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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基本估计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11-0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怎样正确认识中国传统文化?这个问题自“西学东渐”以来就有不少议论,其间取得了不少共识,如“精华糟粕共存论”。但有个问题至今学界存在争论,即:从中国传统文化中能否产生现代民主?这个问题之所以引起人们关注,是因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离不开社会主义民主,而这就需要对古今中外的文化资源有一个科学、准确的评估——

     

    近年来,学术界有关传统文化的讨论非常热烈。传统文化既有精华,也有糟粕,这个对传统文化的整体判断,是共识。但关于传统文化能不能产生现代民主,则存在不少争论。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学术问题。我认为,传统文化是不能产生现代民主的,这是我的一个基本估计。下面谈谈我的理由。

     

    一、古代中国历史取向不同于欧洲

     

    中国和欧洲在原始社会解体之后,作为文明社会的开端,其历程并不相同,这个“不相同”对后来各自历史的演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中国奴隶制国家的形成是起自夏朝,溯元在公元前2200年左右,都是以农立国的国家。而欧洲城邦制的建立,是在公元前八——七世纪之间。希腊经历了荷马时代之后,生产力有很大发展,其经济构成主要是农业、手工业和贸易,并已开始铸币,说明这时商品经济已经很发达。

     

    中国从夏朝建立到春秋战国的一千多年间,社会的历史进程,就其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措施方面,发展是很缓慢的,血缘关系的宗族统治是主要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统治者对人和土地的争夺。周天子分封的主要内容是土地和人民,这就使历代统治者都以控制土地和人民为主要目的而进行战争,国家的强弱也以控制土地人口的多寡为标志。君主控制的土地和人口越多,就表明这个君主权力越大,也表明他的富有程度。存在决定意识,这种历史现象的出现,加以历代思想家的认同、总结和升华,便提出一整套有关控制人和土地的理论以及政策法令,例如李悝在《法经》中就规定,一人越城者诛,十人以上夷其乡及族。商鞅变法则“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座,不告奸者腰斩。”做到如管仲在《禁藏》中说到的使“奔亡者无所匿,迁徙者无所容。”统治者还建立严密的户籍制度,做到“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用户籍把民众的生活、生产居住严格地控制起来,实行着一种重农抑商,把人束缚在土地上的政策。人的作用,人的积极性无以发挥,社会历史发展就缓慢。

     

    与中国春秋战国大变革的时代差不多的欧洲,也发生了许多征战和变革,其内容和方向则和中国大不相同。公元前594年,曾经经营过工商业的梭伦,当选雅典的执政官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其内容不论是政治上还是经济上的,都是限制氏族贵族利益的,为发展雅典民主政治铺平了道路,并逐步使工商业奴隶主成为掌权的统治者。

     

    梭伦的改革获得了社会普遍的赞誉,他要求雅典人立誓保持他改革的各项法律,然后主动放弃权力,出国漫游。果然,梭伦虽走,但他定的法律未改,不管政坛上如何进行争斗,就连贵族分子当了执政官,也不敢改变他的法律,而是继续沿着政治民主化的潮流走下去,使雅典的政治成为奴隶主民主制的政治。后来,克里斯提尼又进行一次旨在扩大民主,肃清氏族制度残余的改革,把梭伦创立的雅典城邦民主形式最后确立下来。

     

    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所进行的改革,基本上是沿着专制主义的方向走,进一步确认了世袭制,使世袭制延续达4000年之久,明确提出重农抑商的治国之道,这样商业经济就不可能在中国迅速发展。所以,在中国和欧洲,一开始就各自朝着一个决然不同的方向走。欧洲雅典的奴隶制民主,对此后欧洲的近代民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雅典的民主确实为欧洲近代民主提供了有价值的参照思想。特别是公民的权利受到保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古代民主的重要内容之一,被继承下来,并发展成现代民主的重要内容。

     

