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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宋代社会风尚看岳飞其人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03-18 00:00于哲学网发表

 

 



    长期以来,作为民族英雄而受人敬重的岳飞,人们对他的了解大多只局限在抗金斗争有关的活动和思想方面,对于他的日常生活以及与之相关的思想言行却关注较少。本文将通过对岳飞的生活习俗与宋代社会风尚的比较,使大家对岳飞有一个更全面的了解。

    社会风尚是社会大多数成员或社会群体精神风貌的总和,它是意识形态的产物,是在一定存在的社会基础上由社会某些成员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文化的、伦理的、审美的观念综合凝结和转化而成,它是一种带群众性、普遍性的社会风貌和社会力量。宋代的社会风尚具体体现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婚姻、丧葬及宗教信仰等方面。

    首先从物质生活来看,宋人追求物质享受,奢侈风气盛行。宋代司马光说:“宋戚贵臣之家,第宅园圃,服食器用,往往穷天下之珍怪,极一时之鲜明。惟意所致,无复分限。以豪华相尚,以俭陋相訾。愈厌而好新,月异而岁殊”。[ 1 ]以饮食为例,仁宗晚年“一宴游之费十余万”[2 ] 。真宗朝宰相吕蒙正喜食鸡舌汤,他朝必用,以至鸡毛成山[3 ] 。宰相蔡京喜吃鹌鹑,每一食羹即杀数百只。有一日他集僚属议事,留他们吃饭,单蟹黄馍头一味就费钱达一千三百余缗[4 ] 。厨中佣人甚多,包子厨中缕葱丝者都自有专人[5 ] 。这种饮食生活上的奢侈风气不仅盛行于上层社会,肯蔬食、菜羹、粗粝、豆麦、黍稷、菲薄、清淡,必欲精凿稻梁、三燕九折、鲜白软媚,肉必要珍馐嘉旨、脍炙蒸炮、爽口快意,水陆之品,人为之巧,缕簋雕盘,方丈罗列”[6 ] 。在服饰方面也是如此。大中祥符元年(1008) ,真宗在诏令中曾说:“京师士庶,迩来渐事奢侈,衣服器玩,多镶金以饰,虽累加条约,终未禁止”。[ 7 ]这种现象至南宋仍然盛行不衰,人们“衣不肯着布缕绸绢、衲絮 敝、浣濯补绽之服,必要绮罗绫毂、绞绡靡丽、新鲜华粲、 缯绘画、时样奇巧、珍贵殊异,务以夸俗而胜人”。[ 8 ] 在这种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军中将士也“竞踵此风”, “诸军帅从卒,一例新紫罗衫、红抱肚、白凌裤、丝鞋,戴青纱帽,拖长绅带,鲜华灿然,其服装烽敝,固己耻于众也。一青纱帽,市估千钱;至于衫裤,盖一身之服,不啻万钱”。[ 9 ]其他,如住居、日常用品、交通等方面的奢侈现象,也绝不亚于服饰和饮食,此不一一赘述。

    与上述奢侈的社会风尚相反,岳飞在物质生活上却以“奉身俭簿”(10) 著称于世。自言“平居服食器用,每安于弊陋”(11) 。史书也记载他“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己,不求华巧”( 12) 。以饮食为例,他出兵在外,时常“与士卒最下者同食”(13) 。在家中也不以“口腹自累。”(14)“遇诸子尤严,平居不得近酒”(15) 。由于岳飞“好礼下士,食客所至常”(16) 。但即使是为他们举行宴会,也只上普通的饭菜。有一次属官会餐,厨师将地方官所送的鸡,宰杀后供上饭桌,岳飞对此颇不高兴,认为“多杀物命”势必造成浪费,并令厨师以后不准再杀鸡。(17) 又有一次,部下属将郝 请岳飞到他的营寨赴宴,饭桌上摆上了美味的食品“酸馅”(即素菜包子) ,岳飞以前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食品,吃了一个后便叫左右不要一次吃光,留一些到晚饭再吃。郝政听后,感到十分惭愧。(1 事实上,这种“酸馅”食品在都城临安的食品店都有出售,是一种比较普通的食品。由此可见,岳飞在饮食上是比较俭省的。在服饰上,他也比较节约。出兵在外,他都是身着戎衣;在家却穿普普通通的布衣。而且要求家人也是如此。有一次,他看见妻子穿着绸缎服装,非常生气,对她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 19)岳飞位至节度使, “真俸厚甚”,加之高宗不时重赏,收入甚丰,但他在物质生活上却自奉菲薄,这与当时的社会风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殊为可贵。

