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强调,所有人就本性而言都想望求知,作为哲学家——智慧和知识的热爱者——这种向往甚至更为强烈。他把知识分为理论的、实践的和生产的知识,并认为确定性是科学知识的检验印记。在他看来,理论知识具有更多的智慧性质,这些理论的科学是形而上学、数学和自然科学,这些科目比其他科目能够更确定地用三段论证明,从而也是更“科学的”。他看到,科学是关注原因和为什么的知识,因此它不是分离的活动,而是哲学家的认识论关注的一部分,它事实上是episteme。他在提及所谓的科学科目时,往往使用自然哲学,或具有必然真理的(apodictic)即证明的(demonstrative)的知识。由此可见,虽然science、scientia、episteme都意指知识,但是(自然)科学是事物及其原因的知识。
在中世纪,源于scientia的科学一词在拉丁语中的对应用法是scientia demonstrativa(证明的知识)。古罗马学者波伊提乌(Boethius)在6世纪自由谈论“神学知识”、“知识”和“预知”(foreknowledge)能力时,都牢固地基于scientia。在中世纪拉丁语学者波雷塔(Gilbertus Porreta)、索尔兹伯里的约翰(John of Salisbury)、贡迪萨尔乌(Gunddisalvo)的著作中,在讨论科学时给scientia加上了特有的限制条件demonstrativa。他们在评论亚里士多德的认识论论题时,用scientia demonstrativa代替了episteme apodeiktike,即scientia等价于episteme。因此,就科学被感知和被实践而言,从亚里士多德到12世纪存在连续的传统。
据斯托克(B. Stock)研究,遍及中世纪的大部分,scientia既不涉及精密科学,也不涉及经验上可证实的事实,而是涉及一切可知的事物。直到12世纪中期,科学依然是scientia,只是scientia比正常容许的多了一点意义。现在,从许多视角来看,12世纪形成科学发展的分水岭。亚里士多德著作的复得和翻译,四科(quadrivium即算术、几何、音乐、天文)比三艺(trivium即语法、修辞、逻辑)更受强调,对亚里士多德著作的吸收刺激和扩展了对科学科目的兴趣,适应这一倾向的大学建制出现了。据斯蒂费尔(Stiefel)研究,巴斯的阿德拉德(Adelard of Bath)、孔什的威廉(William of Conches)、查伯斯的蒂耶里(Thierry of Charbes)追求“分离的、截然不同的和合情合理的学科”的自然哲学,这是对科学(或自然)态度的重大变化,展现了科学学科的第一个远景。就这样,在12世纪中期,科学获得了某种个体性的可能性,它与scientia的裙带断绝的时刻首次被察觉,即使未被普遍接受。这是scientia转义的第一个界标,是由三位革新者酿成的概念革命。这个知识分子群体自视为“近代的”——自觉地与过去决裂的术语。但是,由于社会的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他们的革新并未迅速传播,也没有产生广泛的影响。
格罗斯泰斯特(R. Grosseteste)和罗吉尔•培根在13世纪采纳了这个激进的传统,从而与12世纪把科学视为scientia的观点联系起来。格罗斯泰斯特超越了亚里士多德。他虽然赞同科学的归纳-演绎方法,但是表明演绎要用观察和实验来检验。尤其是,他把能够提交实验方法的知识称为“特殊的证明的科学”,以至使scientia显得更“近代”。与格罗斯泰斯特不同,罗吉尔•培根没有把实验并入亚里士多德的归纳-演绎系统,为的是获得稍多一点确定性。他的“新科学”能够“在实验之后”向哲学家提供“从未有过的”东西。他的实验科学有三个显著的优点:其他科学在没有它的情况下不具有独特的或完备的知识,它能够把新知识添加到科学之中,它能够创造新的亚科学。事实上,在13世纪的大学,学生受到鼓励超越介绍性的三艺和四科,而进入更高级的physica或自然科学。尽管在罗吉尔•培根时代是科学概念的转折点,但是格罗斯泰斯特和罗吉尔•培根还是以旧方式使用scientia。
