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字] 性道德 婚姻 困擾 人性 德性
什麼樣的性道德才是合理的?有兩個標準已經被公認,即於社會而言,性道德必須有利於維持婚姻穩定,有利於維繫家庭作爲社會細胞的完整;于個人而言,性道德必須有利於人的自然需要與情感需要的滿足。中國人當前的性道德,也正是基於這樣的標準而提出。它的精要可以作如下的概括:性行爲只能在婚姻意義上發生,它是夫妻關係區別於其他任何人際關係的最本質特徵,一切婚外性行爲都是不合理的。表面上這一性道德原則似乎最好地維護了婚姻的神聖性。所以,儘管它正面臨著“婚前性行爲”、“婚外戀”的越來越大的衝擊,但理論界對其合理性卻從未發生過懷疑。人們寧願把現代婚姻所面臨的危機歸因於性道德的淪喪,卻不願意從性道德本身作出檢討。但現實卻常給我們以這樣的尷尬:一個人恰恰因爲恪守性的道德而將婚姻導向了危機。這種說法可能會令許多的道德家感到愕然,但是,如果筆者把當代的性道德所包含的對現有婚姻的否定客觀地展現在大家面前,許多人就不會感到奇怪了。
一
我從五個方面來展示當代性道德與婚姻的衝突。
1、 當代性道德客觀上降低了婚姻本身的價值蘊涵,弱化了夫妻雙方的社會責任。
性道德把性行爲立足在婚姻的基礎上,具有兩個直接的目的:一是授予夫妻雙方性行爲的權利,讓夫妻享受性愛的樂趣並由此實現愛情的進一步昇華;二是明確夫妻雙方在性行爲中的生育義務,以促成人類自身的繁衍。應該說,性道德所追求的目的是美好的,可惜它同時又爲這一目的實現設置了障礙。由於性道德剝奪了未婚男女性交往的權利,這樣,青年在從性成熟到結婚這十多年的時間裏,其性的需要也遭到了事實上的否定。我們的道德往往叫青年人轉移注意力,用心於工作和學習,這願望雖好,卻難於走向現實。弗羅依德已經坦言:“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能夠經由昇華作用,使自己的性力離開性物件,轉而投入更高級的文化活動。”[1]現在社會又時興借醫生之口肯定和倡導“適度自慰”,它雖然在某種程度上緩解了青年人的性緊張,卻沒有從根本上消除青年的性壓抑,而且 還可能給青年造成生理與心理的傷害。畢竟,只有異性之間的性行爲才是合乎人類自然本性的行爲。正是由於青年人正常的性需求在婚前被極大壓抑,因此在結婚的時候就會出現超值反彈,許多青年男女僅僅把婚姻看成是實現自己性幻想的橋梁,夫妻的性享受被誇大爲婚姻的全部和極終目標,這樣,神聖的婚姻就被貶值爲一對欲火焚身的青年男女的動物式交配。由於夫妻雙方僅僅把對方視作性的伴侶,而不是作爲生活伴侶納入自己的生活,這樣,悲劇就不可避免地發生了。當他們稀裏糊塗地結了婚,生了崽的時候,忽然發現婚姻生活並不像想象的那樣浪漫,家庭生活的每一方面都需要他們承擔責任,而他們也許既沒有物質的基礎,更沒有心理的準備,他們在婚姻的圍城裏已是身不由己,想掙脫,但大多數人通常是掙不脫了,因爲婚姻的嚴肅性要求他們必須盡可能把夫妻關係持續到永恒。即此,我們可以看到:性道德通過壓抑婚前性需求而使婚姻中的性欲望變得狂熱,從而弱化了婚姻雙方的社會責任感,並最終導致了婚姻的不幸。
2、 當代性道德不自覺地認同了傳統的貞潔觀,製造了事實上的男女不平等。
