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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 毅:《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亟待完善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11-07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第一批)》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又一项重大成果。笔者近日得到一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十分激动。然而,翻阅一阵之后,遗憾顿生。总的感觉,《名录》编纂欠严谨,信息量单一,查阅不便。

      

    遗憾之一: 表述欠准确

      

    《名录》称,“汉文珍贵古籍共计2282部”,这个数据给人以种种误导。许多新闻媒体都报道全国首批评选出2392种珍贵古籍,实在是很大的误解。

     

    “部”是量词,宋人赵普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名言。一部古籍应该是指一套完整的古籍,包括若干卷。《名录》所谓“2392部”,准确地说,是指各个收藏单位所入选藏品的编号之和,并不表示有2392部古籍。

     

    各种古籍善本书目绝少把竹简、帛书等非纸质文物纳入其中,尽管古书的前身是竹简等形式。而《名录》则收录了先秦两汉的竹简、木牍、木简和帛书,编号1-117。我们知道,由于地下潮湿性的限制,古书出土的可能性极小(仅西北干旱地区有可能性),而竹简、木简等文物出土的可能性较大。如此一来,随着考古活动的增加,竹简、木简等还会不断被发现,《名录》岂不是要面临时常更新的问题么?窃以为,非纸质文物还是另外归类为好,这样更符合传统的书目著录方式。况且,《名录》先秦两汉时期的某些编号并非一套完整的藏品,称其为一部古籍,显然欠妥。

     

    再看《名录》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一部分主要是写本,编号118-188。有些写经仅存有一卷,如127号《大方广佛华严经》卷八,称其为一部古籍,有些欠妥。再如宋元时期的珍贵古籍中,也有些编号是残本或残卷,同理不宜称其为一部古籍。

     

    到底怎样表述才科学严谨,有待专家研究。窃以为,2392个编号,不应该表述为2392部古籍。新闻报道中的“2392种古籍”之说,就更加错误了。

     

    比如,《名录》魏晋南北朝时期118-121号均是《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乃是四家收藏单位所藏同一种佛经的4款抄本,分列4个编号。如称其为4种古籍,那么,单是这一佛经历代存世的可能就有数以万计的抄本,而中国古籍的总量不过数十万种。

     

    又如,宋元时期416-421号《南齐书》五十九卷,宋刻元明递修本(均为九行十八字白口左右双边)。前一编号是国图名人题跋本(按惯例有名人批校题跋的单独列编号),后5个编号分别是其他五家收藏单位的藏品。实际上,这6个编号应该归于同一种古籍。再如,明清时期1364-13721881-18891943-1951号,共有27个编号,实际上只代表三种古籍。

     

      迄今为止,国内到底有多少种古籍,仍是一个谜团。正在进行的全国古籍普查工作,力图摸清各种古籍“家底”。文化部尽管公布了第一批珍贵古籍名录,列了2392个编号,然而,其中到底有多少种珍贵古籍?又有多少部完整的珍贵古籍?《名录》上既无显示也无说明,乃是一个未知数。

      

    遗憾之二: 编排不合理  查阅不便

      

      《名录》虽然只是一册简易书目,但《编写说明》中已载明,“这次我们将2392部国家古籍名录编印成册,供国学爱好者和专业研究人员翻览查阅。”既有供研究人员查阅之功能,编纂就应该严谨规范。笔者翻阅之后,感觉有诸多不便,应该加以完善。

      

    应标注经史子集四部

      

    古籍善本书目,通常都是按照经、史、子、集四部的顺序,每部分成若干小项排列,查找较为方便。《名录》的编排设计不太合理,最明显的失误之处,连经、史、子、集四部都未分别标注,查阅起来实在困难。尽管《名录》实际上有经史子集丛之分,由于未明确标示,还得一页一页去翻查。显然,在目录中就应该明确标注四部。

     

    《名录》的目录设计不合理。汉文部分2282个编号,只有四项,少数民族文字110个编号,却有十五项之多。窃以为,汉文部分可增添诸多小项。例如,除了应明确标出经、史、子、集各部之外,还应有宋版、元版、明版、清版之分。

     

      宋元版和明早期版本入选珍贵名录,无可争辩;而明中期的版本哪些该入选,清代哪些版本出类拔萃,人们大多不清楚。如果《名录》将明版和清版分别开来,读者便一目了然。譬如中国书店《历代珍稀版本经眼图录》,将明代版本和清代版本分别排列,查阅起来格外方便。

      

    应增添行款格式

      

    行款是古籍版本最重要的信息之一。当年《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统稿之时,因各地图书馆填写不统一而将行款一笔勾销,众多使用者颇有微词。后来齐鲁书社和线装书局出版时均增补了行款,受到普遍欢迎。

     

    然而,《名录》只列书名作者卷数单位,而无行款鱼尾边框等版本信息,若遇到同名的书,就难以确定身份,还得辗转查阅其他大部头工具书。其实,《名录》添补行款并不会增加多少篇幅。例如,455号宋刻本《资治通鉴纲目》,只需增添“八行十七字小字双行同白口左右双边”一行字就足够了。

