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认为应该使本地人先熟悉本地的文化遗产。比如地方报纸长期开专栏介绍,地方广播电视设立专题节目宣传,逢节庆活动,各地一定要让传统文化内容走街串巷,使本地文化遗产广为人知、人尽皆知,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由此使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跃起来,深入人心,植根社会,成为群众生活的一部分。这样,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只是珍稀动物一样的“遗产”,更是一个地方文化生活的重要乃至不可或缺的大众文化,每个当地人都会为本地有这样优秀的文化而骄傲,当然就会成为本地文化的义务使者,自觉地向外地人宣传,远比广告海吹更有效,更比仿造什么文化赝品炮制什么文化城之类容易为人所接受。 原本需要特殊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由于重新为大众所熟悉,又能够受到群众的喜爱,必然焕发生机永远新鲜,自然而然就得到发展,何须谁再为如何保护焦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