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课》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都德(1840-1897)的名篇之一,由于该文经常选入我国中小学课本,知名度甚高,是中国读者十分熟悉的一篇小说。 中国人知道《最后一课》主要因为胡适早年曾译过这篇小说。胡适译这篇小说,根据其《日记》记载,时间应在1912年9月,先发表于上海《大共和日报》(1912年11月初),小说名为《割地》,两年后又刊于《留美学生季报》二卷一号(1915年3月)。在刊登此译作时,当时任《留美学生季报》的编辑任鸿隽曾在正文前加了一段“编者识”:“此篇为吾友适之所译曾登上海某报者,夙爱其沉痛隽永。当今欧洲之战,法德世仇实种其根,则《割地》之作读之愈觉有味。因请于适之而载之。”这里所谓上海某报,指《大共和日报》,由此知,这篇小说译文的最初发表当在1912年11月初,它当是我国翻译都德小说最早的译本。为了确认这一点,必须对稍后的另一译本作点辨伪的工作。 在胡适译文刊出后不久,1913年1月,《湖南教育杂志》上又发表了匪石译的《最后一课》。此译文过去并不为人注目,自上世纪90年代在《中国近代文学大系·翻译文学集》(施蛰存主编)刊布之后,学界竟有人认为此译文是《最后一课》最早的中译文本。必须说明,《中国近代文学大系·翻译文学集》在处理这一文本时出现了两大失误:一是时间,所谓译文刊于1903年1月出版的《湖南教育杂志》,实际上此时该杂志并不存在。查《中国近代期刊篇目汇录》(第5分册第90页),《湖南教育杂志》1912年6月创刊于长沙,匪石译的《最后一课》刊于该杂志第2年第1期(1913年1月31日)。很明显,《翻译文学集》所谓的“1903年”乃是“1913年”之误。一字之差,把译文发表时间提前了十年。于是学界便有若干人未辨真伪,把《最后一课》的首译权轻松地让给了匪石。《翻译文学集》编者出现的第二大失误,就是把“匪石”坐实为南社词人陈匪石。据考证,二者并不相干。 2002年,北京大学比较文学博士生韩一宇女士,通过对胡适译本和匪石译本的对照,发现后者是一个在胡适译文基础上加以“修改”而成的伪译本(所谓伪译本,即译者面对的不是一个原文文本,而是对另一个母语译本的改写)。根据韩博士的提示,我最近又重新核对、比照这两个译本,结果表明,韩博士的研究结论是完全正确的(详见韩一宇:《“陈匪石译”〈最后一课〉与胡适译〈最后一课〉考略》,载日本《清末小说》总第25期,第158-166页)。 我们知道,胡适为了照顾当时受众的欣赏习惯,他的译文是有删节的。为了和我下面将要推荐的另一个由女性翻译的全译本区别,必须指出这一点,尽管这种情况在中国早期的文学翻译中并不罕见。将胡译与原文对照,主要有四处大的删节与省略:①小说自始至终未出现主人公弗朗茨的名字;②删去了弗朗茨去学校的路上曾与铁匠相遇的细节;③删去了阿梅尔先生在最后一堂课上批评学生家长与自我批评的话;④小学生练习写字时,面对鸽子低低的叫声,小弗朗茨的心理反应也删去了。而以上四处删节无一例外地出现在匪石的译文中。正如韩一宇博士所指出的,这就充分说明,匪石面对的文本并不是都德《最后一课》的原文,而是对胡适译本的改写。当然,匪石译本较之胡译本在文字上也略有不同。但必先指出:匪石本的“修改”处,只能说是距离原文更远,语言累赘,译得更差。先举一例,说明匪石于法文的隔膜。比如“par鄄ticipe”(此系法语中的语法术语,应译为“分词”),胡适译为“动静词”已有些费解;而匪石译为“疏状字”则更加离谱。再如,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文字:阿梅尔先生准备了崭新的写字卡,用美丽的圆体字写着:France;Alsace;France;Alsace。胡适译为:(先生)写着“法兰西”、“阿色司”、“法兰西”、“阿色司”四个大字(词);而匪石译为(先生)“写着法兰西阿色司四个大字放在桌上”。后者的(改写)虽属于比着葫芦画瓢,但因没有将“法兰西阿色司”重复书写,所谓“四个大字”(应是两个大字)的译文也就错了。类似的例子还有一些,兹从略。 胡适是都德《最后一课》(最先题名《割地》,后恢复原名)最早的中译者,尽管有若干删节,他翻译的这篇洋溢着爱国主义精神的小说,其历史功绩是应当充分肯定的。胡适是中国第一位都德小说的译介者。