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实在论长期受到质疑,至少始于康德,一直有增无减。到当代,出现了实在论者的抗衡,出现了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其中包括实在论工具论之争。由于争论者们在命题和论据使用上的差异,争论实际缺少焦点,成了一场广泛持续的大混战。
为了对实在论-反实在论之争加以清理,本文试行讨论:科学实在论的前提和起点,对它的质疑、已有命题的分类、值得加以辩护的命题类型以及对它的辩护。
科学实在论因何而生从何开始
近代科学萌发时期的伟大成就说明,自然界并非神创的,也与人的意愿无关,是客观存在的。这也就是科学本体论意义上的实在论(也被叫做形而上学或常识实在论),它反过来又成为一切科学研究的最大前提。当时的成就还说明,人们使用科学方法是可以认识自然界的。由此出现了作为主体认识结果的科学理论与客观实在之间的关系问题。就此关系所作的断言,则属于科学认识论意义上的实在论,即我们现在所说的科学实在论。因此,科学实在论是以主体与客体的分化、以二元论为前提的。
科学认识论研究科学家群体如何确立理论以及理论的功能。尽管,当时在主体个体的认识上有唯理性论与(唯)经验论两种见解,但科学认识论思想的演化是开始于经验论,开始于以下两个命题:一切科学理论最终都来源于经验;经验的直接支持是确立科学理论的充分条件。它们分别构成了广义经验论和狭义经验论。当然,后者是一个极强的命题。
与狭义的强经验论相应,在科学理论功能的解释上人们明显地倾向于实在论(下文中如不加说明均指科学实在论),而不是工具论。例如,洛克曾把心灵比作没有任何观念的白板,他认为,完全是由于经验心灵中才能出现观念。[1]休谟把观念看作是对象的副本(copy),他认为,我们关于对象的观念与对象的实际存在的符合(conformity)就是一种真理。[2]这些实际给出了科学实在论的一个强命题,即科学理论是对实在的摹写或副本。它也就是科学实在论演化的起点。人们对科学实在论的质疑首先就是对强命题的质疑。在强命题里,客体是主动的,主体是被动的。
科学实在论的前提和起点说明,科学实在论的存在和对它的质疑,离不开方法论(核心是经验论)及其演化,离不开主体与客体的分化,也离不开主体与客体的相互关系和相对位置的变化。
前人为何质疑
在早期,科学理论主要是经验规律。休谟发现,全称的经验规律缺少充分的经验支持。康德理解了这一点,他也认为,通过归纳所能授予经验判断的,绝非真实而严格的普遍性。[3]他认为,他的先验思想框架可以使主体(间)在经验归纳上达到一致性,由此可以给出一种普遍性、一种客观性。康德还超前地提出假说在经验支持上的更大的不确定性以及“理性的范导作用”、“原理上的节约”等方法。
康德从怀疑经验对理论支持(更确切说是直接支持)的充分性,自然地怀疑到主体完全被动的主体-客体关系、怀疑到强实在论。一方面,他认为,作为我们的感官对象而存在于我们感官之外的物是已有的。另一方面,他又认为,我们一点也不知道这些物本身可能是什么样子,只知道它们的现象,即当它作用于我们的感官时所产生的表象。[4]康德把感官之外的物叫做自在之物,而把感官对象仅仅看作是现象。因此,在康德那里,物(或对象)有两类:自在之物;现象中的物。相应地,实在也有两类:由自在之物构成的;“作为可能经验的对象的物的总和”,康德称之为自然。
现象中的物和自然都是相对主体而言、从属于主体的。因此,主体相对客体处于十分主动的地位。这对于把主体置于十分被动地位的强实在论,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冲击。从现在的观点看,康德就相对主体的外在和内在来区分两类实体和实在的做法,实际是超前的。由于他对内在部分的强调,H·普特南主张把他作为第一个内在实在论者。
