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贾宝玉的“厌男爱女”情结是《红楼梦》的一大关目,是贾宝玉人生观的综合体现。本文认为:贾宝玉“厌男爱女”的实质,在于逃避社会和家族的责任,只追求个人享乐;他厌男是假,爱女是真,厌男是有条件的,爱女却是本性;贾宝玉与甄宝玉对“厌男爱女”之症的态度,决定了两人不同的前途。 《红楼梦》第二回,贾雨村说:贾宝玉在抓周时,对“世上所有之物”他一概不取,伸手只把些脂粉钗环抓来”,长了七八岁,“说起孩子话来”“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还有一位甄宝玉,他对女性的崇拜丝毫不比贾宝玉逊色,读书时须两个女儿伴着,挨打时口呼“姐姐”“妹妹”解疼,并说:“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对的呢!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但凡要说时,必须先用清水香茶漱了口才可;设若失错,便要凿牙穿腮等事。”可见这两位宝玉都有厌男爱女症,并且似乎是生来如此。甲戍本第二回侧批云:“凡写贾宝玉之文,则为真宝玉传影。”第五回“太虚幻境”的对联说:“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因此,两位宝玉在作者心目中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象是两个,实则难分,他们性情一致,而前途不同:贾氏出家当了和尚,甄氏最终走上仕途。他们不同的前途,不能不说与“厌男情结”有关。 贾宝玉生来厌男爱女,从小在姊妹丛中长大,愿为女孩子做事(献殷勤),吃女孩子嘴上的胭脂,既爱黛玉又爱宝钗、袭人、晴雯等人,不以家族为念,这些关系着贾氏家族的命运。由作者看,对贾氏此举并不完全赞同,所以书中有几个地方写出对他的规劝甚至警告。第五回游太虚,警幻仙子按荣宁二公之灵的嘱咐,以声色情欲之事以及贾府将衰败的命运“警其痴顽”,使他“跳出迷人圈子,然后入于正路”,“改悟前情,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但他不仅未“改悟前情”,反而愈陷愈深,回到现实的第一件事便是“初试云雨情”,可见警幻仙子“以毒攻毒”的方法彻底失败。贾瑞贪恋女色,“正照风月鉴”,终至丧身,对宝玉毫无触动;秦钟私通智能“夭逝黄泉路”,家败人亡,临死前劝他“以后还该立志功名,以荣耀显达为是”,宝玉也未在意。因为彩霞的事,宝玉被贾环蜡油烫脸,继而差点被魔法弄死,那块“能除邪祟”的通灵宝玉也不灵验了,癞头和尚与跛足道人点明了原因:“粉渍脂痕污宝光,绮栊昼夜困鸳鸯”,宝玉依然未醒悟。金钏投井,宝玉挨打,众人来劝宝玉,宝钗来劝他“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宝玉的反应是“我便一时死了,得他们如此(怜惜悲感),一生事业纵然付诸东流,亦无足叹惜”;黛玉抽抽噎噎地劝他:“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宝玉的反应是“就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这些规劝和警告对宝玉都起到了完全相反的作用,宝玉不仅执迷不悟,而且越走越远了,最后家族的衰败和他个人的出家岂非必然! 