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从文自传》是读解沈从文描写湘西生活作品的重要篇章。作者以自叙青少年时期的故乡生活为线索,揭示他钟情于“边城”叙事的原因,以个体感悟描摹人性特点所形成的过程,以及审美与道德理性之间的巨大张力。“边城”写作是五四新文化的产物,尽管它表现出一种向“后”看的审美趣味,但相对于都市化的现代性过程,它独树一帜,在社会转折期执著地关注偏僻地域的生活及其人内心的感受,恰恰是倡导思想与个性解放的五四精神在文学上的具体体现。 关键词:“边城” 都市 审美 张力 在现代经济活动越来越左右人类生活的时代,讨论半个多世纪前沈从文的“边城”写作似乎显得不合时宜,却又在这不合时宜的讨论中表现出一种人性不愿屈从现实的倔强。这一点正像沈从文当年的“边城”写作,并非出自遵循现代都市的生活逻辑,学会“顺从”以“谋生”;而是执著地“探索比寻求圣杯更深层的精神”。 沈从文“边城”写作发生在五四运动之后,但这场运动对作家的影响却至为深刻:“只缘于正面接受了‘五四’余波的影响,才能极力挣扎而出,走自己选择的道路”。五四时代高扬的个性精神,在沈从文作品中不表现为追逐现代新潮的一纸宣言,也不是为都市青年追求婚姻自主而谱写浪漫篇章,尽管这在当时文学中比较流行;倡导个性的时代精神深入到这个文学天才的灵魂,使他不仅从原有的生活状态“挣扎而出”,去开辟自我人生的前景,而且也从当日文坛时尚中“挣扎而出”,形成他执著于以个体生命的感悟来表现人性的写作特点。在此意义上,沈从文描写“边城”生活的作品让人很难轻易套用某种理论或思潮将其归类,这也恰恰从另一角度,表明他的作品体现了五四时代所张扬的个性精神。 如果说沈从文对“五四”精神的理解,为把“五四”仅仅理解为一场受外来影响的中国现代化运动提供了别一种思路,那么,他的“边城”写作为反驳这种误读提供一个证明,体现中国的现代化过程虽然受国际趋势影响,却无法用其他国家和民族经验做简单比附,因为它肩负更漫长的历史,具有更复杂的文化基因,也带来更丰富多样的文学想象和文化选择。在此意义上,“边城”写作不仅描绘出被现代都市生活放逐的湘西一隅;更出色的是,它在现代性挑战面前鸣奏出这位现代中国作家内心倔强而复杂的音律。 一 沈从文最著名的散文与小说主要创作于上个世纪20年代末至1947年左右,描写湘西“边城”生活是贯穿其间的主要篇章,完成于1931年的《从文自传》则格外生动地揭示他何以如此推崇湘西生活的原因。 在当时文坛,与沈从文写作相伴的并不是一个趋向追求感性与感知的世界。那是左翼革命文学理论,以及冠之以各种名目的现代思想文化理论流行,而人们对这些新思潮趋之若骛的年代。在沈从文记忆中,这也是当年他决心走出湘西,都市对他富于感召力之处:“向更远处走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把自己生命押上去,赌一注看看”,“进到一个使我永远无从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学不尽的人生”。作家原本是要进入都市,在新思想和现代精神氛围下为过去生活的混沌状态作个了断,找一条生路。然而,现实远远不如人意。都市并没慷慨地敞开胸襟接纳这位湘西凤凰人,沈从文刚进北京生活无着,即使后来写作上有了名气,被聘为大学教授,依旧与流行于知识和文化圈内的理论及其精神氛围格格不入:“在他活跃于文坛的那些日子里,他好像从未平和过”,他“不安于在别人之下沉默”,“几乎经常是文坛论争的诱发者。