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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再认识——乡土中国、城镇中国及城乡关系
来源:  作者:  点击:次  时间:1970-01-01 08:00于哲学网发表

      内容提要:本文对国内外学术界、思想界将“乡土中国”等同于传统中国、以“乡土性”概括中国传统性的学说和观念提出了质疑,并对上述中国观的形成机制作了反思性探讨。作者认为,近代中国的思想家和中西方人类学家、社会学者们借助于西方现代社会科学来建构 “中国社会”的过程,其实也是他们参照“现代的、城市的西方”,将既有的中国裁剪、过滤成“传统的、乡土的中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费孝通先生所描述的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一些基本属性,被扩大为中国整体社会的本质特征,中国城镇社会、城乡关系的传统以及传统的城市性等等,相应被忽略。由此,不仅中国的传统性被单性化,中国的城市性也成了纯粹的西来之物、无本之木。这既于我们的文化自觉无益,亦不利于对现实中国城乡问题的把握。                   如何重新理解“中国”,已成为中国知识界抵制全球化、倡导文化自觉的一个基本问题。追根索源,我们需要就社会学与现代中国的“中国观”之间的关系作一些梳理和反思。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学被引入中国,是中国人了解西方和认识自我的需要的结果。社会学不仅让中国人发现了西方的“社会”(作为“社会”的西方),也让中国人确认了自身“传统”的、“落后”的 “中国”身份。                   这其中,“乡土中国”作为中国传统性的主要载体,被国内外人类学者和社会学者一再剖析和确认。如今,在对现代性的审视中,它又被当作一种重要的视角、以及可资对抗西方现代性的文化资源。与此同时,它还被视作拯救“三农”危机、规划现代中国农村发展道路的观念的及现实的出发点。                   但笔者认为,在重新审视我们的现代性认识的同时,我们同样需要对我们的传统性认识作出反思。“乡土中国”作为中国观的重要部分,它的被建构、被确认,蕴含着一些我们习焉不察的问题。                   一、社会学与中国认识                   近年来,在对中国现代性的研究、反思中,社会学之于中国现代思想、现代化历程的影响渊源,成为学界一个引人注目的话题。同时,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社会科学在中国的种种尴尬处境,也多为识者所虑。①                   社会学自被介绍进中国,它不仅是中国人认识世界和确认自我的一个学科视野,也是思想家们规划民族国家现代图景的基本参照。近代中国人真正开始了解外部世界--“西方”--是从“坚船利炮”这样的器物开始的。由先进的军事技术,中国人逐步了解到了武器背后的现代工业及现代交通、现代教育及现代思想、以及现代的政治制度。而通过社会学的学科视野,中国人开始发现了另一个西方--作为“社会”的列强各国。为学习先进的军事技术而留学英国的严复,注意到了西方世界中不同于中国的“社会”,并带回了解释那种社会的学说②。                   尽管,社会学作为现代社会科学中一门经验实证学科,其学科制度在中国的成形③、它对于这个社会的演变实态及其变迁机制等的描述和解释,很难说对中国现代性的规划或实际进程起过多大的影响作用。但这不妨碍社会学作为一种认识论对于中国思想界及一般社会所产生的深刻的影响。发现社会并解释社会自“传统”而至“现代”的转变,这原是社会学的使命所在。社会学之于近代中国,首先意味着一种全新的认识论。古典社会学最重要的成就之一,是将每个人生活其中的现代社会解释为由个体间联结一起而又外在于个体的一种有机体。对这种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社会有机性的解释,几乎被视作社会学的核心命题之一。严复的“群学”,将西方社会学对于现代社会的阐释,诸如社会的有机性、公共性等等,介绍入中国。自此开始,何为西方、何为中国,中国的思想家们对于中国与西方列国之间的差异想象,以及中国的现代化规划,开始有了切实的视野空间和思考方式。                   然而,当人们选择一种认识世界、解释世界的路径的时候,他们也可能是在选择一种特殊的价值,或者是选择一种身份认同。产生于西方经验之上的现代社会科学,当它们被移用到中国的现实中来的时候,对于中国人认识世界、解决自身认同危机的需要来说,它们所提供的,既是可能条件,亦是限制,这两个方面一开始便如影随形地缠绕在一起,难解难分。近代以来,中国的知识界,对于西方的文化价值,一向不乏鲜明的抵制。但对于内在于现代社会科学基本视野亦即认识化、方法论的规定性,却缺乏相应的自觉。