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S(科学、技术和社会)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诞生于美国的一门新兴学科。由于它深深植根于社会和学术需要之中,代表着一种新的社会价值观和新的思维模式,所以日益显示出它对人类命运和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目前它正沿着理论STS和应用STS两个方向蓬勃发展着。本文拟就理论STS领域中的一个热点,即STS的对象、内容和意义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以就教于学术界。
一、研究对象
关于STS的对象问题是涉及到STS能否成为独立学科的关键问题之一。在美国,STS作为一个英文缩写词代表着两种不一样的说法。其一是指“Sciencea-nd Technology Studies”,中文意思是“科学技术研究”;其二是指“Scie-nce,Technology and Society”,中文含义是“科学、技术和社会”。这两种说法实质上反映了,在新旧价值观转换背景中,STS研究对象的辩证形成过程。前者旨在把作为认识客体的科学技术,放到社会文化的大背景中,使之发展成为“社会中的科学技术”,并使认识主体对这个发展了的认识客体,从哲学、历史和社会学等各个侧面进行反思和研究。后者则从根本上把认识客体转变为“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并形成了一系列从各种角度揭示这个新的认识客体内在本质的关系概念,以及适合于对该客体进行研究的交叉学科方法。显然,从渗透着旧的唯科学主义价值观的“自主科学技术”到开始对这一旧的价值观进行反叛的“社会中的科学技术”,再到确立新的STS价值观(科技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充分体现了STS的研究对象如何从旧的视野中通过局部质变到整体质变而生长出来的活生生的辩证图景。
现在,对STS作“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理解,在美国学术界获得了普遍认可。其标志是,1988年成立的全美STS协会及其会刊《STS集刊》中的STS都表述为“科学、技术和社会”。而“科学技术研究”,则作为STS理论研究的一个部分包含在“科学、技术和社会”之内。因此,前全美STS协会主席S.H.卡特克利夫教授在该会成立后的第二年就说:“‘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领域——现在已通过缩写字母词STS得到广泛认可”。[1]
对于“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是STS的研究对象这一点,也日益获得学术界的普遍认同。例如:1964年哈佛大学设立的“技术与社会计划”,其要旨是“深入探讨技术进步对经济、公共政策、社会特征的影响,以及社会进步对科学技术发展的本质、范围和方向的互惠效应”[2]。1977年麻省理工学院建立的“科学、技术和社会计划”,其目的是“探求社会、政治和文化力量对科学技术的影响,考察技术与科学观念对人们生活的影响。”[3]卡特克利夫教授说,“STS领域的中心任务至今一直是诠释科学技术的社会过程,把科学技术看成是复杂的事业,其中文化、政治和经济价值观念促进了科学技术事业;反过来,科学技术又影响了这些价值观念和形成它们的社会。”[1]菲律宾学者赫兰德也指出STS就是“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4]。美国宾州大学的D.第曲里奇和D.沃克尔,在为他们所开设的“什么是STS?”课程编写的教材中,则进一步用一幅三角图形象鲜明地表示了STS研究的对象:
(附图 )
但是,应当指出,一般地确认STS的研究对象并不表明STS的对象问题已经完全解决。其原因是,涉及到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的并不仅仅是STS一家,同时还有其它的学科,如科学史、技术史、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社会学和技术社会学等等,它们也在从不同的角度对这种关系进行研究。因此,只有具体地解决了与上述这些相关学科关系中的划界问题和地位问题,才能最终解决STS的对象问题。
为此,首先,要利用发生学的方法,从总体上弄清这些学科与STS的关系。
科学史、技术史、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社会学和技术社会学等都是以科学技术作为自己研究对象的学科。从历史的角度研究科学技术,就是科学史和技术史;从哲学的角度研究科学技术,就是科学哲学和技术哲学;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科学技术,就是科学社会学和技术社会学。但是,从20世纪中叶以来,随着新的科学技术革命的深入发展,科学技术不再仅仅是“认知和建造的过程”,“知识和技能的体系”,而变成了渗透价值的“社会过程”,“社会事业”。因此,上述这些学科便逐步从研究科学技术的概念、理论、方法、设备、技能、组织和行为规范等方面为主的“内史论”导向,转向重视科学技术发展的社会文化背景的“外史论”导向。例如:在科学史研究中,已不限于对科学知识、方法和思想史的研究,开始重视科学的社会史方面。1958年,技术史学会的刊物《技术和文化》明确声称,它所关注的“不仅是技术设备和过程的历史,而且还关注技术与哲学、政治、社会变迁、艺术与人文科学以及经济学的关系”[4],并形成了后来在科技史研究中被广泛采用的“情景方法”。60年代以来兴起的科学哲学中的历史学派和新历史学派,把科学哲学和科学史研究结合起来,开始强调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对科学发展的影响。而技术社会学则集中在追踪技术的社会后果方面,把技术看作是一种促成种种社会调整和文化调整的外在力量。于是,这些学科的研究对象,就从“纯粹的科学技术”扩展到“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这个层面上来。