    在婚姻和男女生活上,宋代是一个纵欲声色的时代。宋代最高统治者鉴于历代窃国篡权的经验教训,公然向“佐命功臣”提供“多积金钱,愿自娱乐以多置歌儿舞女,日饭食相对,以终天年”(20) 。在封建皇帝的鼓动下,许多文武大臣放弃了对仕途的进取,而转向追求肉欲的享受,_[?_?妾狎妓便成为他们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清波杂志》云:“士大夫欲永保富贵,动有禁忌,大讳言死。独溺于声色,一切无所顾避。闻人家姬侍有惠丽者,伺其主翁属纩之际,已设计贿牙侩,俟其放出以售之。虽俗有热孝之嫌,不恤也。”这种纵欲声色的社会风气,在北宋时已十分盛行。豪门富户除时常狎妓外,还往往在家中蓄有数名甚至数十名美妾。为此,北宋宰相寇准曾感叹道:“世上万事何须问,且向樽前听艳歌”。到南宋初年,此风尤甚。明代田汝成在《西湖游览志》中载:“绍兴,淳熙之间,颇称康裕,君相纵逸,耽乐湖山,无复新亭之旧。士人林升题一绝于旅邸云:‘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周密《武林旧事》也云道:“贵 要地,大贾豪民,买笑行金,呼卢面万。以至痴儿马矣子。密约幽期,无不在焉。日糜金银,靡有纪极。故杭谚有‘销金锅儿’之号,此语不为过也”。对此,岳飞也是背世俗而行之, “不喜声色”。据文献记载,岳飞一生只结过二次婚。第一次娶汤阴县程岗村刘氏为妻,生岳云、岳安、岳雷。建炎元年(1127 ) 岳飞留妻在家乡侍母养子,自己随高宗赵构投身到抗金斗争。后因汤阴沦入金人之后,刘氏在逃离中失散,岳飞屡寻毫无着落,乃于建炎三年(1129) 在宜兴另取渔家女李娃为妻,以侍母养子。此后,岳飞一直没有纳妾蓄姬之类的事。据文献记载,川陕宣抚使在岳飞驻军鄂州时,曾以二千贯钱在当地买了一个美貌年青的“士族女子”;“饰以金珠宝玉,资奁巨万”,遣人送给岳飞为妾,但被岳飞婉拒退回。这种举动,在当时也可以说是骇俗惊世之举。“见女归,益敬服,以为不可及”( 23) ,被后人传为佳话。

    但岳飞对妇女的“贞节”却十分看重。绍兴八年(1138 ) 六月初,淮东宣抚处置使韩世忠托人传语当时担任湖北、京西宣抚使的岳飞,说已找到岳飞“结发之妻”,请岳飞派人来取,但岳飞迟迟不予答理。后韩世忠将此事上闻,岳飞怕有“弃妻之谤”,仍上奏:“覆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更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24) 时理学尚未盛行,妇女改嫁尚非失节大事。岳飞对发妻刘氏“两经更嫁”有弃妻之举,可见其在妇女改嫁这一观念上是非常保守的。