总之,在整个中世纪,还不能说scientia和science具有科学的近代内涵:二者不仅隐含事物的知识,而且也隐含事物的原因的知识;二者虽然具有专门化的、证明的知识内涵,但是也强调科学的哲学本性。这是用不着奇怪的,因为此时还没有分离的、可辨认的科学学科存在。甚至在中世纪后期直到文艺复兴,我们称之为科学的东西还是哲学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自主的。
我们目前称之为科学(science)的知识本体,在1605年到1840年间,由science是scientia的哲学取向,逐渐转化为以数学和实验为主要支柱的近代框架。弗兰西斯•培根的《学术的进展》和惠威尔的《归纳科学的哲学》书名本身就给出了某种变化的指示:从培根本人翻译为scientiae的学术(learning)到惠威尔定义的sciences,后者还杜撰了scientist(科学家)一词。在格罗斯泰斯特之后,弗兰西斯•培根达到了最广泛和最详尽的科学方法论的连接,因为他的批判触及了亚里士多德的方法论的(逻辑的)根本。他明确地概括了科学革命的两个有意义的变化之一,大大有助于实验传统的确立。不过,他没有明显地把数学包括在内,这后来由其他人予以补偿。总之,培根不仅有革新的观念,而且他也提出了详细的行动计划。从培根的敏锐眼光和大胆作为开始,通过牛顿的天才和他的法国门徒拉格朗日、拉普拉斯等诸多有才干的人的努力,到《爱丁堡评论》和惠威尔实际用词语的表达,科学概念有条不紊地进化着。不过,可以冒险地估计,大约在1700年左右,科学普遍地获得了它的近代内涵,并以近代的方式被考虑。
梅尔茨的考证也值得在此一提。他指出,science这个词及其形容词scientific的用法在英语中一直变化不定,约在英国科学促进协会(British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成立的时候(1831),它才获得现在的确定意义。另外,早先的两个重要的组织即皇家改进自然知识学会(Royal Society for the Improvement of Natural Knowledge,简称皇家学会)和皇家协会(Royal Institution)公开宣称为了我们今天称之为科学的那种文化而成立,可是在特许状和名称上没有正式使用science这个词。然而,该词science常常被用于与较年轻的协会交流的文件和通信中,也偶尔被用于与较老的协会的交往中。皇家学会、有时还有皇家协会在正式场合和官方声明中使用的都是“哲学”一词,这是符合较古老的英语用法的。我们现在普遍所称的科学,在19世纪不常用来指称自然知识。弗兰西斯•培根本人就把拉丁词scientia译为knowledge(知识)、learning(学问),有时译为sciences。在法国,远在17世纪中期,science就获得了它现在的意义。在巴黎科学院于1666年建立时,science就几乎与我们今天谈论科学院时所用的意义一样——包括同样独立的知识部门。法国人从来没有称修习科学的人为哲学家,科学和哲学从来也不是同义词。不过,科学已经通过添加“道德的”、“社会的”、“政治的”之类的形容词而覆盖更大的知识领域,并通过添加“精密的”和“自然的”之类的形容词而使覆盖范围变窄,有如哲学一词在英语中被“自然的”、“实验的”、“道德的”、“心智的”等形容词加以严格限定一样。在法国,科学的顶部是数学,而在英国,这种新哲学的底部是实验和观察。德语Wissenschaft这个词是拉丁词scientia的直译,其意义远比现代意义上的科学宽泛。它意指系统形式的且用某种方法联系起来的知识。法语和英语所称的science,德语称为exacte Wissenschaft(精密科学),这包括数学和Naturwissenschaft(自然科学),其覆盖领域同英语的science一词——对题材的精密的实验和数学的处理。Wissenschaft这个词由于包容量很大,因而在德国文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日本学者佐佐木力也涉及到这个问题。他说,science的语源是拉丁语的scientia,后者仅仅是“知识”的意思。拉丁语是古罗马使用的语言,在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它被作为共同的学问用语使用。在中世纪的欧洲,自然科学对应的词语是scientia naturalis,其意是“关于自然的知识”,它和“自然哲学”大致同意地使用。这样的scientia以及它的派生词的用法到18世纪还普遍流通,一直延续到19世纪某个时期。不过,scientia乃至science这样的术语特别在精密自然科学即近代自然科学的意义上使用,大体起于17世纪的欧洲科学革命,这种说法不会有大错。
