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有功能的。这个功能就是文化要“化”。 文化要“化”,“化”有所向。这个“向”不仅是指靠“文”去提高人们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鉴赏水平,更重要的,是靠“文”去凝聚人心、汇聚意志、增聚精神。而且这种靠,不是靠灌、靠填、靠压,而是靠“化”:如春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似春风,“著物物不知”,“不知细叶谁裁出”。一句话,这种“化”,是靠“文”潜移默化,用“文”转移人心,依“文”改变风俗,使人们在不知不觉中形成或改变着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自觉地远离虚荣浮躁、脱离低级趣味,向着一个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的方向迈进、挺进与奋进。 文化要“化”,“化”需环境。这个环境,就是要“和”。《礼记·乐记》讲得精辟、透彻:“和,故百物皆化。”这种“百物皆化”之“化”,“犹生也”,是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使百卉含英、百草滋荣、百花斗芳、百化勃兴。很明显,使“百物皆化”之“和”,不是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绝对同一,死气沉沉,而是和而不同,对立统一,和实生物,生机勃勃。这种“百物皆化”之“化”,是“化不可代,时不可违”,不仅具有自然的功能,而且属于生命的法则,为“天地为炉兮”之造化,非人为修剪之的园化。 文化要“化”,“化”要有文。这个“文”,离不开历史,离不开传统,离不开经典,更离不开现实。顾炎武曾专门写过一篇文章,题目就叫“文须有益于天下”。为什么?“文可以变风俗”也。所以,顾老先生特别告诫说,文章千古事,下笔须谨慎,要“有益于天下,有益于将来”,要“明道也,纪政事也,察民隐也,乐道人之善也”。也就是说,不能把为文仅仅看作是个人一己情绪的表露、一己心灵的披露,把个人的情绪作为社会的晴雨表,把个人的呻吟作为时代的惊雷声,孤芳自赏,孤影自恋,而应积极投身到社会洪流中去,深刻地洞察它,积极地反映它,使国事、世事、家事、身事、心事有机地融为一体,并务使有补于世,而非不为世用,为文而文。毕竟,酌古以喻今,都是文以载道、济世以用的。只不过,有的直接、有的间接罢了。 文化要“化”,“化”要自觉。我国历史上就有“以文成天下”、“以风察兴亡”的说法。故而,我们必须要把文化发展同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一样看重,把企业文化同企业战略一样看重,强化忧患意识,增加使命感,使“文”“化”人人变高,并逐渐成为一个个具有鲜明个性特征的“完整的人”、一个个全面发展、素质出众的“真正的人”、一个个能“知天命”、“从心所欲不逾矩”的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自由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