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从科学实践哲学的角度看,科学并非仅仅是人们用来改造自然的理论工具,它本身还是一种对研究对象施加物质性影响的实践活动,所以科学即使在研究过程中也可能对研究对象、环境、研究手段乃至研究者本身产生物质性的、现实的负面影响,也需要耗用巨大的社会资源。科学负面效应不可能仅仅通过科学自身的发展来消除,它需要综合治理,需要利用伦理、政治、经济、法律以及哲学、宗教等人类各种文化方式的协调统筹。
关键词: 科学主义 双刃剑 科学实践哲学 负面效应 ,科学发展观
Abstract: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philosophy of scientific practice, sciences are not only theoretic tools with which one can transform the nature , but also practices that bring physical effects on researched objects. So even scientific practices in researching can produce real physical negative effects on researched objects, environment, research instruments and even researchers themselves, and can also consume very much social resources. The negative effects of scientific practices cannot be erased only though development of science itself, rather require various human cultural kinds to balance.
Key words: Scientism, double edged sword, Negative Effects of Scientific Practice, Philosophy of Scientific Practice
一、科学本身也有负面效应吗?
提到科学技术有负面作用,中国流行的用语是“双刃剑”。据说,最早使用的是控制论之父维纳。他在《人有人的用处:控制论和社会》一书中,提出警告:“新工业革命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用来为人类造福,但是仅当人类生存的时间足够长时,我们才有可能进入这个为人类造福的时期。”[1]显然这是指技术的应用可能带来利弊两种可能性。目前媒体中流行的“科学技术是双刃剑”的说法通常都是从技术应用的角度立言的。
技术是双刃剑,技术的实际发展和使用带给人们的并非一定是正面的价值,这一点即使在中国这样一个科学主义盛行的国度里,也被学术界所普遍接受了。但是,与技术有别的科学本身也具有利弊双重性的观点,今天在中国学术界迄今仍然没有被普遍接受。流行的观点是讲科学与技术分开,坚持科学无禁区,技术应慎重。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很多,不胜枚举。[2][3][4]。
有的学者虽然认为科学和技术都有“双刃剑”效应,但是强调两者的区别,“技术的双刃剑功能是先天的或者可以说是‘胎里带’,而科学的双刃剑功能,尤其是科学的负作用则是后天的,是科学从自发阶段到自觉阶段的产物。”因为,“科学的双刃剑是通过技术成果得到显示的。”[5]刘益东先生强调科技知识带来的风险与科技知识不可逆增长之间的内在关系,并提出“致毁知识”这一很有启发性的概念[6],但同样也是认为科学只有在应用之后才会产生负面作用。
科学与技术是否真的可分?在今天科学与技术一体化不断推进的形势下,在科学与技术之间要想划分清楚是越来越难了。例如引发无穷伦理争论的克隆技术,难道本身不是生命科学的基础性研究成果吗?对于这种质疑,人们通常这样来辩护:即使某个具体成果,我们在实践上难以划分清楚明确的界限,但在理论上我们总是可以坚持具有这种区别。拿重组DNA技术来说,就其反映了我们对生命活动奥秘的认识而言,属于科学范畴,没有什么负面作用,即我们不会因为认识的发展与提高而损失任何东西;而就其作为对生命活动改造的技术,就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然而,这种对科学理解的理论优位的态度,恰恰是科学实践哲学着力批判的传统[7],对此辩护策略,笔者将另文评论,在此不作讨论。