     

      1938-1939号《渊鉴类函》,只入选了山东和杭州余杭区图书馆的藏品。而《中国古籍善本总目》显示,康熙四十九年内府本《渊鉴类函》的收藏单位有32家之多。为何只入选两家?是行款与众不同还是批校题跋本?《名录》因信息单一,无从反映。

      

    应删减冗长内容

      

    《名录》作为简易书目,从总体看似乎很简略,但仍有冗长的内容需要删减。例如,437号《宋史》四百九十六卷,其残存卷数从十九到四百九十五占了近半页,大可不必。该编号注明系国图所藏,存一百二十七卷,已经够明确了。诸如此类卷数一一罗列实在繁冗。

     

    《名录》中凡相同书名行款等,均用“同上”省略。但1269号与1268号完全一样,应统一省略为“同上”。

     

      1943-1951号《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非常有名,但194519481950号所藏应该是完整的一部,编号应整体前移,而1944194619471951号所藏有残缺,编号应按存量依次后移才合理。

      

    应统一简称收藏单位

      

    按照《名录》的体例,收藏单位均以简称排列。不过,却时不时出现收藏单位的全称,显得不统一不规范。

     

      例如118号,写有“西北师范大学博物馆存三卷”;120号和129号均写有“山西省曲沃县图书馆”。此外,141177178179189190号等均不用简称,却与大多数编号的简称不和谐。

      

    应说明评选标准

      

    《编写说明》提到,“此《名录》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的、具有重要历史思想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其实,这个提法较为笼统,与古籍善本的标准差不多。

     

    事实上,本次筛选的主要是一、二级古籍善本。刻本一般到明隆庆,万历以后只有部分活字本、套印本、内府本等入选。清代精选版本主要是珍贵稿本。笔者以为,这些情况应该详加说明。

     

    例如1295号康熙间徐志定的瓷版,2267号雍乾间吕抚的活字泥版,还有21462148号道光间翟金生的泥活字版,因其独特的创造和继承,使得中国印刷术发扬光大,具有极为重要的研究价值。添加这样的简介,才便于读者了解《名录》所选明清古籍的珍贵价值。

     

      《名录》的公布,对于民间古籍收藏与保护将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笔者作为古籍收藏爱好者深有体会。哪怕是自己的一本残本,只要是《名录》有收录,立刻身价不同,便会倍加珍惜。希望《名录》能尽快修订,增加印数,使得更多读者受惠。

      

    建议:完善全国古籍善本书目

      

    随着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进展,最新版的全国古籍善本书目可能已在酝酿之中,众多国学爱好者及古书收藏者翘首以待。

     

    笔者曾经为查阅古籍书目而头疼不已。先贤的各种书目收录有限,查阅艰难自不待言。上海古籍出版社《中国古籍善本书目》收录了全国公藏,数量浩大,只因没有书名索引,常常查得头疼脑胀,好容易找到了书名,却没有行款,无法确定版本。该书编撰于文革后期,缺陷之多可以理解。

     

    2003年齐鲁书社的《稿本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书名索引》总算解决了燃眉之急,但只有四角号码检字法,查找速度慢,且是卡片手写体,字体细小甚至模糊,常常熬红了眼睛。2005年线装书局的《中国古籍善本总目》问世,增添了笔画和拼音检字法,查阅十分方便。遗憾之处在于,其内容仍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古籍登记的结果,早已滞后。八十年代中期编撰的《北京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体例最为齐全,疏朗大方,赏心悦目,可惜缺少了拼音检字法,多有不便。

     

      闻说新版全国古籍书目已经在筹划之中,建议编委会在上述基础上加以改进。

     

    检字方式要全面

      

      笔画、拼音、四角号码检字法缺一不可。目前从事国学研究的多是上年纪者。像笔者一类的中年人,繁体字会读不大会写,繁体字的笔画往往掌握不准。而四角号码系后来自学,使用起来不太熟练。笔者最熟悉的是拼音,查找速度也快,但很多国学工具书恰恰没有拼音检字,因此,查阅工具书总是十分费劲。国学的传承要依靠中青年,而拼音检字法更适合广大中青年读者,也便于电子检索,千万不能遗漏。

      

    行款格式要全面

      

    众所周知,古籍的行款字数与边栏版口状况,是版本鉴别的最主要依据之一。而书本的尺寸大小,却一直被人忽略。笔者在实践中感受到,书目著录应增加这一项信息。

     

    开本尺寸:明清版本应测量并标注书本的高度和宽度。因为许多翻刻本的行款与初刻本无异,不易区分,但开本的大小往往不同。因此,开本尺寸有利于区分不同版本。测量时,金镶玉装应以原书开本为准,如因装订原因无法测量宽度,至少应标注书本的高度。而宋元版大多已从蝴蝶装改为线装,开本的规格早已随之改变。

     

      版框尺寸:版框尺寸是确定版本的重要依据之一,古人十分重视,而今却多被省略。宋元版和明清版应注明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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