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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于中国古代最大陋习之一——缠脚的起源及演变进行了探讨。提出应把缠脚分成可容忍的及病态的两类,最初的缠脚是可容忍的,起源于对于美的追求。对于贫穷的歧视促使缠脚向病态发展。对明太祖及康熙帝与缠脚的关系也进行了讨论。
缠足是极可恶的陋习,在女子幼年时,用布将双脚紧紧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最严重的可达“三寸金莲”。更可恶的是这种陋习的影响极大,在明、清代,如不把脚缠小,女子很难找到好婆家。 在谈缠脚时,应该把可以容忍的、合理的缠脚和病态的,无法容忍的缠脚分开。所谓合理的缠脚,只是为了美或其它原因,把脚缠得瘦一点,就好像现代不少人减肥似的。而病态的缠脚则需从幼年时改变脚骨的生长,变得畸形。我们所反对的当然是后者,但后者则是由前者发展演变而来。
一、最初的缠脚是可以容忍的
较早的关于缠脚的记载是南唐李后主李煜时的宫嫔窅娘以帛绕脚跳舞,很得李煜喜爱。从李煜的文学成就可以推断,他有很高的审美力,绝非那种喜爱怪异的人。窅娘当时已经是成年人,应是一种可容忍的缠脚。可能的解释是窅娘虽然舞跳的很好,脚却很宽,不美,用布帛绕脚只可能让脚看起来瘦,好看一些。为什么她的脚那样宽肥,有可能她在幼年时是整日光脚的,不但脚可能宽肥,而且五个脚趾都有可能分开长。为什么她会这样?有可能是南唐所占据区域的少数族女子,也可能是南方非常贫穷家庭出身的女子。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以为脚清瘦一些为美并无错处。
二、缠脚可能和北方人的审美观有关
有种说法认为,缠脚是由北方带到南方来的。这有道理,但不全面。对于土生土长的古代南方人,特别是一些少数族,他们很习惯于一年到头赤脚,会习惯宽肥的脚,不会认为不美,就和黑人不会认为长的黑为丑一样。而北方人因为寒冷,不能成年赤脚,一般说来,脚长的宽肥可能性较小,特别是那些生长在不算太贫穷的家庭的、或从小就准备进入演艺娱乐圈的女子,会注意让女孩的脚不要长的太怪。这样,从北方人观点看,脚长的宽肥,甚至脚趾有些分开,不美,而且有些怪异。深受中原文化影响的南方的富足的汉族,也会有同样的观念。为了迎合这些人物,南方有着宽肥脚的女子就不得不把脚缠得清瘦一些。所以,缠脚习俗最初产生应和北方人的审美观有关。 这样可以解释为什么对南方开发较为成功的宋代,特别是南宋,对缠脚的记录开始增多。不过那时的缠脚应该只是把看起来不美的变得美一些,应属可以容忍的缠脚范畴,和后来病态缠脚不同。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也就是说和正常脚比较接近。
三、宋朝的缠脚总体上说仍是可容忍的
怎么区分病态的缠脚和真正为美的缠脚?也许可以把能不能跳舞为一标准,因为跳舞表演需要脚下步快速移动及很好的平衡能力。窅娘缠脚后跳舞,只能是一种正常的缠脚。如果查一下讲南宋风俗习惯的《梦粱录》或《武林旧事》,可以看出,女子舞蹈是一种娱乐。例如那时在正月十五前后,有所谓“舞队”,往往人数很多,规模很大,有多种名目,其中和妇女有关的名目有:“胡女”、“孙武子教女兵”、“男女杵歌”、“男女竹马”等。教坊部中还有“舞旋”、“女童采莲队”等。舞蹈盛行,就不能没有女舞者。扮女装能跳出女人味的男子极少。所以,有大规模的“舞队”,就只能肯定那时即使有缠脚的,也只是正常地将脚缠得看起来清瘦一点,不应妨碍舞蹈。 在那时女子也不是完全不进行体育活动。在《梦粱录》中还记载了南宋时表演“角抵”前,“先以女飐对打套子,令人观睹,然后以膂力相交。”