他似乎仍然保存着湘西人的倔劲,自由地随意地挥洒着他的思想”,“在他的眼中,没有尊贵之分,没有壁垒之分,他只是按照自己对文学的理解,即他的文学观来议论”,甚至为此招来周围的不满与侧目,他也在所不惜。因为在这里,他始终是与现代都市隔膜的“乡下人”。 沈从文称自己是“乡下人”,并不意味他在现代都市人面前是自卑的;相反,在他心目中,在现代都市“灰色”的人生面前,惟有他这样从湘西僻地“戍卒屯丁”队伍中走来的“土著”,才有血肉丰盈的生命,才有“征服”的力量。都市在沈从文心目中的分量,可以借20年代另一位湘中作家黎锦明一语挑明:“在北京生活的人们,如其有灵魂,他们的灵魂恐怕未有不染遍了灰色罢……当我去年春来到上海,我的心境完全变了,对于它,只有遗弃一念。”灰色的都市以其固有的一套文明秩序妄图辖制那些来自偏地的“乡下人”,在这样的辖制面前,许多人俯首称臣,归顺了都市。而沈从文偏不,他要以乡土生活的“瑰奇”和“警拔”来征服“灰色”的都市,并用手中一枝笔躯散由现代势利观和传统科举观沆瀣一气、在他心上笼罩的阴云。这目的也终于在他笔下实现了:他用自己写就的湘西经历,以及由这些经历“组织”而成的故事“征服”了都市的读者,使他刹那间成为现代文学上空一颗耀眼的新星,被胡适誉为“中国小说家中最有希望”的“天才”。 在当时的乡土小说中,沈从文的作品别具特色。鲁迅曾说,现代乡土文学作家“在还未开手来写乡土文学之前,他却已被故乡所放逐,生活驱逐他们到异地去了”,“回忆故乡的已不存在的事物,是比明明存在,而只有自己不能接近的事物较为舒适,也更能自慰的”。或者说,经过都市人生和现代精神氛围浸染之后,文人笔下的故乡是心中憧憬的故乡,是一种经由现时观念折射的故乡,而非过去或现实的真正故乡。《从文自传》完成于1931年,也是沈从文在现代都市迁徙流连约十年之后,因此他的“自传”未必不羼杂后来的思想意识,并以这些思想意识作为叙述生活的视角,而与当初生活有一些距离。但只要追随他的叙述走进湘西,就马上体会当时文坛流行的理论在这里全派不上用场,那些理论不仅无助于说明他复杂的经历,而且如果他以现实的善恶是非观念为依据,几乎一天也活不下去;因为那些观念远远不足以解释现实人性的复杂,无法应对他所处的生活环境,也就根本无力整合起那些“支离破碎”的人生故事。反之,正由于他不以某种现成的观念作为判断和取舍生活的标准,才能在那样严酷的生活环境,如“水的德性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拒绝不同方式浸入生命中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顽强地活下来,并留下一段传奇般的、却又令人感觉真实的“边城”经历。这样的人生经历,也决定了作家后来几十年的事业成就主要集中在对具象事物敏锐的感悟、细致的观察与传神的表达方面,而非抽象而严密的理论逻辑建构。 二 由于这位来自偏地的“乡下人”出色的审美洞察力,宏大的理论建构往往显出虚妄的色彩,这是崇尚理性而鄙视感性思维的现代逻辑未尝考虑或有意回避的事实。《从文自传》开头两部分描写的故乡一派世外桃源景象,而建立在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理论基础上的社会分析,并不是形成这一方天地最重要的因素。这个名为“镇筸”(即凤凰)的小城是由清朝为镇压边苗暴动而修建的碉堡和营汛组成的,“到如今,一切完事了,碉堡多数业已毁掉了,营汛多数成为民房了,人民已大半同化了”。在那里:虽然居民不过五六千,兵士却有七千人,但是,兵卒纯善如平民,与人无悔无扰。