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节日,学术界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两种定义。狭义的定义把节日看作从过去生活中保留下来的传统节日以及现代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确立的新节日,例如,春节、清明节、中秋节、以及劳动节、国庆节等。本文的讨论所要采用的,是广义的节日定义,那就是把节日视为一个社会群体按照相对固定、统一的主题周期性地重复举行庆祝活动的特定日期。其中除了包括狭义节日中的所有内容外,还包括传统庙会和当代新产生的文化节等。 根据这个定义,本文将通过几个地方的具体实践的个案,来对当代节日传统的生产与再生产问题做初步的分析,总结其中的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希望能为今天会议的主题——在当代社会形势下如何弘扬传统节日贡献自己的思考。 今天各地流行的节庆活动,其中有不少是在各种现实力量的促发下生产或再生产出来的文化传统,从我目前所掌握的资料的看,它们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根据现实需要生产创造出来的新的节日,二是对原有节日传统的传承、发展或改造。 第一个类型的主要案例,是甘肃庆阳香包民俗文化节。在当地行署(后来的市委)的直接倡导和组织下,庆阳从2002年端午节前后当地政府开始举办文化节。其目的是“要以香包这个在当地具有久远传统和深厚民俗基础的民间工艺品为载体,结合当地其他传统民俗事象,来提高庆阳的知名度,带着庆阳走出甘肃、走出中国、走向世界!”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活动期间,除了大型开幕式、文艺表演等之外,主要的是以香包为主的各种民俗工艺产品的展销。通过邀请政界、学术文化界人士和多家媒体参与,包括同民俗学会等各种学术团体联系,获得种种命名,等等各种方式,主办者进行了精心的组织和宣传工作。 迄今已经成功举办六届。不仅展示了庆阳绚丽多彩的民俗文化,还挖掘整理出了一大批民间文化资源,从而把庆阳的民间民俗文化研究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同时,极大促进了庆阳香包生产的产业化,拉动了全区经济的发展。当地宣传中称之为“由庆阳市创办的国家级民俗文化节”。 另一个例子是浙江的宁海县。他们把徐霞客日记第一篇日期 在这个过程中,主办者出于发展地方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目的,在地方传统民俗资源的基础上进行发掘,创立了一个节日。其中主导的力量是政府,包括民俗学者在内的学者和文化界人士,对于它的合法性的确立和文化地位的提升,起到了辅助的作用。从目前来看,这个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的确达到了一定的预期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对地方民间传统文化起到了保护作用。但是,它究竟能否变成一个长期的地方节庆活动,其中还存在需要进一步探讨的地方。这主要表现为,如何使活动从政府主导向民众自发参与主动组织转换的问题。 目前当地的活动主要由政府倡导组织,缺乏调动民众主动参与或自发组织的内在因素,缺乏一种具有身后历史积淀的文化传统的有力支撑。因此它只是一种政府的节日,而不是地方全民的节日,对地方民众而言,这种节庆活动除了能够为个别人带来一定的商机之外,大多数人都只是处于旁观者的状态,既无意也没有可能自发融入活动中去。这样,这种活动很可能会在行政力量略有淡化的情形下迅速沉寂。另外,可惜的是,这一文化节的组织者没有充分利用现有的端午节资源,没有使文化节同端午节密切结合起来。在时间的安排上,有一定的随意性(有时在端午,有时在9月)。当然,也许假以时日,在地方政府的长期努力下,一种新的有关这个文化节基于商业或娱乐等目标的内在需求会逐渐在当地人中被培养起来,并形成相应的民间组织,直到这样的情况下,这个被生产的新的节日文化才会在当地更加有力地延续下来。 第二种类型,是对原有节日传统的继承、发展或改造,从其运作方式看,主要包括这样几个亚类型:一是以地方文化精英和民间组织为核心,在一批来自学院的学者推动下,逐渐壮大起来的传统节庆活动。二是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由学者配合而不断扩大影响的传统活动。