由于他在新文化运动中的领袖地位,以及尔后多次选入教科书的媒介作用,极大地扩大了《最后一课》的传播空间及其影响,成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最佳教材之一。 就在胡适译本问世两年之后,名不见经传的一位女译者黄静英的全译本出现了。 黄静英,她是近代一位女小说家兼翻译家,遗憾的是,对她的生平我们几乎不了解。我通过查阅旧报刊知她为苏州人,系苏州宏志女学堂的外语教师,她的英语、法语都很好。她的丈夫姓吴,故她有时署名吴黄静英。她有创作小说《独臂少尉》、《拾翠》、《阿凤》、《雪子》、《负心郎》、《割臂盟》、《覆水》、《钓丝姻缘》,翻译小说有《五万元》(侦探)、《妒妇遗毒》和《最后之授课》。 《最后之授课》(现通译《最后一课》,署名“静英女士”)刊于《礼拜六》第42期(1915年3月20日),比胡适译本晚两年,但,黄静英的译本(以下简称黄译本)是一个全译本,没有删节。特别值得注意的,我们上面所指出的胡译本删节处,在黄译本中均译了。为了充分地、正确地认识黄译本在中国近代翻译文学史上的价值,现我将胡译本、黄译本和法文本作如下对照。 第一,我之所以称黄译本为全译本,即凡是胡适删节的地方,黄译本均照原文译出。比如小学生弗朗茨去学校上课,在路上遇到铁匠瓦克特尔的一段描写,胡译本删掉了。黄译本云:“路经村中衙署,铁栅上张一告示,予恐此为法兰西军队之败报,不敢近视,但疾趋而过(以上胡译本有,只是译文稍有不同;下面的文字,胡译本删节)。遇冶工阿鲁台,手携稚子立街沿读文告,谓予曰:‘汝何亟亟,汝上学殊早,顾……’予恐上课时届,不及与语……”黄译本将胡适删节的这一段文字译出来了。 再如,阿梅尔先生讲完课文,小学生练习写字,有一段关于弗朗茨的心理描写,胡译本删去了,黄译本云:“时室中寂寂,但闻笔尖着纸,苏苏有声。忽有黄金虫洞窗而入,苟在平时,小学生中必有张手欲扑者,顾兹时则绝无一人留意及此。予仰视窗外,屋上白鸽一群,方高下其首,作阁阁声,思及我辈,既因割地而沦为奴隶,国语且不之保矣。嗟此群鸽,其亦当作普鲁士语否?” 以上两处,胡适均删节,而黄静英都照原文译出。 第二,关于小说中人名、地名的译音,黄译较胡译更接近今译。小说中的老师,胡译为汉麦;黄译为恩梅尔(今译为哈梅尔)。法国割给普鲁士的两个省,胡译为阿色司、娜恋;黄译为阿尔萨司、罗林(今译为阿尔萨司、洛林),黄译与今译几乎完全相同。再如,胡译文中省略的人名、地名,黄译也接近今译,如普鲁士兵操练的地方,黄译为里泊尔牧场;今译为里贝尔牧场。由人名、地名与今译的接近程度,可以判断黄静英的法语水平是相当不错的。如果联系近代译坛有关人名、地名译音混乱的情况,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第三,尤值得一提的是黄静英关于小说中“participe”的翻译。上面已提到,“participe”,胡适译为“静动词”并不准确,但考虑到20世纪初的中国语言学界其语法学尚属模糊阶段,很难有准确的翻译。令人感到惊讶的是,黄静英竟然能将“par鄄ticipe”正确地译为“分词”(译文:“恩梅尔先生课文法方及分词”),这说明这位女翻译家的法语确实达到了相当的水平。 第四,黄静英的译文忠实于原著,基本上是逐字逐句的译,译文系浅显的文言,自然流畅,在“五四”前的文学翻译中应属上品。当然,黄译中也有错译,如把老师穿的深绿色的礼服译成“黑色礼服”;黑绸小圆帽译成“裤亦黑绸”等等。 根据以上四点,我们可以充分肯定《最后之授课》全译本在中国近代翻译文学史上占有的重要地位。 我曾经在《20世纪女性文学的一个盲点》(刊《文艺研究》2007年第12期)中指出:20世纪初(1900-1919)在中国文坛上破天荒地出现了一个女性翻译文学家群,这是十分值得珍视的一份宝贵的文学遗产。但这一点至今未引起学界的关注。像陈鸿璧(1884-1966)这样有成就的一位女翻译家,竟被日本研究中国近代翻译文学的资深专家说成是一位“男性的假借”(详见中村忠行:《清末侦探小说史稿》,日本《清末小说研究》总第4期,1980年出版)。数年前我曾在《中华读书报》(1998年6月17日)撰文予以批评。今天我所介绍的黄静英《最后之授课》全译本,是20世纪初女性翻译文学迅速崛起的另一明证。我写此文旨在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学界对这一女性翻译文学家群体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