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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言认同、民族语言认同到共通语认同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05-0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本文试图以一些中国历史上的例子来说明语言认同与文化认同之间的关系。语言是文化的核心,语言的变迁意味着文化的变迁,语言认同实际上就是文化的认同。故德国语言学家威廉·洪堡有言:“民族的语言即民族的精神,民族的精神即民族的语言。”从时间的维度上看,中国历史十分悠久,其间有多次民族融合的事例,有边疆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多次过程,因此出现了民族语言的认同问题。另一方面,从空间的维度看,各民族语言中的方言,尤其是汉语方言分歧颇大,方言的认同成为民族内部族群认同的一个标尺。这两方面的问题牵涉面甚广,本应敷衍成一篇较长的文字,限以时间,只作提纲挈领的叙述,虽篇幅不长,但力图面面俱到。

     

    一、语言认同作为文化认同的尺度

     

      1、鲜卑族的汉语认同

     

      北魏孝文帝文化认同政策:迁都、禁胡服,改姓氏,倡通婚,定门第,死葬洛阳,至禁止三十岁以下鲜卑人讲鲜卑语。这一政策的长期后果即是,唐中期以后,鲜卑族已经不见于史册。民族语言的消亡造成民族文化的消亡,以至于整个民族的消亡。

     

      2、汉族对鲜卑语的功利认同

     

      北魏分裂为东西魏,东魏又为北齐所取代。北齐的统治者高氏家族,是鲜卑化了的汉人,反北魏政策而行之,鲜卑语在北齐恢复其重要地位,以至北齐治下的汉族为功利目的鼓励子弟学习鲜卑语,以服事北齐贵族。

     

      3、鲜卑语与汉语的双认同:

     

      尽管如此,北齐的汉语仍是主要的使用语言,也就是仍然占统治地位。即使是齐高祖高欢也不得不重视华言。《北齐书·刘昂传》载:高祖“每申令三军,常鲜卑语,昂若在列,则为华言。”最后是军事上落后文化上先进的北周打败了北齐,统一了北部中国。继承北周的隋统一了全中国。鲜卑语无立足之地,遂至消亡。

     

    二、清代以前“国语”认同的失败:统治民族语言让位于被统治阶级语言

     

      1、“国语”定义:

     

      在清代与清代以前,国语指统治阶级的语言。在北魏指鲜卑语,在辽指契丹语,在金代指女真语(女直语),在元代指蒙古语,在清代则指满语(或称清语)。

     

      2、清及清以前“国语”认同的失败:

     

      1)北魏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所建立的一个较长时期的统一北方的国家。当其刚统一北方时,打算以鲜卑语为主导语言。《隋书·经籍志》云:“后魏初定中原,军容号令,皆以夷语。”这里的夷语就是鲜卑语,被当成国语看待,但后来北魏的国策由于倾心汉化,鲜卑语没能成为占优势的语言。故《经籍志》又云:“后染华俗,多不能通,故录其本言,相传教习,谓之国语。”《经籍志》所载有《国语孝经》,就是以鲜卑语译成的《孝经》,此外还有《国语》、《国语物名》等九种以“国语”为名的书与《鲜卑语》、《鲜卑号令》等三种并列,都是专记鲜卑语的书籍。

     

      但北魏分裂为东西魏,再继之以北齐北周之后,鲜卑语有复苏之势。北齐“高祖每申令三军,常鲜卑语”。与此相类似,嫁给齐高祖高欢的蠕蠕公主也“一生不肯华言”。北周统治者宇文氏本匈奴族,但早已鲜卑化,故《隋书·李德林传》曾记周武帝以鲜卑语谓群臣之事。不过这种现象只是暂时的,到隋代周以后,鲜卑语又渐趋消歇。但直到唐前期,鲜卑语还有痕迹可寻。唐人颜师古注《汉书·武帝纪》云:“匈奴谓天为祁连,今鲜卑语尚然。”到唐后期,鲜卑语就再不见于任何记载了。由于鲜卑语的消亡,人皆不知其义,以至于后人读到《魏书》里的文字有不可解处,就被疑为是鲜卑语词。

     

      2)契丹语由于有文字可能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契丹人建立的辽朝汉化很深,朝廷亦使用汉文。被统治的汉人依然使用汉语。契丹文名义上保留到金章宗时才废除,但契丹语其时已无人通晓。

     