农民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商人各负担了花纱同货物,洒脱单独向深山中村庄走去,与平民作有无交易,谋取什一之利。地方统治者分数种:最上为天神,其次为官,又其次才为村长同执行巫术的神的侍奉者。人人洁身信神,守法爱官。每家俱有兵役,可按月各自到营上领取一点银子,一份米粮,且可从官家领取二百年前被政府所没收的公田……一切事保持一种淳朴习惯,遵从古礼;春秋二季农事起始与结束时,照例有年老人向各处人家敛钱,给社稷神唱木傀儡戏。……有江西人在此卖布,福建人在此卖烟,广东人在此卖药。地方由少数读书人与多数军官,在政治上与婚姻上两面的结合,产生一个上层阶级,这阶级一方面用一种保守稳健的政策,长时期管理政治,一方面支配了大部分属于私有的土地;而这阶级的来源,却又仍然出于当年的戍卒屯丁。地方城外山坡上产桐树杉树,矿坑中有朱砂水银,松林里生菌子,山洞中多硝。城乡全不缺少勇敢忠诚适于理想的兵士,与温柔耐劳适于家庭的妇人。在军校阶级厨房中,出异常可口的饭菜,在伐树砍柴人口中,出热情优美的歌声。 ……河水长年清澈,其中多鳜鱼、鲫鱼、鲤鱼,大的比人脚板还大。河岸上那些人家里,常常可以见到白脸长身善作媚笑的女子。小河水流环绕“镇筸”北城下驶,到一百七十里后方汇入辰河,直抵洞庭。<BR>这地方又名凤凰厅,到民国后便改成了县治,名凤凰县。…… 在这如诗如画的风景里游走的正是调皮、不拘常理、满腹少年心事的作者:“我的心总得为一种新鲜声音,新鲜颜色,新鲜气味而跳。我得认识本人生活以外的生活。我的智慧应当从直接生活上得来,却不须从一本好书一句好话上学来。”虽然如鲁迅所言:“回忆故乡的已不存在的事物,是比明明存在,而只有自己不能接近的事物较为舒适,也更能自慰的”,而且在故乡描写和童年回忆中也未尝不包含作者成年后对人生的思考,但“自传”中那位少年的足迹远远超过故乡为他设定的命运疆界,同时也越过了鲁迅曾提到的被故乡“放逐”的作家聊以自慰的想象疆界,因为他回忆所包含的内涵至为丰富:“舒适”与“自慰”的写作目的已无法满足他要用自己独特的人生故事来征服都市的“野心”,因而《从文自传》虽然有许多令人失望的人生场景,如战事的残忍,人事的蒙昧,政治的翻云覆雨,等等,但生命却不因此而窒息,作品也“不以失望收场,有声有色,总能使读者欣然终卷”。 追随讲述者的视线,读者见到由这田园风光遮蔽的另一面人生。最骇人心魄的是杀人如麻的惨象,仅辛亥革命一仗,这里“杀仗”就杀得“人头如山,血流成河”。先是当地城里绅士以革命“来对付镇筸镇和辰沅永靖兵备道两个衙门的旗人大官同那些外路商人”,由于“与军队方面谈的条件不妥”,结果革命失败,“每天必杀一百左右”,“河滩的尸首总常常躺下四五百”。由于杀人太多,其实杀掉的几乎全是“头脑简单异常”,根本不知“革命”为何物的“四乡的农民”,还有就是被污为“苗人造反”的从西北苗乡捉来的人。“杀人那一方面知道下面消息多些,却有点寒了心”,为避免杀太多的人,官方荒唐的做法是“委托了本地人民所敬信的天王”,让被捉的人在天王庙前掷竹筊,生死取决于一掷。 我那时已经可以自由出门,一有机会就常常到城头上去看对河杀头。……看那些乡下人,如何闭了眼睛把手中一副竹筊用力抛去,有些人到已应当开释时还不敢睁开眼睛。又看这些虽应死去还想念家中小孩与小牛猪羊的,那分颓丧那分对神埋怨的神情,真使我永远忘不了。我刚好知道“人生”时,我知道的原来就是这些事情。 