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之本质的问题起于本质之真理的问题。在前一个问题中,我们首先是在“所是”(quidditas)或实在(realitas)的意义上来理解本质的,又把真理理解为知识的一个特性。而在本质之真理的问题中,“本质”一词作动词解;在这个还停留在形而上学之表象范围内的词语中,我们思的是存有(Seyn)——作为存在与存在者之间运作着的差异的那个存有。真理意味着作为存有之基本特征的有所澄明的庇护(lichtendes Bergen)。真理之本质问题的答案在于下面这个命题:真理的本质是本质的真理。依照我们的解释,人们不难看出,这个命题不只是颠倒了一下词序而已,并不是要唤起某种背谬的假象。本质之真理是这个命题的主语——倘若我们毕竟还可以使用一下主语这个糟糕的语法范畴的话。有所澄明的庇护乃是知识与存在者的符合,其中的这个“是”(ist)也就是“让……成其本质”(laβt wesen)。这个命题并不是辨证的。它根本就不是陈述意义上的命题。对真理之本质问题的回答是对存有之历史范围内的一个转向的道说(die Sage einer Kehre)。因为存有包含着有所澄明的庇护,所以存有原初地显现于遮蔽着的隐匿之光亮中。这种澄明的名称就是希腊的αληθεια[无蔽]。
按照原先的计划,“真理的本质”这个演讲还要续以第二个演讲,就是“本质的真理”。后面这个演讲由于种种原因而未能做成;眼下,我在“关于人道主义的书信”一文中已经把个中原因挑明了。
意义的问题(参看拙著《存在与时间》,1927年),亦即筹划领域的问题(《存在与时间》,第151页),亦即敞开状态的问题,亦即存在之真理(而不止于存在者之真理)的问题——这乃是一个关键问题,而我们蓄意地未予展开。表面看来,我们的思想仍停留在形而上学的轨道上;但在其关键的步骤上,也就是从作为正确性的真理到绽出的自由,从绽出的自由到作为遮蔽和迷误的真理,思想在这些步骤上却实行了一个追问的转变,这个转变乃属于对形而上学的克服。我在演讲中所尝试的思想实现在那种本质性的经验中,它经验到,唯从人能够进入其中的那个此之在而来,历史性的人才得以邻近于存在之真理。于是,一切人类学和作为主体的人的主体性都被遗弃了——《存在与时间》就已经做到了这一点,存在之真理被当作一种已经转变了的历史性的基本立场的根据来寻求了;不止于此,上面这个演讲的进程就是要从这另一个根据(此之在)出发来运思。追问的过程本就是思想之道路。这种思想并不提供出观念和概念,而是作为与存在之关联的转变来经验和检验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