甄宝玉当初与贾宝玉没什么两样,但因其父“挂误革了职,动了家产”,也许因为早受磨炼而“改悟前情”,所以,他见了贾宝玉时便知“只是可与我共学,不可与你适道”。此时,甄氏说;“弟少时不知分量,自谓尚可琢磨。岂知家遭消索,数年来更比瓦砾犹贱,虽不敢说历尽甘苦,然世道人情略略的领悟了好些。世兄是锦衣玉食,无不遂心的,必是文章经济高出人上”。甄宝玉认识得很明白,完全是以“过来人”的姿态讲话,有如现身说法,委婉地劝告贾宝玉不要再自以为是,并且含蓄地点明“锦衣玉食、无不遂心”的生活是靠不住的。将这篇说辞与秦钟临死前的忠告相对比,可见作者的良苦用心。然而贾宝玉又怎么样呢?他依然故我,他认为“你我都是男人,不比那女孩儿们清洁”,视甄氏的话为虚伪,斥之为“禄蠹的旧套”,因此此回叫作“证同类宝玉失相知”。甄氏的悔悟,促使他走向仕途,贾氏的顽固不化,使他一直不能淘汰“少时那一派迂想痴情”,最后结果是堕入迷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家族也为之衰败。 显而易见,作者把贾宝玉塑造成了一个不足珍贵的“假”宝玉,甄宝玉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真”宝玉,对厌男爱女持否定态度。我们现在把贾宝玉当成一个正面形象来加以歌颂,说他是反对“男尊父卑”的叛逆者,实在是对《红楼梦》的曲解! 贾宝玉的“厌男爱女”的实质之一是逃避社会责任。在中国古代社会,向来讲究“男主外女主内”,男子不仅是一家之主,担负着维护家族的重任,同时也是社会政治的栋梁,担负着为国效力的重任。所以,男子的社会责任要比女性重得多,贾宝玉却丝毫没有这种社会责任感。 宁荣二公之灵嘱警幻仙子说:“吾家自国朝定鼎以来,功名奕世,富贵传流,虽历百年,奈运终数尽,不可挽回者。故遗之子孙虽多,竟无可以继业。其中惟嫡孙宝玉一人,禀性乖张,生情怪谲,虽聪明灵慧,略望可成,无奈吾家运数合终,恐无人规引入正。”(第五回)可见,贾府子孙虽多,而只有宝玉一人略有继业的希望,二公之灵剖腹深嘱可谓用心良苦,他们把挽回“运数合终”的贾府命运的重任,寄托在了宝玉的身上,决不可能让警幻去规引宝玉出家。但这位贵公子,从未认识到他对贾府的责任,更不愿意牺牲自我的情趣爱好去尽这个责任。在这一点上,他倒不如一些女子。秦可卿有魂嘱王熙凤一事,死后尚且为家族着想;贾探春尚知“兴利除宿弊”,薛宝钗也能为贾府打算;黛玉说过:“我虽不管事,心里每常闲了,替你们一算计,出的多进的少,如今若不省俭,必致后手不接”。与以上诸女子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宝玉认为探春“单拿我和凤姐姐作筏子禁别人”,对探春的兴利除弊颇不以为然,他对黛玉说:“凭他怎么后手不接,也短不了咱们两个人的。”(第六十二回)在他看来,贾府的盛衰与他根本无关,他只须坐享其成,哪里有一点家族的责任感!这是个油瓶倒了都不会扶,反而觉得好玩的主儿! 宝玉没为家族着想过,也没有为国家着想过。他把那些走科举之路入仕的人一概骂作沽名钓誉之徒,是禄蠹。在第三十六回,他驳斥了一番“文死谏,武死战”:“人谁不死,只要死的好。那些个须眉浊物,只知道文死谏、武死战,这二死是大丈夫死名死节。竟何如不死的好!必定有昏君他方谏,他只顾邀名,猛拚一死,将来弃君于何地!必定有刀兵他方战,猛拚一死,他只顾图汗马之名,将来弃国于何地!所以这皆非正死。”由此看来,他对君、对国实在非常看重,对名节极为鄙视,可是再往下看,就可以一目了然了。怎么才算“死的好”的“正死”呢?他说:“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该死于此时的,趁你们(指他身边的女孩子)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就是我死的得时了。”