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运河是世界上开凿最早、里程最长的人工运河,跨越今京、津、冀、鲁、苏、浙、豫、皖等六省二市,沟通钱塘江、长江、淮河、黄河、海河五大水系。由于地理位置和开发早晚不同,大运河呈现出明显的时空差异。从时间上看,大运河历史悠久,自战国时期“邗沟”的开挖,到隋唐时期大运河的发展,再到元明清时期大运河的繁荣,绵延两千多年;从空间上看,大运河沟通南北,纵贯三千多里,将王朝的政治中心与东南财赋之区联系起来,至今,部分河段仍被作为北煤南运的重要通道,在接下来的南水北调工程中,大运河还将继续发挥作用。 千百年来,在运河的开挖、修治和使用过程中,由于自然环境和人文因素的作用,在运河区域形成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文化长廊,积淀了丰富的文化遗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行动指南》认为,运河遗存“代表了人类的迁徙和流动,代表了多维度的商品、思想、知识和价值的互惠和持续不断的交流,并代表了因此产生的文化在时间和空间上的交流与相互滋养”。也就是说,运河文化遗产是在具体的时空架构内,以流动的运河为载体而形成的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它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历史积淀。 运河文化遗产内容丰富,既包括河道、闸坝、堤防、驿站、码头、榷关、桥梁、城镇等有形的物质文化遗产,又包括文学、戏剧、民俗、信仰、礼仪、节庆等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类型多样、特色鲜明的运河文化遗产,凝结了劳动人民的创造智慧,具有很高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从整体的视角来看,大运河是一条叠加的“文化线路”:首先,它是一条物资交流之路。大运河的开凿与贯通,方便了南北方漕粮以及其他农产品、手工业品的运输,加强了各地的物资交流,极大地促进了运河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促成了一批城镇沿运河兴起。其次,它是一条文化传播交融之路。通过这条流动的黄金水道,齐鲁文化、吴越文化、燕赵文化等在这里交融,中外文化在这里碰撞,运河成为中国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再次,它是一条河工技术方略的延续之路。由于地形、水源、泥沙、黄运关系等原因,运河沿线修建了大量闸座、越河、减河、水柜、引河、节制闸、减水闸等水工建筑,与此同时,相关河工技术和治河方略也不断得到改进与完善,得到延续与传播。此外,它是一条制度文化的承袭之路。与运河管理有关的职官制度、夫役制度、官民船过闸制度等制度运作,是运河制度文化的重要内涵,相沿承袭,代有发展。最后,它还是一条运河环境与社会的变迁之路。历史时期运河修防材料的时空演变、运河水系的变迁、运河区域人文景观的更替、运河水神崇拜以及河工竹枝词的传播等等,作为传统文化的见证,展现了独具特色的运河地域社会变迁。 1855年黄河在河南兰考铜瓦厢决口,致使京杭运河南北断流,1901年漕运完全废止。大运河废弃以来的百余年间,由于自然或人为的原因,沿河风貌和人文景观都发生了很大变化。目前,除一些重点文物得到较好的保护外,大多数遗产或因缺乏保护资金、或因认识管理不到位、或因规划不科学等,保护现状不容乐观:一些河段水质较差,杂草丛生,两岸垃圾随处可见,交通和卫生条件亟待改善;一些附属河工建筑物或因年久失修或因破坏性改造而失去传统风貌;一些目前仍发挥作用的河道也因拓宽或改建,使原有景观遭到人为破坏;部分运河古镇由于不适当的开发,历史真实性及风貌完整性遭到破坏。另外,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也不容乐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运河区域大量的风俗信仰、戏曲曲艺、文学歌谣、民间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在日趋消亡,大运河面临严峻挑战,若再不加强保护,大运河的历史遗存和自然生态环境将不复存在。 运河文化遗产作为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体现了运河文化区域内所具有的特定历史信息,代表了一种具有独特创造性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成就。但“作为一种线型文化遗产,大运河有着跨区域、跨管理单位、历史信息叠加程度高、流动性强、边界模糊的特点”,使得运河保护问题十分复杂。因此,如何完整地发掘整理运河文化遗产,科学地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大运河,是我们必须积极面对的问题,至少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应摸清运河的文物家底和保存现状,搞好运河文化遗产资源调查。第二,应将运河申遗与遗产保护协调起来,在申遗的大框架下有针对性地保护。第三,注意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延续性与完整性。第四,要建立健全大运河保护的长效机制,客观上要求打破行政界限,在国家层面下设立一个跨区域、跨部门、跨专业的运河保护协调机构,尽快编制和实施保护规划。第五,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运河价值、特色的认识与宣传,特别要注意发挥民间团体组织在运河保护宣传中的作用。第六,非物质文化遗存保护应着眼于继承和弘扬优秀的地方文化艺术,注意发掘和保护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戏曲、传统工艺、传统产业、民风民俗等。最后,运河遗产可在保护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保护开发规划,注意挖掘文化内涵,合理有效地配置资源,避免只注重开发而轻视保护的做法。总之,加强运河文化研究及其保护,既是大运河申遗的迫切需要,也是运河区域经济文化建设的内在要求,运河文化遗产保护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处理好保护与改造的关系,既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资源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又要注意科学利用和合理开发,而运河文化遗产的开发利用必须建立在切实保护好的基础之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