学术界大多认为作为与技术有别的科学没有负面作用,这是因为人们仅仅从结果的角度来理解科学,只把科学当作知识,当作观念形态的存在。这种将科学看成是世界表征的理论优位的科学观是偏颇的,它忘记了科学研究活动首先是科学家实际操作的实践活动,只有从实践优位的角度出发才能真正理解科学活动[8]。海德格尔说:“今日的科学属于近代技术的本质之域,而且只是在这一本质之中。”[9]科学是从对自然对象进行操纵控制的角度来开展认识的,“作为活动性地可操纵地研究一切存在者,科学确定一切存在者,并通过它的确定而制约着权利意志的持久保证。”[10]
要想获得作为观念形态的科学知识,首先就要从事复杂的科学实践活动,而这科学实践活动中,人们不得不要对研究对象、环境、乃至从事科学活动的研究者产生各种有意识的和意料不到的影响。在这些影响中,负面影响的可能性是根本无法彻底排除的。如果说,作为观念形态的科学知识不能直接产生实际作用的话,那么作为至少是对研究对象进行控制和干预以获取知识的科学实验活动本身,从某种角度上说就是一种技术活动,就在产生着实际的作用。而且,正是这种现实的物质作用才是科学试验的真正价值所在。所以科学试验的现实的、物质性作用是本质性的,不可消除的。因此对技术活动适用的,在原则上也适用于科学活动。
甘绍平先生强调,今天科学对社会的“威胁则主要来自于经验的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因为其研究活动中所包含的科学实验,即科学成果的发现方式与途径对社会以及科研活动中所涉及到的人群有某种危害。”[11]
另外,值得指出的是,科学作为知识体系在改变人类的信念方面,虽然从总体上来说,产生了积极的意义,但是同时不可否认的也相伴产生了一定的负面作用,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对此笔者将另文专门讨论。
二 作为实践活动的科学
科学不仅是对世界的表征,而且更是介入和干预世界的实践活动。因此,科学作为活动,决非仅仅是观念的反映,而首先是物质性的作用。实际上,近代科学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过受控实验来研究对象的规律,因此对物质对象施加物质性的作用是获取知识,形成观念形态的科学的前提条件。从某种角度上说,物质性改造成了理论认识的前提。实验并非是科学中可有可无的附属品,而是科学研究的根基和主要组成部分。所谓科学知识本质上就是对世界的实践性的操作性知识。科学并非是绝对普遍化的理论表征。理论不过是提供了一些帮助我们与世界打交道的模型而已,缺少了构成理论理解背景的科学实践活动,理论不过是一些空洞的概念而已,难以正确理解。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开头一句话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而在第十一条中,马克思强调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这句话后来还做了马克思的墓志铭)。[12]这样的理解与科学的精神是高度一致的。
玻尔在解释量子力学中出现的新奇现象时,指出“任何观察都需要和现象的进程发生一种干扰;这种干扰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它会使我们失去因果描述方式所依据的基础。……物理学中的新形势,曾经如此有力地提醒我们想到一条古老的真理:在伟大的存在戏剧中,我们既是观众又是演员。”[13]海森堡指出:“自然科学不单是描述和解释自然;它也是自然和我们自身之间相互作用的一部分;它描述那个为我们的探索问题的方法所揭示的自然。”[14]
近代实验科学家的研究主要是在实验室中进行的。“实验室是建构现象之微观世界的场所。对象系统在已知的情境中得以建构,并从其他影响中分离出来,以便进行操纵、追踪。科学家通过构建人工的简单化‘世界’来规避那种极度地限制了现象之自然显现的无序的复杂性。”([7],p106)在这个高度人工化的场景中,科学家对研究对象施加的影响主要可以分为隔离、介入与追踪三种。
通过将研究对象从其天然的环境中分离并隔离开,就切断了其与环境的许多千丝万缕的复杂的天然联系,从而可以使得对象的联系简单化,便于研究。如在抽真空的管子中测量自由落体的运动规律就能够排除掉非常复杂的空气阻力、风力的干扰因素。从此开始,科学研究的真正对象就已经不再是天然的自然了,不再是不受改变的自在之物了。例如,生物学家所研究的小白鼠,可能就是为特定的实验研究而在实验室环境中培养了许多代的种群,具有了野生的种群完全不同的特征。
