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几何时,社会问题的探讨研究在经济学家、哲学家、社会学家、政治学家以及法学家等等之间的共同合作中展开。但逐渐地,经济学家不满足于这样的参与而开始倾心于建构自身精美的模型架构。试图用一套以数学为基础的经济学分析方法纵横于一切社会科学的领域,希冀让一套完美的理论模型框套社会,使之能够客观地、精确地解决一切问题。但模型无法框套社会,却套住了经济学家自身。当经济学家对着漂亮的数学建模顾影自怜的时候,哲学与其它社会科学渐渐淡漠了经济学参与到社会问题的讨论中来(如果我们在这里可以暂时忽略经济学在方法论上的意义)。而当经济学家独自发表意见时,其已愈来愈缺乏说服力:人们开始不相信经济学家,冷漠的数字似乎只能视为某利益集团服务的工具。数学不表达思想,紧紧抱着数学不放的当代主流经济学似乎成为了社会科学的弃婴。
但毕竟还是有一些经济学家意识到了这种被遗弃的窘境,因此便有了阿马蒂亚‧森(Amartya Sen)的《伦理学与经济学》(On Ethics and Economics),通过探寻伦理学与经济学的源流问题,以期正确面对「随着现代经济学与伦理学之隔阂的不断加深,现代经济学已经出现了严重的贫困化现象」(Sen, 1987, p.1)。而在国内,虽也有人认识到这一点,却鲜有论着。即便有,较多的也是一些关于经济学与哲学关系之类不甚专业的讨论,或是局限于狭隘的经济学范围内的关于「公平」与「效率」的探讨。
因此,摆在案头这本薄薄二百页左右的「小书」才更显得弥足可贵。韦森所着的《经济学与伦理学──探寻市场经济的伦理纬度与道德基础》不拘泥于传统的经济数学分析方法,却用经济学家的专业眼光探究「社会制序以及制序化的伦理之纬以及市场的道德基础」(第4页)。该书并不是着眼于经济学与伦理学的关系问题,更不是对阿马蒂亚‧森的简单复制。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该书关注的问题与分析理路比森更进一步,甚至在当代主流经济学家眼中似乎已经超出经济学的范畴。因为作者对伦理问题的经济学的制序分析追溯回到了康德哲学。从康德哲学出发,循着罗尔斯(John Rawls)、诺齐克(Robert Nozick)与哈耶克(Friedrich A. von Hayek),到高德(Gauthier)、宾默尔(Binmore),理出了当代经济伦理学的宗谱系。
从康德哲学出发以经济学的角度关注社会经济问题,尤其是市场经济的道德伦理问题,这样的研究进路在国内的经济学研究中是罕见的。这样的研究究竟还属不属于经济学范畴的研究,这不是应当关注的问题。当代经济学的狭隘视角与单纯的分析方法已经严重限制了经济学乃至经济学家自身的发展。不关心伦理、道德与价值的「经济科学」,似乎成为一套「客观」、「精确」的技术。而这样的「技术」,对于涉及人类自身命运的问题是不具有发言权的。所以,当哲学与其它社会科学在80年代中期后将目光转移到社会道德文化问题上来的时候,经济学被拋到了讨论圈子之外。但市场经济制序的变革与重建中突现的道德伦理问题必须要求经济学家以经济学的角度来回答,经济学必须再度与哲学和其它社会科学展开对话。韦森这本新作的最重要意义即在此,其在探寻道德伦理的经济学的分析中,也为经济学研究自身找到一条新的出路。
探寻市场经济的伦理纬度与道德基础,作者的论辩理路既不同于森那样研究二者关系,也不同于贝克尔或波斯纳那样用经济数学方法取代一切。在本书中,作者采取的是一条独特的论辩理路。基于「道德」和「伦理」两个概念,韦森考察了各种学说思想的争论和演变。其首先在康德哲学那里作为对伦理探究的切入点,论及现代哲学一个核心问题,即「道德缺位」。再将目光从康德转向当代政治哲学中康德哲学的著名继承者罗尔斯那里,详述了罗尔斯的政治建构主义(political constructivism)中制序与伦理关系及其缺陷。并从中引出诺齐克的「最小国家论」(the minimal state)、「资格理论」(the theory of entitlement)与罗尔斯的争议以及哈耶克的评论。由此发现社会伦理、个人道德与社会制序为同一文化演进过程之结果。然而这一演进中,道德伦理的原初发生机制又是怎样的呢?道德哲学家高德的「协议道德」(morals by agreement)理论提出了一种「新古典」式的解释。然而这种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方法能否推出道德原则却是有疑问的。著名博弈论经济学家宾默尔提出了反对观点:从理性选择中无力推导出道德原则。因为高德的「协议道德」中「有约束的最大化」概念很难认为是理性的。鉴于高德理论分析缺乏的坚实基础,宾默尔通过一个扩展型博弈论模型来证明人们在社会博弈中恪守承诺的可能性。但在扩展的博弈模型中,「交易费用」出现了,于是,是「制序」而不是「道德」确保了人与人的合作。这样,通过经济学的推论,似乎「制序」替代了「道德」,道德变得可有可无了。但作者明确反对这种导向道德虚无主义的结论。上述的推论不能否定道德,而只能说明现代理性推不出道德,从「实然」推不出「应然」,或者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伦理是不可说的」(Wittgenstein, 1974, §6.421)。制序与道德不应是相互替代,而应是相辅相成的。「道德存在于古代、近代、现代和当代的任何人类文明社会之中,并将与人类社会一起存在到永远。」(第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