但是,实质上,这仅仅是由于科学技术的社会化而兴起的从社会角度对科学技术的研究。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方面,即由于社会的科学技术化,社会和公众日益感受到来自科学技术负面影响的威胁,因而迫切需要从科学技术的角度对社会本身进行研究,“了解社会是如何在与科学和技术的相互作用中从早先的状况发展到当代水平的”,[6]又如何“让科学和技术过程真正造福于人类”[1]。正是由于科学技术和社会这两方面的强大对流运动,使“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成了与人类命运和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重大问题,因而急需一门新兴学科对这一新的认识客体加以专门的研究。但上述的任何一门学科,或它们的总和,都不可能完全抛弃原有的学科体系框架而转向完成此项历史使命。STS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显然,STS与上述这些学科的区别及其独特地位就在于:
1、这些学科的研究对象仍然局限在科学技术的范围内,它们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相互关系的研究主要是为了加深对科学技术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而STS则从根本上突破了这个旧框架,在历史上第一次把“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本身作为一个独立的、崭新的认识对象进行系统的研究。
2、上述这些学科仅仅是从历史、哲学或社会学的特定角度研究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而STS则是研究科学、技术和社会相互关系的整体,它把上述各个侧面包括在自身之内。因此,有些学者认为,广义的STS是一个学科群,是上述这类学科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相互关系研究的总称。狭义的STS则把上述这些学科看作是自己产生和发展的重要理论来源。
3、对于这种关系,上述这些学科侧重在从社会的角度对科学技术的研究;STS则除此以外,还包括从科学技术的角度对社会的研究。
4、STS还把科学、技术这两个社会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为自己研究对象的重要内容,而上述这些学科并非必然如此。
其次,还必须运用上述基本观点,澄清一些模糊看法。我国从80年代初以来就开始对一些有关科学、技术和社会的问题进行研究,但主要局限在科学哲学、技术哲学、科学史和科学社会学的范围内。对于科学学来说,因其把科学社会学看作是自己的分支学科,因而也是从科学社会学的角度加以研究的。近年来,STS被介绍到我国以后,有些学者往往囿于自己原来的学科观点,对STS产生了一些误解,这不利于STS在我国的发展,实有澄清的必要。
1、所谓“技术哲学包括STS”说。其理由一曰:技术哲学的研究内容包括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在内。但是要知道,技术哲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是有关技术的本体论、认识论和方法论问题。技术哲学对技术和社会相互关系的研究主要是为了更深入地揭示技术的发展规律,并没有改变其研究对象是技术这个基本点。而STS则是以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其中当然也包括从哲学角度对技术和社会相互关系的研究在内。因此,不是技术哲学包括STS,而从广义上说,是STS包括技术哲学。二曰:STS起源于技术哲学。这种说法也没有什么根据。因为虽然STS的诞生与一些技术哲学家如埃吕尔、芒福德等对技术的本质进行批判性反思、揭示技术的负面效应有关,但这仅仅说明技术哲学刺激了STS的诞生,并且它的一些研究成果成为STS的一个理论来源或组成部分。可是除此之外,STS还有其它的理论来源或组成部分。三曰:有许多技术哲学家在专门研究STS问题。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因为STS是一门范围最广、层次最高的交叉学科,需要多门学科的专家协同研究,其中当然包括技术哲学家在内。但当一个技术哲学家进入STS领域,研究专门的STS问题时,他实际上已经成为一个STS学者了,或者说,他是具有技术哲学学术背景的STS学者。由此可见,所谓“技术哲学包括STS”说,是不能成立的。
2、所谓“科学社会学等于或包括STS”说。其理由同样有三,一曰: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科学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如果把科学广义地理解为包括技术在内,则其对象就是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这种说法混淆了科学社会学和STS的研究对象。实际上,科学社会学是“应用一种社会学的分析方法于科学,以更好地理解科学”[6]。美国科学社会学家斯托勒则明确指出:“科学社会学研究学者们的行为规范、决定他们行为的各种因素,以及他们的行为给他们所属的社会群体和协会带来的后果。”[7]显然,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是科学,或包括技术在内的科学,而不是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后者只是STS的研究对象。二曰:科学社会学的研究内容包括科学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在内。但是,这只是表明对科学进行研究的外史论导向。实际上,在50年代科学社会学的研究重点是规范问题,60年代的重点是科学界的社会分层和奖励制度。直到70年代初以后才出现了向外史论的倾斜,开始重视对科学共同体行为和科学知识与社会背景相互关系的研究。