    在丧葬上,宋代盛行厚葬,从帝王将相到平民百姓普遍如此。(25) 如在两浙地区,丧葬“奢厚逾度”; (26)“如士族力稍厚者,棺皆朱漆”( 27) ;有的则“自初丧,即极力治葬具,无他营”(2 。福建地区也是“俗重凶事, ⋯⋯以尽力丰侈为考”(29) 。深受儒家传统伦理观念影响的岳飞,自不例外,将丧事视为致孝之本。他认为:“为人之子,生不能致菽水之欢,死不能终衰纟至之制,面颜有面见,天地弗容。”因此,必须“克尽事亲之道”,(30) 奉行厚葬。史载绍兴六年(1136 ) 四月岳飞葬母“仪卫甚盛,观者填塞,山间如市”。(31)此外,岳飞对风水说也深信不疑。众所周知,宋代是风水盛行的时代。司马光说:“世俗信葬师之说,既择年月日时,又择山水形势,以为子孙贫富贵贱,贤愚寿夭,尽系于此。又葬师所有之书,人人异同,此以为吉,彼以为凶,争论纷纭,无时可决。其尸柩或寄僧寺,或委远方,至有终身不葬,或累世不葬,或子孙衰替,忘失处所,遂弁捐不葬者”。(32) 罗大经也说:“世人惑璞之说,有贪求吉地未能惬意,至十数年不葬其亲者;有既葬以不为吉,一掘未已,至掘三掘四者;有因买地致讼,棺未入土而家已萧条者;有兄弟数人惑于各房风水之说,至骨肉化为仇者。凡此数祸,皆璞之书为之也”。(33) 在当时,人们普遍认为按风水之说安葬死者,可以发家致富,以至将它视为经营生意投放资本一般。“士庶称有事力之家,欲葬其先者,无不广招术士,博访名山,参互比较,择其善之优者,然后用之”。岳飞对此,自然不能脱俗。据文献记载,岳飞母葬德化县白鹤乡(今江西九江县) 庐山麓,壮如累螺,曾有僧言葬地虽佳,但处枢密王敏之先茔坐向既同,龙虎无异,掩圹之后,子孙须有非命。(34) 后来,岳飞妻子夫人也葬于此,据《江西省志》所载其墓环峰面日,谓“飞燕投河”之地,因前面有牛头、绵羊、鲤鱼三山,当地百姓称之为“三牲祭李”,形势颇佳。

    宋代官绅士大夫爱钱、敛钱成风,这在南宋初年尤其如此。李心传说:“比年权富之家以积钱相尚,多者至累百巨万,而少者亦不下数十万缗,夺公上之权,而足私家之欲”。(35) 据文献记载,南宋都城临安就是如此:“今之所谓钱者,富翁巨贾权贵皆盈室而藏之”。(36) 秦桧、张俊之流便是其中的典型人物。如张俊在世时,有田百万余亩,每年收租60 万石; (37) 又“家多银,以千两熔为一毯,目为不奈何”(3 为此,曾有诗人写诗讽刺道:“多蓄多藏凯足论,有谁还议济王孙? ⋯⋯朝争暮竞归何处? 尽入权门与幸门”。(39)对当时官僚士大夫的爱钱贪钱之风,岳飞深感痛切。如张俊贪钱,“占田遍天地,而家积巨万”。岳飞就颇感不满,曾说“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40) 为此,他提出了“文臣不爱钱,武将不惜命”的著名口号,希望能够改变这一社会陋习。他本人更是言行一致,平生“一钱不私藏”,(41)“虽上赐累巨万,毫发不以为己私”(42) 。“乐施 财、不殖资产,不计生事有无。所得锡赉,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给,则资粮于私廪。”(43) 他曾命宅库, “除宣赐金器存留外,余物尽出货,以付军匠,造弓二千张”。(44) 九江的住宅,则“聚家族之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家者。”( 45) 由于岳飞为官清廉,不殖家产,所以死于冤狱后,秦桧“使亲党王会搜括,家无儋石之储,器用惟存尚方听赐,之外无有也。”(46) 李心传在《朝野遗记》中慨叹良多,说“飞握重兵许久,家无余财,自是贤矣”。( 47)《武穆谥议》对岳飞清廉不贪的作风也多有称誉,“呜乎! 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已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4当然,宋代的社会风尚远不止这些,如社会上盛行的重文轻武、崇拜佛道等等,都在岳飞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王曾瑜先生等曾撰文论及这些问题,(49) 此不赘述。通过上面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岳飞身上存在着许许多多令人称道的思想品质(或者说是闪光点) ,南宋东州王自中在淳熙十五年九月所撰的《郢州忠烈行祠记》中,曾将其归纳为以下八点:“一曰忠:临戎誓众,言及国家之祝,仰天横泗,士皆欷欤而听命。闻大驾所幸,未尝背其方而坐。二曰虚心:食客所至常满,商论古今,相究诘,切直无违忤。三曰整:兵所经,夜宿民户外,民开门纳之,莫敢先入。晨起去,草苇无乱者。四曰廉:一钱不私藏。五曰公:小善必赏、小过必罚,待数千万人如待一人。六曰定:猝遇敌,不为摇动,敌以为‘撼山易,撼岳家军难’。七曰选能:背嵬所向,一皆当百。八曰不贪功:功率推与其下。”