这构成了中国知识分子现代认同焦虑的一个深刻背景。亦所以,中国知识分子在接受还是抵制西方价值、如何接受又如何抵制这些问题上,多有反复而无果的讨论。在抛弃还是继承中国传统、能否抛弃又如何继承等问题上,亦难得要领。今天,当人们试图重新审视中国现代性问题时,如何认识现代性的普世性与西方性,在此基础上如何探索中国现代性的可能?这些困惑再次成为横在中国人面前的问题。                   包括社会学在内的现代社会科学,为中国人提供了了解世界、认识自我的必要的视野和必需的工具,但与此同时,它一开始就让中国人陷在了学科视野的某些预设之中。首先,作为现代性的重要价值目标,“现代民族国家”被视作“现代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和社会学的基本分析单位。虽然当中国人睁眼认识世界时,对于中国人而言,欧美列强已成为对中国构成生存威胁的“西方”(一个被建构的地域概念、世界概念),但与此同时,中国人对自我的认识,从一开始,即是以“中国”为基本单位的。尤其自甲午战争以后,对于中国人的身份认同来说,“东方”、“亚洲”这些地域共同体概念实际上已经不具有如在近代日本那样的认同意义④。与此同时,中国内部的民族的、地域的、文化的多样性及差异性等等,亦成为民族国家认同的多余的或有害的因素而遭到排斥。在这儿,我们可以发现某种双重标准的运用。一方面,中国人将作为对手的外部世界想象成一个整体的“西方”(甚至也包括了日本)。与此同时,却将自身定位于一个内部同质的民族国家。这种双重标准的合理性源泉,应与认识世界的二元模式有关:“先进”与“落后”的认识模式--先进的西方与落后的中国。                   在这样一种认知模式中,民族国家的本质特征,并非来源于自身内部,而是来自于外部的参照比较。作为社会科学的一个最基本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在有形无形之中,帮助西方人确立了他们的现代社会观。以“传统 “、”农业“、”专制“、”异教“等为特征的落后的”东方“、”亚洲“、”中国“等等,在西方社会科学中,曾经是象征异质性的”他者“,是确认西方社会现代性的重要参照。而随着社会学等社会科学被中国人用于确认自我时,这样一种基本的比较方法连带着西方人的视角,同样也帮助中国人确认了自身与西方的异质性。对于中国知识分子而言,一方面要致力于引进西方社会科学来认识世界、确认自我,同时又要本能地或理性地试图抵制西方价值及西方人的中国观。这样一种努力,自一开始,就不能不陷于一种特殊的自我矛盾之中。其一为,从现代社会科学的基本视角出发,发现差异、进而将差异性固化、本质化,原是很难避免的认知倾向。而与此同时,就内在于社会科学的现代性诉求来说,将人类社会不同梯度上的地域性差异、民族间/族群间差异等化约为民族国家的本质特征、同时将种种差异归纳定义为现代-传统、先进-落后之类的属性差异,亦是社会科学研究极易导出的结论。                   一般来说,古典社会学视野中的异质性确认,主要通过二元对比的认识方法来体现。在对人类社会始于工业化的大变动的描述和解释中,”农业-工业“,”传统-现代“,”愚昧-文明“、”落后-发达“等的二元对比,不仅被用于纵向维度上对社会变动的历程及其结果的认识,也被延用于横向维度上的不同社会间的比较,”先进的西方“与”落后的东方“据此成为现代社会科学解释世界的一个基本视角。                   而作为社会学的最典型、最具有效性的分析工具,”理想类型“不仅为二元对比的认识论提供了具体的研究方法⑤,亦使得社会学对社会结构以及人的行为的解释,有了揭示对象本质属性以及不同对象间普遍属性的方法上的可能。诸如”有机团结-无机团结“,”通体社会-联体社会“这样一些基本概念的创立,使得社会学者在对”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描述中,获得了进入社会学意义空间的实际路径。                   虽然说,作为一门以现代性为阐释对象的社会科学,社会学所具有的超越民族国家的普遍适用性无庸置疑,它的西方出身,并不能构成我们否定它在中国的普适性的理由。而且事实上,就像学者们指出的,无论西方社会学还是中国社会学,都是直面社会危机而诞生的⑥。但是,基于上述对现代社会科学特别是社会学的认识论、方法论的特性的认识,我们还是需要对社会学的中国认识、中国研究的源与流不断地展开反思。                   事实上,这样的反思从严复他们就已经开始,对西方社会学的审视、以及对现实中国的认同困惑,贯穿于近代以来中国思想家和社会学者的学科视野矫正过程和对”中国“的建构过程之中。即以”社会“概念在中国的译介、确立的历史为例,在”群学“至”社会学“的学科形成过程中,”社会“概念最终取代”群“概念,固然有日本汉译概念的重要影响,也与”正宗社会学“在中国的确立有关,但是,就如许多论者所指出的,在清末思想家们那里,”群“概念的所指,较之”社会“概念,原有更深广的内容。一方面,康有为最初强调”群“的意义,是从人类普遍性以及中国思想传统来加以说明的,而不是简单的西方参照的产物。