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迪昂的哲学思想是否是实在论,言其是者大有人在,曰其非者也为数不少——不少人认为它是非实在论乃至反实在论(诸如唯心论、实证论等)。尽管迪昂的哲学思想显得包罗万象,错综复杂,但是把它放在本体论背景上考察,则不难看清它的实在论画面——迪昂不仅是自发的朴素实在论者,也是自觉的秩序实在论者。
(一)
作为一个普通人和科学家,迪昂的实在论似乎是天生的、自然而然的。1892年,他在关于物理学理论反思的第一篇科学哲学文章中,就表现出一个本能的实在论者的自然性,他感到需要估量他与生俱来的权利。他说:“身处外部世界之中的人类精神为了理解外部世界,首先遇到的是事实领域。”[(1)]当时,他丝毫也不怀疑归纳的本质上的可靠性,也不允许任何哲学家怀疑从事实到经验定律的归纳的可靠性。在迪昂看来,哲学怀疑和怀疑论已经腐蚀了关于人以自发的方式把握实在及其合法性的能力,这一西方思想是自我拆台的,以致迪昂一度敦促他的物理学学生,在进行科学研究时不要让哲学进一步添乱。正如他在次年强调的,物理学不需要任何形而上学的精制品,它的实在是由像物体、定律、广延、时间和运动这样的词意指的。“这些概念对我们理智来说似乎是足够确定的、足够明显的,以致我们可以用实验方法操作它们,而不必担心混乱和错误。”([(1)],P.321)
1893年自然分类和自然秩序概念的提出,标志着迪昂已成为一个自觉的实在论者即秩序实在论者。他是在对物理学理论的反思中得出自然分类的理想的,是以真正的亚里士多德的风格(形式、潜能)这样做的。物理学的进步趋向于越来越少的人为的分类、愈来愈多的自然的分类。他把自然分类说成是“越来越完美地”反映出“由看穿事物本质的理智能够用来排列〔物理学〕定律的那种秩序”([(1)],P.330)。这是对本质论(essentialism)根本没有敌意的实在论用语,这个用语与纯粹逻辑学家的语言大相径庭。在同一篇文章中,迪昂还提出了自然秩序(natural order)的概念。迪昂指出,当面对提出两个不可调和的理论的物理学时,“我们肯定,这样的物理学所提出的分类与使不融贯消失的定律的自然秩序不一致,我们将有某种可能性使它更接近于那种秩序,以便使它更自然,从而更完美。”[(2)]
迪昂在1894年的《关于物理学实验的一些反思》中这样写道:“一个真诚的目击者过分认真,致使不把他的想象的狂想当作观察并熟悉他用来明确表达他的思想的语言,他断言记下一个事实,该事实是确定的。如果我向你宣布,在这一天,在这样一个时刻、在这样一个城市的街道,我看见了一匹马,那么你必须相信——除非你有理由认为我是一个说慌的人或幻觉的受骗者——在那天,在那个时刻,在那街道上有一匹马。”([(1)],P.321)这段话的重要意义在于,迪昂没有说看到马的“感觉”,甚至没有提及马的“现象”。迪昂谈到马是一种实体,人们能够以明显的即时性确定这一实体。对迪昂来说,客观实在是不受怀疑的或不可怀疑的真理。
(二)
诚如马赫所说:“假如朴素实在论可以称为普通人的哲学观点,那么这个观点就有得到最高评价的权利。这个观点不假人的有意助力,业已发生在无限久远的年代;它是自然界的产物,并且由自然界保持着。”[(3)]作为普通人和科学家(19世纪的物理学是实在论的)的迪昂,他坦白地承认外部世界和物质客体的存在,本能地相信实在。
