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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学者笔谈《中华伦理范畴》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2008-02-2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编者按

     

    2001年始,山东孔子研究院院长、曲阜师范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傅永聚教授与曲阜师范大学韩钟文教授、山东大学曾振宇教授联合国内数十位专家学者,着手筹备编纂一套体系完备、内容翔实、系统研究中华传统伦理道德的《中华伦理范畴》丛书。 

     

      全书共选取中华伦理道德的66个范畴如仁、义、礼、智、信、和、勇、俭、孝、爱、诫、廉、忠、德等,每一范畴勒为一卷,每卷30万字左右,66卷约2000万字,6函出版,每函出版10卷左右。该书从2003年开始撰写,计划用6-10年出齐。第一函10350万字于200610月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2008年春将出版第二函10320万字。

     

      我国著名教育家、文学家和社会活动家季羡林先生欣然为之题词“中华伦理,源远流长,东方智慧,泽被万方”;著名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张立文先生在酷暑中亲自写了2万字的长序,称赞:“《中华伦理范畴》丛书的出版,将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这也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后世的重大文化工程。”新书甫出,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媒体及时给予报道,肯定该书在提倡“八荣”、反对“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中和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显著作用。《中华伦理范畴》第一函已经获得济宁市2007年社科优秀成果\(哲学类\)一等奖;山东省高校2007年社科优秀成果\(哲学类\)一等奖。

     

      《中国伦理范畴丛书》以“以德治国”及公民道德建设纲要的总要求为指导,以系统地继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的形式,具体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大力弘扬民族精神,用扎实的专业研究成果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从总体上看,可以说《中国伦理范畴丛书》内容丰富,脉络清楚,学术权威性高,可读性强,凝聚了中国传统伦理范畴研究的优秀成果,又实现了优秀学术成果的普及化,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思想精华,以史鉴今,资政育人,面向未来,开拓创新,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诚”作为一道德形而上学之范畴

     

    郭梨华

     

      如果“伦理”所关涉的不只是人与人之间的对待关系﹐而是包含人面对自己﹐人面对天地自然﹐人能俯仰于天地之间﹐而不愧怍于人﹐那么这一普遍的伦理范畴即是“诚”。

     

      “诚”在最早的时候﹐即是一种攸关“真实”、“真正”、“实在”之表达﹐是一种副词、助词的使用。虽则如此﹐似乎也规范了“诚”的字源意义﹐其内容即是“信”、“实”之涵义﹐推溯其源﹐在《大学》中有所谓“诚其意”之说﹐所表达的是真实面对内心与外物应接时的“意”﹐是一种双向之真实面对﹐真实面对自己内心在与所应接之外在物事接触下﹐所产生于内心的真实意愿与义理。在《礼记》中﹐“诚”的表现与“礼”相关﹐即《乐记》所言“着诚去伪﹐礼之经也”。“诚”与“伪”相对反﹐说明“诚”所表达的是一种内心之真实、诚恳、敬谨﹐并以此作为“礼”的核心﹔另一方面“诚”也需要“礼”作为其外在规范﹐此即《曲礼》所言“祷祠祭祀﹐供给鬼神﹐非礼不诚不庄”﹐说明了礼之于“诚”的重要。

     

      “诚”的最完整说明﹐主要是《中庸》﹐其中关于“诚”可分几个面向说明:首先﹐在关涉祭祀鬼神时﹐提出内心应该敬谨﹐并表现出诚恳之“敬”的态度。其次﹐在关涉到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诚”是作为一切人际关系对待的根源﹐它是以作为反躬自省之“诚”作为一切之关系对待的根源﹐所展现的是“不自欺”、“不欺己”为核心内涵。再次是关于道德的形而上学之意含﹐“诚”是“天之道”的体现﹐同时人能表现“诚”是“人之道”﹐“诚”因此具有道德形而上学的意义﹐而当人能真正体现“诚”﹐这即是圣人﹐一般人则藉由“择善固执”可体现﹐即择其善者而有恒之实践而体现“诚”﹐其方法性则在于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再次﹐作为人之道的“诚”﹐有了目的与方法后﹐在人自身当有一基础使其然﹐此即“性”与“教”﹐藉由人之为人皆具有之“性”﹐与藉由教育才得以使“诚”展现为“诚”。最后﹐人自身对于“诚”的真实意含有了真正的把握后﹐对于天地万物也自然视之以诚、待之以诚﹐进而达致与天地参之德。

