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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知识遭遇性别——女性主义方法论之争(1)-科技哲学
来源:  作者:吴小英  点击:次  时间:2002-02-05 00:00于哲学网发表

 

【英文摘要】This paper examines feminist debates on methodological issues of sociolo gy,and explores the ways in which knowledge is gendered in feminist perspe ctives.Most of the feminists agree that a distinctively feminist methodolo gy is needed but any kinds of methods are welcomed in feminist sociologica l research,and here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perspective.Many feminist sociologists criticize the dichotomy of quantitative and qualitative metho ds and call for the replacement of patriarchal research with a reflextive and participatory research,although they often reject quantitative in favo r of qualitative methods practically.Feminist empiricism,feminist standpoi nt and feminist postmodernism provide three different types of explanation on relationship between knowledge and gender,which imply it's two sides o f the same goal for feminists to liberate method and liberate gender.


【正文】
当学院派女性主义在20世纪70年代以“女性研究”(women's studies)的形式进军学术界时,其初衷还只是想借助女性主义运动的力量在学术界为女性争得一席之地,同时为解释女性所处的不平等的生存境况和寻求走向未来解放的可行途径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和知识上的储备。所以与女性研究在其他学科中的表现相类似,女性主义进入社会学的初期也是以批判正统和填补空白的姿态出现的(Millman & Kanter,1975;Stanley,1993;Abbott & Wallace,1996),即批判社会学领域中对女性以及相关议题的忽略与歪曲,通过对社会性别(gender)这一变量的强调和提升,使得被边缘化甚至无形化的众多女性问题或所谓非正统议题“浮出水面”并将它们纳入研究范围,从而改变社会学中以男性及相关议题为惟一正统和标准的局面。
然而女性主义很快就发现,这种对传统议题的重新解释或对新领域的开发充其量只是在现有的社会学框架里做一点修修补补,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学中男性霸权的基本状态。他们认为社会学的整个框架和传统都是依据男性经验建立起来的,它不能反映女性在社会世界的独有经验。这样就使得进入这一领域的女性主义社会学家面临着一种“分裂的意识”(bifurcated consciousness)或自我冲突的困境(Smith,1987;Oakley,1981),即无法将女性的经验感受与现有的社会学规范融合在一起。这种发现使女性主义相信现有的社会学范式存在着系统的缺陷,进而将批判的程序进一步推向奠定学科知识基础的方法论本身(ASA,CSWS,1980;Cook & Fonow,1986)。女性主义期望通过方法论的变革,将社会学改造成一种不仅是关于女人或由女人来研究的学问(of or by women),而且成为为女人(for women)的社会学(Smith,1987;Stanley & Wise,1983)。