在这个少年印象中,“人生”不是一首浪漫的诗;而是无数冤魂无以告白的悲剧,恰如“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而且最令人失望的是革命胜利后,当地人们生活并没多少改变,只不过“县知事”和“镇守使”换了“本地人”,“道尹衙门前站在香案旁宣讲圣谕的秀才不见了”;再就是那成百上千死去的人永远告别了他们一辈子不曾离开过的凤凰。也许由于这样的人生遗憾刺激着作家,尽管“造反打了败仗”就要被杀头;尽管“革命印象在我记忆中不能忘记的”,“只是关于杀戮那几千无辜农民的几幅颜色鲜明的图画”;尽管中国社会转型期的政治风云变幻无常,让亲历其间残酷和非理性的人们深怀恐惧或心有余悸,但是一般来说,那是成年人才有的忧虑,是现代都市人才有条件享受的虚无,当年的沈从文依然持守着湘西少年的本性:“不安于当前事物,却倾心于现世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特别是他如“水的德性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拒绝不同方式浸入生命中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使他在“刚好知道‘人生’时”虽亲眼见许多残酷的场面,却没有吓退闯荡人生的心性。从这时起,他开始了在沅水十三县的流浪生活。而且综上所述,“自传”虽没有理性思辨后的编织与诠释,但那“几幅颜色鲜明的图画”,却也成为外来世界越来越浸洇这“世外桃源”而又无以规避的历史投影。 三 湘西生活为沈从文提供了大量的写作素材,这在《从文自传》中几乎都一一有明确的交代。从“自传”写他在地方旧军队中结识的训练教官、爱吃炖狗肉的文武幕僚,还有使他初识《辞源》的文秘书、白脸长身的湘西妹子、敢作敢当的山大王等一系列人物素描中,不难辨识他在《一个戴水獭皮帽子的朋友》、《辰河小船上的水手》、《虎雏》、《龙朱》、《萧萧》等散文和小说中描写的人物音容、山川景象。这些人生故事的主要特点,是它们并不符合启蒙时代给现代人判断是非的一些道德标准,比如进步和革命就是对;落伍和保守即是错,等等。作家同情的目光久久停留在那些跟不上社会潮流、显得不识时务的人物身上,他感叹他们的忠勇,痛惜他们的才华,悲愤世道不公,没给那些闪耀着强烈人性之光、所谓“有真性情”的人以生活应有的回报。 如此说来,《从文自传》是向“后”看的。他不止一次地说:“美丽总是愁人的”,“美,总不免有时叫人伤心……”;在他笔下,与“美丽”相伴的总是“寂寞”,“美”是一种令人感伤的回忆。回忆不仅包含作者的感伤,也是一种心理剖白:被社会逐渐抛弃的那一种美,因得不到现代物欲和功利法则的承认而变得面目模糊,或者像“乡下人”似的受到戏弄和嘲笑,现实的反差越大,越构成作者强烈的表现动机。他极力要把自己的感受写出来,写出他对美的见解,正如湘西的“边城”故事,与千篇一律的现代都市生活相比,自有独特的“美”的逻辑。“自传”写沈从文十三四岁即接受预备兵训练,在离开湘西之前,大约有六七年时间随地方军队辗转辰州(即沅陵)怀化、常德一带,伴随他所在部队风流云散的是一种人际关系的解体,这使他在以后几十年生活中一直耿耿于怀:几乎闭上眼就出现在面前的那些侠肝义胆的朋友和不计利害的性情中人,在现实生活里却越来越少。作家多年后再回湘西,见到现代风潮为当地生活带来的凋敝景象,他在《长河·题记》写道: 去乡十八年,一入辰河流域,什么都不同了。表面上看来,事事物物自然都有了极大进步,试仔细注意,便见出在变化中堕落趋势。最明显的事,即农村社会所保有那点正直朴素人情美,几几乎快要消失无余,代替而来的却是近二十年实际社会培养成功的一种唯实唯利庸俗人生观。敬鬼神畏天命的迷信固然已经被常识所摧毁,然而做人时的益利取舍是非辨别也随同泯没了。