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分析理路不是单纯的经济学推导,亦不是简单的思想概述。其体现了作者学识之广博,观察角度之独特。或许这样的论述一方面会使经济学家摸不着头脑,另一方面则使哲学、伦理学界的专家讥其为「浅陋」,因而两头不讨好。但是,这样的分析理路拓宽了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视野,这一点也是不容否认的。
有人在评论此书时认为韦森论述过于偏重于康德。但这不能认为是此书的缺陷。韦森不拒绝在某种程度上把他视为「康德主义者」,该书是其「带着经济学的思考啃读康德哲学所思所悟的读书笔记」(序言第4页)。如果要说该书有任何缺憾,那么我认为就是当韦森费了极大气力将经济学家拖到道德伦理面前时,却无奈地止了步:对于道德本身,无法言说。
但这似乎不应当是作者的失误,这是整个现代思想的问题。现代思想在看到道德伦理时,也看到了自身的界线。对于界线之外的,应当保持沉默。海德格尔第一个指出现代性下伦理之不可能,而福柯更断言:「对于现代思想来说,没有任何一种道德是可能的」(Michel Foucault, 1970, p.328)。康德处于现代哲学的肇端处,其将道德无条件地摆到至上的地位已经无法给道德本身的存在以理由。韦森已经意识到康德将上帝置于一种为证明道德而功利化的位置上已经出现了问题。如果我们能够认同施特劳斯(Leo Strauss)和福柯的看法,那么我们可以认为韦森基于现代性下的分析仍未脱出现代性的陷阱:其看到道德,并知道道德之重要性,但就是无法言说道德。所以最终作者只能给出「没有结论的结论」。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真正的结论并不在正文第八章「结论」中,而在附录二那篇似乎有些模仿作者最爱的另一位大哲──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风格的短文〈道德、伦理、市场与诗〉中。
这一点似乎最终减弱了论证的力度,然而将这「缺憾」强加于这本书上却是过于苛刻了些,「大人国」与「小人国」的问题本就是当代思想界仍争论不休、难以解决的问题。从经济学的角度而言,这本「小书」已经非常出色地寻到了市场制序的伦理之纬,架起了经济学与哲学及其它社会科学沟通的桥梁,为经济学的研究开辟了新的分析理路。
* 本文中依照韦森的解释一律将"institution"(中文一般作「制度」解)翻译为「制序」。关于该词的解释,可以参见韦森:《社会制序的经济分析导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