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 逻辑实证主义是分析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流派,它又以维也纳学派为主体,并且是分析哲学中批判形而上学态度最鲜明、言辞也最激烈的一个。
[2]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42页,商务印书馆,1996。以下凡引该书正文内容,皆只在文中注明编节号。
[3] 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23页,商务印书馆,1996。
[4] 转引自M. K. 穆尼茨:《当代分析哲学》,210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
[5] 石里克:《意义和证实》,引自洪谦主编的《逻辑经验主义》,上卷,39、40页,商务印书馆,1982。
[6] 卡尔纳普:《可检验性和意义》,载于《科学哲学》,420页,1936。
[7]《现代西方哲学论著选辑》,上册,499页。
[8] 石里克:《哲学的转变》,引自《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欧洲大陆哲学卷),315-316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9] 蒯因:《论何物存在》,引自《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英美哲学卷),274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10] 蒯因:《论经验主义的两个教条》,引自《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英美哲学卷),299-300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11] 石里克:《哲学的转变》,引自《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欧洲大陆哲学卷),315页,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