    二、传统文化本质上是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的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传统文化的编织和形成,对中国历史的进步和发展,起了重大的作用。这当然也包括对中国专制主义的统治起了重要的作用,不论是夏、商、周,还是春秋战国,以至秦统一六国,传统文化都维护专制主义。当封建制确立之后,传统文化同样是维护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不可能引出现代民主的重要原因之一。

     

    春秋战国之交,分封制已经成为中央集权的障碍,于是郡县制便在部分国家出现,它使诸侯和卿大夫失去昔日封国和宗族的特权。于是,一些圣人,即传统文化的代表者,便争先从理论上论证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主义国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其中,韩非关于法、术、势的推出,对确立封建独裁的专制国家是有代表意义的。《韩非子·定法》篇说:“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在《韩非子·难三》篇中则说:“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也就是说,法不过是借法令来表达君主的意志,而术则是一种手段,深藏胸中,随时可以根据需要坦现出来,势主要是指势位,有了势就能施法、术,三者缺一不可。有了这三者,就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

     

    那么,怎样才能使专制主义统治巩固下去呢?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成了中央集权国家的始皇帝,出现了“六合之内,皇帝之土,人迹所至,无不臣者”的局面。专制主要是制民和制土地,特别是制民。商鞅在向秦国献策时说:“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类似的言论在许多圣人那里多有论述。可知,民在专制国家中,始终就是被制的,被束缚的,绝无自由可言。

     

    封建专制主义在中国能够久盛不衰,代代相传,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经过一些传统文化的代表者的理论概括和升华,形成一套巩固专制主义的理论和教条。例如对待民,孔子就说过:“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把民当成一种工具。那么,君主和民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韩非说:“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用其力。”民为君所用,也为君所主宰。圣人的制礼、配乐,以及制定的一系列等级制度,都是为君权服务的。在传统文化中各派学说,其主张不尽相同,但它们从各个不同角度都论证了君主的至尊,以及王者统治人、桎梏人、束缚人和奴役人的合理性。

     

    传统文化中的代表人物,也就是古代的圣人,大多以维护君权为己任。当然,圣和王并不是没有矛盾,利益都一致。一些圣人,如果主张不符合王的思路,王就会给圣坐冷板凳。所以,圣人也好,谋士也好,大多是“以其说取合于时君”的。孔子算是一个大圣人,是学者又是政治家,有一套治国之道,他到处游说,但到处碰壁,得不到支持。诸侯、大夫都不喜欢孔子的治国之道,这就是圣人和君主的矛盾;在战国时期,许多圣人,其学说得不到本国君主的支持,改仕他国,这些同样也体现了圣和王的矛盾。但是,在圣和王的矛盾中,王毕竟是第一位的,圣是第二位的。所以,许多圣人,还有一些谋士,知识分子,都很自觉地为王者的权益服务,为他们制造巩固王权的种种理论,自己只能充当辅臣或谋士。王在圣和谋士以及大多数知识分子的眼中总是十分神圣的,正如《荀子·正论》篇中,把王说成是“居如大神,动如天地”。“以吏为师”的提出,也是权力大于学说的表现。

     

    由上可知,传统文化的内涵本身就有专制主义,传统文化的代表人物和各个学派,几乎没有例外都维护了王权,也维护专制主义。因此从夏、商、周以来,直至春秋战国的诸子百家,以至秦以后的专制主义统治思想,儒家思想多是自觉地论述君主、皇帝的权威,论述专制的必要性的,他们的思想主张是和现代民主相对立的。

     

    三、“民”没有独立的民主意识

     

    在中国,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被束缚在专制主义下的民众,是不会有独立的民主思想的。在漫长的岁月里,统治阶级有一整套治人的方法,在思想领域里,历代圣人为禁锢人的思想,总结、加工和整理出的一整套严密教条像紧箍咒一样,套在人们的头上,剥夺了人在社会上生存的自由,包括思想的自由和人身的自由。

     