在此基础上,再对已经隔离了的对象进行操纵。只有通过对已经从自然环境中隔离出来的对象进行强力的干预和控制,才能将所谓隐藏的因果关系揭示出来。例如,在实验室里我们对材料施加高温、高压、强电磁场等物质影响来检测材料在这种影响之下会发生什么变化,从而来建构相关的因果作用。在某种意义上,“科学研究与其说是作为观察者对辨别因果效力的关注,毋宁说是通过行动所预设的因果效力来进行的。” ([7],p107)这样一来,休谟原先理解的基于经验归纳无法确定的因果关系,就改变成预设而通过实验高度确定的因果作用了。而这种作用只有通过对事物的强力操纵才能确定。
通过隔离和操纵而获得的实验结果必须要受到严格地追踪。更进一步,“追踪实验涉及到从建构之初对整个实验进程的控制。追踪不仅仅是监视实验的结果,更主要的是监视事情的正常运作。” ([7],p107)通过对实验室中所建构的微观世界的所有成分进行全面地监控,即对每一部分进行分类、编码、归档、记录身份、定位和处理,就可以确保研究对象完全处于研究者的掌控之中,并且使之高度接近于理想模型所描述的状态或性质。
这种隔离、操纵、控制虽然是从实验室开始形成并发挥作用,然而这种作用却并不会仅仅局限于实验室之中,实验室与周围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常常会把实验室中对自然的控制作用进一步扩展到实验室外的天然自然之中,从而实现对整个世界的操纵和改造。因为“实验室不是由四壁构成的物理空间,而是实验设备共同发挥作用的情境,它甚至把自然界都纳入到实验设备之中”。([7],p111) 例如,化学实验室中的化学反应留下的废物、污水, 最后肯定都要排放到环境中去。而另一方面,实验室所需要的各种原料也必须取自环境。这样,作为物质相互作用过程的科学活动,必然要对实验室内外的自然事物产生或大或小性质各异的影响。
科学研究活动除了对研究对象产生直接的影响之外,还反过来对用于研究的设备产生了反作用。仪器设备的耗损,反过来又刺激了仪器设备的建构,这种建构绝不会仅限于实验室,必然会反过来影响到实验室外的工业活动、商业活动等等。实验动物饲养、科学仪器制造等早已形成了大规模的产业化。开展研究工作的基础设施,如庞大复杂的研究仪器设备体系,实际上已经成为今天现代社会技术和经济社会建构的先导和模板。例如,今天信息社会的基础计算机,本来就是科学共同体少数人进行科学研究的工具,后来才走向社会,成为社会用品。又如万维网(WWW)的发明并不是由计算机专业人员完成的,而是由欧洲核子中心的几位科学家所创立的。
科学研究作为实践活动,不仅会对研究对象、对象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以及研究活动的工具(设备)等产生影响,还必然甚至首先对研究者自身产生影响。研究者作为实验室环境中的存在者,也必然会被动地受到试验的影响。
总结起来,科学活动作为物质性的实践活动,可能会对研究对象以及实验室外的自然环境、实验设备以及实验室外的社会工商业活动、研究者自身健康等方面产生物质性影响。而所谓正面或负面效应,本质上就是一种价值判断。科学研究作为一种实践活动,既然对社会以及自然都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就是关涉价值的,按照具体影响的性质,自然就会产生正面和负面效应。
三 科学活动的负面效应
在科学发展的初期,由于科学研究的规模比较小,研究对象是人们所熟知的常见的普通对象,科学研究活动很难对实验室之外的自然和社会产生值得关注的影响,所以人们往往会忽视科学研究活动本身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但是,如今科学发展已经彻底使得这种忽视变成不能原谅的错误了。我们认为,科学活动对以下几个方面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1,研究对象,2,环境,3,研究者自身的身体健康,4,社会以及生态资源。
科学研究所产生的最常见的负面影响,就是有关医学和生物学实验对实验动物和人体所产生的危害。严格地说,纳粹医生和日本军国主义731部队的医生所进行的也是科学研究活动,其结果也是有科学价值的,甚至是很重要的。例如,731部队主持活人冷冻实验致人死亡的吉村寿人后来竟然当上了京都医学院的院长,被授予了日本最高的奖项质疑(三级新星勋章),后来还当上了神户女子大学的校长。[15]但是,他们所进行的科学研究活动是违背人类伦理的行为,是不折不扣的犯罪行为,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因为在这里,求知的欲望、甚至科学研究的热诚也是不能超越不伤害人类这一基本伦理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