⑦ 另一方面,”群“虽被一些维新思想家用以强调”学会“等政治团体的重要性,⑧但它并不排斥普遍意义上的”人群“意义。甚至有学者认为,当严复最初介绍西方社会学时,他对于日本的汉译”社会“概念应该已有一定的了解。而他之所以仍用”群学“概念,更可能是出于对”群“较之于”社会“所具有的意义的思考:“群 “是”社会“的上位概念,”社会“仅是”群“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秩序的某些群)。⑨但尽管如此,随着”社会学“在中国的正式登场,”群学“最终消逝于历史思潮之中。究其因,我们不能不认为,是社会学所蕴含的现代性意义以及”社会“概念所提供的社会现代化的规划路径,让”群学“、”群“概念渐渐退出了思想领域和社会科学视野。与此同时,实际存在于”传统中国“之中的各种非”现代“的群体形式,如家族、血缘群体、村落共同体等等,以及相关的价值观念,也相应地(无可避免地)与现代性意义失之交臂。                   在异质对比、二元认识的社会学的意义世界中,中国既有的社会、文化,既难于与”现代性“直接衔接,”传统的中国“与”现代的西方“之间,似乎也缺少中间的、重合的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近代中国的思想家和社会学者们借助于现代社会科学建构”中国社会“的过程,亦是他们将既有的”中国“裁剪、过滤成”传统中国“的过程、以及规划”现代中国“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尽管早期思想家和社会学者们对西方理论的普适性问题及西方现代性的内在问题等多有意识和反思,⑩ 但植根于西方社会科学的认识论/方法论的特性对于中国观、中国事实的预设性的安排,一直困扰着中国人的自我认同和中国研究,这几乎成为中国学的一种宿命。                   二、”乡土中国“:被单性化的传统社会                   在近两年中国知识界对中国文化自主性的诉求表达中,”乡土中国“的意义再次被激活。在有关”乡土中国“的热议中,论者不仅试图为传统的中国乡土性赋予某种”中国的现代性“、 甚或后现代性的意义,据此在”中国“内部找到抵制全球化、反思西方现代性的文化资源。同时人们还试图通过对中国乡村社会的价值再发现、以及近代中国乡村改革历史的总结反思,为陷入”三农“困境的现实乡村社会找到新的出路。                   在这样一些讨论中,我们可以看到,”乡土中国“这一中国观本身,成了不言而喻的思考起点。”乡土性“这一由现代社会科学逐步建构起来的中国认识,作为理所当然的中国传统性,并没有被纳入到反思者们的反思对象中来。                   “乡土中国”最初以费孝通先生的书名而广泛地进入人们的视野,可以说,社会学为这一中国观的构建提供了主要的学理支持。就学科渊源而言,虽然费孝通先生有西方社会人类学的背景,他与他的老师吴文藻先生一起倡导并实践的中国社区研究学派的理论也可被归入社会人类学的民族志一脉,但是《乡土中国》的核心概念和基本理论框架来源于社会学,这应无异议。在这一个关于乡村中国的描述文本中,借助于滕尼斯的“有机团结-机械团结”这样的分析工具,作者通过运用或建构一系列二元对比11的理想类型,来阐述他对中国乡村社会结构的理解:熟悉的社会-陌生的社会、差序格局-团体格局、礼治秩序-法治秩序、长老统治-同意权力、血缘结合-地缘结合......有关《乡土中国》的意义和影响力,学界早有广泛评议,这不是本文要探讨的内容。在这里笔者试图讨论的是:《乡土中国》成为国内外“中国观”中最具影响力的一个社会学文本,其机制是些什么?                   笔者的这一问题意识,首先来源于费孝通先生自己对《乡土中国》的介绍:                   这本书的探讨对象是中国的乡村社会,它属于乡村社会学范畴。在1937年的出版“后记”中,费孝通先生清楚地介绍说,《乡土中国》是由他于1936年所作的《乡村社会学》的部分讲义整理而成的,是他“以中国的事实来说明乡土社会的特性”的尝试。12在1984的“重刊序言”中,作者又再次解释说《乡土中国》是“我借'乡村社会学'这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在说明理想类型概念的意义时,作者特别强调,“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13乡土社会是作者理解中国社会的途径之一。                   在费孝通先生这儿,《乡土中国》是他对既往的乡村田野调查所作的一个总结,其研究和阐述的对象,主要是中国的乡村社会而不包括中国的城镇社会。而作为一种理想类型的社会学概念,“乡土社会”抽取的只是中国基层社会(而非社会整体)的、部分的(亦非全部)体系及其属性。换言之,“乡土中国”只是传统中国的一部分,“乡土性”也只是中国传统性的一部分。                   关于这一点,在费孝通先生对“乡土中国”的解释中,其实有较明确的阐述。