    儒家讲礼,礼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左传》隐公十一年说:“夫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说:“礼,政之舆也。”可知礼是涵括人的一切行动的,君臣关系、君民关系,都有明确约束。所以,《论语·颜渊》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礼其实就是按各自的社会地位规定了各自的行为。一个礼字,既禁锢了人的思想也禁锢了人的行动。但民的行为只有受礼的规范,并没有以礼规范别人的权利。俗语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是上层社会的特权,庶人没有资格讲礼,却须受礼的制约,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都有一个特定的规范。在这种情况下,不但人身失去自由,思想也失去自由,失去了人的自由和尊严。此外,还有儒家的伦理道德,讲三纲五常,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仅一个三纲,就使几乎所有的人失去了自由。

     

    从思想上搞封建专制主义,光有这种三纲五常也还不够。因为人总是有理想和欲望的,你剥夺了他的思想自由,并不等于他就不会有所追求。所以,儒者还要提出限制人的欲望,他们抨击人的欲望是对伦理道德的破坏,提倡“君子谋道不谋食”,只有放弃“欲望”,才能成为有道德的人。把天理和人欲看成是对立的,把欲看成是万恶之源,明确提出要“存天理,灭人欲”。这种思想后来为宋明理学所发展,进一步对“存天理,灭人欲”进行了发挥,他们说只要有人欲,就会失去做人的条件。

     

    在这种人的思想受压抑受束缚的专制主义下,民众中怎么会出现民主思想?正因为如此,五四运动在民主与科学出台之时,才有必要喊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陈独秀等人才有必要反对“儒者三纲”,认为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都是把人变成“附属品,而无独立人格”。在五四运动之前,民众中有多少人具备民主意识?袁世凯想当大总统,把议员找来,关起门来强迫投票,百姓谁能打出民主的旗号来反对专制?即如陈独秀在《旧思想与国体问题》中说的,“就是反对帝制的人,大半是反对袁世凯做皇帝,不是真心从根本上反对帝制”。五四期间,所谓国民性的改造,主要是指打破封建枷锁对民众思想的束缚。只有把人的思想上一道道枷锁去掉,提出民主与科学的口号才能为民众所接受,民主与科学也才能够成为民众反对专制主义的武器。由上可知,在封建专制主义的压制下,民众是不可能产生独立的民主思想的。

     

    四、古代人本主义代表了历史光明的一面

     

    中国早在夏、商、周时代,就出现了民本主义,即民为邦本的思想。在春秋战国期间,大国争霸,连续不断的战争。国与国之间,是拼武力、拼财力,但归根结蒂,主要是拼民力,有了殷厚的民力,就有足够的武力和财力。一些思想家看到这一点,便一再强调民的重要性,甚至把民看得比社稷、比天子还重。随着西周的衰败,天道和鬼神的观念有所削弱,人的作用,便在逐渐严密的等级中被重视起来。但是,就中国而言,重视民是从稳定统治秩序的需要出发的,即圣人重民和君主重民都是一个意思,民作为被主宰者,只要唯上意是从,大家都当顺民,统治者便无后顾之忧。为此,传统文化的思想家们便从两个方面加以论证:一是制定一整套诸如“礼”、“三纲五常”来束缚人的思想;二是为统治者制定一套重民思想的理论,目的是帮助君主制定治国之道,提倡长治久安。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民本思想一直是传统文化中的一条主线。一些思想家总是谆谆不倦地说教君王,要他们养民、重民。如《新书·大政篇》就尖锐地指出:“自古至今,与民为仇者,有迟有速,民必胜之。”这是贾谊在总结亡秦教训时的一句名言。后来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说得更尖锐:“乱天下者惟君”,立论是“小人乱天下,用小人者谁也?女子、寺人乱天下,宠女子、寺人者谁也?奸雄盗贼之乱天下,致奸雄盗贼者谁也”。唐甄更认为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理由是,一个老百姓如果杀一个人而抢其匹布斗粟,就叫做贼,那么,“杀天下之人而尽其布粟之富,而反不谓之贼乎”?唐甄的《潜书·室语》正是从这点出发,认为“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对君主的尖锐批评,是从一些皇帝成为暴君、昏君而虐民、置百姓于不顾来讲的。尽管这种民本思想,从来没有触及封建王朝的根本制度。而对于重民,甚至为民请命,要求统治者宽以赋税徭役等等,都是民本思想的体现。也正因为如此,在封建专制主义时代,才能出现许多浩然正气之士、刚毅不阿的清官。可以说民本主义是维系着封建社会正义的一面,是代表了历史光明的一面,至于现代意义的民主,古代中国的任何一个思想家都未曾提出过,更不可能提出给民以权力,让民当家作主的命题。不管是孔子、孟子还是荀子,以至黄宗羲等等都没有提出过真正的民主思想。

