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中庸之道”对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诸多来自思想史方面的智慧启迪。 “中庸”一语始见于《论语》。“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有“宋代孔子”之誉的朱熹曾对中庸之“中”的含义有过这样的解释:“中只是个恰好的道理”。可见,中庸即是把两个极端统一起来,遵循适度原则。因此,可以把中庸的高明之处理解为寻求平衡的智慧。 如果对儒家“中庸之道”的平衡智慧做一点展开,那么,我们或许可以把它作如下三方面的开掘: 其一是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的中庸平衡智慧,其理想状态是达到“天人合一”的和谐境界。以儒家为代表的古代思想家一般都反对把天和人割裂、对立起来的观念与做法,而是竭力主张在“敬天”、“畏天”的基础上追求天人两极的和谐统一。 儒家把人安身立命的理想目标确立为“天人合一”,其积极意义是明显的。近代西方的自然观,在“征服自然”等戡天思想的支配下,一方面取得了巨大的物质文明成就,但另一方面,随着工业文明的发达,生态平衡、环境污染、能源危机等令人忧虑的社会问题迭起。正是在这样的现实背景下,当代西方许多学者对儒家文化中“敬天”、“畏天”从而追求“天人合一”的思想开始表现出极大的关注,也就在所必然了。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在全社会形成有利于保护自然环境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识与政策法规的当今中国,儒家“天人合一”的中庸平衡思想显然给我们提供着重要的智慧启迪。 其二是人与他人关系问题上的中庸平衡智慧,其理想状态是达到“人我合一”的和谐境界。在儒家那里,“人我合一”的原则集中体现于其“仁道”思想。对于“仁道”的基本要求,孔子明确将其理解为爱人:“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儒家思想史上的几位后继者譬如孟子、荀子、董仲舒也都认为:“仁者,爱人”,“仁者,爱人之名。”儒家认为,爱人的基本内涵是视他人为自己的同类,即将别人看作是与自己一样的人。所以《中庸》说“仁者,人也。”这意思是说,仁道首先是承认他人是人,要将他人当作人来对待。有了这一前提,才能超越利己的天性,关爱、同情、尊重他人。 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人与他人关系问题上的和谐状态同样是我们必须着力营造的。因此,儒家倡导的“人我合一”的中庸平衡智慧也给我们极大的启迪。事实上,人我之间既走出自我中心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羁圈,又反对一味地强调自我牺牲的说教,正是我们今天追求“人我合一”要达到的中庸平衡境界。它无疑是我们构建祥和稳定社会的伦理基础。 其三是人自身内部欲望与理智关系问题上的中庸平衡智慧,其理想目标是达到“欲理合一”的内心和谐状态。儒家认为要达到“欲理合一”的平衡状态必须谨守“以理制欲”的原则。先秦儒家在承认欲望之合理性的同时几乎毫不例外地主张对欲望必须进行理性的引导,孔子称:“克己复礼为仁。”按朱熹的解释:“‘己’谓身之私欲也。”荀子认为,人“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因此荀子的结论是:“以道制欲,则乐而不乱;以欲忘道,则惑而不乐。” 由于后来的宋明理学家片面发展了先秦儒家“以理制欲”的思想,把天理与人欲截然对立起来,形成了儒家禁欲主义的传统。这当然是其思想中必须批判的糟粕。其实,宋明儒家的失误恰恰在于他们离开了中庸的立场,在欲与理的关系问题上片面地发展了“理”而打压了“欲”,从而破坏了欲与理的平衡。 在欲与理关系问题上的中庸平衡之道,对今天和谐社会的构建同样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现代人物欲的过度膨胀而造成心理失衡、道德滑坡和生活无序,已经被许多学者视为当今社会的“现代病”。对这一问题的解决,儒家所倡导的“欲理合一”原则显然从道德修养和生活情趣上给现代人指出了清明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