    从本文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岳飞优秀的思想品质远不止这些,如他不近女色,爱情专一;自奉俭薄,勤俭持家;克尽孝道,严于教子;勤奋好学,勇于进取⋯⋯这些优秀的思想品格,应该值得我们学习,并应加以发扬光大。当然,由于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在岳飞身上也存在着一些不良的思想观念,如迷信佛道,葬讲风水,提倡妇女死守贞节等,这是岳飞思想的阴暗面,应该加以批判。但我们绝不能借此否定岳飞思想中积极的东西,而荷求于古人。

    注释:

    (1) 司马光:《温国文正公文集》卷23《论财利疏》。

    (2)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10

    (3)《宋人轶事汇编》卷4《吕蒙正》

    (4)《宋人轶事汇编》卷134《蔡京》

    (5) 罗大经:《鹤林玉露》。

    (6) ( 阳枋:《字溪集》卷9《杂著•辨惑》。

    (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68

    (9)《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3

    (10) (12) (14) (15) (16) (19) (20) (21) (23) (40) (43) (45) 岳珂:《鄂国金佗粹编》卷9《经进鄂王行实编年卷之六•遗事》。

    (11)《鄂国金佗粹编》卷14《辞太尉第四扎子》。

    (13)《鄂国金佗粹编》卷14《行实编年卷之一•建炎三年》。

    (17) (1 (44)《鄂国金佗粹编》卷27 ,黄元振《岳武穆公遗事》。

    (22)《宋史•石守信传》。

    (24)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207 ;王曾瑜《关于岳飞的家世》, 《南开学报》1980 年第1 期。

    (25) 参见徐吉军《论宋代厚葬》, 《浙江学刊》1992 年第6 期。

    (26) 朱长文:《吴郡图经续记》卷上。

    (27) 庄绰:《鸡肋编》卷上。

    (2 戴表元:《剡源集》卷4《中枝山葬记》。

    (29) 欧阳修《居士集》卷35

    (30)《鄂国金佗粹编》卷14《家集卷之五•乞终制扎子》。

    (31) 王明清:《挥鏖三录》卷3

    (32)《司马氏书仪》卷9《卜宅兆葬日》。

    (33)《鹤林玉露》卷6《风水》。

    (34)《挥鏖三录》卷3《岳侯与王枢密葬地一同》。

    (35)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 ,绍兴二十九年六月丙申。

    (36)《宋史》卷433《杨万里传》。

    (37)《鄂国金佗续编》卷13《天定别录序》。

    (3 洪迈:《夷坚志》卷23

    (39) 徐 :《钓矶文集》卷1《咏钱》。

    (41)《鄂国金佗续编》卷30 ,王自忠《郢州忠烈行祠记》。

    (42)《鄂国金佗续编》卷14《武穆覆议》。

    (46)《鄂国金佗续编》卷8《行实编年卷之五•绍兴十一年》。

    (47)《说郛》卷29《岳王卒葬》。

    (4《鄂国金佗续编》卷14

    (49) 详见朱瑞熙《岳飞思想述论》,王曾瑜《札记五题》,蒋文安《从诗词题记看岳飞其人》等文,均载《岳飞研究论文集》(第二集) 、《中原文物》(特刊) 1989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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