虽然他开宗明义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也就是说,乡土性是基层社会的特性。但是,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进入开弦弓村调查的时候,费孝通就意识到:“商品流通是有区域性的。农村是生产地,产品集中的中心地就叫做镇。镇上的商品所能销售到的范围叫做'乡脚',可称为腹地,就是集镇所服务的区域。每个镇拥有一定的农村作为自己的腹地,成为这个区域商品集散中心......我从周围的现象中感到有一股外来的力,在制约着村子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这股力发自村子外边的镇。” “虽然我当时未能进入这一层次调查,可是,总感觉到了小城镇这种社区的存在对于农村和农民生活所发生的作用很大。”14也就是说,乡土社会并不是自洽的,它存在于与城镇社会的有机联结之中。所以费孝通先生在开篇中紧接着解释说,“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这些社会的特性我们暂时不提,将来再说。”换句话说,在费孝通先生这儿,“基层社会的乡土性”是相对于那上面的另一种社会及其特性而成立的。对于自己三十年代的田野调查止于乡村而未能涉及城镇,他心存遗憾,后来曾解释说那是因为当时他缺乏研究城镇的条件:“当时我的调查到此为止不能再进行了。一是时间不够用,二是我一个人单干不行。”                   可以认为,虽然“乡土中国”概念最初由费孝通先生建构而成,但将“乡土社会”等同于“中国社会”、以乡土性来概括中国的传统性,并非费孝通先生的本意或结论。它另有建构的力量与机制。                   笔者对于乡土性作为中国传统性的建构机制的疑问,除了上述费孝通先生本人对于“乡土中国”的阐释以外,还来自于另外一些学术参照。                   我们知道,在史学界,尤其是实证史学的中国研究领域,早有大量的学术成果,可以说明“城镇的中国”在传统中国社会中的地位。但这样的学术成果,一直以来,似乎很少作用于中国观的建构。早从上世纪三十年代开始,在国外汉学界和国内史学界,有关中国城市史的研究就已经出现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15。八九十年代以来,国内外学术界有关传统中国都市史、市镇史的研究,以及中国历史上的城镇化、城乡关系等的研究,更是成就斐然。诸多的研究对传统中国社会中的都市形态、城镇化进程、城市社会结构、城(市)-(市)镇-乡(村)关系等等,作出有多方面、多视角的描述和分析。16但是在今日有关“乡土中国”的讨论中,无论是对传统中国的社会结构的再阐释、还是对中国传统性的文化意义的再建构,史学界的研究成果依然没有被有效地吸纳到社会学/人类学以及思想界、文化界的视野中来。这是颇具意味的现象。                   自人类社会在经济系统初步形成农(牧、渔)业和手工业、商业的分工,在政治、文化系统形成政治、宗教、文化、教育等的职能分化后,“城市”,便成为基本的聚落形态之一,也是社会共同体的基本存在式样之一。“乡村”与“城市”在不同的社会、在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都会有内部结构的不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城乡关系)亦会有种种差异。例如我们可以看到,在农业占主导地位的传统社会中,乡村往往是社会的主体部分,而在产业化的现代社会中,城市会成为社会的主体部分。但无论如何,在传统社会和现代社会,我们都不难从社会中发现乡土性和城市性。                   事实上,西方的社会学和人类学,也为人类社会的这样一种特性提供了具体的认识路径和研究方法。以农村-城市关系而论,虽然P. A. Sorokin 和C. C. Zimmerman将“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视作为两种基本的社会类型(理想类型),17但他们并没有将民族国家确定为区分、识别这两种社会的基本单位,即这两种社会类型完全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个国家、同一个社会内部。而在美国人类学者Robert Redfield提出的城市-农村连续统理论中,“城市”与“农村”更被视作为蕴含于社会内部的社会属性。他在对墨西哥一个半岛上的四个集落(包括部落、农村、集镇、城市)作了调查后认为,在各种地域社会内部,都混合有城市性要素和农村性要素。按照其中的程度差异,一极是有着许多农村要素的社会“民俗社会 “,另一极则是具有大量城市要素、城市性很强的”城市社会“,各种地域社会分别处于这个连续统的不同的位置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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