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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和人的价值(1)-科技哲学
来源:  作者:李醒民  点击:次  时间:2002-02-04 00:00于哲学网发表

 来自科学的自由、宽容、人道和非暴力等成为现代人的价值之一。布罗诺乌斯基论述说,科学方法比较直接地进入人的精神,并成就了人类社会的运转。作为发现和设计的集合,科学控制自然,但是它之所以能如此,仅仅因为它的来自其方法的价值塑造了使它进入活生生的、稳定的和不可腐蚀的社会的人。在这里有一个共同体,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进入,讲他的心智,倾听和反驳;它比路易十六帝国和恺撒帝国长久。这是一种稳定性,没有一个教条的社会能够具有这种稳定性。尽管科学理论在不同时代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科学家的社会没有随之倾覆,并依然尊重不再拥有其信念的人。没有一个人被射杀、或被流放、或被宣判有伪证罪;没有一个人在他同事的审问面前卑下地宣布放弃信仰。科学的整个结构改变了,但是没有一个人感到丢脸或被废黜。像从文艺复兴时生长的其他创造性活动一样,科学使我们的价值人文化。随着科学精神(scientific spirit)在他们中间传播,人要求自由、公正和尊严。今日的困境不是人的价值不能控制机械论的科学。它差不多是另外的方式:科学精神比政府的机构更人道。我们既不让宽容,也不让科学经验论进入地方范围的法则——而我们却是用这些法则规定国民的行为的——我们的行为像国家一样依附于自私自利的法典,而科学像人文一样早就把自私自利抛在后边。
对科学与人的价值揭示得最充分的,也许当数布罗诺乌斯基的《科学与人的价值》一书。作者在该书中的分析和论证有很强的逻辑连贯性,我们不妨详细加以介绍。作者如下写道:
我们今天视为永久的、自明的价值,是从文艺复兴和科学革命中发展起来的。技术和科学改变了中世纪的价值:这种改变是丰富,朝向使我们成为更深刻的人。如果科学只是编辑无止境的事实的词典,那么它不承担人的价值。科学是人的创造性的活动,在这个过程中,科学不仅渗透价值,而且生发新的价值。
真理(truth)是科学的中心动力,它不是教条,而是过程。科学活动假定,真理本身就是目的,是我们应该接受的基本价值。假如我们的文明没有这种价值,那么它就会发明它,因为没有它我们便无法生活。真理的习性造就了我们的社会价值(社会价值是一种安排社会进步的机制,它们在科学社会中由于追求真理而成长起来)和它在人身上建立的价值。追求真理的人必须在观察中和思维中保持独立性(independence),尊重真理的社会必须保护他的独立性。如果一个人没有观察和思维的独立性,他就不可能是科学家。理性的时代总是渴望超出常情的东西——独立的思想总是超出常情的——但是它必定更渴望它们不受打击。科学的社会必须把高度的价值建立在思想独立的基础上。
我们高度估价思想独立,因为它们保护独创性(originality),而独创性则是做出新发现的工具。尽管独创性只是一种工具,而它在我们社会却变成价值,因为它对社会的进化是必要的。科学社会赋予独创性以如此高的价值,以致超过了艺术通常赋予传统的价值。独创性和独立性一样,在我们的社会中都变成了价值,因为二者养育着对真理永不止息的追求的精神。
独立性和独创性是思想的品格。当社会把它们提升未价值时,社会必定能够把特定的价值给予它们的表达而保护它们。这就是把价值放在异议(dissent)上的理由。高度异议的要素在我们的文化中是纪念碑式的:弥尔顿的著作、独立宣言、约翰•卫斯理的布道、雪莱的诗。在我们的文明的智力结构中,异议作为一种价值被接受了。它正是从科学实践中得到的价值:只有当被接受的观点受到公开的挑战时,进步才会到来——异议是智力进化的工具。要知道,异议是科学家天生的活动。如果割断这一点,那么留下来的将不是科学家。我们甚至怀疑,还是否会有人,因为异议在任何正在成长的社会中也是天生的。有死于异议的社会吗?在我们的生活中,倒是有几个社会死于一致。
异议本身并不是目的,它是更深刻的价值的表面标志。异议是自由(freedom)的标志,就像独创性是精神独立的标志一样。像独创性和独立性是科学存在的个人需要一样,异议和自由是科学的公共需要。尊重异议的社会必然能为表达异议的人提供保护。这些保护是政治演说仓库中最熟悉的价值:思想自由、言论和写作自由、活动和集会自由。自由在任何社会并不是自明的或天然的价值。柏拉图在他的共和国内就没有提供讲演和写作的自由。只有当社会需要鼓励异议以及激发独创性和独立性时,自由才会被看重。因此,自由对于科学社会即处于进化中的社会来说是基本的。在一个静态的社会中,自由只不过是讨厌的东西,并要被禁止。
宽容(tolerance)是现代的价值,因为它是具有不同观点的不同个人的社会黏合剂。要使科学成为可能,要把过去的工作与未来的工作联系起来,宽容是必不可少的。而且,在这种意义上,宽容并不是消极的价值;它从其他积极的方面产生出来。承认给他人的观点以权利在科学上还是不够的;我们必须认为,其他人的观点本身是有趣的,值得我们注意和尊重,即使我们认为它们是错误的。在科学中,我们常常认为其他人是错误的,但是我们从来不因此认为它们是邪恶的。相形之下,所有绝对的教义认为(正如宗教法庭所做的那样),那些错误的人是故意地、邪恶地错误的,为了纠正他们可以诉诸任何刑罚。今天世界政治的划分的悲剧在于,它具有这种教义的不宽容。
科学家之间的宽容不能以无差异为基础,它必须以尊重(honour)为基础。尊重作为一种个人价值,在任何社会都意味着公众对公正和应得崇敬的承认。科学使一个人的工作与另一个人的工作相遇,相互嫁接,如果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公正(justice)、崇敬、尊重,它就不能存在下去。只有通过这些手段,科学才能追求它的不变的目标,即探求真理。假若这些价值不存在了,那么科学共同体便不得不创造它们,以便科学实践有可能进行。
科学不是机械,而是人的进步。人的追求和研究是无止境的、按部就班的学习,一代人的错误叠成阶梯,不少于下一代人对它们的矫正。这就可辨认出,科学的价值原来是人的价值。因为科学家也是人,必然是易犯错误的。作为人必然愿意、作为社会必然被组织起来矫正他们的错误。诚如威廉•布莱克所说:“犯错误和抛弃错误是上帝设计的一部分。”它肯定也是科学设计的一部分。
科学家的共同体是简单的,因为它具有直接的目标:探索真理。它必须激励个体科学家是独立的,科学家的团体是宽容的。从这些基本的前提——形成最初的价值——一步步得出一系列的价值:异议、思想和言论自由、公正、尊重、人的尊严(dignity)和自尊(self-respect)。这一切价值是科学的第一需要,是科学自然要求形成的价值,是科学的逻辑需要,也是科学所塑造的人的价值。它们也构成科学家的道德:在目的和手段之间没有差别。
自从文艺复兴以来,我们的价值正是借助科学通过这样的步骤进展的,而奴性的和血淋淋的中世纪世界既不支持独立,也不支持宽容。正是从独立和宽容这样的价值,合理性地得出人的价值。这一切并非来自宗教神秘主义,而是出自以科学为代表的理性主义。诚如施韦策(A. Schweitzer)所说:

理性主义超过了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实现自己的思想运动。它在所有正常的精神生活中是必然现象。世界上所有真实的进步经过最终分析都是理性主义产生的。当时确立的原理把世界观建立在思想的基础上,惟有思想对所有时代都是有效的。

事实上,自从布鲁诺在1600年因为他的宇宙论被判处烧死以来,自豪的人有了思想。后来的科学家虽然大都没有成为道德家或革命家,而是谦逊地和坚定地实践他们的职业,但是他们难得谈到的价值却进入他们的时代,缓慢地改造人的精神。例如,法国博物学家布丰在他的举止方面表现出来的尊严感是平等的人的社会的黏合剂,因为他表达了他们的认识,对他人的尊重必然在自尊中找到。除非科学家把对清醒的诚实的尊重随他自己带给理论和实验,而且他的同胞能够在他那里接受这种尊重,否则理论和实验同样是没有意义的。 因此,有人甚至认为,内在于科学实践中的价值高于在人类活动的其他领域占优势的价值,因而值得推广到一般的伦理准则。
真善美是人的最崇高的理想和始终不渝追求的终极目标,也是人的价值——真诚、善良、美满——的最集中的体现。以求真为鹄的和旨归的科学,也内含善和美的要素。于是,科学价值和人的价值也就自然而然地水乳交融、合二为一——科学价值即是人的价值。难怪圣托马斯•阿奎那说:“人的至高无上的美存在于科学之光中。” 难怪马斯洛倡言:

对终极价值的沉思也就与对世界本质的沉思成为一码事。探寻真(完满定义上的真)也就等于追求美、秩序、单一、完善和公正(完满定义上的公正),那么,通过任何其他的存在价值也就可以寻到真。这样一来,科学不就与艺术、与爱、与宗教、与哲学没有什么两样了吗?对存在本质的基本科学发现不也就是精神上的或价值论上的成果了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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