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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玉军:纵横文字刀笔吏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08-1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在中国古代,为人代写诉状,代打官司的人,被称为刀笔先生或讼师,也就是刀笔吏。

     

      刀笔吏的由来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那时没有笔和纸,一些人身边都带着两样东西,一是刀,用来在木板、泥板和竹简上刻字,另外一样东西叫削,用来刮掉已经写上去的错别字。官府衙门里,专门从事刻文写字这类工作的低级官吏,被称之为刀笔吏,尊称为刀笔先生。

     

      根据有关史料记载,我国刀笔吏的祖师爷是春秋时期郑国大夫邓析。当时郑国的首相是子产,子产为了推行新政,铸《刑书》于鼎上。邓析作为子产执政集团的重要成员,参与修订了这部刑书。不仅如此,他还写了一本刑法学专著《竹刑》,刻于简上,在民间流传。邓析除了写作,还乐于照顾那些新兴的地主阶段,愿意为他们打官司,与老旧的奴隶主贵族斗争,取得了不错的效果。邓析因而被人们传颂一时,被视为中国封建史上刀笔吏和讼师的鼻祖。

     

      历史上有很多名人都是刀笔吏出身,如刘邦、萧何是秦朝末年沛县的刀笔吏;初唐时的魏征、房玄龄等也是刀笔吏出身。

     

      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刀笔吏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为了维护本集团的利益,统治阶级往往奉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愚民政策。如果老百姓之间出现纠纷,毫无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这样一来,那些有学问、懂法律的人——刀笔吏,就有了生存空间;其次,封建官吏需要将有关的统治原则和政策传达到各级官员中间;第三,历代的统治者要求打官司必须要有诉状,撰写诉状,老百姓不会做,最有可能做的,当然还是官府衙门里这些低级官吏。

     

      在各种案件和判词中,刀笔吏的作用更加重要。《清俾类钞》里有这样一个小故事:湖南有一个讼师,打官司百战百胜。有一次,他住的地方有个年轻的寡妇想再嫁,但封建社会中,寡妇改嫁不符合从一而终的道德标准,为社会所不容,再说家里还有公公和小叔子要伺候。寡妇就找到这个讼师想办法。讼师得到了高额费用后,撰写了一篇状词,请求官府衙门判决改嫁。在这篇诉状中,他把寡妇想再嫁的心情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借口却是要守节,为什么会出现这样一个奇怪的逻辑呢?讼师提出的理由是,家中的公公没有了妻子,年纪还不算老,而小叔子已成人,还没有结婚。这样一来,这个年轻的寡妇,就处在不太年老的公公和已经成年的小叔子的“夹击”之下,为了保持寡妇的名节,必须让她改嫁。这个理由让县令马上判令允许寡妇改嫁。

     

      在这个故事里,刀笔吏灵活运用社会的一些背景情况,用非常精湛的词语和推理,在诉状中表达了当事人的愿望,获得了一个看起来难以实现的结果。

     

      客观地讲,并不是所有的刀笔吏都能够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见到的更多的往往是从官司中渔利的刀笔吏。很多人无中生有、挑拨是非,本来无需打官司的挑唆打官司,没有纠纷的找纠纷,这些行为大大降低了刀笔吏在人们心中的威信。在江浙一带,刀笔先生被人称为“刀笔邪神”,就是对刀笔吏滥诉生非行径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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