     

      “诚”作为一道德形而上之范畴﹐在传统的伦理范畴中是相当突出的道德范畴﹐这主要在于它关涉的范围极为全面与普遍﹐纵使在西方之道德范畴中﹐也不容易找到一既可作为伦理范畴之一﹐同时也关涉到自身﹐以及面对天、地、鬼、神、物的道德范畴﹐同时这一道德范畴还具有形而上的内涵。正因为“诚”的这些特质﹐使得“诚”与“信”﹐虽有相通之部份﹐但仍有差异。简言之﹐其相同处在于都是表达一种信实﹐表达其真实、信用、守然诺﹔其不同处在于应用范围、或说对象有不同:“信”﹐大体是关系到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有时可以有某种契约形式﹐若是一种契约形式则牵涉法律关系﹐不再只是伦理的普遍价值。“诚”作为一种信实的表达﹐更多与自身之真诚、诚恳相关﹐因此也具有“敬”的意含与态度之要求﹐无关乎契约形式之规范﹐而是源自道德之形而上的价值目的性。

     

      中国传统伦理文化源远流长,《中华伦理范畴》丛书对六十多个范畴进行系统的梳理与研究,气势磅礴,意义深远,实乃填补学界空白之作。

     

      作者简介:郭梨华,东吴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出版著作:《王弼自然与名教》(文津1995)。

     

      博士毕业后主要从事出土文献与先秦儒道哲学研究。重要论文有:《老子资料与黄老哲学探究》、《先秦老子后学之学术流派与哲学探究》、《儒家简帛佚籍中德与色的辨析》、《曾子与郭店儒简的身体哲学探究》等近30篇。

     

    《中华伦理范畴》丛书的贡献

     

    张立文

     

      “内修则外理,形端则影直”。由山东曲阜孔子研究院发起编纂《中华伦理范畴》丛书,从中华民族传统伦理道德中撷取六十余个重要德目,并对每个德目自甲骨金文以至现代,进行全面系统研究,以凸显集文本之梳理,明演变之理路、辨现代之意义、立撰者之诠释的价值。撰写者探赜索隐,钩深致远,编纂者孜孜矻矻,兀兀穷年,为弘扬中华伦理精神和道德建设做出了贡献。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技术一体化、网络普及化的情境下,西方强势文化以各种形式、无孔不入地横扫全球,东方及其他地区在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下,逐渐被边缘化,乃至丧失了本民族传统文字语言,一些国家、民族在实行言语文字改革的旗号下,走向西化,造成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断裂,年轻一代根本看不懂本国、本民族古代语言文字、经典文本、史事记载。民族传统文化载体的丧失和断裂,随之而来的是这个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之魂的沦丧,民族之根的枯萎。从世界多元文化而言,这种趋势的持续,是可悲的。中华民族伦理精神和行为规范既在现代理性法庭上宣布了自己价值合理性,那么,价值合理性必须在伦理精神和行为规范中寻找自己适当的或应有的位置,以表现自己的内涵、性质、价值和功能。山东曲阜孔子研究院发起编篡《中华伦理范畴》丛书,从中华民族伦理道德中撷取仁爱忠恕礼义、廉耻中信和合、善勇敬慈诚德、孝悌勤俭修志、圣公洁贞敏惠、乐毅庄正平温、友强容智道顺、良格省新恭直、博节健实恒明、忧质行美刚气等六十余个德目进行探讨研究,有致广大而尽精微之志,求弘道统而高素质之效,其志其效可敬可佩。

     

      中华伦理范畴思维整体性的根据,是天地万物与吾一体的整体性思维模型,它沉潜于中华民族心灵结构、价值观念、伦理道德、审美意识、行为规范、风俗习惯之内,表现了主体的对象化与对象的主体化之中,把伦理主体与客体、对象、自然圆融起来,使客体、对象、自然赋有了人的形式,于是天地自然便是人化了的天地自然,从而使中华伦理范畴具有天地万物与吾一体的整体性,因此,中华伦理范畴能贯通、圆融为整体。

     