三是主要以民间力量为主体,相对自足运作的传统节庆。 一、河北范庄龙牌会。 位于河北赵县的范庄,每年农历二月二期间都会举行龙牌会。龙牌是范庄村和方圆数十里地区的民众供奉的具有地方保护神性质的一个牌位,上面写有“天地三界十方真宰龙之神位”,平时由范庄村中固定的19户(曾经是21户)人家轮流供奉,每年二月二期间,村人会在村中广场搭建巨大的神棚,悬挂近二百幅神像,并在中心位置供奉龙牌。 据说,之所以供奉龙牌爷,是因为地处华北平原的范庄一带干旱少雨,靠天吃饭的农民为求雨就供起了龙牌并向龙牌许愿:若七天之内下了雨就世代供奉它。果然,四五天之内范庄一带就下起了雨。人们信守承诺,世代供奉起龙牌爷来。 但经过知识分子的不断阐释和建构,这个活动被说成了纪念勾龙。事实上,当地人不知勾龙为谁。 合法性的建构 今天,已经从一个地方传统变成了知名的文化事象。从一个参与者经常担心被定为迷信的活动,变成了一个以龙文化博物馆等得到主流意识形态认可的公共文化。进入了河北省非遗名录。申报国家名录。 二、河南淮阳人祖庙会 二月二-三月三。纪念人祖爷。烧香许愿还愿。县里地方政府从九十年代起恢复之,重建了庙,重修了伏羲女娲像,搞了中华民族公祭大典。想发展旅游。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下了很大功夫,进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但新的问题突出: 名录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外地游客(香客)多了门票贵,干涉了老百姓原来的传统。 名录和相应的传承人的认定,在促进当地民众自豪感和自觉传承意愿的同时,对当地的民众关系造成了影响。 那么,对于淮阳的人祖庙会以及相应的各种民俗文化传统来说,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一件好事,但并不意味着是一件绝对有益的事。 三、街亭村的上九节和元宵节。 位于甘肃省天水市,是街子乡的乡政府所在地,也是方圆二三十里的经济文化中心。每年正月初九和 主要是民众自发组织的活动。由每个村子的传统民间组织负责人会长和一批热心社火事物的村民负责组织。年复一年,成了当地人表达自我、协商文化认同、地域认同的资源和重要途径,正是通过组织和表演社火,人们展示和交流了自己的信仰观念、他们对于传统的理解、对于时间的理解、对于集体的理解、对于村落关系的理解、以及对于欢乐的理解。这种内在需求的满足是这种活动得以周期性举行的重要动力。 地方政府没有直接参与。最多只是协助维持秩序(比如利用村政府的喇叭宣传)。但在大概十年前,由于市文化规划部门的统一决定,十五基本中止。这是当地政府对这一节庆活动最大的干预。 需要注意的是,当地的上九节却一直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既没有学者的参与也没有参与申报遗产等活动,反而在当地蓬勃地传承着。 通过以上的案例,我首先要说的是,节日在整个国家并不是一种均质的标准化的文化现象,而往往具有地方的多样性。在不同地区,人们会根据自己特有的历史、地理和文化条件,来进行地方性的节日安排,来保证生活的节奏性,而不必严格按照标准化的全国统一的节日时间安排。而这些节日的生命力有时可能会远远大于统一的节日。当然,在这些节日当中,各地的人民通过自己的方式在表达着大体相同的认识,这种认识,无论是在各地庙会当中,还是在如二月二这样的节日时间,都有一种总体上的共同的表达。那就是对于神灵的信仰,对于特定时间段的特定处理,等等。所以,对于目前的节日现状,不必过于忧虑。有的节日,在有些地方可能表现得比较衰落,但在某些地方可能大有生命力。某些大的节日,可能在全国范围显得有些沦丧,但在个别地方却仍然保留着强大的力量——当然,也许,某些节日从来就没有形成过全国性的普遍繁盛的局面——那或许只是一种想象。 其次,与此相关,不同的节日具有不同的传统内涵和特定的历史适应性。失去了适应性的节日,自然地要发生变化甚至消亡。 第三,传统是被不断发明、生产和再生产的一个过程,现有的传统并非一成不变地来自于过去的某个原点,其中甚至常常融入当代的内容。今天出现的文化现象,实际上也正在为促成向后世延续的传统增加新的因素。就新生产出来的这些节庆活动,倘若能够真正扎根于民间,真正内化为民众的精神信仰及其他各种日常生活活动的组成部分,就能够引起民众自发参与的热情,能够真正成为具有生命力的传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