之士十分关注人口问题的解决,比如龚自珍提出“均民说”,主张将东南人向西北迁移,还大胆提议组织各省防驻旗人西迁,又主张调节土地占有关系,安顿无地农民,解决流民问题等。他认为,如此处置,在缓解东南人口压力的同时,也可加强西北部的经济建设。包世臣以为人口增加不是问题,只要整顿吏治,重视农业,提高农作技术,自会国富民康。汪士铎则提倡实行晚婚或独身,严禁再婚;强制溺婴,对不聪明不清秀者强制溺之;主张严刑峻法,试图采用人为方法达到减少人口的目的。虽然一些建议未免过于极端、有违人道,但他所提出的一家只许生一子或一女的节育政策以及晚婚政策,尽管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无法施行,但却不失为解决人口压力问题的有益之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