迪昂批评充满数学精神而剥夺直觉精神的德国人,他们把科学和生活割裂开来,使学者和生活老死不相往来——“生活不能指导科学,科学不能启发生活”。他这样反问道:“唯心论哲学家难道没有赤裸裸地显示出缺乏科学和生活之间的所有相互渗透吗?在他的大学教席上,他否认外部世界的所有实在,因为他的数学精神在任何最后的演绎推理的末端没有遇到这种实在。在后来的时间,在酒菜馆中,他有充分把握地满足于那些牢固的实在:他的泡菜、他的啤酒和他的烟斗。”[(4)]在这里,他未被德国的唯心论所动摇,而是一位清醒的实在论者:坚定地承诺外部世界的实在以及人的直觉能够把握它们。
迪昂不赞成奥斯特瓦尔德没有物质的能量的观点。在后者看来,能量是唯一真实的实在,物质不是能量的负载者,它只不过是能量的表现形式,是为了说明我们感觉的恒久性而作出的虚构。[(5)]迪昂基于常识和朴素实在论反驳道:“奥斯特瓦尔德说:‘如果你受到棍棒一击,那么你怨恨的是棍棒还是能量?’我们坦白怨恨棍棒的能量,但是我们将继续由此得出结论,存在着那个能量的载体即棍棒。而且,这个寓居于空间的某些处所、从一个区域传输到另一个区域的能量异常地类似于物质的东西,这种物质的东西可以改变它的名称,但不能够改变它的本质。于是,我们不停留在下述学说一方:在这一学说看来,形形色色的物质的东西变成了幻影……。”[(6)]
作为一位物理学家,迪昂也是一个实在论者,不用说要比朴素实在论精致一些。迪昂虽然认为物理学理论的目的不是说明实在,物理学方法即观察和实验也无能为力去把握事物的真正本性和潜藏在现象背后的实在,但是实在论的因素毕竟还是渗透在物理学理论的诠释及延伸之中。这或隐或显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迪昂把形而上学逐出物理学,但他把更为重要、更有价值的任务——揭示和把握实在及其本性——赋予超经验的形而上学。迪昂坚定地相信,人的精神有能力获悉关于物理世界——实在的世界而非现象的或感觉的世界——的真实的内部本性的东西,尽管不是唯一地依赖定量方法,而主要是定性方法尤其是直觉的洞察。认为物理学理论不能揭示现象背后的实在,其理由在于一个结果能够由几个不同的原因产生,以致即使所有现象的完备知识也不能给我们以产生它们的实物的完备知识。不过,迪昂在1893年也罕见地说过:“通过排除一个假设之外的所有可能的假设,我们终归获得关于物质事物的本质的实证证据。”这些构成了已确立的形而上学的真理;他把这种真理定义为“我们在从观察现象返回到产生它们的实物时获得的少数命题,就大部分而言,具有否定的形式。”遗憾的是,他对此没有作进一步的发挥。
二、物理学理论虽则是符号的演绎体系,但迪昂并未完全剥夺物理学理论某些成分的客观性。测量被迪昂视为把物理学理论和观察资料即实在联系起来的链环。理论事实和科学定律中包含着“真实内容”和“客观材料”,具有“客观意义”和“客观真理”。[(8)]
三、迪昂在1902年说过:“物理学理论应该给物理世界以尽可能简单的描述。”([(1)],P.338)在这里,迪昂所谓的物理世界不仅仅是马赫意义上的感觉世界,而且是实在的物理世界。他关注实在的描述,尤其是描述的经济性,尽管没有明确表达实在的哲学意义。为了便于数学处理,他把第二性的质尤其是热的感觉重新引入物理学,这表明他对自笛卡尔以来已被腐蚀的实在论投了赞成票。物理学家总是力图使“描述更接近于实在”,“更好地描述实在”,以便得到“更类似于实在的图式”([(8)],PP.157—158)。因此,“实在和物理学定律之间的这种斗争将无限地继续下去:实在将或迟或早地以严厉的事实反驳物理学阐述的任何定律,而不屈不挠的物理学将润色、修正和复杂化被反驳的定律,以便用更综合的定律代替它,在这个综合的定律中,实验提出的例外本身将找到它法则。”([(8)],P.177)物理学家就是这样在客观实在和科学精确性之间时时注意保持必要的张力,他的描述理论于是越来越接近事实和实在,但物理学理论从来也不是和实在一一对应的,它只是实在的图式或图像。