“现代”二字已到了湘西,可是具体的东西,不过是点缀都市文明的奢侈品大量输入,上等纸烟和各样罐头在各阶层间作广泛的消费。抽象的东西,竟只有流行政治中的公文八股和交际世故。大家都仿佛用个谦虚而诚恳的态度来接受一切,来学习一切,能学习能接受的终不外如彼或如此。 沈从文反感随“现代”一词蜂拥而至的“庸俗人生观”,不仅是在审美层面,也在于他对“现代”“抽象的东西,竟只有流行政治中的公文八股和交际世故”的拒斥。因为在他看来,他为生活所迫而经历的一切,在现代知识氛围里还无从得以表述。如果现代知识对这里的生活经验阙如,“终不外如彼或如此”;如果当地人不能用这种知识来对付或解决眼前困境,那么,这些“抽象的东西”无非过眼浮云,难以撼动湘西坚硬的历史,也就保留了这个“现代”难以真正改变的死角。这当然不是作者所希望的,但由此他却发现了这个相对于现代都市的他者的存在。比如他一年多时间“眼看杀过七百人”,“许多所谓人类做出的蠢事,简直无从说起。这一份经验在我心上有了一个分量,使我活下来永远不能同城市中人爱憎感觉一致了”,而“对城市中人在狭窄庸懦生活里产生的作人善恶观念,不能引起多少兴味”。因此对他而言,真正震撼心灵的“美”也必然带有“城市中人在狭窄庸懦生活里”难以发见的情感力度,以及在现代道德戒律的背景下一时无以言明、却由生活中来的感动与意会。 “一个大王”一节写沈从文随部队到四川,结识了一个先做土匪、后在部队“行伍出身的司令官身边做了一个亲信”的“大王”,他先是“黑夜里到监牢里去奸淫女犯”,后来又为要拐带洗衣妇、重新上山落草而被枪决。下令杀“大王”的正是曾救过“大王”而“大王”也由此感恩戴德的那个司令官,押付刑场前“大王”求饶不行,无奈只好上演一出“取义成仁”戏。在这里,沈从文特别关注人对自我生命的坚执,正如“大王”千方百计想得到他想要的女人,更千方百计想挽回自己的生命,临刑前一番豪言壮语过后,“又压低嗓子说:‘司令官你真做梦,别人花六千块钱运动我刺你,我还不干!’”尽管“司令官仿佛听不到”他的交换条件,让值日副官为他“买副好点的棺木”,还是杀了“大王”,但“大王”却做了他能为生命所做的最后一次挣扎。后来这司令官果然被“大王”言中,三年后在湘西辰州被属下用机关枪扫射,都来不及反省他当年不应该没听“大王”的话,“尸身随即被浸渍在阴沟里”。杀司令官的人一年后又“被湖南主席叶开鑫派另一个部队长官”用同样方法,“在文庙前面夹道中刺死”。这结局不仅包含沈从文对生逢乱世人的悲切,也包含一丝作者对人性在冥冥中有某种出神入化般力量的崇信与期待。 《从文自传》说,沈从文当兵后曾驻扎在一个地名怀化的小乡镇,“这地方给我的印象,影响我的一生感情极其深切”。其实这个地方是作者人生的一个中转站,从这时开始,他即认为人性不出自泾渭分明的善恶本性,他的审美天平更倾向于生活中人性的自然流露。比如怀化镇上“那个烟馆门前常常坐了一个年纪四十来岁的妇人”,对路过的“穿着长衣或是军官”“很巧妙的做一个眼风”,而“我同兵士过身时,只见她的背影,同营副走过时,就看到她的正面了”。 ……这点人性的姿态,我当时就很能欣赏。注意到这些时,始终没有丑恶的感觉,只觉得这是“人”的事情。我一生活下来,太熟悉这些“人”的事情了。 与其说这种男女“人”事的细节逃不过他的眼睛,不如说是他以艺术家的敏感“欣赏”生活,善于捕捉一切概念无法穷尽的大千世界之人性种种,并由此形成他以审美的态度看待人生、品评生活特有的角度。又比如他回忆在部队做司书时为那些将官炖狗肉,重点不在狗肉炖得如何好,而是他对那些想吃狗肉的人的观察,还有从中欣赏和品评人性的快乐: ……这些文武幕僚也可真算得是懂幽默,常常从楼上眼看着我手上提了狗肉,知道我正在作这件事,却装作不知道,对于我应办的公文,那秘书官便自己来动手。