到19世纪,对经验的归纳发展到由少数经验事实或经验规律构造假说。比起经验规律来,假说,即使是获得“证实”的假说(即理论),在经验上所能得到的直接支持更不充分。因此,J·赫歇尔认为,在进行这种较高级归纳时,精神进一步脱离物质而在自己的活动范围内运动;理论是理性的而不是感性的创造物,是用一般语言对无数事实作出的各种描述。[5]W·休厄尔从经验归纳的不充分性断言,经验不能建立任何普遍性或必然性的真理。[6]
H·彭加勒明确断言,科学日常所进行的,并非必定是告诉我们有关实在的什么东西;科学的目标是事物间的各种关系,而不是事物本身;除了事物间的这些关系,再没有可认识的实在。[7]P·迪昂也明确断言,物理理论从来没有解释经验规律,从来没有揭露出隐藏在可感知现象之下的实在;对于事物的真正性质,或者对于我们正在研究的那些现象所掩盖的实在,理论绝没有告诉我们什么,理论也并不宣称它们要告诉我们什么。[8]
再值得特别一提的就是E·马赫。在经验对新理论的直接支持越来越弱的情况下,马赫注意到已有经验总体在科学知识中的作用,注意到广义经验论的强化。为了维护科学的经验传统,他试图用感觉要素构造一个能统一物理学、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科学知识系统。他断言,不是物体产生感觉,而是感觉的复合体产生物体;世界仅仅是由我们的感觉构成,我们的知识仅仅是关于感觉的认识。他认为,(由于指称的关系)人们误以为有个不可认识的“物自体”。[9]
可见,马赫走得比康德更远。尽管康德把知识内在化,把主体置于相对主动的地位,但他毕竟承认物自体,承认二元论,因此承认实在论的存在前提。马赫则抛弃物自体而主张(感觉)要素一元论,从而否定了实在论的存在前提(尽管他并不能自洽地做到这一点)。他用已有科学经验总体的作用维持科学经验总体的见解无疑是正确的,不过,它要求经验总体独立而且单独地起作用,从而把方法论研究引向保守的歧途。本世纪的逻辑实证主义正是在这条路线上对马赫实证论加以改良的。
今人如何质疑
到本世纪,在新理论的提出、评价和确立上,经验直接支持的作用有时变得更少了。新理论对背景理论在逻辑上的统一、简化作用(作为一种原则,变得更重要了。例如狭义相对论就是在缺少经验直接支持的情况下被提出并被评价、选择的,正是逻辑原则起了重大作用。广义相对论的提出,更是出于爱因斯坦对于理论系统趋于简化、统一的信念。
各种相对性原理共同说明,对经验描述的确定性离不开观测者对参照系(或者说观测位置)的选择,离不开主体间的一致性。量子力学的测不准原理进一步说明,存在主体对观测的不可避免的干扰,人们所能达到的客观性只是主体间的一致性。这些说明,在经验的产生这一环节上也存在着不确定性。经验产生上的不确定性和由经验建立理论的不确定性(就经验直接支持而言)都说明,在当代,人们更有理由怀疑传统的实在论。
在正统的量子力学里:单个微观粒子所能获得的属性或定义首先是,微观粒子与观测装置间各种相互作用的潜在可能性;时空描述的不连续性、非严格决定论性已不可避免:微观粒子还出现一种非定域性、不可分离性。这些都冲击了洛克的第一性性质、冲击了一种强客观性。而量子力学注释本身还根本冲击了洛克的“性质”,即物体在我们心中产生任何观念的能力(在这种意义上也可把观念作为性质),冲击了传统的实体与属性、关系之间的关系。
显然,在洛克那里,实体先于属性,先于关系。在各门学科里,人们常以一定实体为对象,可见实体先于关系。其实,各门学科又都是在寻求实体之间的关系,以一定的形式系统描述关系,由关系确定实体的属性,由关系、属性定义实体。因此关系又先于实体。显然,前一种实体是指实体的指称,在本体论上它是有意义的,而后一种实体是指实体概念,在认识论上是不可缺少的。不过,人们常常习惯于把已得到的关系和属性再归属于前一种实体(即实体的指称),洛克意义上的实体,实体似乎还是可以先于关系,独立于关系。