四、迪昂把物理学理论的理想形式视为自然分类,这是物理学理论趋向的极限或收敛的极限点,因此迪昂的实在论也可称之为收敛实在论。在这个极限点,物理学理论反映出的实在成为形而上学探求的目标,二者在此会聚了。迪昂说,物理学家“借助在他面前展现的连续的传统……借助向他提及理论阐明和实验实现的预言;因此,科学史在他思想上产生并增强了下述信念:物理学理论并不仅仅是一个人为的系统,它在今天合适而在明天无用;它是一个越来越自然的分类,它日益更清楚地反映实验方法不能直接沉思的实在。”([(8)],P.270)在达到自然分类的物理学理论中,实在正是按照自然分类的秩序被组织起来的。这样一来,实在论便体现在迪昂的物理学理论所趋向的目标中。
五、迪昂把为物理学理论而工作的意义也建立在实在论的基点上。他认为物理学理论给予我们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这种知识不能还原为纯粹的经验知识,也不能还原为理论的有用性。理想的物理学既不能建立在实用主义、也不能建立在方便论(Commodism)的基础上。无论多么实用主义的物理学家都不得不承认,如果他的工作不接触实在,如果他的资料的系统化不反映本体论的或形而上学的秩序,也就是说如果他的物理学理论不日益倾向于自然分类,那么他为物理学理论的进步而工作就是毫无道理和意义的。(参见[(8)],P.334)在这里,迪昂的主张很明显:没有本体论秩序的信念,物理学家的工作就无意义和无价值。
按照迪昂的观点,逻辑和实在是同一枚硬币的不可还原的两面。不过,他更偏爱逻辑的严格性,更专注于表达物理学中的逻辑法则,而不是更多地强调实在的作用。尽管如此,他仍认为实在或存在的判断比纯粹的逻辑关系更根本地为真。于是,他还是保留了物理学理论与实在的诸多联结,尤其是要求逻辑与实在必须重合——不管逻辑多么简单,实在多么复杂。这就是迪昂在物理学理论的逻辑系统化和本体论秩序之间保持的既分又合的张力。在论及自然分类作为本体论秩序时,迪昂像所有的物理学家一样相信在人之外的实在的存在,并且不希望容许他自己被拖入彻底的“唯心论”所引起的困难。因此,为了在这方面采取一种完全个人的立场,并且在这一点上把自己与纯粹的现象论分隔开,他声明,“物理学理论的数学定律尽管没有告知我们事物的深刻的实在是什么,但它们无论如何向我们揭示出和谐的某些外观,这种和谐只能是本体论秩序的和谐。物理学理论在完善自己的过程中逐渐呈现出现象的‘自然分类’的特征,……”([(8)],P.x)雅基也指出,迪昂热情地赞同本体论的实在和真理,并把这看作是物理学家工作具有意义的不可或缺的条件。迪昂思考的一切都依赖于形而上学的实在论。([(1)],PP.371—372)
(三)
自然分类或自然秩序概念是迪昂本体论哲学的核心概念,是迪昂的独特的实在论——秩序实在论——的基石,也是把他与形形色色的唯心论和实证论区分开来的根本标识。
何谓自然分类?当迪昂发问这个问题时,他并没有立即作正面回答,而是提出了一个类似的问题:博物学家在提出脊椎动物分类时意味着什么?形态学的类似似乎支配着他的普遍意识,迪昂以此来开始他的回答:“他所设想的分类是一个不涉及具体个体,而涉及抽象、涉及种的智力操作群;这些种在群中被排列起来,较特殊的在较一般的之下。为了形成这样一个群,博物学家考虑各种器官——脊柱、头盖骨、心脏、消化道、肺、鳔——不是它们在每一个个体所呈现出的特殊的具体的形式中,而是对同一群中所有种都适合的抽象的普遍的图式形式。