对此,我们不禁要反问宝玉:你这样死了,将来弃父母于何地?弃家族于何地?弃君王、国家于何地? 贾宝玉就是这样一个弃家国于不顾,逃避社会责任的形象。他厌男爱女,便是他潜意识中逃避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贾宝玉“厌男爱女”的实质之二是享乐至上。需要指出的是,宝玉的享乐,是建立在家族的富贵基础上的。因为家族既已富贵,他才不必再去苦度十年寒窗而博取功名;因为家族富贵,他才有众女群聚的大观园这样一个生活环境。再者,宝玉享乐不是追求物质上的满足,而是追求精神上的自由自在。他不追求物质上的满足,不是说他不想追求,而是因为他已经拥有了,不需要再去追求,这就使宝玉与西门庆式的人物有截然的不同。他追求精神上的自由自在,也不是追求道德修养的升华,而是情感的满足。道德都是理性的,不是要求自我约束,便是受外界社会的约束。任何人都不愿受约束,宝玉更是如此,所以他是任情的。在追求情感满足时。他又不同于薛蟠等人的。皮肤滥淫”、玩弄女性;他似乎是天生的情种,懂得怜香惜玉,他不是通过强迫性的手段去得到女孩子的欢心,而是“甘心为诸丫头充役”,或者软语温存而获得女孩子的喜爱。所以,警幻仙子说他“在闺阁中,固可为良友”,说到底,他的做法还是为了得到更好的享乐。 从抓周时只抓脂粉钗环来看。宝玉“爱红”的毛病是先天性的,他说:“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第二回)这是他真诚的宣言,也是他“厌男爱女”的最好说明。他在为晴雯而作的《芙蓉诔》中说:“其为质则金玉不足喻其贵,其为性则冰雪不足喻其洁,其为神则星日不足喻其精,其为貌则花月不足喻其色。”这是对女性的最高礼赞。但是,宝玉“爱红”并不是爱所有女性,也不是为了提高女性的地位。他所爱的必须是年轻、貌美、聪明伶俐,不对他讲仕途经济之类的“混帐话”的女孩,这才是“宝珠”,否则便是“死珠”或者“鱼眼珠”。所以,象多姑娘之类的庸脂俗粉、傻大姐之类的粗丑丫环,宝玉是绝对不爱的。为什么?因为这些虽是女性,但不能给他精神上和感官上的双重享乐。他没有考虑过女性的地位,在太虚幻境,他看了金陵十二钗的命运册子,而不明所以;闻了“群芳髓”之香,而“羡慕不已”;饮了“万艳同杯”之酒,而“称赏不迭”;品了“千红一窟”之茶,而“点头称赏”。哪里有一点对女性命运的同情与关注! 相比较而言,宝玉的“爱好”条件,最主要的还是年轻貌美、聪明伶俐,说不说“混帐话”还在其次。以仕途经济奉劝他的人也不少,如袭人劝他“做出个爱念书的样儿”,“再不许弄花儿、弄粉儿,偷着吃人嘴上擦的胭脂,和那个爱红的毛病儿了”;史湘云劝他“你就不愿意去考举人进士的,也该常会会这些为官作宦的,谈讲谈讲那些仕途经济,也好将来应酬事务,日后也有个正经朋友”;薛宝钗也曾劝过。虽然他因此与她们“生分”过,但毕竟没有因此就不再喜欢她们。他希望众多的妙龄靓女永不长大、永不出嫁、永不分散,都围绕在他周围,并且越多越好。所以,只要能在一起,他可以不计较尊卑贵贱,不计较一些小事,就像他自己说的,“我能够和姊妹们过一日是一日,死了就完了”。这足以说明他是以自己的享乐为目的。 但是,宝玉只顾自己享乐,考虑过那些女孩子会受什么影响吗?考虑过对自己会有什么影响吗?没有。他趁王夫人午睡之机,调笑金钏,致使金钏被王夫人赶走,金钏因此投井而死;他与晴雯关系过密,致使晴雯被逐出贾府,最后病死;蕙香(四儿)因素日与宝玉私语说同日生日就是夫妻,被王夫人赶出配了人;宝玉图好玩让芳官改扮男装,改名耶律雄奴,使她也被赶出,以至“上年凡有姑娘们分的唱戏的女孩子们,一概不许留在园内”。