     

    民本主义和民主思想有着原则的区别,民主是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即主权在民;而民本主义,主要是强调人对封建社会应尽的义务,应遵循的伦理道德,而不去提倡人的权利和个性解放。民本主义基本上是从统治者的立场出发,强调民的重要性,只有制服民,国家才能安定,只有拥有民,国家才能富强。因为民的生存维系着国家的安危,封建社会的思想家,才会有同情民的一面,有替民说话的一面。在中国古代历朝统治者,他们可以标榜“爱民如子”、“与民同乐”、“为民作主”以及“便民”、“利民”等等关心百姓爱护百姓的事例,但就是不能与民作主,民不能拥有权力。在这样一种文化形态影响下的中国,怎么有可能产生民主思想?

     

    五、引导革命胜利、新政权兴旺发达的一个良好药方

     

    严格来说,民主是舶来品,是从西方传进来的。但是,各个国家有各个国家的国情。民主传入中国之后,被响亮地提出来是五四运动。此时,民主是用作批判封建专制主义的武器提出来的,并断言可以救中国的只有德、赛两位先生,它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的一切黑暗。可以这么说,五四运动以后,中国共产党一成立,立即举起争取民主的旗号。早在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中,就把民主革命作为党的最低纲领提出来,并提出工人、农民有选举权,有言论、集会、出版、结社、罢工等项的自由。从此,中国共产党人把争取自由、民主作为旗帜,吸引了许多进步青年,走进革命的行列。抗日战争时期党高扬民族、民主的旗帜,组织了浩浩荡荡的抗日大军,去战胜日本帝国主义。新中国成立的前夕,毛泽东在回答民主人士所担心的历史上经常出现的周期兴衰的现象时,非常自信地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民主是引导革命胜利、新政权兴旺发达的良好药方。但是,新政权建立之后,一度民主少了,个人特权多了,封建专制主义的意识就多了些。新中国成立后,党的工作出了许多错误,无不是与民主、法制不健全有关。

     

    史无前例的十年浩劫,起始阶段,在中央不赞成和不理解的占了绝对多数,如果党内有点民主,把发动文化大革命的思路放在桌面上认认真真地讨论一下,充分听取大家的意见,便可以避免国家和民族遭受这场大灾难。但是,当时不具备发扬民主的条件,“文革”这场灾难就成为不可避免的了。正如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所说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的传统很少。”正因为如此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才逐步不正常,一言堂、个人决定重大问题、个人崇拜、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一类的家长制现象,不断滋长。邓小平进一步尖锐地指出,对广大干部群众来说,只有“从封建遗毒中摆脱出来”,才能“解放思想,提高觉悟,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因此,我们还应当下工夫深入批判封建专制主义的残余影响,对广大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教育,才能使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在我国得以健康发展。今天全国上下都在贯彻科学发展观,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保证人民群众既享受发展带来的物质成果,又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的:“要坚持从中国的国情出发,紧密结合新的实际,坚持走中国特色的政治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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