在量子力学里,人们则是先建成形式系统,先有了某种关系,而后再去确定作为对象的有待定义的实体,此即对量子力学的注释。在不同的注释里,人们提出并定义了不同的实体:单个微观粒子、粒子群等。这说明,那种把已经找到的关系重归于外部实体的做法已不可能了。这也说明,在认识过程中,实体即概念、即属性、即关系。
由此看来,在认识过程中,当人们选定某种实体作为对象时,他们实际已经用某种已知关系定义了实体,然后他们通过实验、研究再赋予它新关系、新定义。因此,在人们的认识过程中包含着两类关系的交织、更替。例如常识中的物体与牛顿力学的物体;玻意耳原子、道尔顿原子、卢瑟福原子、玻尔的轨道型原子、量子力学中的原子、有核结构的原子等先后之间的关系。量子力学对传统观念的冲击有助于说明科学认识和世界图景的内在化,说明主体在科学认识中的主动性。
本世纪初,M·韦特海默等提出格式塔(或完形)心理学。格式塔是指人们自然地从直接经验中得到的现象的整体。这种现象整体制约着其中各部分的性质和意义,它的性质不等于各部分性质之和。此后J·皮亚杰的发生认识论既强调认识结构的整体性,又强调认识是新结构持续不断的建构。皮亚杰认为,认识既不能看作是在主体内部结构中预先决定了的--它起因于有效的和不断的建构;也不能看作是在客体的预先存在着的特性中预先规定了的,因为客体只是通过这些内部结构的中介作用才被认识的……。[10]这从主体个体这方面说明了主体在科学认识中的主动性。
在当代的这种科学背景下,人们对实在论的质疑集中在两点。其一是:对于有限的经验可以建立许多个在经验上等价的理论或假说,因此人们没有理由认为,被选择的理论恰好就是对实在的真实描述,或者说它比其他理论能更真实地描述实在。显然,这是前人质疑在当今条件下的继续和强化。这类质疑是就作为理论与实在中介的经验环节的作用而言,它涉及到科学的经验传统和科学方法论问题。我们暂称这类质疑为质疑-1。
质疑-2是就理论与实在关系也即实在论的存在可能而言。主要论据是:主体不能操作外部的实体(即实体的指称)而只能操作实体的概念,因此不存在独立于主体的现成(构造)的世界,只存在由人们的概念框架构成的世界图景、世界观,由于新旧理论对应于根本不同的概念框架和世界观,以及由此造成的两种理论中的语言难以互译或不可完全互译,所以新旧理论是不可通约的、进步是不连续的。康德等曾经从质疑-1思考到质疑-2的结论,而现今的质疑-2则以当今科学为依据。
当代受到质疑的实在论命题基本上还是强命题,一种置主体和理论于被动地位的命题。例如,“科学旨在通过其理论给予我们一种关于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就真的本义而言的真的描述,而接受一个科学理论包含着相信它为真这一信念”;“成熟的科学理论近似为真,在同一领域内后来理论比先前理论更接近真理”;“科学理论的陈述或目的是对实在作真实的概括、描述”。质疑者们在质疑中相应建立的一些论断则有:强工具论(科学理论的功能在于作出预言而不在于描述实在);内在实在论(如,应把真理等同于观念化(idealized)辩护意义上的辩护--与基于现有证据的辩护相反);不可通约性和进步不连续说等。
L·劳丹认为,本世纪早期原子-分子物理的成功最终打破了实在论与工具论之争上的平衡。范弗拉森认为,随逻辑实证主义寿终正寝,科学实在论又成为一种主要的立场。不少逻辑实证主义者倾向于实在论,如卡尔纳普,亨佩尔,弗格尔,内格尔。不过,由于逻辑实证主义在理论系统重构上的约定,理论项的使用并不反映它对相应客体的成功指称。[11]因此它又容易被联系于较强的工具论。可见,逻辑实证主义本身并没有明显的价值论取向,主要是它的失败引起方法论研究的危机,从而使价值论因此也使实在论问题变得重要起来。
