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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水浒(四十一):《水浒》三淫妇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7-03-06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水浒》里的淫妇不少,但比较突出的有三个,这就是阎婆惜、潘金莲和潘巧云。虽说都是淫妇,都偷人养汉,但又有差异:潘巧云比较隐蔽,潘金莲和阎婆惜都比较放肆。潘金莲与阎婆惜虽都放肆,但又有差异:潘金莲较狠毒,阎婆惜较狡诈。

     

    阎婆惜随父母来山东投亲,不期父亲染病身去,母女俩又无安葬之资,在宋江的帮助下,总算度过难关。为了报答宋江这个“至生的父母,再长的爹娘”,阎婆主动将女儿阎婆惜典给宋江做“外宅”。“没半月之间,打扮得阎婆惜满头珠翠,遍体绫罗。又过几日,连那婆子也有若干头面衣服,端的养得婆惜丰衣足食”。生活地位的改变,应该使阎婆惜感到极大的满足,正如阎婆所言,宋江是他们的“恩主”,是她们的买卖衣饭,表示应“做驴做马,报答押司”。可是阎婆惜毕竟是个唱曲女,“年方一十八岁,颇有些颜色”,不是个正经人。很快就忘恩负义,淫乱纵欲,并且公开化,白热化。她认为:“我正要和张三两个做夫妻,单单只多你这厮”,完全视宋江为仇敌,只是抓不到把柄致宋江于死地。当她发现宋江招文袋里的书信时,她大喜:“好啊!我只道‘吊桶落在井里’,原来也有‘井落在吊桶里’!我正要和张三两个做夫妻,单单只多你这厮!今日也撞在我手里!原来你和梁山泊强贼通同往来,送一百两金子与你!且不要慌!老娘慢慢地消遣你!”仅仅几句话,活画出她的得意神态及狡诈。于是她以此为条件来苛求宋江:首先公开承认与张三的关系。这是向宋江示威;接着提出要宋江归还典身文书,任从改嫁。可见其刁滑老练;家中的一切归她所有,可见其心贪;最后硬要一百两金子。既不相信宋江的老实,又不相信宋江的诚意。宋江提出变卖家私,抵偿一百两金子。阎婆惜却认为这是“棺材出了,讨挽哥郎钱”,是宋江作弄自己。硬要宋江“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快把来两相交割”,不然的话就公堂上见。她就是掌握宋江胆小怕事的心理,处处以官府要挟,阴毒狡诈性格处处可见。

     

    潘金莲的放肆,表现在她偷人的公开化。连亲叔子武松也不放过,比阎婆惜还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的可悲在于,她既是受害者,又是害人者。她出身使女,年轻貌美,不甘心受主人的勾引,不肯就范,以禀告主人婆来揭露主人的无耻,结果反遭迫害,把她嫁给一个“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的武大。可是她又不满于命运的安排,对武大的本分、善良、懦弱,潘金莲同情少,认为嫁给武大是自己的“晦气”。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潘金莲又把武松当成了反抗的对象,以偷人的方法来报复。武松来了,她认为“嫁得这等一个,也不枉了为人一世”。因此她不顾家庭伦理道德,主动向武松献媚,设酒勾引。遭失败后,她淫心不死,又落入圈套与西门庆打得火热,以致在武大捉奸时,她又以“闲常时,只好鸟嘴卖弄杀好拳棒。急上场时,便没些用,见个纸虎,也吓一交”的言语提醒西门庆去打武大,可见其狠。武大被踢伤后,口吐鲜血,面似蜡黄,一病五日,要汤不见,要水没有,只指望武大早死,可见其毒,最后竟与人同谋,毒杀亲夫,狠毒之极。

     

    潘巧云没有阎婆惜狡诈,更没有潘金莲狠毒。虽也是淫妇,却来得比较隐蔽。虽说也有撒泼之时,但无狠毒狡诈之心。比如石秀看出奸情禀告杨雄,杨雄又因酒醉吐真言。她听后先是吃惊,后是“不敢回话”,杨雄醉后熟睡,她毫无歹意,和衣而卧服侍杨雄。对石秀也仅是利用杨雄心软耳软的弱点,使出反间计,倒打一耙,使杨雄信以为真,把石秀赶走了之。淫夫裴如海被石秀杀死的消息传来,她“目瞪口呆,却不敢说,只是肚里暗暗地叫苦”,说明奸情被揭后,她的害怕心理。翠屏山上,石秀把裴如海及头陀的衣服取出,问她是否认得,她是“飞红了脸,无言可对”,说明她知羞,当杨雄逼问时,她供认不讳,并承认是自己的“不是”,请求杨雄“饶恕了我这一遍”,可见其知错认错、老实,不是石秀的狠毒、挑拨,她也决不会死于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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