      中华伦理各范畴之间上下左右、纵横异同,错综复杂,构成一网状形态,网上的每个纽结,都是上下左右的凝聚点、联络点、驿站,再由此凝聚点、联络点、驿站向四周辐射、扩散,构成一畅通无阻、四通八达的范畴逻辑之网。从这个意义上说,伦理范畴是人们对于宇宙、社会、人际、心灵之间关系长期生命体认的结晶,是对于个人、家庭、国家、民族之间关系深沉智慧洞见的提升。中华伦理范畴大化流行,生生不息。“天地之大德曰生”,“生生之谓易”。天地间最根本、最伟大的德性,就是讲生。生生是为变易,生生的变易是新事物、新生命不断的化生。换言之,即是中华伦理新范畴的化生和范畴新内涵的开出。

     

      中华伦理范畴在和合学“竖观”、“横观”、“合观”的视野下,其逻辑的结构性,思维的整体性、形态的动静性,历时同时态的融合性、内涵的生生性都得到了充分的展示,中华民族伦理精神和道德行为规范的价值合理性也得到了完善的说明。《中华伦理范畴丛书》的出版,将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做出贡献,这也是一项利在当代,功在后世的重大文化工程。

     

      作者简介:张立文,著名学者,和合学学说创立人,中国人民大学孔子研究院院长

     

    从清儒对传统伦理观之新诠看传统伦理范畴之价值

     

    张丽珠

     

      学术课题缘自时代课题——各个时代所面临的最迫切冲击、紧张,会转化成为一代学术所扣紧而发的主题与主导性思想,进而形成当代典范;而在倚重经典传世的儒学发展中,历代儒者皆藉经典诠释之“意义赋予”以实现淑世理想并传承圣学,是故儒家伦理学往往缘着“释经学”之注疏传统以展开,各代儒者在面对时代课题时皆各自提出“返本”于儒家经典的“开新”诠释。因此由明入清,当清儒面临了明代以来的学术蹈空危机、儒学的客观化困境时,清儒戴震遂在理学传统的思想体系以外,另藉《孟子字义疏证》之重释性、理、道、诚、仁义礼智等儒学核心概念,以建立殊异于理学“证体”传统、转而发扬“实践”传统的新义理体系;焦循亦藉《论语通释》、《孟子正义》,刘宝楠藉《论语正义》等,……也都树立起和理学相分庭的诠释系统。是故清代前中叶思想大势有二:一是理学阵营之“由王返朱”,此亦朝廷之官方立场;另一则是戴震领军的“从故训进求义理”之结合考据学与义理学的新义理观。后者继承了明代渐受重视的“气本论”而以“形下谓器”的“实在界”为论域,体现了清人“尊情尚智”、“通情遂欲”之思维方式,以此迥异于理学传统的“存理灭欲”模式。

     

      具体而论,姑举数端如下:关于儒家全德总称的“仁”,理学强调形上本体义的天命流行、万物生生之理的价值根源,故曰“万物之生意最可观,斯所谓仁也”。清儒阮元则从实在界的“相人偶”出发,释以“必人与人相偶,而仁乃见。”故晚清谭嗣同亦谓“从二从人,相偶之义也。”梁启超也说“仁者,人也。我利人,人利我。”再如“义”,清儒也脱出了“严辨义利”、“贵义贱利”的传统模式,焦循转从“即利即义”、“趋利故义”立场,以说“知其不宜,变而之乎宜,则义也。”至于“智”,清儒亦扭转了理学家德、智二分的“德性之知,不假见闻”之说,戴震曰“德性资于学问”,焦循更谓“能知故善”,皆绾合德、智地强调道德可经由学习而来。要之,清代新义理观和理学体系具有“形上/形下”、“证体/实践”之侧重点不同。

     

      因此理学“义理学典范”被清代新义理取代,和理学“学术典范”被考据学取代,实是范畴殊异的两个不同议题。前者必须扣紧义理学范畴,指向清儒对理学的义理质疑,双方思想体系之立不同;后者则是在清初辨伪学兴盛以后,理学因《易》图、《大学》、《古文尚书》等圭臬经典被证立为伪,由于失去经典权威而被撼动根基,才一蹶不振地被新主流型态的考据学取代学术典范。由于两种转移的起点都是“宋明理学”,导致学界过去往往笼统地以学术主流型态之“考据学”说清学思想性之缺乏。实则从明到清,清学除了以考据学的“实证”方法论取代理学的“思辨”方法及学术典范外;清儒也以经验取向的新义理典范,取代了理学“道德形上学”之旧典范,这是今日重新审视清学所亟要注意的。《中华伦理范畴丛书》付梓印行,乃学界为之振奋之盛事。各卷作者打通中西之隔,超越“唯物论”与“唯心论”之争,高屋建瓴,条分缕析,用力之勤,令人感佩。

