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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士这—古代知识分子阶层的发展壮大,儒、道、墨、法、阴阳、杂等九流十家相继产生。他们各自著书立说、广收门徒,针对不同的观点互相诘难、互相辩驳,形成了文化领域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中国古代史上迎来了第一个思想解放的年代。在音乐思想上影响较大的有儒、道、墨三家,其中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提倡音乐、肯定音乐,重视音乐的社会作用,认为音乐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道家和墨家则都反对音乐、否定音乐,道家以老庄为代表,他们提倡自然,否定一切人为音乐。墨家代表墨子站在小生产者的立场上提出“非乐”,认为音乐既浪费钱财,又不能解除人民“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之“三患”,只能误国误民,因此应予以取缔。这些论点对以后音乐思想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理论价值不可估量,但其中也留下一些难解之迷,让后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争辩不休。《老子》提出的“大音希声”就是典型一例,如何诠释这四字的意义古代已有争议,延至今日它仍是学者争论的焦点之一。 《老子》约成书于战国中期,书中提出的“道”的范畴和朴素辩证法丰富和发展了古代哲学思想,其贡献众所周知。在音乐美学方面,它也提出了“大音希声”、“音声相和”等命题,开道家音乐思想之先河,对后世音乐美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所以,长期以来《老子》音乐美学思想一直为众人所重视,近人也视其为音乐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发表了大量的论文。这些文章从各个侧面对《老子》音乐美学思想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提出了许多新颖的观点,有些论文更不乏真知灼见,对正确理解《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有一定的启示和帮助。 从这些文章的观点来看,既有统一的认识,如都承认《老子》对道家音乐思想的形成及后世音乐美学思想的发展有突出的贡献,又对某些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大音希声”一词的不同释义。 《老子》全书共八十一章,涉及音乐的论述只有四处,分别是“音声相和”、“五音令人耳聋”、“乐与饵,过客止”、“大音希声”。其中“大音希声”一语,可以看作是《老子》整个音乐美学思想的核心,直接影响了其后庄子等人音乐美学思想的形成,在中国古代音乐美学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如何对“大音希声”进行正确的解释,是正确认识《老子》乃至道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基础。所以,对“大音希声”的内涵进行分析与研究,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也有助于更深入地理解先秦诸子百家的音乐美学思想,其意义不可忽视。但《老子》本书对“大音希声”一词并无明确的解释,所以,历代文人对此便争执不休。今人对这一问题有不同理解,正是这种争论的继续。 古今学者对于“大音希声”的理解,大致有五种解释:一是认为这是说最大的音乐没有声音;二是认为这是说最大的声音(即音乐)听来反而是稀疏的;三是认为“希声”即“无声”,但此“希声”和白居易《琵琶行》所说“此时无声胜有声”同义,虽“希声”而蕴响酝响,是谓“大音”;四是认为“大音希声”乃天乐,“希”作“望”解,即不用耳朵去听,而是用眼睛去望那永恒的和谐的庞大的“天乐”;五是认为“大音”即合道之音,“希声”主要指对音乐情感之声的超越。 如何理解“大音希声”的解释必须以《老子》全书的整体思想作为参照和前提。只有正确理解了《老子》全书的思想,才能认识到“大音希声”的真实含义。《老子》“大音希声”的命题是以其哲学思想为基础的,而《老子》的哲学思想又是以道为其核心,所以研究“大音希声”必须先从《老子》的道谈起,进而才能谈及《老子》的音乐美学思想和“大音希声”的含义,下面详加论述。 《老子》全书五千言,所论仅是一“道”字。《老子》认为道有以下特征:道先天地而生,是万物之本、万物之源,“可以为天下母”(二十五章),因此“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道的地位是崇高无上的,“孔德之容,惟道是从”(二十一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道既无声无形又实际存在,既变幻莫测又绝对无限,“寂兮寥号,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二十一章);道是不可见的,也是神秘的,所以“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十四章);人如果掌握了道的法则,就可无所不往,无所不能,用之不尽,无为而无不为。“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四章);“执大象,天下往”(三十五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三十七章);“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弹然而善谋”(七十三章);统治者将道用于统治人民时,则要如此:“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六十五章);“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三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十九章);为了利于统治,不能让人民有知识、有文化,而要“绝学无忧”(二十章),杜绝一切知识。 