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把学术界限定为大学范围,如果是这样,问题的讨论会有一定局限。实际上,学术界并不限于大学。通常所说的学术界,至少包括“五路大军”:普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机构,如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地方社会科学院,此外还有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研究机构(有别于政策研究室);军队院校;各级党校;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政策研究室。这“五路大军”都是学术界的参与主体。 社评不同意“社会腐败没有解决,学术不端的解决谈何容易”的观点,认为“这其实是混淆了大学与世俗社会的内在特质”。可在笔者看来,大学并非世外桃源,大学只是世俗社会的组成部分,尽管这是一个特殊的组成部分,一个特殊的领域,有其不同于其他领域、其他组成部分的内在特质。但即使特殊到宗教这样的领域,这样的组成部分,世俗化也已越来越成为一个大趋势。大学也好,学术界也好,其与整个世俗社会的同质性,以及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这是无需多言的。 诚如社评所言,“学术主体的自我精神呈衰微之势,知识的创造不再基于一个人对学术事业的追求,不再基于一种纯粹的信仰,而是与权力、金钱、名誉、地位等挂了钩。学术被污泥裹身,而学术共同体自身罕有真诚的省思与拯救”。这些都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学术腐败和不端的产生和蔓延,确有大学或学术界自身的内在原因,遏止学术腐败和不端问题,大学或学术界自身无疑非常需要重树严格道德标准。但学术腐败和不端又决非孤立的现象,更不是仅存在于大学这一个社会空间。既然“是与权力、金钱、名誉、地位等挂了钩”,既然问题出在“与权力、金钱、名誉、地位等挂了钩”这上面,那么,解决问题的出路就在于如何使学术“与权力、金钱、名誉、地位等”互相脱钩。 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权力对学术的介入越来越多。学术组织本是非政府组织,是学术界或某一学科、某一学术领域进行学术交流的平台,也是学术界加强自律、加强学术规范的组织形式。但时下学术团体行政化的倾向愈演愈烈。一些在位或退位的官员越来越对学术团体产生了兴趣,纷纷参与进来,且按行政职务大小、行政级别高低分配学术团体职位角色,这样的学术团体的运行规则通常遵循的是行政规则而不是学术规则。 学术成果的评价,这是最能体现学术道德和学术的社会良心的学术活动。但时下的学术成果成果评奖活动往往评的不是学术,而是评奖申报人的权力、名望和地位。奖项的较高档次,一般是非权高位重者莫属。实在摆不平,也要另行专设“特等奖”、“荣誉奖”之类奉上。这与一些学术团体按行政职务大小、行政级别高低分配职位角色一样,已经成了一种潜规则。在这种潜规则的制约下,学术道德的底线如何坚守,学术共同体对自己负责的能力如何获得,大学如何“超越它的同时代,而不是自甘堕落”,如何坚持自己的独立性、“具有支配自身命运的能力”,并且发挥对社会的“引领作用”,这些都无异于一道难于求解的“哥德巴赫猜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