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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中华文化主体精神”须防三大误区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9-06-2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从西方诸多成果中“按照中国的尺度”挑选出为我所需所用的东西,正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主体性的表现。

     

      在传统文化上的复古主义和虚无主义看起来是两极,其实它们是相通的:都是否认我们已经走过的道路、已经取得的成绩、已经享有的权利。

     

      一般说来,处于强势地位的往往对外主张普遍主义,骨子里是要别人服从他;比较弱势的则对外强调特殊主义,想以此坚持自己的独立性,骨子里是不愿意接受共同的规则。

     

      在中西文化关系上,我们到底怎么坚持中华民族、中华文化的主体性?总结“五四”以来的经验和教训,我觉得特别需要重视这样几个问题,或者说要防止陷入几个误区。

     

      误区之一:在对待西方文化的思想方法上,不懂得区分“来自西方的”与“属于西方的”

     

      有人认为,要振兴中华文化就必须排斥西方文化。我曾听到有人说:我们现行的学科制度,包括物理、化学、哲学、社会学等这样的划分和名称就是西方的东西,不适用于我们的国学,国学是按经史子集来划分。他认为,那些西方的东西必须破除掉,才能弘扬传统文化。这实际上提出了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要不要区分、怎样区分来自西方的东西和属于西方的东西?来自西方的东西是否一律只属于西方,而不能或不该属于我们?对这一点区分不清,陷入“来自西方的东西就是属于西方的东西”的认识误区,是一些人产生糊涂认识的症结所在。其实关键在于:这些是否为我们所需要,并且是我们应该和能够掌握、即在实践过程中“中国化”了的?从生活实践中看,这个问题从来就不难解决。汽车、电视、电话等等,都曾经是来自西方的东西,现在不是都在为我所用吗?思想文化方面来自西方的也不少。马克思主义就是来自西方,却已经成为我们的指导思想;乒乓球并不是国产的运动,现在也成了“国球”……难道这些都要否定吗?

     

      就历史和事实来说,西方文化的内容很多,当时来自西方的东西也有很多,譬如基督教、西方人的生活方式等等,它们并没有被接受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口号。“五四”运动从西方文化的许多特点中,主要突出了、引进了“科学、民主”这两个东西,这本身就是一种挑选、抉择,就是根据中国社会的现实,对西方文化中为我们所迫切需要的东西,进行了中国化“改装”的提法。也就是说,科学和民主,恰恰是由中国人按照中国的尺度,从西方诸多成果中挑选出来为我所需所用的东西。而“由中国人按照中国的尺度”去选择,正是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主体性的表现!不懂得这一点,却要奢谈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主体性,岂不是自相矛盾么?

     

      就理论思考来说,被表达为“德先生”、“赛先生”的民主和科学,虽然概念来自西方,但它们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产生的,是人类文明的成果。就像农业社会之后就要走向工业社会一样,它们也是我国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所需要的,是我们思想文化中应该大力建设的。历史已经证明,如果不发展科学,不追求民主,我们这个民族当时真的是没有希望的。近百年来,正是因为坚持了科学、民主的追求,有了明确的价值目标,并用以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我们才取得了经济和社会变革发展的巨大成就。可见正确的价值观念应该是:以自己民族的生存发展为标准,对我们所需要和能用的,就要采取鲁迅所主张的“拿来主义”,为我所用。别人有的,并不一定是只属于他的(同样,也不能以为我们自己有的,就一定只是属于我们的)。特别是科学,怎么能把它等同于西学呢?科学是人类的,是不能分中西的!民主以及社会政治价值的很多东西,也是人类社会发展所共同追求的。不能因为西方人先提了、先做了,就认为只属于西方,不属于我们。

     

      总之,吸取别人的优秀成果来发展壮大自己,这是坚持中华民族文化主体精神的必需,而不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丧失。如果把这种面向世界的、开放的、现代化的眼光看做是西化,那么实际上就是要使我们回到过去那种落后挨打的境地,那才是不符合中华民族精神的狭隘眼光。我们应该这样总结历史经验,而不是简单地以中西划线,把有中西文化差别的东西贴上标签,对认为是来自西方的东西就加以否定和排斥,甚至以防止“西化”为由而拒绝改革和发展。

     

      误区之二:在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上,无论是复古主义还是虚无主义,实际上都抛开了整体的中华民族主体

     

      过去“打倒孔家店”之类的言行,尽管现在看来可能过于激烈或偏激,但应该看到,实际上它是当时我们民族文化、意识形态、价值观念自我批判和自我反思的一部分。因为儒家思想是我国传统意识形态的主导成分,所以国人对它的批判和否定,总体上也应该看作是站在民族文化主体的立场上进行自我超越的一种尝试,这是主体的权利和责任所在。自我批判并不一定是抛弃、否定自己的民族文化。

     