见我向他们微笑,他们总故意那么说:“天气这样坏,若有点狗肉大家来喝一杯,可真不错!”说了他们又互相装成抱歉的口吻说:“上一次真对不起小师爷,请我们的客忙了他一天。”他们说到这里时就对我望着,仿佛从我微笑时方引起一点疑心,方带着疑问似的说:“怎么,怎么,小师爷,你难道又要请客了么?这次可莫来了,再来我们就不好意思了!”可是,我笑笑,跑了。他们明白这件事,他们也没有甚么不好意思。我虽然听得出他们的口吻,懂得他们的做作,但我还是喜欢那么做东请客。 作者并不怎么喜欢那些文武幕僚,他特别欣赏的也不在于人性善恶难辨的含混性。作者特别注重饮食男女交往中一分人性特有的率真与幽默,以及从这种世俗人生中得来的美感。这些人物不是生活中的楷模,更谈不上英雄,那一点率真与幽默却往往逃离了善与恶的道德界限,成为人们在平庸、困窘的现实中可驻足观赏的一道生活景致,并由此形成审美与道德理性的人生构想的巨大张力。 四 《从文自传》中的湘西生活,还有作者当年对周边生活旺盛的好奇心,为成就这位未来的文学家准备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但这一切对“自传”中的沈从文来说,实在是想也没有想过。他从小逃学,少年嗜赌,十几岁当兵,待稍微懂事面临的问题始终是如何找一份差事活下去。他对各种事物好奇,也主要是为见多识广,寻一条更好的生路。他其实是匍匐于生活的性情中人,因此才有那么多在当时一般文人笔下所没有的人生体验。在此意义上,文学创作似乎真正带一点捉弄人的意味,所谓“有心栽花花不成,无心插柳柳成荫”了。 然而,真正成就沈从文写作的,说到底,还是由五四新文化运动而形成的提倡思想与个性解放的文化氛围,使他坚强而执著的个性,以及由这个性成就的“边城”写作,终不至于因“不合时宜”而被时代埋没。沈从文不是生活中随波逐流者,最令人钦佩的是支撑他强悍生命力的为人意志,无论环境多么困苦,都不放弃求生的希望;与此同时,他心中永远憧憬一种无法用理性言语表明的美的人性境地,并在他的“边城”写作中不顾一切、跌跌撞撞地一路追寻到底。当他遭遇“女难”,母亲为“我这种‘乡下人’的气质,到任何处总免不了吃亏”的秉性哭泣,他便再度离家,“走到一个使人忘却了我的存在种种过失,也使自己忘却了自己种种痴处蠢处的地方,方能够再活下去”,并发奋临帖,终于“我的几个字使我得到了较优越的地位”,如他所言:“生活虽然那么糟,性情却依旧那么强”。当他感觉在军队生活“多是从戎而无法投笔”,又不能运用手中的笔,像狄更斯那样“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满足像作者本人一样的一些人虽“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求知欲,便深感“目前一份生活不是我们的生活。目前太平凡,太平安。我们要冒险去作一件事。不管所作的是一件如何小事,当我们未明白以前,总得让我们去挑选”。于是也便有了“自传”最后一章“一个转机”,一场大病后,作者决心把自己的生命押上去,“向一个生疏世界走去”,他从湖南到汉口,从汉口到郑州,从郑州转徐州,从徐州又转到天津,长途跋涉十九天后来到北京,“自传”至此结束。但接下来的事实就是“他真的用一枝笔打出了一个天下”。 据张充和回忆,1947年沈从文即表示“他不想再写小说”,而把主要精力转移到“写文物考古方面”。