     

      作者简介:张丽珠,台湾地区清代思想专家;台湾高雄师范大学文学博士;现任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国文系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专长领域为中国哲学、清代学术、词学等。出版专书有《中国哲学史三十讲》、《清代义理学新貌》、《清代新义理学——传统与现代的交会》、《清代的义理学转型》、《袖珍词学》、《袖珍词选》、《干嘉时期的义理学趋向研究》、《全祖望之史学研究》等。

     

    中国人的“孝”——一个哲学的考察

     

    刘又铭

     

      孔子思想体系存在着一个内在的逻辑方法论:一是家国并举;二是推己及人。孝是孔子思想体系中的逻辑起点,因此意义尤其重大。中国的伦理范畴都是在明智的、辩证的实践下才显现其价值,孝道也不例外。本着这样的立场,我对孝道有几点看法如下:

     

      一、中国人的孝道蕴涵着中国人的宗教情怀

     

      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人,当然也没有完美的父母。然而孝道却是不考虑父母的长相、人品、职业、财富的,这样的“有‘孝’无类”就意味着或隐喻着人必须接纳、承担现实的全体,包括任何可能的残缺和丑恶。而这点其实就蕴涵着中国人的宗教情怀,因为宗教的一个核心意义,就是要人能包容世界上一切的破碎、阴暗,以欣喜、悲悯的心看待这世界。中国人一般以“天”为最高范畴,但天并非基督教上帝那样的人格神,人们对天也通常没有日常的敬拜活动。相较之下,中国人尽可能地照顾着父母,尽可能地晨昏定省讨父母欢心,这却是一种俗世形式的、非宗教脉络的宗教情怀。

     

      二、中国人注重孝道是文化性格使然

     

      基于农业文明的传统,中国人思想底层有个自觉或不自觉的“天人合一”思想。这种思想的现实意义,就是人与物,人与人彼此一体的存在感受。以这样的存在感受为基础,亲子之间就会心甘情愿地把对方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做。因此,中国人特别宝爱子女,体贴呵护无所不至。久而久之,子女不知不觉已经跟父母难以分割,孝顺父母就变得理所当然了。也就是说,在天人合一、人我一体的存在感受下,中国人喜欢这么完全地疼爱子女,也喜欢这么完全地孝顺父母。这是文化性格使然,是文化本身自然的偏爱和需求,不必把它标榜为文化上的优越。西方人并非不爱父母不爱子女,但他们一般不愿意用中国人的方式对待父母和子女。从他们个人主义的立场来看,个人的自主性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因此亲子间的适当距离反而有其必要。

     

      三、中国人的孝道不必牺牲掉个人的自主性

     

      跟西方文化比起来,中国人真的是对子女照顾太过,管束太多,因此中国人的孝道的确隐藏着一些难题。常常见到的是,为人父母的,因为尝尽人生苦楚,不忍心子女也受这样的苦,于是以过来人和智者的姿态,替子女规划生涯,替子女预备各项资源,替子女挪开路上的石头,并且一意要求子女接受。总之,彼此一体的感受,让父母忽略了两代间生命进程的差异,剥夺了子女的自主性。在这种状况下,有志气有己见的子女想要尽孝道,就常常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里。其实,这个时候,孝道真正的意义,在于愿意尽最大力气,负责地面对自己人生的每一步,来回应父母的关爱和担心。子女们只要守住这个原则,耐心地沟通,就不需要牺牲掉个人的自主性。

     

      总之,孝道是中国文化性格的自然反映,它特别适合咱们的民族习性,除此之外没什么好自豪也没什么好排斥的。跟中国其他的伦理范畴一样,当我们明智地、辩证地掌握实践的要领,我们就会乐在其中。《中华伦理范畴丛书》第一辑出版发行令人欢欣鼓舞,期待着64个范畴在近几年全部出齐,以飨读者。

     

      作者简介:刘又铭,(台湾)政治大学中国文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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