要完成这样的使命,除了需要特定的主体(女性主义者)来参与之外,还需要运用新的理念和新的工具(女性主义方法论或方法)来促成目标的实现。因此关于女性主义方法论的探讨和争论成为女性主义社会学研究关注的焦点。是否存在独特的女性主义方法论或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如果有,其特点是什么?它们对社会学的传统方法论或研究方法构成怎样的挑战?女性主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和争论,意在分析社会学研究中当知识遭遇性别时的境况与结果。这种独特的问题视角为后帕森斯时代社会学的范式论争增添了一道新的风景线。
  关于方法和方法论:视角压倒一切
在是否存在独特的女性主义方法论或研究方法问题上,女性主义者之间向来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几乎很难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女性主义学者桑德拉·哈丁认为,原因之一就在于人们往往将方法、方法论与认识论问题纠缠在一起,而没有认识到它们之间虽然有复杂的关联,同时却是相互区别的。方法是指收集研究资料和证据的技巧,方法论是用于分析和说明研究如何进行或应该如何进行的理论,而认识论问题则讨论有关知识有效性的理论和辩护策略。女性主义在讨论方法或方法论问题时,往往将这三个方面混杂在一起,缺乏清晰的概念,结果不能理清作为女性主义社会研究最独特的东西是什么(Harding,1987a)。哈丁进一步指出,收集资料和证据的方法不外乎三种类型:一是访问被调查人并倾听他们的心声;二是观察他们的行为;三是考察其历史的踪迹和记录。女性主义研究者可以运用这些传统意义上的任何一种研究方法,只不过其运用的具体方式可以有所不同,这些对熟悉的研究技巧的不同运用依赖于新的方法论和认识论。在这个意义上,她认为不存在独特的所谓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只存在独特的女性主义方法论和认识论。
哈丁的观点实际上代表了大多数女性主义者的心声。虽然他们不一定使用“方法论”这样的词汇或对方法论有各自不同的理解,但越来越多的女性主义者认定女性主义研究具有与非女性主义研究相区别的独特的方法论特点或视角。女性主义社会学家舒勒密·雷恩哈茨将女性主义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归纳为十条:(1)女性主义是一种研究视角,不是一种研究方法;(2)女性主义运用多样化的研究方法;(3)女性主义研究包括对非女性主义研究的持续批判;(4)女性主义研究是由女性主义理论所引导的;(5)女性主义研究可能是跨学科的;(6)女性主义研究以创建社会变革为目标;(7)女性主义研究努力代表人类的多样性;(8)女性主义研究常常将作为人的研究者包含在研究范围之内;(9)女性主义研究常常试图与被研究的人之间形成一种特殊的互动关系;(10)女性主义研究常常与读者建立一种特殊的关联(Reinharz,1992:240)。
女性主义社会学家莉丝·斯坦利和苏·怀思将女性主义研究视为一种具有女性主义意识(feminist consciousness)的研究,这种女性主义意识植根于女性独有的具体的日常生活经验之中,是女性对社会实在的独特观念的表达,因此他们强调只有女性才能成为女性主义者、具备女性主义意识并进行女性主义研究。(注:关于是否只有女性才能成为女性主义者或从事女性主义研究的问题,也有许多争论。支持者(如Stanley & Wise)认为,在父权制社会中只有女人才具有被当作女人对待的独特生活体验,男人不具有女性那样的生活经验,因此无法成为真正的女性主义者或从事真正的女性主义研究;反对者(如Harding)认为,男人同样可以从事女性主义研究,只要他们坚持女性主义的方法论准则。女性主义研究并非简单的“女人研究”(female study),若将男性排除在女性主义共同体之外,势必减弱女性主义的同盟力量,并犯下了与男性中心模式同样的错误。这种有关女性主义研究的知识主体的争论反映了女性主义者在知识论和认识论上的分歧。)但即使这样,他们也不认为存在什么独特的女性主义研究方法。“我们的立场是拒绝将‘女性主义研究’与某些特定的方法、性别主义(sexist)研究与其他不同的方法简单地等同起来。我们既不认为女性主义研究就是妇女所从事的研究,也不相信这种研究可以由男人来从事。因为我们觉得从根本上说,‘女性主义研究’是蕴涵着并产生于女性主义意识的,正因为如此它才能‘以不同的方式看待世界’”(Stanley & Wise,1983:31-32)。