这里不打算分析沈从文写作转向的原因是由于当时的政治压力,还是时代变迁使作家无法延续原有的创作路数,或者40年代他“陷于‘抽象’思索的热情而不能自拔”所产生的困惑;而是想说他的“边城”写作所以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末至40年代,与中国社会开始迅速向现代转型的背景密切相关。当时不止文学,整个社会都注意到“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就是都市文明以格外醒目的样态进入人们的视野。正是在这一时期,它刺激文学家去关注“闪露着地上的愤懑”和作家“心曲的哀愁”的“乡土文学”(鲁迅1935年语),也刺激社会学家去关注这样的现实。1935年费孝通开始连续两年的“实地的社区研究”,触动这种社会考察的动机依然是社会急变对学者的刺激: 在我们社会的激速变迁中,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陌生人所组成的现代社会是无法用乡土社会的习俗来应付的。于是,土气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了。 因此,沈从文的“边城”写作可谓恰逢其时。他的作品生动形象地说明,在逐渐被现代生活遗弃的乡土边地究竟还有怎样的事情依然使人怦然心动,怎样的人性之光依然让现代人神往。至40年代末,都市生活已经具有较大的规模和相对稳定的形式,前期社会转型对作家的刺激也逐渐平复,这也是沈从文的“边城”写作告一段落的原因之一。但从写《从文自传》到“边城”写作一系列作品的成功,却使作家的人文观念更具抽象的内涵,甚至使他产生一种建筑在审美基座上的社会理想:我们如真能够像艺术家“那么静观默会天空的云彩,云物的美丽,也许会慢慢的陶冶我们,启发我们,改造我们,使我们习惯于向远景凝眸,不敢坠落”。在他看来,这不仅“是一个艺术家最后的目的”,而且也是为现代社会的未来考虑: ……为后来者设想,使他们活在这片土地上,更好一点,更像人一点!我们责任那么严重而且又那么困难,所以不特多数知识分子必然要有一个较坚朴的人生观,拉之向上,推之向前,就是作生意的,也少不了需要那么一分知识,方能够把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放在同一目标上,分道并进,异途同归。 不仅在“边城”写作的年代,沈从文的审美社会理想在后来的岁月也从没实现过。但这并不能说明它的产生和存在没有合理性。正如文学家和文学不能取代政治家、社会学家以及政治学和社会学的社会作用,文学家的审美理想对社会也自有其不可取代的功能。“边城”的故事连同《从文自传》所讲述的社会生活,虽然已如同一个人的“童年”“永远不能复返”,但“他们的艺术对我们所产生的美,同它在其中生长的那个不发达的社会阶段并不矛盾”,依然深刻地影响后人对美的欣赏与创造。文学艺术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使我们在沈从文“边城”写作中体会丰富多样的人性同时,不能不反思现代社会一体化构想的缺欠,以及在现实理性所能解释的范围之外,文学艺术还有一个多么广阔的关于人性尚有待发掘的表现空间。 (为“沈从文百年诞辰国际学术论坛”(2002年9月17—20日,湖南·凤凰)所提交论文,收入《永远的从文——沈东文百年诞辰国际学术论坛文集》,发表于《文学评论丛刊》第六卷第一期,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