      3)金代的女真语显然没有能够成为全民族的共通语。据清太宗语,金初熙宗与完颜亮仰慕中华文化,衣冠制度皆循汉人之俗,连女直语亦不重视。至世宗则企图复原金代的风俗制度与语言,首先要求诸王习本朝语,但并没有成功,只有其孙完颜璟(后之金章宗)学得较好。更不能以女直语普及天下,因为治下的汉人比女真人多,至多如完颜璟只能做到判案时“遇汉人讼事以汉语讯之,有女直人讼事则以女直语讯之”而已。虽章宗坚持女直风俗,至明昌二年仍“制诸女直人不得以姓氏译为汉字”。但其时汉化速度并不放慢,而且章宗本人亦怕被称为蕃人,力求同于汉人,在这种情况下,女直语自然要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4)元初蒙古语认同的失败。《元史·世祖纪》:“至元二十九年正月丙午,河南、福建行中书省臣请诏用汉语,有旨以蒙古语谕河南,汉语谕福建。”表明蒙古人统治中国后,意欲以蒙古语作为全国通用语,所以皇帝下诏都用蒙古语宣读,但很显然,这个做法行不通,北方受蒙元统治时间长一些,对蒙古语稍为熟悉,还勉强可以,南方则完全不行,占领南方十多年后,元廷不得不放弃在福建用蒙古语的企图,退而只求在河南使用。福建、河南在此恐怕是南方与北方的代表。关于蒙古语的北退,我们只看到这一条材料,可以想见,随着时间的推移,使用蒙古语的范围越来越向北方后退,终究全面放弃,在全国范围内都以汉语宣谕圣旨,以致不必再专门下旨以汉语谕河南了,史书上也因此再没有此类记载了。

     

      5)清代吸取历史上少数民族,尤其是女直人消亡的教训,坚持保持固有的衣冠制度与薙发风习,并以此同化汉人。虽然满语被定为国语,也在坚守固有文化传统的范围之中,但不能像衣冠制度那样长久保持,而是以相当快的速度萎缩下去。入关以前,清太宗就提出坚持国语的问题,但到雍正时期,连皇宫中的卫兵也以汉语相谐谑,所以清世宗三令五申在宫中,在军营都要坚持使用满语。但一齐人习之,众楚人咻之,国语认同终归于失败。现实中全民的共通语是汉语官话而不是满语,清朝统治者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而且为了提高南方非官话地区的官员的官话水平,雍正六年下谕设立正音书院,翌年,福建全省除偏僻的屏南县外,各县均设立了正音书院。

     

      被统治民族数量上的压倒优势,使得少数统治民族的“国语”无法实际上运作而成为全国的共通语。而且由于统治民族学习汉文化,不能不深谙以汉文表述的典籍,以至到后来,连统治民族本身也丢失了自己的民族语言。

     

    三、方言认同

     

      1、古代方言认同之例:

     

      中国疆域广袤,虽有通用的语言,然而与之并存的还有十分复杂的方言。如今山东地区在汉代就通行齐言。汉初在这一地区建立一个诸侯国——齐国,该诸侯王国的地域范围就是讲“齐言”的民众的居住范围。这是以方言认同来建立一个政治实体的例子。虽然历朝历代都有共通语存在,但汉语复杂方言的形势一直延续到今日。

     

      方言认同还可以作为一种政治姿态。东晋南迁,必须依靠拉拢南方地主与士族,故王导也须学会一点吴语。《世说新语·排调》载:“刘真长始见王丞相,时盛暑之月,丞相以腹熨弹棊局,曰:何乃渹!刘既出,人问见王公云何?刘曰:未见他异,唯闻作吴语耳。”王导以北人而作吴语,就是一种以方言认同为手段的政治姿态。由于汉语方言的复杂,以至于操不同方言者之间不可通话,所以方言的认同很重要,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其实就是乡音的认同所产生的感动。

     

      2、民系、族群与方言:

     

      所谓汉族的民系,有人或称族群,其实以方言来划分,因为其他标准,如风俗的差异在汉民族中不是那么明显突出(族群现在在台湾则另有不同的含义,暂不言及)。客家方言就是客家人的认同基础,所谓“宁卖祖宗田,不卖祖宗言”是也(据云闽南话亦有“宁卖厅,不卖声”之说)。在当今汉语方言认同中,客家方言认同是表现得最强烈的。因为其他方言都与地域有一定关系,或在闽而为闽语,在粤而为粤语,在吴而为吴语,在湘而为湘语,在赣而为赣语,虽然闽语溢出福建,而吴语跨有吴越,而粤、湘、赣皆不及全省,但都有一不同的行政区作基础,独客家语是三省交界地区的方言,与人群关系比依地域背景更为显著,所以客家方言的认同于族群的认同更有突出的意义。

     

      3、海外汉语方言的认同:

     

      认同的反面就是拒斥,以及由拒斥而产生的分裂。但方言认同在国内并没有产生严重的分裂行为,也就是说晚近以来,几乎没有什么政治实体是以方言认同为基础的。但在海外,却产生“操相同方言的中国人在一面组成各类团体,而又一面拒斥别种方言的华人参加这种团体”的现象。

     

    四、共通语认同

     

      1、共通语的概念: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共通语的概念存在。在先秦,雅言是中原地区标准的共通语,以与夷语相对照。秦代第一次在中国广袤的土地上统一,随后的汉代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长期稳定的大帝国,共通语的概念在全国的范围内逐渐形成。西汉后期杨雄所著《方言》里就出现了两种共通语的概念,一是“通语”、“四方通语”、“五方之通语”,这应该是全国性的共通语;另一是地方性的共通语,如“楚通语”、“秦晋之通语”、“南楚以外通语”等。“通语”的说法在三国时期仍然存在。