女性主义社会学家马乔里·德佛也认为,女性主义研究者主要是对现有的方法进行了修改,而不是发明了什么新的方法;但是他们的确已经形成了描绘研究实践和认识论的独特体系,这就是“女性主义方法论”。女性主义有许多种类型,因此其方法论也不是一些固定的教条,而是一种不断发展中的开放的对话。德佛认为这种方法论的核心就是批判,即将现有知识生产的工具视为建构和维护女性压迫的场所。这种批判性的理解为一种不同的研究实践提供了可能性标准:(1)女性主义者追求这样一种方法论,即通过“挖掘”工作,转变男人所关注的标准实践的重心,以便揭示女人所处的位置和视角。(2)女性主义者追寻一种在研究过程中对被研究者最小伤害和控制的科学。例如吸收草根组织或专业妇女组织的工作,形成综合的程序和更少等级制的结构,尽力将研究关系中的权力和控制的等级阶梯拉平。(3)女性主义者追求这样一种方法论,它支持对女性有价值的研究,并导向有利于女性的社会变革或行动。这不仅包括变革理论或将新的主题引入学科,而且包括参与者意识的觉醒和去殖民化(decolonization),以及产生能激发或支持政治行动或决策的材料数据等等(Devault,1999:30-32)。德佛认为,这些女性主义方法论准则提供了一种不同于冷漠的、歪曲的、无激情的所谓社会研究客观程序的另类可能性。
哈丁认为女性主义研究的独特威力或者说区别于传统研究的新东西就在于方法论方面的三个特点:(1)新的经验来源和理论来源:女性经验。传统的研究只从男性的经验出发,只关注男人所关注的那些社会问题。但是仅从资产阶级白人男性的视点出发来定义哪些社会现象是需要解释的问题,其结论必然是偏狭的和不公正的。女性主义研究的特点之一就是从女性经验的视点出发界定需要研究的问题,并把它作为衡量现实世界的一个重要指标。这种女性经验是多样化的,它来自不同阶级、种族、文化的女人的日常生活经验,而这些支离破碎的主体身份是女性主义见解的丰富源泉。(2)新的社会研究目的:为女性。女性主义研究的目标就是为女性提供她们所需要的社会现象的解释。传统的社会研究一直是为男性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解释,往往是从男人对女人的控制、剥削或操纵的欲望出发提出问题。女性主义新的研究目的是与他们新的问题视角不可分割的。(3)新的研究主题:将研究者与公开的研究主题放在同一个批判平面上。也就是说,在女性主义研究中,研究者本人的阶级、种族、文化、性别假设、信念和行为等必须置于她或他所要描绘的框架中去,这样一来“研究者对我们来说就不是以一个无形的、匿名的、权威的声音出现,而是表现为一个具有具体的、特定的欲望和利益的真实的、历史的个体”(Harding,1987a:9)。
可见女性主义者虽然强调其独特的方法论规则或研究视角构成了女性主义研究区别于非女性主义研究的基础,但并不主张自己在具体的研究方法上有什么特别之处,而是倡导方法的多样性与包容性。(注:在这一点上大多数女性主义者的主张与科学哲学家费耶阿本德所倡导的无政府主义方法论有相通之处,即反对存在奠定客观知识基础或带来知识有效性的任何形式的所谓标准方法或规范方法,认为科学的权威并非源自方法的权威,也不意味着所谓理性的胜利,而是渗透了意识形态和权力的社会选择的结果。如果说存在什么具有普遍性的方法规则的话,那只能是:“怎么都行”。)一些女性主义学者虽然致力于所谓“女性主义方法”的探讨,但他们所指称的意义实际上是方法论。例如女性主义社会学家多萝西·史密斯主张女性主义社会学应该具有自己独特的思维方法和叙述文本的方法,能够将人们的经验和行动的具体情境与关于社会运行组织和统治关系的说明联系起来。但她自己也认为这些方法又可称之为“理论”,因为她所关注的是用来解释社会现象的“程序”,也就是“如何概念化或如何构造社会现象的文本性”。她所谓的女性主义研究方法重点,就在于“从女人的立场出发探索日常世界”(Smith,1987)。从女性立场出发并不意味着将女人的特殊经验普遍化,或者只是代表了女人之间共有的观点,而是为社会学中缺席的主体和经验创造了空间。因为在史密斯看来,社会学一向是社会统治机构的一部分,而女人一向是被排除在这个统治框架和组织之外的。将日常世界作为社会学问题的来源,就是研究实际的个体在实际进行中的活动,而不是抽象的社会秩序或规则。这种研究的主体不是超验的,而是存在于其自身的生活以及与他人关系的现实当中。因此这样的研究总是反思性的,是关于我们女人自己的——既作为研究者,同时又作为研究对象(Smith,1992)。显然史密斯这里所谈到的方法应该用方法论来指代更为贴切,实际上在她的著作中二者常常是可以通用的。
