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道德生活论》成书至今已有八年,但该书中对幸福这一范畴的阐述不仅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而且对当代青年正确幸福观的养成有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要认清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统一问题。社会生活是相互联系的整体,个人离不开社会,社会也离不开个人,因此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是统一的,没有整体的幸福就没有个人的幸福,个人追求幸福的愿望只有在社会幸福不断增长中才能得到实现和保障。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主张"存公去私","明理灭欲",公义与私利之争历来是中国幸福观的重要内容,而主流的价值倾向则是去利存义,去私存公。这种传统,为社会规定了一种道德理想,使个人从属于社会,为中华民族提供了强大的凝聚力,但它无条件地提倡社会幸福,限制了个性发展,导致了道德专制主义。我们在养成正确幸福观的时候,既要吸取中国传统文化中?quot;杀身成仁"、"舍生取义"中的自我牺牲的精神,以牺牲小我来保全大我,在必要的牺牲中获得至善,又要批判中国传统思想中对个人幸福的忽视。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已经在神州大地上建立起来五十余年,这为实现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统一提供了坚实的基础,集体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核心,它要求人们在为社会贡献中塑造自己,满足自己,同时也要求社会积极关心每个人的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个人的精神和物质需要。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真正的有机的统一的原则是集体主义。"只有个体与社会统一的幸福,才是真实的幸福,只有在二者统一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自我的幸福。"[25]
其次,要正确引导当代青年对不幸的认识,这对培养他们形成正确的幸福观有着重要的作用。"幸福作为人的理想完美存在状态,应当通过人的努力以一定的代价才有可能换取;幸福作为对人现实存在的体验,只有通过日常生活中对痛苦不幸的感受才有可能真正被感受。所以,我们又可以说,幸福内在蕴含着痛苦。"[26]当代青年生长在中国的和平年代,他们的成长时期也是中国现代化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社会为他们提供了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条件。他们没有经历过战争年代炮与火的洗礼,也没有亲身体验过在物质极端匮乏、人妖颠倒的年代灵对肉的拷问,因此,他们的人生中不幸的遭遇最少,却又最容易遭受到不幸带来的伤害,他们也最不能体会到幸福的珍贵?quot;幸福总是相对于不幸而存在,有多少幸福就有多少不幸。对于一个人而言,不幸哺育了真正幸福感的形式。痛苦是通往幸福之桥梁。只有饱经人间沧桑折难,读透尘世沉浮变幻这部天书之后,人才有资格说他真正懂得拥有幸福。"[27]的确,对幸福的真实地把握与人生阅历有关,但我们不能等到韶华已逝、垂垂老矣的时候,才真正体味到不幸对于幸福的价值。"在形而上的意义上,人注定是欠缺的,因而人就注定是有痛苦的。人无法回避痛苦,人只有直面痛苦,在抗争中解脱痛苦,获得幸福,走向完满。"[28]在人短暂的生命里,幸福与不幸如影随形,当面对不幸的时候,是就此沉沦,消极对待命运的摧折,还是用自己的双手扼住命运的咽喉,直面人生不幸的痛苦?不幸是不能被绝对躲避的,先天的残疾、飞来的横祸、疾病染身可能在人生的某个时刻强加于身,躲避是无用的,消极以待只会让不幸的人生更加不幸。痛苦是人生的炼炉,而不幸则是人生的炼狱,在不幸和痛苦中以自身的积极努力,去改变人生的逆境,去争取人生的幸福实现,这才是积极的人生。在培养正确的幸福观的同时,必须对不幸有正确的认识。人生是在痛苦中磨砺,在不幸中求得幸福,在不圆满中获得最大的圆满。孟子曾说过?quot;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智,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29]逆境既是人生所不可避免的,又对人生存在具有意义,身处逆境可能是不幸的,但却未必是绝对不幸的,关键之一就在于人自身的自强不息。"绝对的不幸是对身处逆境与屈辱的麻木。"[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