其目的是加深对作为社会现象和社会建制的科学的本质的理解,并不表明科学社会学以科学作为研究对象这一点有什么改变。同时,科学社会学只是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科学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只有STS才既从社会学角度,又从哲学、历史等角度全面、系统地研究这种关系。因此,正如上述技术哲学与STS的关系一样,不是科学社会学包括STS,广义而言,是STS包括科学社会学。三曰: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在历史上是许多科学社会学家研究工作的重要内容。的确,许多著名的科学社会学家,如:贝尔纳、默顿、巴伯等等,都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进行了开拓性研究。“科学、技术和社会”这一名称就是在默顿于1938年出版的《十七世纪英国的科学、技术和社会》一书的书名中首次被使用的。上述这些学者不仅是科学社会学的奠基者,同时也是STS的先驱。他们在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时,不仅是在从社会学的角度对科学技术进行研究,实际上,也就是在进行STS研究。这种情况,在对科学技术及其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进行研究的学科尚未分化或成熟时,并不奇怪。所以,所谓“科学社会学等于或包括STS”说,也是不妥当的。
3、所谓“STS四不像”说。其本意也许是要说,STS是从原来的一些学科,如科学史、技术史、科学哲学和科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生长点上发展而来的,但又很难说它“像”其中的哪一门学科,故称之为“四不像”。此说虽有其一定的道理,但却极易引起误解。因为在这里,“四不像”仅仅是一种比喻,用来形容某种什么也不像、似是而非的东西。但STS不是这样的东西;它并没有因为不“像”上述“其中的哪一门学科”而变得无所“像”。实际上,它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具有自己确定的研究对象,即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20多年来,STS对自己这一对象的研究已经逐步建制化,在许多大学内建立了与STS有关的系、研究计划和中心,开设了大量的STS课程,还建立了STS学会和刊物。这些事实说明STS不是“四不像”,而是确确实实“像”它自己。
第三,要弄清STS的研究对象,还必须阐明STS与自然辩证法的关系。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科学观,它以自然界和自然科学发展的一般规律作为研究对象。而STS则是以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作为研究对象。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但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建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观时,也从哲学和社会历史的角度,对科学、技术和社会的相互关系进行了创造性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极其重要的思想和规律,其中主要有:
1、科学技术是生产力。
“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科学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9]。“科学的力量也是不费资本家分文的另一种生产力。”[10]“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社会知识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11]。
2、科学技术是一种推动历史前进的革命力量。
马克思“把科学首先看成是历史的有力杠杆,看成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的力量”[12]。“科学和哲学结合的结果就是唯物主义……、启蒙时代和法国的政治革命。科学和实践结合的结果就是英国的社会革命。”[13]
3、生产关系的变革对科学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资产阶级为了发展它的工业生产,需要有探察自然物体的物理特性和自然力的活动方式的科学。而在此以前,科学只是教会的恭顺的婢女,它不得超越宗教信仰所规定的界限,因此根本不是科学。”[14]“同时,德国以异乎寻常的精力致力于自然科学,这是与1848年以来资产阶级的强大发展相适应的”[15]。
4、社会的生产和需要促进了科学的发展。
“这种资本主义生产第一次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为自然科学创造了进行研究、观察、实验的物质手段。”[16]“社会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就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17]
5、人和自然的协调。
“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因此我们必须在每一步都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那样,决不同于站在自然界以外的某一个人,——相反,我们连同肉、血和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并存在于其中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