在这些由于抽象而如此理想化的器官中,他进行比较,注意类似和差异;例如,他宣布鱼鳔类似于脊椎动物的肺。这些同源性是纯粹理想的关联,不涉及真实的器官,而只涉及在博物学家思想中形成的概括的简化的概念;分类只是一个概述所有这些比较的摘要表。”([(8)],P.25)迪昂接着说,当动物学家断言这样的分类是自然的时候,他意指这些依据他的理由在抽象概念中建立起来的理想关联对应于收集在一起的、在他的抽象中具体化的相关动物之间的“真实关系”或“真关系”(real relations)。各个种之间的或多或少显著的相似是它们或多或少密切的血缘关系的指标,动物学家把它们翻译为纲、目、科、属而逐级加以排列。在这里,迪昂的言外之意是,动物学家辨认和确立的普遍类似原来是实际的血缘关系时,他便使同源性(homologies)自然化了。
物理学家的工作也是这样的。物理学家所具有的“不完美的和暂定的理论”,通过他们的“无数的摸索、犹豫、悔悟,才缓慢地进展到那种是自然分类的理想形式。”([(8)],302)迪昂的结论是:“于是,物理学理论从未给我们以实验定律的说明;它从未揭示出潜藏在可感觉到的外观之下的实在。但是,它变得越完备,我们就越理解,理性用来使实验定律秩序化的逻辑秩序是本体论秩序的反映;我们就越是猜想,它在观察资料之间建立的关系对应于事物的真实关系;我们就越是感觉到,理论倾向于自然分类。”([(8)],PP.26—27)迪昂指出,物理学家不能解释这种确信,因为供他使用的方法被局限于观察资料。这种物理学方法不能证明,在实验之间建立的秩序反映了超经验的秩序,它也不能猜想与理论所建立的关系对应的真关系之本性。尽管物理学家无力证实这一确信,不过他也无法使他的理性摆脱它。他不能强迫他自己相信,能够把在初次遭遇时如此歧异的大量定律如此简单、方便有序化的体系,会是人为的体系。他在屈从于帕斯卡认为是“理智所不知道的”内心的那些理性之一的直觉时断言,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于真实秩序的信念在他的理论中更清楚、更可靠地反映出来。尽管通过对物理学理论的方法的分析不能证实这一信仰行为,但分析无论如何也不能挫败它。这使人们确信:“这些理论不是纯粹人为的体系,而是自然分类。”([(8)],P.27)
迪昂把自然分类视为物理学理论的目的,并认为趋向这个理想不是乌托邦。([(8)],PP.31,295)迪昂是胸有成竹的。首先,物理学史告诉我们,物理学家总是把实验发现的无数定律统一到一个比较协调的体系内。通过连续而缓慢的进步,最终会形成一个完备的、充分的、逻辑统一的物理学理论,即趋近自然分类的理论。其次,作为自然分类的物理学理论与宇宙论有类似之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物理学理论的预见功能,它反过来也成为自然分类的理论的检验标准:“我们认为分类是自然分类的最高检验,就是要求它预先指明唯有未来将揭示的事物。当实验被完成并确认从我们的理论所得到的预言时,我们感到增强了我们的确信:我们的理性在抽象的概念中建立起来的关系确实对应于事物之间的关系。”([(8)],P.28)因此,在我们使理论的预言面对实在的场合,如果我们把赌注押在表达了事物之间深刻而真实的关系的自然分类一边,那么它就能预言并确认新定律,我们应举双手赞成它。我们刚才所说的预见和类比也是自然分类的功能或作用,此外自然分类还有定向(科学进步的方向和科学研究的目标)和激励(科学家工作的动机、根据、意义乃至信念)功能以及审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