傳統貞潔觀一直爲當代性道德所反對,但這種反對卻不幸流於了形式。在本質上,當代性道德並沒有給傳統貞潔觀造成現實衝擊,相反,它還不自覺地爲傳統貞潔觀提供了辯詞。根據當代性道德的要求,性行爲只有在男女之間以夫妻身份發生才爲合理,一切婚前的性行爲都是不道德。由此而得的邏輯結論必然是,只有童男和處女的婚姻才合乎道德,換句話說,只有“貞節”的婚姻才是道德的婚姻。或許有人以爲是筆者曲解了現代性道德,但遺憾的是,整個社會都像我一樣曲解了它。如果一位新娘在新婚之夜被她的新郎發現不是處女,新娘將會有怎樣的命運呢?我們的社會只承認一個解決的辦法-------證明這位新娘的“清白”。其中最理想的途徑是去找一位權威的醫生,出具一張“劇烈運動導致處女膜破裂”的證明,這樣,社會將會爲這位新娘感到慶倖,新郎也算能夠容忍。若這新娘承認是曾經受了“強暴”,則社會尚能表示同情,但新郎則不會再有寬容了;假使這新娘被確證是自願與別人有了姦情,則必招致一頓痛打,社會也會衆口一詞地斥之爲活該,剩下的,這新娘大概便只有了作妓女的資格。這就是我們的性道德所造就的現代人的貞潔觀,其中的不人道總讓人想起殘酷的封建禮教。爲了避免貞節問題影響自己的婚姻,用“人造處女膜”來僞裝貞節就成爲許多失身少女萬不得已的選擇,性的道德反過來製造了人的虛僞。本來,婚姻只要是基於愛情即爲合理,至於夫妻雙方是童男還是處女,完全與婚姻的本質無關,所以,任何丈夫都無權過問他的妻子是不是處女,社會更不應該賦予作丈夫的這份權利。如果一個男人僅僅由於他的妻子不是處女就與她離婚,說明他根本就不配這個女人,因爲他把一個女人的皮肉損傷看得比整個愛情還要重要。由於“貞節”從來只對女人才有意義,對男人沒有任何約束,在客觀上必然造成對婦女的不公正。當代性道德派生出來的貞節觀,已經造成,而且還將繼續造成衆多美好婚姻的覆沒。
3、 當代性道德把喪失性行爲能力的夫妻置於無路可走的境地,造成了心理和生理的巨大傷害。
生活中的有些夫妻,本來有著至深的感情,但卻因爲各種不可預測的原因,如妻子由於意外事故而高位截癱、丈夫因病患上器質性陽痿等,最終導致夫妻某一方的性行爲能力喪失,這也便宣告了他們不幸婚姻的開始。首先對這樁婚姻發難的就是性道德。根據它的要求,性行爲只能在夫妻之間發生,而且必須在夫妻之間發生,因爲性生活是性道德所認可的維持夫妻感情的基礎。這樣,喪失了性行爲能力的夫妻,只有離婚才算遵循了性道德。但我們的婚姻觀卻又會對之加以拒絕,它認爲夫妻之間貴在感情,而且患難之中才能見真情,所以,這樁婚姻只有維持才能體現愛情的崇高,才能體現人類理性力量的偉大。性道德與婚姻道德邏輯上的矛盾在夫妻生活中的現實存照,就是夫妻雙方在行爲上的無所適從。如果妻子高位截癱,做丈夫的就會被置於這種境地:或者當一個事實上的鰥夫,陪他的妻子過一輩子,這樣,他就成了封建禁欲主義的殉葬品;或者離開他的妻子去重新組建家庭,雖然他的男人價值得到了實現,但他妻子的價值卻被否定了,社會要給他加上背信棄義的惡名,他自己也不得不接受良心的責難。那麽,他可不可以維持既有的夫妻關係,到妻子以外尋求性滿足呢?不能,我們的性道德認爲這是對妻子的不忠。於是,這位可憐的男人沒有了選擇,他唯一能選擇的就是痛苦。而在他的妻子這裏,情況絕對不會更好些。放走了丈夫,等於放棄了生活,留下丈夫,就得同時留下罪感,她同樣沒有選擇。當代性道德給喪失性行爲能力的夫妻所造成的巨大傷害雖然是既有的,由於它只是以隱蔽的方式在當事人那裏悄然存在,故沒有引起社會的足夠重視,但它卻動搖著婚姻的根基。
4、 當代性道德把夫妻之間性生活的不和諧擴大爲婚姻生活的不和諧,從而影響了婚姻的穩定。
一項對上海市區成年人性生活滿意程度的調查顯示,只有51.3%的女性對自己的性生活表示滿意。[2]這就是說,有48.7%的婦女對自己的性生活表示不滿意或不夠滿意。對於不滿意自己性生活的女性來說,性生活通常都帶有不自願的性質,往往只是丈夫單方面的強加。按照現行法律,男女兩性的性行爲只有在雙方願意的情況下才可以發生,否則,不管基於什麽理由,只要一方違背另一方的意願,則可視之爲強姦。依此,我們可以推斷,在中國,許多夫妻的性生活只是丈夫在對其配偶實施姦淫,但我們的法律卻從來沒有爲受害的一方提供保護,因爲我們的性道德規定了配偶有爲對方提供性服務的義務,所以,儘管不願意,儘管性生活對她是一種痛苦,但出於義務心,妻子還得順從丈夫。