尽管质疑-1和质疑-2都从当代科学中取得论据,但不等于它们最终可以成功。在进一步讨论质疑问题以前,我们需要看看实在论者们自己所采取的命题,尽管前人和今人的质疑几乎都限于强命题,即把主体或理论置于相对(客体或实在)被动地位的命题。
实在论者们持何命题
在实在论不断经受质疑的情况下,实在论者们采取的命题已数不清了。这里我们先把它们归结为三类(按主-客体的相对位置)。
第一类命题仍保留理论相对实在的某种真理性或真实性,但增加以下限定中的一项或几项:(1)把理论限定为“成熟的”理论或“最流行的”理论;(2)把真改为“近似为真”;(3)把理论与实在的关系从静态的改为动态的,如用“理论趋于”、“目的在于”;(4)把理论联系于理论项;等等。因此可以组成许多命题。例如,“成熟的科学理论至少近似为真”;“成熟科学的进步在很大程度上越来越向真理接近”;“科学理论的目的在于求真”,“科学理论作出真正的存在断言,即由存在项构成的断言”。
这类命题基本上保留了主体处于被动地位的主-客体关系,因此仍属于强命题。现今的质疑者常常在“真”之前加上“本义上的”,其实即使不加,这类命题已经够强的了。
第二类命题基本上把主体置于主动地位,因此属于弱命题。例如,“由科学规定的、从我们特定视角出发所构成的世界被认定是存在的”,“作为物理学柱石的实体之中至少有一些是存在的”,“最流行理论中的中心项真正地有指称”,“科学变化总归是进步的,它使有关世界的知识超过那些易于理解的经验的表述”。最后一个命题是J·列普林提出来的。他认为,这是实在论者共有的信念。在他看来,如果仅就这一信念而言,那么科学实在论是一种多数人持有的见解。[12]当然,这个命题算是弱命题中最弱的一个。
第三类命题界于上两类之间。这类命题基本放弃“为真”、“近似于真”、“趋近于真”等说法,把理论与实在的关系从副本、摹写、反映弱化为投影、符合、匹配、一致、对应、描述、漫画等。这些词多少有强弱之分,有些词(尤其是描述、对应)可强可弱,具有很大弹性。例如,人们常用的命题“科学理论是对实在的一种描述”,我们既可以把它理解成是主体被动进行的,也可以把它理解成是主体主动进行的。因此,它们既可能被归入第一类,又可能被归入第二类。
这样,现今存在的科学实在论命题就主-客体的相对位置最终可分为两类。我们分别称它们为强命题和弱命题。现今质疑者们采取的主要是强命题,因此,他们相对弱命题来说不一定是反实在论者或非实在论者,而有可能是实在论者。而一些取弱命题的实在论者相对强命题则有可能是非实在论者甚至反实在论者。
质疑-1和质疑-2虽然是对强命题提出的,但对弱命题也可以起作用。这样,两类命题和两类质疑就组成了四种关系。这可参见示意图。质疑-1若成立能否定一切实在论包括弱命题,不过,否定质疑-1并不能为强命题辩护;质疑-2的成立其实并不能否定实在论的前提从而否定一切实在论,但它足以否定强命题的可能。因此,现在余下的问题是,如何就质疑-1和质疑-2为弱命题作出辩护。示意图
(附图 )
为此我们先来看看科学实在论本身是什么性质的。这联系于实在论者的一种辩护和对它的反辩护,我们也将在这里就质疑-2对弱命题作出一种辩护。
科学实在论本身的性质如何(对弱命题的辩护之一)
费耶阿本德把“假设在世界上存在着一些客体,一些理论就是设法正确地对它们加以描述”叫做朴素实在论。他认为,这种实在论带给科学家的信念是一种形而上学的信念,“客观实在”是一种形而上学的误解。[13]不少实在论者把实在论作为一种经验性质的命题,因此从经验上对实在论加以辩护。这种辩护甚至被纳入实在论的命题之中,例如,“一门科学理论中的近似真理是对这门理论预言成功的充分解释”。列普林则认为:实在论……部分是形而上学的、部分是经验的;它有超越经验但可由经验检验的含意。[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