在《武林旧事》中列出了著名的“女飐”的名字,如侥六娘、女急快、赛貌多等皆应是女性。“女飐”和角抵、打硬、举重等排列在一起,可见其体能应与现代女运动员相似。能进行这样的运动的女子当然不可能病态式缠脚。 有些人认为,宋代已经缠脚,而且“小脚”成为宋朝女性审美标志之一,就使得宋朝女子不可能大步行走,只得足不出户,活动范围缩小到家园内。但是,没有证据可以说明宋朝的“小脚”就是“三寸金莲”,就已经限制其活动 ,因而上述说法也就没有根据。有人以宋词中的妇女婀娜多姿,来证明宋代妇女缠脚,岂不荒唐?难道不缠脚就不能婀娜多姿? 没有办法证明宋代的缠脚是青年女子的行为,还是从幼女开始就缠。为了清瘦的效果明显,有可能从幼小时就开始对脚的生长进行某种限制。
四、缠脚向着病态演变
变化发生在明代。《金瓶梅》是一个带着自然主义色彩的小说,在其中,多处写西门庆嫖妓,从没有写到妓女跳舞的,可以推断,那时的缠脚已经进入病态,快速移步困难,甚至平衡能力也会下降,把舞跳得美是不可能的,只好不跳了,于是妓乐只剩下弹奏乐器及说唱,没有舞了。 缠脚又中怎么从一个既不能必说是好,也不能说必是坏的事变成一种不可容忍的陋习? 可以推断,那时,由于很穷的人家的女孩,特别是偏远地区的女孩,在小时不得不光脚,她们很容易长着一对宽大的脚。宽肥的大脚渐渐成了穷家女子的象征之一。这样,脚是否清瘦就可能成为出身如何,教养如何的标准之一,特别是在南方有成年光脚的气候条件的地方。对于大脚的鄙视,促使大量人家尽力将自己女儿的脚缠小,以便和那些生长于偏远地区的穷人家的女孩澈底划清界线。于是病态的缠脚就渐渐普及开了。 贫富的偏见促成了病态。 有件事是值得注意的。传说明初有人画了一个大脚女人怀里有个西瓜、意是“淮西大脚”的漫画,明太祖朱元璋的马皇后正是淮西人,而且有对大脚。朱元璋认为是在讽刺他娶了个从小穿不起鞋的穷老婆,也就是骂他出身低贱,于是他疯狂杀起人来。皇室发出的信号,常常有着相当强的杀伤力,对大脚的鄙视应该因此或类似的事件而不但广泛流行,而且向极端发展。这就造成了从明朝始,这种畸形的、不可容忍的缠脚成为习俗。
五、康熙帝与缠脚
正统的解释说缠脚是一种控制妇女的方法,是封建统治者所愿意看到的。从理论上说是没错,但是,缠脚从它最初发生到缠脚小到三寸,有个很长的过程,宋朝那样只是把脚稍缠得瘦点,不可能对妇女有什么限制。缠脚使妇女便于控制,有利于黑暗制度的稳定之类的道理,应该是这种极端式的病态式缠脚已经普及之后,才有可能看出来。 是否有明清的皇帝看出了缠脚这种作用?不敢断言。如果说有,很可能就是那位被誉为“英明大帝”的康熙。在康熙三年清政府曾下了禁缠脚的诏令,不过这是索尼、鳌拜等四大臣掌政时的事。很可能是他们看不惯缠脚女子,顺治皇后的后宫中引入不少汉族女子(这在清史稿中有明确记载),这些高官们也会找漂亮汉女为他们性服务。也许他们更喜欢玩弄不缠脚的女子,才下这样诏令的。到了康熙六年,康熙帝亲政,第二年就撤消此禁令。有人说是因这个禁令执行不下去,康熙帝才撤的。这种可能性甚小,如果执行不下去,对于这种小事,不去管它就行了,何必兴师动众的下令撤消。康熙帝极精明,他有可能看出了,缠脚实际上不止对汉族女子是极大的束缚,而且对整个汉族的健康都会有很恶的影响。因而对于满族人的统治是十分有利的。 有人会说那时康熙帝还只是个少年,他可能有这种认识吗?不能肯定,但是,康熙帝的老师中有好几位欧洲传教士,他们可能会告诉康熙帝有关缠脚的坏处,这样,以康熙帝之精明,正好反起道而用之,撤消禁缠脚之禁令。 有人说清康熙帝曾下诏禁止缠脚,以此证明他的英明。这是不符历史实际的。他在这个事上绝无可赞颂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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