     

      到了南北朝时代,由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并在北方建立了较长时期延续的国家,于是相对于少数民族语言,尤其是鲜卑语,就产生了“华言”(有时用“华语”)与“汉语”的概念,这就是汉民族共通语的概念。这种共通语有南北两个中心。《颜氏家训·音辞》:“自兹厥后,音韵锋出,各有土风,递相非笑(按:方言之间的不相认同)。指马之喻,不知孰是。共以帝王都邑,参校方俗,考核古今,为之折衷,榷而量之,独金陵与洛下耳。”时洛阳做首都时间尚不长,远比西安为短,但因是当时政治中心,故语言有崇高地位。三国吴与东晋南朝首都在金陵,自然以之为标准。

     

      到了元代,这种共通语被称为天下通语。明代,另一种共通语的概念出现,这就是“官话”。官是公共的意思。如果说,华言汉语的概念是包括了口头与书面的语言,那么官话的概念主要是用在口头语方面。但一直到清代,共通语的标准音亦尚未确立。清人莎彝尊《正音咀华·十问》(1853)说:“何为正音?答曰:遵依钦定《字典》、《音韵阐微》之字音即正音也。何为南音?答曰:古在江南省建都,即以江南省话为南音。何为北音?答曰:今在北燕建都,即以北京城话为北音。”此处有正音、南音、北音三种并立,虽皆为共通语,但略有差异也。

     

      但是由于汉语方言的极度复杂,因此在书面语方面更容易表现出共通语的特征,而在日常的口语或曰白话中,方言的势力一直很强大,官话并不能无阻碍地通行民间。所以一直到清末,白话的共通语状态还很不乐观,这就是后来国语运动产生的背景。

     

      2、清末民国时期的国语运动:

     

      明朝以后口语方面的共通语是官话,官话的标准语最初是南京语音,这由利玛窦等人所编第一部葡萄牙语-汉语对照词典可以看出。到十九世纪中期以后,北京语音慢慢占了上风,于是官话认同就成了以北京音为基础的官话认同。清末民国时期的国语运动提出“言文一致”和“国语统一”两大口号。“言文一致”指书面语不用古代文言,改用现代白话。“国语统一”是现代白话要以北京话为全国通用的国语。事实上,这个运动的最大功用是将民族共通语确定为北京话。而在此之前,南京话虽已被北京话代替,但并未正式定为国语。也就是说从习惯上的共通语变成官定的共通语。这是一种全国性的认同,尤其是在五族共和以后,更是如此。1913年读音统一会用投票方式议定了“国音”标准,1919年出版《国音字典》初印本。这种标准音习惯上称之为“老国音”,混合南北语音的特点,各界对此议论颇多,主张改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1923年国语统一筹备会成立“国音字典增修委员会”,决定采用北京语音标准,称之为“新国音”,推行全国。这是由国语的认同发展到标准音的认同。

     

      这一认同过程与方言认同有所交叉。按理说,官话本来也是一种方言,但是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成为讲的人最多,懂的人也最多的一种方言。而汉语的南方方言流行地域较狭,使用人数较少,不可能成为通用语或通用语的基础。但官话内部也有语音与词汇的分歧,尤其是北京音与南京音的区别。而至少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以前,南京土白(即南京官话)是被认为最动听的方言。所以一开始并不是所有人都赞同用北京音的,以至老国音的确定是逐个音节表决的,结果混合了南北语音的特征。后来这一方案因不切实际,因为不但南方人要学习北方语音,而且北方有一大批人也要重新学习南方特有的音节。因此最终还是采用单一的北京音为标准为合理。此外,还有一个小插曲是,有的方言如粤语还想争取到国语的地位,结果未能成功。

     

      国语运动五十年代以后,在台湾地区有特别的强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话的推广:

     

      这是国语运动的延伸。使原来普及还不够彻底的共通语进一步推广到乡村及边远地区,推广到方言地区。使共通语认同更加深化。这一运动取得相当大的成功。

     

      4、以方言认同代替共通语认同决不可行:

     

      虽然任何一种共通语都是以某种方言为基础的,但一百多年来,已经形成的共通语无法用任何一种方言来替代。如果用某种方言,一方面这是以偏概全,一方面是现代的词汇尤其是科技词汇已经用共通语来表示,方言已无法承载共通语的作用。

     

    五、提倡双语:方言、民族语言与共通语并存

     

      1、共通语认同有利于提高全民族文化水平与科技及经济发展水平,因此推广普通话仍然是重要的方针。

     

      2、提倡双语有利于保持传统文化与地方文化特色。

     

      语言与方言不只是交流工具,而且是文化载体。方言的萎缩即是一方文化的褪色。因此保持方言、民族语言与共通语的并存有利于保持文化的多样性。在推广普通话的同时也应让方言有一定的表达空间。而且方言不但只是应用于一方土地,还能丰富共通语的色彩,如粤语的打的、买单、搞掂、高企与烂尾楼等词语已经进入共通语语汇,并且有所发展,如搞掂变成搞定,又引申出“搞不定”一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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