也有许多女性主义者虽然不认同惟一、独特的女性主义研究方法,但却承认女性主义者在研究方法的取舍上存在某些偏好,如更加倾向于推崇解释性的、定性的研究方法,拒绝实证性的、定量的研究方法。为避免在女性主义方法的选择问题上争论不休,也有人干脆放弃了所谓女性主义方法的规范性定义,采用了更加实用的操作性定义。如雷恩哈茨就给出了关于女性主义方法的描述性的自我定义:(1)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就是那些自认为是女性主义者或妇女运动一分子的人在研究中所使用的方法;(2)指那些女性主义刊物或著作中发表的研究所使用的方法;(3)指从那些资助人们做女性主义研究的组织中获得奖学金的研究所使用的方法(Reiharz,1992:6)。换句话说,坚持女性主义研究方法的多元性和开放性,也就是承认不存在什么独特的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因此最能代表女性主义研究方法和方法论特点的也许就是:视角压倒一切。
  关于定量和定性:虚假的两极之争
在社会学的方法论和研究方法的探讨中,有关定量和定性方法的争论是个恒久的话题,以致于常常被视为社会学方法论两大阵营之间带有对抗性质的“范式大战”(paradigm wars)(Oakley,2000)。这是因为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的对立和冲突不仅存在于具体的研究实践的层面上,而且存在于研究者所崇尚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层面上,并且往往与社会学领域中不同流派的消长相联系。然而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在范式之争中显然并非势均力敌,定量方法似乎较少为自己辩护,而定性方法则不得不面对人们对其所谓科学性、合理性的质疑。这表明在社会学中实证的、定量的范式长期以来一直是更加强有力的传统,而解释的、定性的范式传统主要是在20世纪60年代库恩的“范式”理论兴起以后学术界愈演愈烈的反实证主义、反科学主义潮流中才逐渐声势浩大起来。女性主义介入社会学后不久也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实证主义的批判者行列,并且将定量方法作为男性社会学的典型范式加以拒斥。
女性主义对实证主义的挑战主要集中在对以主客体的二元分离为前提、以价值无涉和情境独立为保障的客观性原则的批判上。(注:女性主义对客观性的批判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后库恩时代科学哲学界以及社会科学界对实证主义的清理,包括对客观性的可得性(attainability)与客观性的可欲性(desirability)的批判。像现象学、批判理论、常人方法学、建构论等也都为女性主义方法论提供了学术资源,所以在对实证社会学的客观性原则的批判这一问题上,女性主义并没有多少与众不同的认知上的新鲜东西。惟一不同的是他们以社会性别为立足点,以性别文化为参照体系,因此方法论批判在这里顺理成章地转化为一种文化批判,并最终服务于他们解放的宗旨。)这种传统的客观性主张将知者与所知人为地分离开来,无视研究者所包含的偏见对于研究过程来说是不可避免的,幻想一种中性的观察、中性的语言存在的可能性,把知识视为独立于社会进程和具体情境的、有关自在(out there)事实或世界的抽象理解。其结果并没有获得真正具有普遍性的客观知识,而是打着客观性的旗号、以科学为名树立了社会学的男性中心地位,维系了男人统治女人的意识形态。因此女性主义认为,以客观性为目标的社会学的方法论追求与父权制的社会文化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男人在学术界的优势地位不仅仅是统计学意义上的,而且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也就是说,学术界的游戏规则是由男性制定的,因此作为实证精神体现的定量方法似乎在无意识中与男性之间形成了共谋共存的关系。