他与彩霞调笑,引起贾环嫉恨,被用蜡油烫伤;他与金钏调笑也是他大受鞭笞的重要原因。所以,他的享乐态度不仅害了一些女孩子,对他自己也不利,但他一直未想要改,仍然“只管安富尊荣”。不过,宝玉绝非有意去害她们,不是亵渎玩弄,也不是出于尊重女性才去喜欢她们,可以说他喜欢女孩是天性、是本能,没有以任何理性来自我约束。所以脂砚斋批语说他:“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不贤,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说不得好色好淫,说不得情痴情种……”。 贾宝玉口口声声说男人是“渣滓浊沫”,是“泥作的骨肉”,是“须眉浊物”,难道他真的如此厌恶男子吗?我认为,他“爱女”是真,“厌男”却是假的。 实际上,宝玉“爱女”正因为他是男子,正表明他把自己的性定位为男性。有如异性相吸一般,他忍不住异性美的强大的诱惑力。第二十一回,他趁着酒兴所作的一段文字就说明了这一点: 焚花散麝,而闺阁始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彼含其劝,则无参商之虞矣;戕其仙姿,无恋爱之心矣;灰其灵窍,无才思之情矣。彼钗、玉、花、麝者,皆张其罗而穴其隧,所以迷眩缠陷天下者也。 试想宝钗之仙姿、黛玉之灵窍与他宝玉有何相干?为什么他要戕之灰之?正因为这才貌之美,是使他迷眩缠陷而生恋爱之心的根本原因,因为他无法抵御,所以才要戕之灰之。这女性的才貌,之所以对他有如此强大的诱惑力,就在于他是站在男性的立场来看待、对待女性的,如果照这种想法发展下去,必将引出“女人尤物”、“女人祸水”的论调,也就不会再如此强烈地去“爱女”了,但这种想法虽潜存于他意识之中,却只有这一次被他正视,被他发泄出来。下一回中又写他妄自参禅,自忖“茫茫着甚悲愁喜”,有点戡破红尘的味道,但此时的宝玉又何尝真的戡破红尘、弃绝色欲呢?只不过是暂时自我解脱罢了,当然不可能从此改掉那已入膏肓的“爱女”之症! 再者,宝玉的享乐是具有男性优越感的,他乐于接受身为男性所得到的享受。宝玉的厌男,是厌弃男子的社会责任感,厌弃男子要读书从政的规范。他从不愿约束自己的感情,不愿负任何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只愿做“富贵闲人”,尽情享乐。如果人们不劝他去读“四书”、“五经”,而让他去读《西厢记》、《牡丹亭》,他会对读书反感吗?如果不让他为家族、为社会负责,而让他肆意地与他喜欢的女孩子玩耍,他会厌弃男子之身吗?请看他与冯紫英、薛蟠、蒋玉菡玩得多么高兴,他骂过他们“须眉浊物”吗?在太虚幻境里,他“依警幻所嘱之言”,做那“儿女之事”,“柔情缱绻,软语温存,与可卿难解难分”,初离幻境便与袭人再试“云雨情”,可知他对身为男子的这种享乐是何等喜悦,又怎会厌弃自已的男子之身!他与彩霞、金钏、晴雯的调笑,都是因为他是男子;他对宝钗手臂的想入非非,对黛玉的执著爱恋,也是因为他是男子。我们可以说,因为宝玉是男子,所以贾府对他特别看重,委之以家族继承人的重任,要他与社会上的人物来往,要他走仕宦之路,这是宝玉“厌男”的根本所在;因为他是男子,所以贾母对他格外疼爱,在大观园中格外引人注目,使他得以随心所欲,受到众多女孩子的青睐,这是宝玉不厌其为男的原因。总之一句话,宝玉的“厌男爱女”情结,是他逃避社会责任、追求单纯享乐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