而丈夫不僅不會受到法律的約束,甚至連道義的譴責也沒有,因爲他會認爲這是婚姻賦予自己的權利。雖然性道德也要求丈夫尊重妻子的意願,但在一個性冷淡的妻子那裏,如果妻子的意願被尊重,則丈夫的意願就必然被否定。丈夫若要成爲一個有良心的丈夫,他就得首先成爲一個無欲望的男人;他要肯定自己作爲男人的欲望,又得先否定自己,讓自己成爲一名“強姦犯”。如果他想兩全其美,就得在妻子以外去找情人,但我們的性道德絕不會饒了他,它會鼓勵他的妻子與他拼個你死我活。所以,思忖再三,大多數丈夫還是決定把自己關在家裏,潛意識裏的憤怒只有通過與妻子的無休止的爭吵來發泄,於是就有了不絕於耳的摔鍋砸碗的樂章,實則是一組婚姻的悲哀曲。
5、 當代性道德否定了夫妻雙方多元化的性意向,造成人的性本能壓抑,進而惡化了夫妻關係。
基於對一夫一妻婚姻體系的維護,當代性道德徹底否認了夫妻雙方多元化的性意向。在生活中,大多數夫妻不願承認自己具有性的多元化傾向,因爲這種承認直接隱含了對配偶的不忠。但性學專家的研究則證明這是一種假相。法國著名性學家米歇爾-福柯認爲:“在古典文本中,婚姻關係與性關係的綜合主要是爲了生育。(至少對於男人來說,)性活動的本性和婚姻的本質都不隱含著只在婚姻中才有性快感的意義。”[3]性多元論者吉登斯更是認爲:“多樣性是後現代時期的性的唯一真理。”象許多性多元論者一樣,他把性欲的多元和性快樂的多元以及性實踐的無限可塑性作爲立論的基礎。[4]雖然我們不能簡單肯定吉登斯命題的合理性,但我們不得不承認,在許多成年人那裏,性的多元化傾向是一個客觀事實,只是由於人們自製力的不同,這種欲望的表現有著很大程度的差異。修養好的人會動用理性的力量來喚起對婚姻的責任心,並通過堅強的意志力把這種欲望壓制在潛意識裏,在心理和行爲上都表現出對配偶的絕對忠誠,但這種人通常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多數的人則只是對這種欲望作適度的限制,並採用一種虛擬的活動形式來使這種內在的衝動得以緩釋。與配偶以外的異性交談、跳舞等是已經被社會所允許的緩釋方式,但它只是減輕卻沒有從根本上滿足人的多元化的性需求。於是,走向婚外性行爲就成了一些人的必然選擇。其中的原因弗洛依德作了最好的說明:“婚後美滿的性交只能維持幾年時間……隨著精神上的失望和肉體快感的減少(這是多數婚姻注定的下場),夫妻雙方才開始發現,他們竟然陷入了一種比婚前還慘的境地,因爲這時連婚前的那些美好的幻覺也沒有了”。[5]由於夫妻之間性享受越來越少,夫妻的性行爲也漸漸蛻變成一種公式化的義務行爲。這就從根本上遠離了性道德所規定的性與愛相統一的價值目標。按理,性道德應該否定這種性行爲,把他逐出於婚姻之外,但恰恰相反,我們的性道德卻愈來愈緊地把它固定在夫妻之間,這不僅導致了性道德的自我否定,而且直接造成了夫妻感情的惡化。夫妻由性的乏味開始走向對人的乏味,由人的乏味走向對婚姻的乏味,一步一步,最後走向了婚姻的危機。
值得一提的是,當前性道德把性行爲鎖定在婚姻的鏈條上,還給因貧窮不能結婚的”光棍”帶來致命的人性打擊,使得他們在文明社會的境遇甚至還不如野蠻時代的原始人。原始人儘管食不果腹,但相對自由的性享樂倒是一種快意的補償。現代的窮“光棍”不僅生計無門,反而連一點性的本能之樂也喪失了。在他們身上,性的封閉很容易演變爲性的瘋狂,並直接走向性的暴力。由於我國性比例關係在某些地區的嚴重失調,“光棍”還將越來越多,可以想象,這一社會問題可能越來越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