从《老子》对道的阐述中,我们可得出以下几点认识:其一,《老子》所说的道是万物之本,世间的一切均由它而生。它无所不在,无所不包,无所不容。其二,对世人来说,道既是无声的,又是不可见的。它是理想中的最高境界,非常人所能达到。其三,用道的法则治理天下,则无为而无不为,不战而胜。但要想达到以上目的,必须实行“绝圣弃智”的愚民政策,剥夺民众掌握和享受文化的权力,灭绝智慧、灭绝文化。 以《老子》道的哲学思想为基础,对其音乐美学思想加以分析总结,可发现《老子》把音乐分为两类:一类是道的音乐,即无为的自然的音乐;另一类是世俗的音乐,即人为的非自然的音乐。道的音乐符合道的特征,它是一切人为音乐之本,无所不在,无所不容。它是最美的,又是无声的,是音乐的最高境界。人为的音乐则是动听的,因此它会令“过客止”,但这种有声之乐的美是世俗的、暂时的,会“令人耳聋”,所以不宜提倡。对于圣人来说,治理人民时,要“为腹不为目”,所以,要取消耳目的享受,要废除包括音乐在内的一切文化,如此才能天下大治,而达到《老子》所希求的“无为而元不为”的境界。 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再来分析“大音希声”的思想内涵。“大音希声”一语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其全文为: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弗笑,不足以为道。是以建言有之,曰: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颡;上德若谷,广德若不足,建德若(女俞),质真芳渝;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 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夫唯道,善始且善成。 《老子》在此处列举了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五种现象来说明道的无为境界。即最白的好象污浊,最方正的没有棱角,最大的器具最后完成,最大的音乐没有音声,最大的形象没有形象。 此处“大音希声”中“希声”的诠释对于文义的理解非常重要,以上文章中五种观点的争论焦点也皆集中于此。笔者赞成“希声”即“无声”说,其据有四:首先,《老子》在本文第十四章中有“听之不闻名曰希”之句,和它并列的句子是“视之不见名曰夷”、“搏之不得名曰微”。夷,《广雅》释曰:“灭也”。微,《尔雅》释曰:“无也”。夷、希、微三字相对,文义也应相同,所以“希”应释作“无”。 第二,“大音希声”与“大象无形”相对,从文法上来讲,“希声”之“希”应和“无形”之“无”同义。 第三,历代文人对此多有论证,晋王弼《老子注》曰:“听之不闻名曰希。……有声则有分,有分则不官而商矣。分则不能统众,故有声音非大音也。”宋河上公《道德经》注曰:“无声曰希。”明薛蕙《老子集解》曰:“大音,众音之本,反寂寞而无声也。”高亨《重订老子正诘》注曰:“希声犹言无声也。”均对“希声”有明确解释。 最后一个论据来自“道”本身,“大音希声”是《老子》在论对道的不同态度及其由来时提出的,道既是不可见的,又是“无声”的,“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处于“寂兮寥兮”的超然境界。大音是《老子》所推祟的音乐,所以应符合道的特征,那就决不会是“令人耳聋”的有声之乐。所以“希声”不是“有声”,而是“无声”。 既然“希声”即“无声”,我们再来分析以上五种观点。第二种观点释“大音希声”为稀声之乐,即有声之乐。 上文已论证“大音希声”之“希声”非“稀声”,而是“无声”.所以“大音希声”为有声之乐的论点不能成立,此处不再赘述。 第三种观点是释“大音希声”为“此时无声胜有声”,它虽然也承认“希声”乃“无声”,但是认为此无声存在于彼有声之中,只是演奏中的“暂歇”,此时的无声是为了更好的蕴酝有声、渲染有声,起到有声达不到的效果,其实质还是肯定有声之乐,和《老子》否定有声之乐的本意不符,所以此种观点也不能成立。 第四种观点的合理之处是认为“大音希声”即无声的天乐,但释“希”为“望”,也缺乏依据,上文已解释“希”即“无”,《老子》文中讲得很清楚,“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大音”和“大象”相对,“希声”和“无形”相对,此处“希”不是动词,所以不能释为“望”。从原文的释义看,大音和闻相关,大象和视相连,所以《老子》才在第十四章中解释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因此“希声”即“无声”,“希声”之“大音”并非“望”的天乐,而是听之不闻的无声之乐。如释“希”为“望”,“大音希声”一句则在文法和意义上均解释不通。由此看来,这种观点也不能成立。 第五种观点释“大音”为符合道的音乐无可厚非,但视“希声”为对音乐情感之声的超越,证据不足。《老子》所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此处“声”、“形”相对,“声”即声音,并非专指音乐的情感之声。如前所说,“希”即无,释为超越不但缺乏依据,而且也解释不通。因此,这种观点也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如以《老子》全书的整体思想作参照和前提,第一种解释为最妥,也最符合《老子》一书的本意。所以,笔者认为,“大音希声”应理解为最美的音乐是无声之乐,也就是《老子》所推祟的道的音乐,它符合道的特征,无形无声,听不见,闻不到,却是一切有声之乐之源,是音乐的最高境界。《老子》以“大音”来排斥和其相对的“五音”,以无声之乐来排斥有声之乐,以达到取消一切有声之乐的目的。“大音希声”命题的提出对探求音乐之玄妙意境自有其重要作用,它所蕴含的追求自然、无为的思想也有助于音乐的自由发展。但它主张取消一切人为的有声之乐,并因此剥夺人民享受音乐的权利,则不利于音乐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而且对后世音乐美学思想产生了消极影响,这又是我们不能不批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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