女性主义社会学家安·奥克利甚至将社会学中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之间的范式争斗看成是“两性战争的另一种形式”。她认为,定量与定性的两分法首先是作为认知方式的一种性别化描述起作用的。其中“定量的”是指硬的、可靠的、理性的、客观的、公共的,与男性气质相呼应;“定性的”是指软的、不可靠的、直觉的、主观的、私人的,与女性气质相呼应(Oakley,2000)。这样就构成了一个二元结构的权力等级体系,社会性别在这里不仅指作为社会群体的男性和女性,而且用来喻指更一般意义上的有权者和无权者;定量与定性也不是简单的方法对立,而是包含着复杂性别文化内涵的话语权力之争。正因为如此,定性方法常被倡导用于许多弱势群体如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族裔、同性恋者等的研究,因为这些人往往被排除在白人中产阶级男性文化的主流研究之外。
许多女性主义者对定量方法(如结构性调查、人口统计学分析等)持批判态度,并在研究实践中更多地倾向于应用定性方法(如参与观察、深度访谈、口述史、民族志等)(Miller,1991;Reinharz,1992;Abbott & Wallace,1996)。对定量范式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两个层面:一是对定量研究中的性别偏见的批判。如定量研究中女人的经验和声音常常是空缺的,研究样本中或者根本不包括女性,或者所提问的问题是不适合于女性的,或者把男人当作标准、女人当作异类,把在男性样本和理论假设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强加在女人头上,从而形成对女性经验的扭曲理解(Eichler,1979)。又比如在统计方法的运用过程中,概念或变量的选择、数据的收集、统计程序的运行、统计类别的呈现等等都给性别偏见留下可乘之机(Oakley & Oakley,1979)。二是对定量研究本身的方法论特点的批判。如研究者常常只通过问卷或其他文字记录为中介与被访者交流,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距离由于定量技巧的运用而不断扩大,以致要产生有用的理解都非常困难。分析范畴和解释框架被研究者先验地决定,它们来自标准的男性主导立场,这样就使研究可能成为父权制意识形态的表达(Cook & Fonow,1986)。同时,研究者侵入被研究者的私人领域,干扰他们的理解力,利用虚假的伪装,操纵他们之间的关系,把被研究者当成可以分割的零碎的物来对待,将自己的意志和愿望强加在他们头上,而他们很少或几乎不能得到任何回报。这种定量研究的模式是一种“强奸模式”,在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形成了一种控制和统治关系(Abbott & Wallace,1996)。
许多女性主义者相信定性方法可以避免定量方法带来的这些问题,因为在定性研究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不是分离的和等级关系的,而是以整合的、同情的、平等的甚至合作的关系形式为特征的(Mies,1983;Reinharz,1983)。他们认为定性方法尤其适合女性主义研究的目标,因为这些研究让作为被访人的女性发出自己的声音,使她们参与到决定研究方向和重点的工作中去。这些方法还强调特殊性比普遍性更重要,有助于纠正实证主义所主张的无根基、无差异的脱离具体情境的抽象观点(Mies,1991)。
然而也有越来越多的女性主义者对此提出了异议。在一篇题为《定性与定量:重构女性主义方法论》的文章中,女性主义社会学家乔伊·斯伯拉格和玛丽·齐默曼指出,主客体的分离不是定量方法独有的,定性方法也不一定就能避免研究中的权力控制关系。每一种研究方式都是一种建构,都存在着偏见。必须打破定量和定性的虚假的逻辑两分法,通过二者的整合重建女性主义方法论(Sprague & Zimmerman,1989)。她们认为,女性主义对定量方法的批判掩盖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定量方法作为一种研究策略,强调每一个阶段如测量技巧、最终数据、评价进程的明晰性,强调标准化和规范化,使得学者共同体内部的交流与批判成为可能。