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狭隘地将“文化遗产”理解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还有第三个文化遗产概念——数字遗产。它在中国鲜为人知。 “数字遗产”是指互联网上的数字文化遗产,即以互联网为承载形态的文字作品、资料、图片和影音,形成了一种文化传承的遗产,也就是今天互联网上的读书频道、文化频道、博客、 论坛、BBS、空间等里面涉及的创作、记录等内容。因为这些内容很容易遭到删除、更改,甚至不可逆转的毁灭,这就需要加以保护。 我们对数字遗产的疏远,就是我们离现代文明社会的差距。我们讲“文化遗产”保护,还是用收藏的眼光看待物质文化遗产,用小说的眼光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始终没有一个健全的文化环境。而对“数字遗产”,我们又置若罔闻。很多人都在谈发展中国家的“数字鸿沟”,我想这个“鸿沟”指的是技术差距,更是思想差距,这是我们跟世界的思想差距和认识差距。我们由传统文化转型为现代文化,必须要迈过“数字遗产”这个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