以上各家都详尽不等地描述了scientia演化为近代意义上的science的历史沿革,但是在转化发生的时间的估计上不尽一致 。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
因为从scientia到science的转化不是发生在某一时刻,而是一个漫长的的演化过程;更重要的是,在转化期间,新、旧概念是并存杂陈的,长时间处于胶着状态。因此,很难确定旧涵义戛然而止、新概念脱颖而出的关节点,或者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关节点。
不过,关于英、法、德诸国对科学概念理解上的歧义,人们的看法还是相同的。中国学人也注意到这一点。例如,任鸿隽写道:“科学的定义,既已人人言殊,科学的范围,也是各国不同。德国的Wissenschaft,包括得有自然、人为各种学问,如天算、物理、化学、心理、生理以及政治、哲学、语言,各种在内。英文的science,却偏重于自然科学一方面,如政治学、哲学、语言等平常是不算在科学以内的。” 方子卫也说,科学(Wissenschaft)就是知识学,就是知识的集成(Wissen-Schaft),而英文和法文中的science则出自拉丁文,其含义亦是知识。 此外,顺便说一句,俄语的наука(科学)大体与德语的Wissenschaft同义,即包括一切有系统、有组织的学问或知识,而不仅仅意指物理学、生物学等自然科学。
在这里,我们不妨梳理一下“科学”这个汉字词汇的出处、来源和意义演变。查阅《汉语大词典》,科学一词出自南宋陈亮《送叔祖主筠州高要簿序》:“自科学之兴,世之为仕者往往困于一日之程文。”在这里,陈亮所谓的“科学”,其意为“科举之学”。佐佐木力注意到这一点,他写道:现在作为指称自然科学使用的、由两个汉字组成的词汇“科学”,是从前近代中国借用过来的。中文的“科学”是12世纪南宋人陈亮使用的“科举之学”的略语。录用官吏的科举考试本来是由科目考试选拔人才的意思,不过作为“科举之学”的“科学”能够很容易变成“个别学问”的意思。人们认为,在日本“科举之学”也以来自中国这样的意味传播开来。在从幕府末年直到明治的日语中出现的“科学”,专门以“个别学问”的意义使用。在明治时期的学校行政教育中起了重要作用的井上毅,于1871年1月在“学制意见案”的开头部分,差不多用像“个别学科”这样的意义使用“科学”一词,可以认为是“分科之学”的略语。同样,福泽谕吉也在1874年2月刊行的《学问的进展》六编中,在处于“语言学”上位的“文学这样的个别学科”的意义上使用“文学科学”的表达。更有甚者,西周以所谓的“哲学”(pholosophy)术语开始,创造了许多学问用语。同年12月,他在“知说四”(《明六社杂志》第22号)中使用了所谓的“科学”(science)语汇。不过,在《西周全集》第一卷(1960)中,编者大久保利谦在该文中的“科学”上特别附加旁注,注明其是“学科的误排”。不用说,排错字的可能性不能说不存在,但是这种解释也说明“科学”一词当时是在“个别学科”这样的意义上使用的,依然可以具有现行的科学的意义。随着明治时期日本的学问和教育体制的完备,“科学”这一术语在与我们今日所用的近代自然科学相同的意义确定下来,它相当于英语的science。
有意思的是,2008年12月初在武汉举行的全国科学方法论会议上,我在与北京大学哲学系周程副教授的交谈中,无意提及“科学”的辞源问题。他告诉我说,南宋陈亮所谓的“自科学之兴”是“自科举之兴”的误排。他查阅了《四库全书》以及此前的典籍,都是“自科举之兴”。原来,是在印行陈亮文章的简体本时,编者也许出于粗心大意,也许不大熟悉繁体字,把“舉”字误植为“学”字——恐怕与“舉”字和“學”字有些相近有关吧。结果,《汉语大词典》的编者径直采纳了错误的版本,以讹传讹。周程说,他在日本就读博士学位时,曾经给他的老师(佐佐木力教授是周的导师)讲过《汉语大词典》收录有“科学”一词,他的老师叶就如此这般地写进自己的文章里了。看来,周程误导了他的老师,我又被佐佐木力和《汉语大词典》误导了。可见,做学问实在是个硬工夫,一点也马虎不得的。