      这里就涉及对我们民族文化的理解问题。我认为,文化实际上就是人,中华文化就是中华民族全体人民的生活和历史。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实际上像海纳百川,是由百家学说、多民族信仰的汇合与发展,经过历史积淀而形成的一个整体。这种文化是从古至今连续发展而来的,它并不停留于过去。如果要研究这个整体中最有生命力、最伟大的东西是什么,就要认真依据中国的历史,用中华民族、中国人民实践和命运来分析总结,把握其中什么东西是好的,什么东西是不好的;要用我们民族的、人民的经验和智慧来分析认识什么东西应该继承、应该发展。实质就是要用怎样能使中国、中国人民走向更好的未来作为标准来选择。这应该是研究国学、弘扬传统文化的标准。离开了这一点去进行国学和传统文化研究,就容易走偏。比如:把中华文化简单地等同于传统文化,这就否定了现代文化;进而把传统文化简单等同于古代文化,又把古代文化归结于某一家的学说,如儒家、道家,或汉唐以来的佛家学说等等,实际上是抛开了整体的中华民族主体,而只取其中某一部分。这样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为那是一种偏向,这种偏向必然会导致狭隘和僵化,导致保守和倒退。如果按有些人有意无意地把“中华文化”简单地等同于“中国传统文化”,又把“中国传统文化”简单地归结于“中国古代文化”,再进一步把“中国古代文化”归结于“儒家文化”这样的逻辑,那么我们要“弘扬中华文化”这个严肃重大的议题,岂不就变成了儒家和新儒家话语的专场么?如果再借此搞起“儒家学说的复兴运动”来,那可是一个很大很现实的误区!

     

      在传统文化上的复古主义和虚无主义看起来是两极,其实它们是相通的:都是否认我们已经走过的道路、已经取得的成绩、已经享有的权利。民族文化上的虚无主义是要切断我们的根,认为我们应该把根扎在西方文化上,这是错误的;而复古主义实际上是否定我们已有的发展,让我们不要生长,不要前进,而要倒退到从前去,这同样是错误的。这两种倾向都是违背中华民族、全国人民利益的,应该坚决避免。

     

      误区之三:在对待文化普遍性与特殊性的问题上,存在着简单化的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两极对立思维

     

      近百年来,我们经过这么多年的奋斗,在思想方法上也吃过不少亏,现在应该是能够超越狭隘僵化的思维方式,比较成熟了。但实际上在有的问题上还会出现两极对立的思维方式。譬如在文化问题上,有些人要么用简单的极端普遍主义的眼光来看待中西文化关系,认为西方文化代表普遍原则、普遍真理,我们应该完全承认和接受;另一些人则认为西方的东西和我们没有关系,不适合我们,我们只应该坚持自己过去已有的东西,又走向了极端的特殊主义。

     

      文化上的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是个具有普遍性的“两难”问题。一般说来,处于强势地位的往往对外主张普遍主义,在宣传中推行普遍主义,骨子里是要别人服从他;比较弱势的则对外强调特殊主义,想以此坚持自己的独立性,骨子里是不愿意接受共同的规则。然而在实践中它们谁都不能坚持到底。比如美国对全世界搞文化普遍主义,宣传西方价值观普遍合理;但它在国内是实行特殊主义的,讲究个人自由、个人权利至上。美国是对内特殊主义,对外普遍主义。在我们这里则是有人对外搞特殊主义,对内搞普遍主义;有人是对外搞普遍主义,对内搞特殊主义。这就造成了许多误区,甚至是心态上的失衡。这两种两极化的思维方式,共同点是它们都忽视了多元价值体系的主体性根据,或者抹杀了文化的真实主体性,因此不能自觉一贯地把握文化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

     

      例如对科学、民主、人权、自由等怎么看?如果我们承认它们是具有普遍性的价值观念,那么意思就是指:它们是包括我们在内的多数人已经认同的价值取向。如果因为这些是西方人先提出的,就是只属于西方的东西,那就完全错了。当然西方有属于他们自己的特殊内容,但那些是不能进入普遍性规定的;而我们只认同这些价值取向,是因为我们自己需要并且应该追求之,并非由于西方人主张之故。这就如同“人人都要吃饭”一样。“吃饭”的涵义是将可食用的动植物资源摄入体内,这是普遍性所具有的规定;但世界各地的人们具体吃什么、怎样吃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不同地方“吃饭”的涵义都有自己具体的内容,这是特殊性的规定。“人人都要吃饭”是不能否认的普遍性;而具体吃什么,怎样吃才更好、更有利于健康等等,则是因人而异的,必须承认各自主体的口味、习俗、条件等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落实,不能强求一律,这就是特殊性。一个人可以拒绝“人人都要吃西餐”,但不会拒绝“人人都要吃饭”。所以从道理上说,普遍性与特殊性在主体实践中是应该和能够统一起来的,统一的根据则是主体自身权利和责任的一体性。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还是应该向“五四”精神学习。那时,受西方民主科学观念的启发,人民起来逼迫政府去拒绝西方的强权,从而大大增强了自己民族的主体意识和主权尊严。它唤醒的是自己国家、民族的主体意识,是恢复了中华民族的自立自强。应该说,这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结合得很好的成果。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院长、终身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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