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无效是指道德作为一种任何的毫无例外都应当服从的规范性要求因人为的阻隔而失去其应有的影响力而成为虚设。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也由必要性论证进入到了有效操作的层次。我们所倡导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基本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正发挥着它特有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现实生活中道德无效现实比较严重,不利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全面推进,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
一、道德蔑视型:“老子有权,我怕谁?”。道德作为一种最基本的道德规范,是人人应当遵守的,道德面前人人平等。但是,权力的独占性和扩张性使权力的占有者或控制者有可能无视法律或道德,从而做出违法或缺德的行为。占有或控制一定权力是蔑视道德的先决条件。现实生活中不泛有德性良好的当权者,只有当把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时才会产生道德蔑视。“老子有权我怕谁”是权力对道德的极大藐视,鲜明地向世人昭示了道德对个别当权者的无效性。“法律也奈何我不得,道德算什么”。这种人完全抛弃了权力本身所凝结的社会义务与责任,完全逃脱于道德的约束之外,认为自己有不受道德约束的特权。现实生活中,个别干部手中有权就无所顾及,吃喝嫖赌,为所欲为,在他们心目中,道德从来就是老百姓的事,与己无关。这种人多了,道德建设也就成了官员向老百姓讲道德的运动,道德也就成了管制老百姓的精神枷锁。道德面前人人平等,官德重于民德,应当成为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重要原则。
二、道德亵渎型:“老子有钱,我怕谁?”。这是另一种有代表性的道德无效现象。这些年,一些人随着金钱财富的增多而“神气”起来,忘乎所以,也开始成为道德约束之外的“自由人”。社会上一些“大款”、“富豪”其生活方式之腐化自不用说,就连一些并不富有者用多于罚款几倍的钱来换起对“随地吐痰”处罚的“潇洒”,“不就是罚点款么?老子有的是钱”。廉耻、良心、道义就在金钱的支付中丧失了。在商品经济社会,金钱交换特性的普遍化导致了金钱特殊地位的确立,有钱似乎就可以买到一切,包括荣誉、地位和尊严;有钱似乎就可以逃脱法律和道德的制裁。亵渎道德的人是金钱的奴隶,尽管他们拥有金钱却失去了保持德性的力量。拜金主义的盛行一方面表现了人们对金钱的热忱,同时也导致了对道德的冷漠。加之,现行社会赏罚手段的唯金钱化倾向,有意无意地从正反两方面强化了“一切向钱看”的社会心理,金钱万能成了道德有效实施的一大阻碍。
三、道德无赖型:“我是流氓,我怕谁?”。生活实践表明,道德只对有向善倾向的人有效,对道德无赖者是无效的。道德无赖的行为主体是精神崩溃者。道德无赖是指社会个体对自己的行为己毫无道德顾及,没有任何道德信念,以善为恶、以丑为美、以耻为荣,一切都是不讲理、不要脸,往往表现了道德逃避和道德沉沦。道德逃避是指个体既不玷污道德,也不捍卫道德,就是那种所谓“逃避崇高”;道德沉沦是指个体彻底与道德决裂,其行为具有明显的反社会倾向。道德之所以有约束作用,其发生前提是受约束者必须具备力图逃避谴责而获得道德赞誉的动机。如果一个人根本不在意社会或他人对的道德评价,无所谓道德不道德,最好的道德也是无用的。我们在公共生活场所常遇到这样一些道德无赖者:你讲他“不文明”,他反而高兴;你骂他“缺德”,他反而说“德有何用”;你斥责他“没良心”,他反而问“良心值多少钱一斤?”这种流氓心态不知从何缘起,但确实代表了一部分人对待道德的无所谓态度。一个社会的公民如果连起码的羞耻感都没有,法律何用?道德何效?
道德无效现象虽然是个别的、局部的的,但其危害性决不可低估。首先,道德无效现象直接败坏社会道德风气。道德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对改善社会风气负有神圣的历史使命。社会风气的根本是德风,而德风往往是靠社会的道德范例来体现的。没有道德范例群体的示范,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的“龙头效应”,那么,道德建设就易于成为良知者的疾呼而无大众的响应。不可否认的是,有权者和有钱者在现代社会中在对物质财富的享用上具有某种优越性,成为人们注目的对象。如果这部分人无视道德甚至道德败坏,整个社会就有可能随之道德沦丧。实践证明,这些年之所以社会风气不好,在很大程度上是这部分人无视道德和法纪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