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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是由物质可灭引起的-逻辑学
来源:  作者:佚名  点击:次  时间:2001-12-12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意识是由物质可灭引起的!

 

    在今天,物质不灭似乎已经成为绝对真理。人们在这个前提下,去找寻意识的根源。殊不知,意识的真正根源是物质可灭!

 

    这是一个惊人的发现!实际上物质不灭并不是绝对真理,人类无法检验所有的物质,就如同无法检验所有的星球,看是否有生命一样。人们的检验范围是有限的,检验的精度也是有限的,不是绝对的精确。所以那些灭掉的物质可能在人类的视野之外,也有可能从人类的眼皮底下溜了过去。由于过于微小而无法被检测出来。

 

    我们知道,如果物质不灭,那么物质之间只存在转化的关系,那么也只能产生转化的力。这样,这些物质无论如何转化,始终是物质,不可能成为意识。绝对的物质就如同一池纯净水,怎么起浪也不可能产生意识。

 

    如果物质可灭,那么就有产生的关系,和消失的关系。产生的关系和消失的关系与转化关系完全不同。他具有产生意识的前提条件。那些不灭的性质,最后表现为土壤,那些可灭的性质,最后表现为种子。这样,生命就诞生了,意识的征程也就开始了。人们开始懂得了什么叫做爱。对于即将失去了,会觉得珍惜。

 

    意识是怎样从物质可灭中产生的呢?首先可以将物质的不灭和可灭分开来进行分析。

 

    对于具有物质不灭性质的物质,可以叫做不灭物质。对于具有可灭性质的物质,可以叫做可灭物质。不灭物质之间有力的作用,可灭物质和不灭物质、可灭物质和可灭物质之间就会有另一种作用,这个作用就是意识作用的根源。拿人类的意识作为例子的话,人和石头之间的作用,是可灭物质和不灭物质之间的作用,比如人觉得石头很美,某些石头具有价值等等。人和人之间的作用,就是可灭物质和可灭物质之间的作用。比如情感、爱等等。物质的可灭和不灭,与人作为例比就是:对于人而言,生和死就是感情的基础,没有生死,就没有感情;对于物质而言,可灭可生是意识产生的根源,是生命产生的根源。

 

    物质不灭和可灭不是绝对分开的,而是一个事物的正反两方面的性质。所以现在必须将可灭物质和不灭物质加在一起,他们是一个东西。那么有人就会问,既然加起来,那么石头也有意识吗?回答是,任何事物都具有两种性质和作用,只是强和弱的问题。石头表现的不灭性强,可灭性弱。虽然对于单个石头而言,这个作用忽略不计,相当于0,没有意识,但是,对于所有的土壤,对于整个大宇宙而言,这种微小联合起来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相对于单个石头,他的作用就非常可观。这就是为什么从土壤中可以孕育出生命的根本原因。对于人而言,单个的人的意识作用非常强,是长期的可灭作用持续的结果。

 

    那么物质不灭的作用和可灭的作用真的有不同吗?这个问题,我们来看以下现实就知道了。

 

    物质和物质之间,光就是光,力就是力。比如,对于人光是色彩,虽然是一个事物,但是光永远不能取代我们的色彩。但是色彩就是色彩,光就是光,中间隔了一层关系。对于可灭物质而言,则和不灭作用隔了一个灭的界,因此永远不等同。我们吃东西,叫做食物,物质和物质之间不能叫做吃。男女之间的吸引叫做爱,电荷之间的吸引不能叫做爱。这中间也是隔了一个人。如果物质不灭,那么这些关系根本不存在,相互之间只能是力和力的直接较量,就没有所谓的吃,色彩之类。物质间力的作用产生客观关系,意识作用产生意识关系。

 

    因此,不灭物质之间的作用、可灭物质之间的作用,是物质和意识作用的分水岭,是主观关系和客观关系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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