大型的调查研究以获得代表性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特殊研究个体的选择所带来的偏见为目标,这种情况下只有运用定量策略才是可行的。这并不是说定量策略能产生更加符合事实的数据,而是说它们提供了在不同的和更加公开的层面上进行批判和交流的可能性。奥克利也认为,女性主义对定量方法的批判有将澡盆里的孩子与洗澡水一起倒掉之嫌。其实由于定量方法更具一般意义,女性主义需要用它来说明男人和女人结构分化的程度,描绘女性受压迫的图景。只不过要打破偏见、重新构造研究的对象,需要的是一种不同的视角,一种视原来的常识为偏见的见解(Oakley,2000)。
一些女性主义者还对定性方法的局限提出了批评。如那些非结构的或开放式的访谈更易受研究者的偏见和观念的侵袭,这些偏见以更加微妙和不易察觉的方式起作用;定性方法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被访者的语言表述能力,很容易导致研究者的误解;并且定性研究使得事后的反驳或检验变得异常困难,等等(Ryff,1985)。女性主义社会学家朱迪丝·斯黛茜注意到,在女性主义者所推崇的民族志研究中,研究者与被访者之间形成了亲密而复杂的人身依附关系,研究关系中的人际参与以及对这种关系体系的闯入和干涉对被访者来说自然是一种冒险。这种关系虽然冠之以合作的名义,但本质上并非是平等的。二者在身份地位上存在着差异,在研究的基本选择上也有差异,最起码对于研究者来说,要从这种关系体系中抽身比被访者容易得多。在研究记录或报告的产生过程中,还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作者权的不平等问题,研究者总是假定自己是权威。因此这种定性研究策略中显然也存在着有害的权力关系(Stacey,1988)。
实际上女性主义既然主张方法的多样性,那么关于定量与定性方法孰重孰轻的争议或取舍对他们来说就是一种无意义的虚假的两极之争。因为任何方法都可以以性别主义或非性别主义的方式得到应用,关键不在于研究者运用的是定量方法还是定性方法,而在于以何种方式运用它们。为避免社会学的传统方法或方法论可能带来的弊端,女性主义社会学家提出了自己的研究策略。斯伯拉格和齐默曼指出,女性主义在社会研究中必须考虑到四个方面的因素:(1)认识到在任何观察中偏见都是不可避免的。因此相信某一种或一类方法而拒绝其他种类的方法是要不得的,克服偏见的惟一希望就在于尽可能地利用不同研究策略的长处。定量研究者必须批判地、谦虚地阅读定性研究的文献,反过来,定性研究者也是如此。每一种方法都有自己的弱点和强项,没有一种单一的方法可以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因此接受过不同方法训练的研究者之间必须合作。(2)认识到我们所研究的对象的主体性以及我们作为研究者的对象性。把我们自己的观念和问题与被研究者的相比较,当二者出现分歧时,要能够证明为什么我们所做的选择是合理的而不是简单地断言它们。这样首先必须使我们自己的假设和偏见尽可能地清晰明了,同时考虑到研究的每一个阶段在现实世界的应用以及相关性来调停主客体之间的分离关系。要将我们的研究与我们所研究的对象的主体性整合起来,必须特别注意我们所使用的语言,使我们研究所得的信息能够摆脱抽象的外衣,为文献之外活生生的个体所理解和利用。(3)认识到研究关系的等级性质。并非所有的等级关系都是有害的,要视这种关系的组织是为了使不平等得以维持或加剧还是为了使不平等程度得以降低或消除而定。如果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之间起始的关系是不平等的,我们当然可以组织这样一种研究进程来形成平等的研究技巧并分享彼此的知识。(4)认识到研究与统治的再生之间的关系。为了避免现有统治关系的再生,我们需要形成策略性的研究议程。这并不意味着要对直接产生于政治行动的问题进行提问或回答,也不意味着我们要将自己限制在一种应用性的政治社会学上,虽然那是一项需要完成的重要任务;而是在更一般的意义上我们应该选择站在被压迫群体一边来反对他们的统治者(Sprague & Zimmerman,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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